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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艦案》郝:李登輝決定購艦 李:沒呈報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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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8.05.20 04:51 am
   
台北地院昨天開庭審理拉法葉艦案,前總統李登輝及前行政院長郝柏村以證人身分到庭,對於採購拉法葉艦是誰決定,兩人互推責任。
記者潘俊宏/攝影
 
拉法葉案開庭 傳李登輝、郝柏村

TVBS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審理拉法葉艦弊案,先後傳前總統李登輝和前參謀總長郝柏村出庭作證,對於採購拉法葉艦是誰決定,兩人各說各話;李登輝在庭上的證言,一度引發五被告軍官不平。
本案因涉及國家機密,合議庭採不公開審理,昨天上午先傳郝柏村,下午再傳李登輝。郝柏村表示,任何重大軍購案,參謀總長不是最後的決定者,只是完成作業程序,最後交由三軍統帥做決策。郝柏村直指採購拉法葉艦,是李登輝決定的。

李登輝在法庭上否認他事先同意採購拉法葉艦,但五名被告軍官提出第二○四次軍事會談紀錄,上面明文記載李登輝裁示:「加強與法方連繫,儘快完成議約」。但李登輝否認做過這個裁示,並指拉法葉艦的採購,「沒有呈報軍事會談,侵犯我的統帥權!」

律師團立刻詰問:「那你為什麼沒有處置呢?」李登輝一時語塞,然後回答:「你不曉得喔,台灣人總統如果否定軍購,軍人的力量是很大的,會作亂!」這話一說,頓時引起被告席上的將領議論紛紛。「你講錯了!」艦管室前主任雷學明激動的站起來反駁:「怎麼到這時候還講這種話,軍方的每一份報告都要經過總統批准,我們是將領,辦公室都掛著總統你的照片,怎麼會隱瞞呢?」

五名被告軍官的反彈,似乎讓李登輝愣住了。他後來替被告向法官求情:「我國處境困難,常買不到武器,這些將領採購拉法葉艦很辛苦很認真,只要沒有收賄,弊案就和他們沒有關係。」李登輝還提供自己所寫的拉法葉艦採購流程表,給法官參考。

李登輝出了法庭,突然主動對媒體暗批郝柏村說:「頂頭的人不負責任,叫下面五個人頂罪,實在不公平!」「如果他沒有拿錢,如果他沒歪哥,世間上怎麼會有這種事。」李登輝還說:「採購案是當時參謀總長決定的,這很清楚嘛,參謀總長決定的,還會有誰?我又沒去開會,我怎麼會知道。」有記者問:「如果你反對採購拉法葉艦,可以嗎?」原本走到大門的李登輝突然折回來,搖著手說:「沒法度!沒法度!」連說好幾遍,才離開法院。

郝柏村則當庭詳述,他當時訪法是中科院安排,不是他想去;訪法前有簽報告給李登輝,回來後也有寫報告給李總統,完全沒有隱瞞,採購拉法葉艦是經二○四次軍事會談李登輝核定的。他並提供相關資料給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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鋸箭辦拉案 去頭掐尾不合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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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6 中國時報 【王己由/新聞分析】

 ▲拉法葉艦弊案25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無罪。當事人前海軍艦管室主任雷學明面對無罪宣判,傷感地輕輕拭去眼角淚水。(陳振堂攝)

  現任檢察總長 當年曾拒起訴 ▲前總統陳水扁當年指示拉法葉艦案改由當時檢察總長盧仁發(右)召集,盧仁發隨即與時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的黃世銘(左)討論偵辦事宜,但不久後,堅認事證不足的黃世銘卻被調職。(本報資料照片)
 
     曾經喧騰一時的拉法葉艦採購案,台北地院昨日一審判決雷學明五涉案將校全部無罪,審了九年的軍購案以無罪收場,卻一點都不意外。當初鎖定中間承辦人雷學明等,不少檢察界人士認為,「去頭掐尾捉中間」的鋸箭式辦案手法,根本不合辦案邏輯。

     為查明前海軍上校尹清楓命案,前總統陳水扁八十九年五月廿日接任總統後兩個多月,就在同年八月一日,指示時任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盧仁發,成立專案特別調查小組,積極查辦尹案。

     同年八月十四日,陳水扁率團出訪多明尼加期間,在多國首都與僑民、台商餐敘時,更針對尹清楓案,作了「縱使會動搖國本,也要辦到底,以展現我們的意志與決心」的宣示,正式開重查啟尹案之路。一年後,尹案還是「隱案 」,但特調小組起訴了拉法葉艦、獵雷艦軍購案,算是給社會一個交代。

     拉案當初是從偵辦尹案衍生,但關鍵軍火商、涉案軍官,當時已都不在國內,可在扁信誓旦旦「不惜動搖國本,也要辦到底」的宣示下,拉案等軍購案,就成為特調小組不能承受的「重」,無論如何都要對總統的宣示辦出成績。

     弊案的偵查,一定是從頭到尾查起。從拉案的偵查和起訴的結果,卻是迴避了源頭決策過程的偵查,及屬最後階段拉法葉艦、整艦的價格訂定過程。略過頭尾,把中間還不是成船的船段價格當成重點,實在讓人難以理解。

     根據合議庭對外公布的資料顯示,雷學明等人負責拉案中間採購過程。依工作分配來說,他們都是根據前段的決策,就組成完整拉法葉船艦的船段和模組,分別訂定底價和議價,再進行議約和洽談工作細項,每個步驟都會造成價格的波動,最後才確定完成船艦的價格。

     任一過程中,都得經過海總、國防部核定,依上級指示行事,怎麼會變成浮編價格和圖利法方?這也正是法官會認定雷學明等人縱使過程有瑕疵,頂多也只是疏誤,不涉犯罪。

     尤其,拉案涉及龐大回扣,加上佣金又涉及海外洗錢,當初特調小組「以錢追人」,清查七百多個帳戶,但佣金流向依然成謎,在無法把佣金與雷學明等人聯結起來下,如何認定他們涉及貪瀆不法?

     檢察總長黃世銘當年認為罪嫌不足,反對起訴,正是著眼證據主義的觀點,貿然起訴,難獲法官支持判決有罪。拉案當年在扁的宣示下,十足從司法案轉變成政治性案件,為免訟累纏人,浪費司法資源,除非有十足的把握和證據支持上訴,拉案該到此為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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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法葉艦案偵審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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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5日電】 2010.06.26 03:14 am 
 
前海軍中將雷學明等6人,被控浮編拉法葉艦採購預算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6人無罪。距台北地檢署民國89年7月起訴6 人,已纏訟10年。以下是相關大事記。

--民國82年12月,前海軍上校尹清楓被人發現浮屍宜蘭外海,拉法葉軍購案爆發,中華民國與法國先後展開龐大調查。

--89年7月,時任總統的陳水扁指示成立跨部會「特調小組」,宣示不惜動搖國本,也要查清楚拉案。

--90年7月,台北地檢署依貪污等罪,將雷學明、姚能君、王琴生、康世淳、程志波與宣蓬萊等前海軍將校起訴。

--90年11月,特調小組向瑞士提出司法互助聲請,希望取得與拉法葉購艦佣金案相關資料。

--94年10月,當時檢察總長吳英昭證實,台灣政府已向瑞士保證,不會對涉案軍火掮客汪傳浦動用死刑,換取瑞士司法互助;11月,特調小組收到瑞士提供包括汪傳浦資金等資料。

--95年9月,台灣正式向瑞士提出返還汪傳浦帳戶內拉艦弊案的佣金5.2億美元;台灣特調小組偵結第2波拉案,依貪污等罪起訴前海軍上校郭力恆、郭問天兄弟,以及汪傳浦一家6人。

--99年5月,台灣海軍與法商就拉艦採購的國際商業仲裁出爐,法商泰勒斯(前身為湯姆笙)公司須賠償台灣至少新台幣180億餘元違約金。

--99年6月25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雷學明等前海軍將校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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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前總長 李、郝作證撕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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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0.06.26 04:56 am  
 
各說各話李登輝(左)、郝柏村(右)為了拉法葉案出庭作證,兩人各說各話、撕破臉。圖為李、郝聽取空軍說明IDF戰機的研發和生產。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北地院審理拉法葉案,先後傳訊前總統李登輝和前參謀總長郝柏村作證,對於採購拉法葉艦是誰做的決定,李、郝各說各話,正式撕破臉,創下我國三軍統帥與軍方最高首長為同一案件出庭的紀錄。

九十七年五月十九日上午,法院先傳訊郝柏村,下午再傳李登輝。

郝柏村證稱,任何重大軍購案,參謀總長只負責作業程序,最後交由三軍統帥作決策,採購拉法葉艦是李登輝決定的。但李登輝作證時,否認他同意採購拉法葉艦,還說拉法葉的採購沒有呈報到軍事會談,郝柏村擅作決定,「侵犯到我的統帥權」。

李登輝並證稱,他後來才知道拉法葉艦的採購,但他沒有處置,「台灣人總統如果否定軍購,軍方的力量很大,會作亂。」

五名被告軍官當庭反彈,「總統怎麼到這個時候還講這種話,軍方的每一份報告都要總統批准」,被告並出示第二○四次軍事會談紀錄,上面有李登輝裁示「儘快與法方完成議約」。

郝柏村作證時,指他訪問法國之前,曾寫報告給李登輝,回來後也寫報告呈給總統,完全沒有隱瞞,採購拉法葉艦是經二○四次軍事會談由李登輝核定的。

合議庭除了傳訊李、郝兩人作證,也曾傳訊過前參謀總長劉和謙、陳燊齡及前海軍總司令葉昌桐。為了本案,前總統、先後三任的參謀總長及海總司令都出庭作證,恐怕是空前絕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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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一瞬/尹案未破 李郝決裂 佣金還在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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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光慈/台北報導】 2010.06.26 04:56 am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九日,海軍武獲室執行長尹清楓上校接到一通神秘電話,依約前往內湖來來豆漿店後即失去蹤影;隔天,尹清楓浮屍蘇澳外海。「上校之死」揭開拉法葉採購弊案序幕,十七年來拉案陰影始終未散。

一九九一年八月,台灣海軍與法國台利斯公司(原湯姆笙公司)簽約採購拉法葉艦,六艘總價一百四十六億餘法郎(約台幣七百七十四億元)。契約中訂明排佣條款:「不得有委聘佣金代理人、支付佣金、抽成、仲介買賣或事後給付佣金之行為」。

尹清楓之死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檢方調查發現,其後牽涉複雜武器採購案;海軍前武獲室整後組長郭力恆被查獲,在獵雷艦採購案中收取軍火商汪傳浦一千萬台幣酬庸,遭判無期徒刑(郭至今尚在服刑中)。檢方再查汪傳浦,發現汪的「開泰公司」曾與湯姆笙簽約,獲取拉艦價款百分之十五作為佣金,拉案佣金弊端浮出水面。

立委任內主張尹清楓是因揭弊被滅口的前總統陳水扁,二○○○年上任後宣示「不惜動搖國本也要辦(拉案)到底」,檢方成立特調小組進行調查,前海總艦管室主任雷學明遭羈押八十九天。

二○○一年七月,台北地檢署偵結拉法葉艦軍購弊案,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由雷學明帶隊赴法談判拉案的「六人小組」。

二○○一年八月,海軍向瑞士國際商業仲裁法庭申請仲裁,要求台利斯公司繳回違約佣金並付損害賠償。

拉案越滾越大,監察院也介入調查,並演變成前總統李登輝與前閣揆郝柏村的恩怨情仇。二○○二年三月,監察院調查報告出爐,由前監委康寧祥領軍的調查小組認為,時任參謀總長的郝柏村,私自變更既定購艦政策「由韓轉法」,且未循體制呈報李登輝核可,侵犯統帥權,決議將郝柏村移送軍法偵辦。

今年五月,國際商會仲裁法庭判決法方敗訴,必須賠償台灣八億六千一百萬美元(約台幣兩百七十五億元)。法方對判決不服,台利斯公司已在六月七日向巴黎上訴法院提出「撤銷仲裁之訴」,四個月內補齊文件,台法雙方最快今年底就要針對拉案展開新一波交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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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9年啥都查不出 真相大白沒指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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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蘇位榮、王光慈】 2010.06.26 04:56 am 
 
拉法葉案纏訟近十年,五名被告雖然獲判無罪,但飽受煎熬,為了陳水扁一句「動搖國本也要辦到底」,檢察系統配合起訴本案,耗盡多少司法資源。雖然證實本案有佣金存在,如果查不出流向,全案真相恐難大白。

國際商會仲裁法庭在今年五月判決,法方違反拉法葉採購合約的排佣條款,要賠償台灣政府近四百億元。拉法葉案昨天判決出爐,雷學明等人獲判無罪;對雷學明和海軍來說,正義遲來近十年。

目前汪傳浦在瑞士帳戶內的五億二千萬美元已被瑞士檢方凍結,特偵組雖要求瑞士政府返還給我國,但瑞士要求必須要有我國法院的判決資料,證實這筆錢是佣金,才能返還。

台北地院昨天判決雷學明等人無罪,會不會影響我國追討汪傳浦帳戶的佣金?合議庭特別指出,國家資產的追回固然重要,但雷學明等人既然沒有收取佣金,法院判決結果就與國家資產的追回無關,不會影響我國將來追討汪傳浦帳戶內的佣金。

這件軍購案,耗費相當多的司法資源,根據法院的審理,雷學明等人即使有數據計算錯誤的問題,頂多是行政疏失,由行政機關依規定懲處即可,如果嚴重疏失,可移送公懲會。

被起訴的軍官很無奈,也不懂檢方何必在沒有證據的情形下,將他們起訴法辦?難道為了陳水扁「不惜動搖國本辦到底」一句話,就可以不顧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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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鬥十餘年 郭力恒唯一貪污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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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 2010.05.04 08:59 pm 
 
一九八九年,中共正因天安門事件與歐美國家關係陷入冰點,法國宣布願出售軍艦給台灣。不久之後,密特朗總統在北京壓力下宣布取消。但到一九九一年底,兩國卻又「神奇地」重新訂約。

一九九三年底,海軍武獲室執行長尹清楓上校神秘被殺。當時立委陳水扁指出,尹清楓可能是發現弊端,才被滅口。

拉法葉案有「佣金」一事,始自一九九六年華裔商人愛德蒙˙關向法國湯姆笙公司提告,要求付給應得的佣金;第二年,法國前外長杜馬的情婦鍾古夫人出版「共和國的娼妓」一書,詳述湯姆笙為了作成這筆生意,到處打點賄賂法國高層,終於使得法國政府批准售艦。

二千年陳水扁當選總統,上任後宣示要徹查國民黨時代弊案,「動搖國本也要辦」。不過最後偵查的焦點,卻跑到當年的李郝恩怨情仇:當年十月,監委康寧祥發表調查報告,痛斥郝柏村與海軍私下決定購艦由韓轉法,是侵奪了李登輝統帥權,退伍多年的葉昌桐遭到彈劾。

雷學明等當初承辦軍官,被北檢以貪污罪嫌起訴。新任檢察總長黃世銘證實,自己當時擔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就是因為不願配合起訴,因此被檢察總長盧仁發調走。檢方起訴雷學明等人,並非查獲收賄證據,而是根據拉法葉的成交價格遠高於法方最早的報價,認為其中有弊。至今一審官司仍未宣判,而被告之一的姚能君少將已經因病去世。

海軍武獲室郭力恒中校,則是至今唯一確定因貪污被判刑的人。他在尹案爆發後被查獲,在獵雷艦案(不是拉案)中收取汪傳浦一千萬台幣,至今尚在服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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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國無外交 法國政府一路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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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歐洲特派員陳玉慧】 2010.05.04 08:59 pm 
 
十年前,我國海軍首度到巴黎控告法國造艦局和湯姆笙軍火公司,當時我方認為汪傳浦代表法方和我國簽約,並拿了佣金,證據確鑿,要求歸還佣金。但法方當時認為我海軍作業程序不對,根本不讓該案成立,也不准海軍人員入場。

事隔多年,海軍從未放棄這件官司,我方繼續花巨額國際訴訟費上國際商業法庭打官司。弱國無外交,法國政府一路恐嚇,並咬定永不會公布佣金名單,這場官司其實令人心驚膽跳,所幸最後正義伸張。

十年來,有幾件大事使此案峰迴路轉。第一件就是艾德蒙關在瑞士控告億而富不付他合法的拉案佣金,使世人知道拉法葉有佣金問題,再者鍾古夫人也承認為億而富工作,向當時外交部長杜馬遊說賣拉法葉艦給台灣,接著,當年以億而富之名收取佣金的席文落網,已過世的他也因佣金案入獄。

其次是汪傳浦在瑞士被查出以兒女之名存入五億至九億美元,檢察官認為款項來源不明。隨後在汪傳浦保險箱中的文件查出,汪在海軍內線郭力恆在瑞士也以哥哥之名存入佣金。

我方買下拉法葉艦到今天,法國已改朝換代多次,這些年,清流案扯出了總統沙克吉,最近爆出前總理巴拉度在買賣巴基斯坦軍火時也涉嫌收取佣金,使得國際商業法庭的非法國籍法官也知道,法國政府是藏汙納垢所在,不缺貪官。

多少年來,每當媒體一報導拉法葉佣金案,就會有法國高層或前朝大老站出來說,佣金若有也是國家機密,不可能公開。因此,有人誓死不拿出拉法葉案證據,有人說佣金名單埋在花園,有人向法國自家媒體曉以大義:幹麼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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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贏仲裁關鍵在…證實確有佣金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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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10.05.04 02:58 pm 
 
國際商會仲裁法庭判決法國台利斯(Thales)公司違反台、法拉法葉艦採購合約中的「排佣條款」,必須返還我國購艦佣金,勝負關鍵,是台灣特調小組多次赴瑞士聲請司法互助,證實拉艦採購案確有佣金存在。

瑞士司法機關於2000年間查獲有高達美金5億多元的不明資金,從法國台利斯公司 (前身為湯姆笙公司)匯入軍火商汪傳浦相關帳戶內,查出疑似購艦佣金,向台灣請求司法互助,特調小組檢察官蔡秋明據此也向瑞方請求司法互助,完成聯線動作。

其間,蔡秋明多次赴瑞士帶回購艦案相關資料,並與前高檢署檢察官羅榮乾前往英國駐台經濟文化辦事處,協調傳訊汪傳浦及其家人的方式,完成合法刑事訴訟程序,之後起訴汪傳浦等人,再向瑞士請求司法互助,要求凍結汪傳浦的佣金帳戶。

海軍這次聲請國際仲裁勝訴關鍵,是特調小組以刑事偵查手段取得購艦案確有不法佣金存在的證據,再提供給海軍,讓海軍以民事手段聲請國際仲裁,換句話說,海軍在此次獲得重大勝利的基礎,與特調小組息息相關。

特調小組起訴汪傳浦等人後,目前拉法葉案全案還在審判階段,由於汪的不法所得已被瑞士查扣,特調小組下一步將向瑞士聲請返還這筆贓款,不過,時程必須等待汪傳浦的行收賄案件被判刑確定後,再以終局判決向瑞士聲請返還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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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法葉佣金案商務仲裁 台灣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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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光慈、李志德、陳洛薇/台北報導】 2010.05.04 06:08 am
 
纏訟十年的拉法葉艦佣金案商務仲裁終於出爐!國際商會仲裁法庭已判決法國台利斯(Thales)公司違反台法拉法葉艦採購合約的排佣條款,必須將佣金還給台灣,加計利息、律師費和我方支出的相關費用,中華民國政府可望獲賠近四百億新台幣。
(本報資料照片)

纏訟十年的拉法葉艦佣金案商務仲裁終於出爐!國際商會仲裁法庭已判決法國台利斯(Thales)公司違反台法拉法葉艦採購合約的排佣條款,必須將佣金還給台灣,加計利息、律師費和我方支出的相關費用,中華民國政府可望獲賠近四百億新台幣。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昨晚表示,馬英九總統已獲知仲裁結果,馬總統肯定國防部過去堅持採取不和解的立場。

拉案刑事部分還在等判決,但國際商務仲裁昨天勝訴。由於金額龐大,海軍司令部昨晚連夜計算賠償總金額,今天上午十點將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國防部表示,根據判決書初步了解,法方應賠台灣五億九千一百萬美元(約台幣一百九十二億餘元),並加計利息、律師費、仲裁規費及我方於仲裁程序中支出之相關費用。立委林郁方表示,以他獲知的訊息,加計的利息、律師費等費用,總數也接近六億美元,台灣總計可獲得的賠償,接近四百億元。

這項裁定,法方不能再上訴,如果台利斯不願執行,我方可向法國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拉案緣起一九九一年八月卅一日,海軍司令部與台利斯公司(原湯姆笙公司)簽約採購拉法葉艦,台利斯卻違反合約中排佣條款規定,「不得有委聘佣金代理人支付佣金、抽成、仲介買賣或事後給付佣金之行為」,海軍於二○○一年向國際商會(ICC)仲裁法庭提出仲裁聲請,要求台利斯依約將佣金悉數返還。

消息指出,台灣要求法方退回的佣金,包括法國政府付給中間人汪傳浦和席文(Alfred Sirven)的兩筆。一般相信,席文在佣金案中扮演洗錢與分配角色。當時負責建造拉艦的,為法國國防部造艦局和湯姆笙公司,根據合約比例,賠償台灣的佣金七成將由法國政府支付,台利斯三成。

消息人士指出,進入仲裁程序後,法國一方面在仲裁庭上申辯,另一方面派員與台灣政府接觸,說服台灣和解。二○○六年,法國和扁政府接觸,提議「以武器及技術轉賠償佣金」,這就是引發軒然大波的「鐽震案」。

根據法國「巴黎人報」稍早報導,這筆違約罰金之重,將打破法國軍火外銷歷史紀錄。仲裁的答辯過程未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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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法葉案一審 雷學明等全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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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06.26 04:56 am

拉法葉案宣判,雷學明(中)、張瑞帆(右)、王琴生(右二)、康世淳(左)、程志波(左二)獲判無罪,昨晚聚餐相互道賀司法終於還他們清白。
記者潘俊宏/攝影

轟動國際的拉法葉案,台北地院經過九年多的審理,昨天判決海軍艦管室前中將主任雷學明等五名被告無罪。合議庭認為,雷學明等人未獲得任何不法利益,縱使採購計畫的數據計算錯誤,也只是行政疏失。

陳水扁在二千年就任總統時,曾說拉法葉案「動搖國本也要辦到底」,當時的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黃世銘認為證據不足不肯起訴,結果被撤換下台。有人說這件軍購案如今獲判無罪,顯示當初根本就是「政治起訴」。

已接任檢察總長的黃世銘昨天說,收到判決書後會審慎研究,如果判得對就會放棄上訴,如認為法院判決有誤,就會上訴。

台北地檢署於九十年偵結拉法葉案,依圖利罪起訴雷學明及海軍前艦管室執行長姚能君、海發中心前主任王琴生、武獲室前組長康世淳、前參謀程志波。九十四年依貪瀆罪起訴第二批被告,包括艦管室前上校郭力恆兄弟及汪傳浦一家五口。

檢方認為,雷學明等人辦理海軍二代艦籌建案,涉嫌向國防部隱匿法國報價,浮編鉅額預算,讓湯姆笙公司獲得不當巨利,給付五億二千多萬美元(約新台幣一百六十億元)回扣給軍火商汪傳浦、海軍前上校郭力恆等人。

判決理由指出,雷學明等人提供購艦意見後,須經國防部聯參審核;訂定購艦底價當天,還有國防部各單位人員會核,不能認定雷學明等人浮報價款。且檢方提及的佣金網絡,未涉及雷學明等被告。

本案審理長達九年多,合議庭說,因為相關案卷須經軍方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編定機密等級,直到九十五年十一月核定完畢,法院才能審理。汪傳浦及郭力恆收佣部分,台北地院另案審理中。

雷學明等人獲悉無罪判決,激動萬分,他的女兒前立委雷倩還掉下眼淚。雷學明父女指出,判決印證了黃世銘當年堅決反對起訴,絕對是正確的,希望檢方不要再上訴。

同案被告姚能君因為在法院審理期間過世,昨天判決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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