【聯合報╱社論】 2008.06.25 03:21 am
馬政府的賦稅改革委員會本周就要運作了,這個既須承襲歷次賦改會成就、更須符合時代發展趨勢的組織,能否在現階段利益糾葛、目標衝突的稅制亂局下,為台灣下一階段的發展建立租稅新制,各方皆正拭目以待。
然而,從組織建立、目標導向到議題設定,此次賦改會的架構工程一開始就顯得失衡:如不速速導正,賦改會的格局將僅限於為馬英九總統政見背書的橡皮圖章,那還不如早早收場,別再浪費公帑而徒具形式。
成立賦改會是馬英九競選總統時的重要政見之一,肩負了新政府稅改大任:但馬總統心目中的賦改會,是否能與曾在台灣稅改歷史中扮演關鍵推手角色的賦改會等量齊觀,目前看來卻有許多問號。
第一個問號出現在組織面,依行政院長劉兆玄上周核定的組織要點,賦改會將由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領軍,副手是財政部長及財稅學者:定位為意見平台的賦改會,還架設了委員會、諮詢委員會及幕僚作業的三層組織。這樣的組織邏輯是矛盾的,賦改會既定位為意見平台,卻是由政治任命、擁有行政權的副閣揆主導,則當結論與既定政策牴觸時,副院長是該依專業送出建議,還是依政治判斷直接否決?正因如此,前兩次賦改會都是由學者主持,在形式、實質上都與行政體系切割,方能以獨立的思考擴大改革的格局,不讓改革創意屈從於官僚體系的限制,而得以豐富稅改的多元性。現今這種運作架構,顯然是給賦改會的大腳穿了小鞋:稅改要在此情況下走出康莊大道,行政體系必須自我限縮在賦改會的參與,僅須提供幕僚作業即可。
第二個問號是賦改會的目標導向。稅制改革一定會涉及不同目標間的衝突與取捨,代表各方利益者自會選取於己有利的目標進行政策辯護,這本是民主社會的常態,沒有絕對的對錯。例如穩健財政、扶植產業、縮減貧富差距、永續發展等都可能成為目標,彼此間也可能衝突,不同的目標間還會發展出不同的稅改方向、幅度與速度;就像第一次賦改會是整理稅制為主,為強化所得稅量能課稅精神提高稅率;第二次則基於經濟自由化需求,簡化所得稅率結構。準此,政府及整體社會期待賦改會達成的目標應先定於一尊,以避免各說各話的無效率討論,並導引議事方向,不致陷入見樹不見林的稅目改革,更可做為取捨政策、議定優先順序的基礎與標準。
不過,依馬總統的政見,賦改會要建立的新稅制,必須公平、效率、簡化及具國際競爭力:這些看起來宏大且理所當然的目標,在一般情況下卻常見衝突。例如無論簡化稅制或稅率,通常意謂個體間的差異也被簡化,就可能偏離量能課稅的公平;又如要國際競爭力,以台灣經濟特性而言,通常代表的補貼出口,相對於外銷產業在提供就業機會的外部效果是否公平,仍是爭論不休;事實上,政府長期運用租稅手段發展經濟及進行所得重分配的結果,反而是讓受雇者成為繳稅大戶,加速中產階級的陷落,動搖經濟及社會的發展根基。因此,賦改會必須拋開這些競選時的漂亮口號,真正回應社會期待的稅制改革。
另一個問號則是議題設定的超重。議題設定應是在目標確立之後進行,但賦改會尚未運作、目標尚待凝聚共識,行政部門卻已洋洋灑灑地列出了廿項議題,從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所得稅、遺產贈與稅、營業稅、能源稅、負所得稅,甚至航運業的噸位稅、投資型保單課稅問題等,幾乎納入所有待審未決的租稅議題,這不只是把賦改會當成是財政部賦稅署的法規會在用;並因議題「未審先判」,且多是馬總統競選時提出的政見,更令人不得不懷疑賦改會只是為政見背書而設立。因此,要特別提醒馬總統,成立賦改會是政見,不是為政見背書;既要以全盤觀點推動稅改,就不要預設立場,讓賦改會放手去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