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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艦案》郝:李登輝決定購艦 李:沒呈報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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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8.05.20 04:51 am
   
台北地院昨天開庭審理拉法葉艦案,前總統李登輝及前行政院長郝柏村以證人身分到庭,對於採購拉法葉艦是誰決定,兩人互推責任。
記者潘俊宏/攝影
 
拉法葉案開庭 傳李登輝、郝柏村

TVBS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審理拉法葉艦弊案,先後傳前總統李登輝和前參謀總長郝柏村出庭作證,對於採購拉法葉艦是誰決定,兩人各說各話;李登輝在庭上的證言,一度引發五被告軍官不平。
本案因涉及國家機密,合議庭採不公開審理,昨天上午先傳郝柏村,下午再傳李登輝。郝柏村表示,任何重大軍購案,參謀總長不是最後的決定者,只是完成作業程序,最後交由三軍統帥做決策。郝柏村直指採購拉法葉艦,是李登輝決定的。

李登輝在法庭上否認他事先同意採購拉法葉艦,但五名被告軍官提出第二○四次軍事會談紀錄,上面明文記載李登輝裁示:「加強與法方連繫,儘快完成議約」。但李登輝否認做過這個裁示,並指拉法葉艦的採購,「沒有呈報軍事會談,侵犯我的統帥權!」

律師團立刻詰問:「那你為什麼沒有處置呢?」李登輝一時語塞,然後回答:「你不曉得喔,台灣人總統如果否定軍購,軍人的力量是很大的,會作亂!」這話一說,頓時引起被告席上的將領議論紛紛。「你講錯了!」艦管室前主任雷學明激動的站起來反駁:「怎麼到這時候還講這種話,軍方的每一份報告都要經過總統批准,我們是將領,辦公室都掛著總統你的照片,怎麼會隱瞞呢?」

五名被告軍官的反彈,似乎讓李登輝愣住了。他後來替被告向法官求情:「我國處境困難,常買不到武器,這些將領採購拉法葉艦很辛苦很認真,只要沒有收賄,弊案就和他們沒有關係。」李登輝還提供自己所寫的拉法葉艦採購流程表,給法官參考。

李登輝出了法庭,突然主動對媒體暗批郝柏村說:「頂頭的人不負責任,叫下面五個人頂罪,實在不公平!」「如果他沒有拿錢,如果他沒歪哥,世間上怎麼會有這種事。」李登輝還說:「採購案是當時參謀總長決定的,這很清楚嘛,參謀總長決定的,還會有誰?我又沒去開會,我怎麼會知道。」有記者問:「如果你反對採購拉法葉艦,可以嗎?」原本走到大門的李登輝突然折回來,搖著手說:「沒法度!沒法度!」連說好幾遍,才離開法院。

郝柏村則當庭詳述,他當時訪法是中科院安排,不是他想去;訪法前有簽報告給李登輝,回來後也有寫報告給李總統,完全沒有隱瞞,採購拉法葉艦是經二○四次軍事會談李登輝核定的。他並提供相關資料給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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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傳浦瑞士遭凍結帳戶 法想助我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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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柏林特派員陳玉慧、記者程嘉文、中央社/綜合報導】 2011.07.14 03:16 am 
 
法國售台拉法葉艦佣金仲裁案,台灣已順利取回八點七五億美元,法國有意在軍火仲介商汪傳浦瑞士遭凍結帳戶中取回部分佣金;法國總理府表示,願協助台灣取回全數或部分佣金,但法方希望可從中取回一部分。

法方認為,汪傳浦在瑞士帳戶,超過五億美元(約合台幣一百四十五億元)款項來自法方合約代表湯姆笙電子集團(Thomson-CSF,目前轉型為台利斯),這筆錢如全數交給台灣,對法方來說,形同雙重財政處罰。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表示,如果法方對汪氏資產的所有權有疑義,可循相關法律程序主張權益,國防部不做評論。

當初負責簽約的海軍艦管室主任雷學明之女、前立委雷倩指出,就法理而言,湯姆笙匯給汪傳浦的五億美元,是證明法方違反排佣條款、我方可以索賠的「證物」。至於五億美元,是法方與汪的關係,與我方無關。

雷倩指出,由於目前發現「佣金」的比例,實在占總價款的比例太大,而且仲介佣金在法國並不違法,幾年來法國的媒體一直懷疑,這五億美元並非全部都歸汪所有,可能是法方某些高層透過汪傳浦洗錢。這也與汪傳浦多年來對外宣稱,「自己無權動用這筆錢」的說法相符。

為台灣海軍辯護十年的德杰(Dechert)律師奈森十三日也告訴聯合報,法國政府能否從瑞士取回被瑞士凍結的汪傳浦近五億美元財產,要視當初凍結款項是民事理由或刑事理由,若該筆款項與犯罪命案有關,法國政府要取回這筆錢,恐怕不容易。

當初台灣特調單位正是把汪傳浦視為尹清楓命案的關係人,瑞士司法部先前也以人權為由,要台灣出具不判汪傳浦死刑證明,才歸還汪傳浦在瑞士保險箱的文件。

奈森分析,早在汪傳浦款項遭瑞士凍結前,台灣海軍便掌握足夠的證據,但法國政府以各種手段干擾;瑞士檢察官提供的文件,使得台灣海軍的證據強過國防機密,是最後的臨門一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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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拖法政壇鬥爭 拉案真相難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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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巴黎12日專電】 2011.07.13 07:25 am 
 
法售台拉法葉艦案收受佣金屬實,法國政府自國庫撥款賠償台灣,但因涉及複雜政治因素,法方對是否有人收取佣金回流,卻從不願意面對。

拉法葉艦佣金案在台灣有10多人遭起訴,法國查辦佣金回流去向時,歷經不同執政黨,都以「國防機密」為由,阻撓辦案法官採證。

查辦拉艦佣金回流案,還在法國發生案外案。法官2004年收到黑函及一批在盧森堡的銀行帳戶資料,以為挖到佣金回流證據。

這起「清流案」(Clearstream)最後曝光政爭內幕,是當年右派執政黨人民運動聯盟(UMP) 有意角逐總統大選的兩人:沙柯吉(Nicolas Sarkozy)及德維勒班(Dominique de Villepin)權力角逐的暗鬥。德維勒班從此政治勢力遭削。

法國被判需賠償台灣超過8億美元賠償金,政府部份負擔4億6000萬歐元。根據預算部提出的數據,法國2011年度赤字達922億歐元。超過政府原估計年度赤字916億歐元。

赤字擴大一部分來自政府需賠償台灣的這筆賠款。國民議會6月在投票通過預算部提報修正法案的同時,在野黨議員庫爾桑(Charles de Courson)質問預算部長,是否可解除國防機密,讓查辦佣金回流的法官不再有障礙。但官員沒有回覆。

另外,民主運動(Movement Democrate)政黨主席白胡(Francois Bayrou)則聲明表示,這起大醜聞讓全體納稅人成了受害人,國會應成立調查委員會。

法國在2001年有法官調查拉艦案是否涉及佣金回流,遭遇政府多次以國防機密為由,案情沒有進展;在碰壁、缺乏證據的情況下,法官2008年以不起訴為本案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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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法葉佣金案纏訟多年 法還我253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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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 2011.07.13 03:40 am 
 
纏訟十多年的拉法葉佣金案,終於畫下句點。國防部昨晚宣布,法國台利斯公司已遵照國際商會仲裁法庭判決結果,將採購拉法葉艦佣金與利息一併返還我國,總計美金八億七千五百餘萬元(約台幣二五三億),這筆款項將全數繳回國庫。

國防部表示,這個結果捍衛國軍清白形象,也充分彰顯國軍維護國家利益的努力。

國防部也強調,本案僅為單純商業糾紛,並不影響我國與法國間既有的軍事合作關係,對法國政府展現維護法治的立場,我方也至表敬佩。

當初參與談判的海軍將校,後來因本案被收押起訴,多年後才獲判無罪。聽到法方歸還佣金消息,負責與法國談判購艦的前艦管室主任雷學明表示非常欣慰;協助海軍整理資料打官司的前上校組長康世淳說,「證明當初我們沒有舞弊,否則他們也不會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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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艦佣金罰款法延後還 利息照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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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 2011.06.27 03:57 am
 
拉法葉艦佣金案仲裁案,法商台利斯確定返還海軍八點八億美元,據指出,海軍原規劃六月卅日前拿到錢,但因法方要求重算每項金額,加上返還幣別雙方意見不一,六月底前確定來不及收回佣金罰款。海軍強調,就算往後延,利息還是要算,絕對不會讓權益受損。

台利斯應返還海軍的佣金涉及多種貨幣,包括4.82億美元(汪傳浦),0.38億歐元(5130萬美元,汪傳浦),2.89億法郎(汪傳浦2.09億法郎加上劉莉莉0.8億法郎,約合5837萬美元),加上我方仲裁程序支出費用約兩千萬美元,總計為6.1億美元。

軍方表示,2001年八月廿二日我方提出仲裁之日為利息計算起始日,今年六月卅日為暫定的利息計算終止日,累計利息金額為2.7億美元,台利斯必須返還海軍八點八億美元,若台利斯在六月卅日之後才支付,利息仍將繼續累計。

訴訟期間費用還包括律師、仲裁、專家證人、海軍海外差旅等費用,海軍甚至把幹部為此案花費的工時費用都計算進去,粗估十年訴訟,海軍雇用的法國律師費達數億新幣,法國律師幾年前曾因不適應我國公務機關的預算支付模式,不滿累計七、八個月的律師費延後支付,因此揚言退出仲裁官司。

軍方指出,除了美元、法郎與歐元之外,還有海軍支付律師費用的新台幣,原本法方一度提出要將這四種貨幣整合成一種來支付,但遭我方拒絕,要求完全根據國際商會仲裁判決來處理,以個別貨幣支付款項,以免因匯差遭質疑。現在已無法郎,但歐盟已制定法郎與歐元的兌換匯率,因此我方決定法郎是我方唯一可接受兌換成歐元的貨幣。

軍方強調,佣金追回、百分之五的罰金與加計利息,是我方不會改變的三大原則,海軍已確定接收佣金的帳戶,未來一旦收到錢,就會馬上轉入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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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案賠償額再增 法將賠我25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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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程嘉文、許紹軒、鄭宏斌/台北報導】 2011.06.11 03:22 am 
 
拉法葉艦佣金仲裁案,我方大獲全勝。國防部表示,根據計算結果,法商台利斯(原湯姆笙)公司應賠償我方八億八千萬美元,約合新台幣二百五十億元,而且到還清之前,都將繼續累計利息。

拉法葉採購案佣金曝光後,國防部授權海軍總部,於二○○一年八月廿二日向「國際商會仲裁法庭」提出聲請,以法方違反契約中的排佣條款,要求返還佣金。去年五月三日,仲裁法庭判決我方勝訴。法方不服上訴,前天遭法國巴黎上訴法院駁回。

軍方表示,依據當初佣金的支付網絡,我方從軍火商汪傳浦管道可追回四億八千二百萬美元、三千八百萬歐元、二億八千九百萬法郎,從劉莉莉管道追回八千萬法郎,再加上我方於仲裁程序支出兩千萬美元,總計約六億一千萬美元。

律師根據仲裁判決之計價、計息基準換算,到今年六月卅日為止,利息約為兩億七千萬美元。因此,如果法方於本月底付款,必須賠償八億八千萬美元。確實的賠償額度,將持續計息到台利斯償還之日為止,並予累計。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謝國樑昨天也要求台利斯公司應該連本帶利一起還。

前海軍艦管室主任雷學明中將之女、前立委雷倩表示,當初沒人相信父親的辯白,「我們被自己人的子彈狂亂掃射」,監察院對相關將校的彈劾案目前仍在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她希望公懲會作出正面決定。

【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檢察總長黃世銘昨天表示,特調小組追討瑞士汪傳浦家族帳戶內的資金是屬於犯罪所得,檢方行動與仲裁結果並不衝突。

黃世銘指出,仲裁結果證明法國方面違約曾給付佣金,是法國軍方商要為違反與我國海軍合約所付出的代價;至於法方付出佣金後,汪傳浦家族如何從事行賄等違法行為,是特調小組追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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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艦案 台灣同步追討民刑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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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0日電】 2011.06.11 03:22 am 
 
檢察總長黃世銘今天表示,法國可望賠償台灣拉法葉艦軍購違約金,不會影響司法追討佣金。參與拉艦仲裁案的律師李孟融說,取得法國法院判決文件後,就會向法方執行違約金賠償。

法國售台拉法葉艦案,國際商會仲裁法庭2010年做出對台灣有利裁決,判法方需賠償台灣違約金,外加利息和律師及仲裁規費。

法國泰勒斯公司仲裁失敗後,向民事法庭提上訴。巴黎上訴法院昨天駁回上訴,判法方需賠償台灣,泰勒斯表明不再上訴,已決定賠償。台灣國防部先前對外表示,應可獲得約8.6億美元的違約賠償。

法界人士擔心,台灣可望獲得法方賠償,若再透過瑞士順利拿回軍火商汪傳浦帳戶內的5.2億美元軍購佣金,可能面臨重覆取償問題。

汪傳浦因被控在拉艦軍購收取巨額回扣涉貪,遭台灣起訴、通緝。汪傳浦瑞士帳戶的款項,持續遭瑞士檢方凍結,台灣盼透過司法互助,追討汪傳浦的鉅款。

目前在中國大陸參訪的黃世銘接受中央社記者越洋電話詢問表示,法方要賠償的是民事的違約金,台灣透過司法互助追討的是刑事不法所得,兩者互不影響。

代表軍方參與拉艦案商務仲裁的律師李孟融說,泰勒斯上訴時,確曾質疑台灣雙重求償,但台灣強調一者為刑事、一者為民事,互不衝突,巴黎上訴法院已駁回泰勒斯上訴,她們將盡快與軍方開會,待收到法國法院判決後,展開後續執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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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艦案大勝利 法須賠我19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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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編譯組/綜合報導】 2011.06.10 03:24 am 
 
法國政府九日表示,法國台利斯(Thales)公司針對拉法葉艦佣金案仲裁結果上訴已遭駁回,法國必須賠償台灣四億六千萬歐元(約台幣一百九十二億元)。法方已表明不會再上訴,準備賠錢。

國際商會仲裁法庭去年四月判決台利斯公司違反台法拉法葉艦採購合約排佣條款,必須將佣金還給台灣,金額至少五點九億美元,還必須加上利息、纏訟多年的律師費。當時我方計算,加計利息、律師費和我方支出的相關費用,中華民國政府可望獲賠近台幣四百億元。

法新社報導,台利斯公司去年仲裁失利後,向民事法庭提起上訴。但法庭九日駁回上訴,意即法方必須依照去年仲裁結果賠償台灣。台利斯原本可再向法國最高法院上訴,但法國國防部長龍古說,台利斯要求別再上訴,因為「坦白說外界對此事觀感不佳」。

拉案緣起一九九一年八月卅一日,我海軍司令部與台利斯公司(原湯姆笙公司)簽約採購拉法葉艦,台利斯違反合約中排佣條款規定,「不得有委聘佣金代理人支付佣金、抽成、仲介買賣或事後給付佣金之行為」,海軍於二○○一年向國際商會(ICC)仲裁法庭提出仲裁聲請,要求台利斯依約將佣金悉數返還。

台灣要求法方退回的佣金,包括法國政府付給中間人汪傳浦和席文(Alfred Sirven)的兩筆。一般相信,席文在佣金案中扮演洗錢與分配角色。當時負責建造拉艦的是法國國防部造艦局和湯姆笙公司,根據合約比例,賠償台灣的佣金七成將由法國政府支付,台利斯三成。

法國總理費雍的辦公室九日發表聲明,證實賠償金的七成二五將由政府支付。

去年仲裁結果出爐時,法國「巴黎人報」報導,這筆違約罰金之重,打破法國軍火外銷歷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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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昌桐、雷學明無罪 彈劾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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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許紹軒、李順德、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1.06.07 03:03 am
  
11年前因拉法葉艦案遭監察院彈劾的海軍前總司令葉昌桐與艦管室前主任雷學明,在台北地院宣判雷學明等六人無罪定讞後,司法院公懲會已恢復對葉、雷二人彈劾案的審議;雷學明女兒雷倩表示,葉雷二人已把申辯書送到公懲會,公懲會也已將無罪判決書送達監院。

監察院副秘書長許海泉昨天表示,公懲會若將拉法葉案的無罪判決書送到監察院,原提案監委可在十至十五天內,就拉案無罪判決,審酌與監院所提彈劾案有無必然關係,若原提案監委願依公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行政責任以刑事責任為斷」,公懲會可停止審議。

公懲會委員長謝文定表示,拉法葉案在判決無罪確定後,目前正由公懲委員審理監察院的彈劾案;依公懲會第廿條規定,公懲會將通知當初因拉法葉案被監察院彈劾者,要求提出書面答辯,必要時可要求被付懲戒人到場申辯;同時也會將無罪判決送監察院,請當初彈劾的監察院表示意見。

當年監察院拉法葉艦調查小組,由監委康寧祥、馬以工、古登美、趙榮耀與林秋山等五人組成。雷倩說,當年葉雷二人被彈劾後,向公懲會請求「刑先懲後」獲准,十年審理期間她看遍數千件證據,發現監院當年調查僅有全部證據的二成,且其中二成五還解讀錯誤。

當年監察院拉艦調查五人小組,目前僅馬以工及趙榮耀在任,但截稿前記者仍無法連絡到馬趙兩位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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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拉艦零附件 我還在付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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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 2011.06.07 03:03 am

瑞士檢方調查發現,拉法葉艦(圖)除了採購案主合約有佣金外,連後勤零附件採購協議也有佣金。我國海軍已向國際商會提起仲裁,要求法國造艦局國際部返還佣金。
本報資料照片

海軍拉法葉艦採購佣金不只存在於購艦款,連至今仍有效的後勤零附件採購,也被查出有問題。據透露,海軍1996年與法國造艦局國際部(DCNI)簽署的後勤採購協議(BOA),被瑞士檢方從汪傳浦帳戶查出也有佣金;依照BOA,我國極可能至今還在付零附件採購的佣金。

據了解,海軍已比照先前模式,再度向國際商會提起仲裁,要求DCNI返還佣金,相關人員四月分已到法國巴黎,參加第一次開庭。

消息人士透露,根據瑞士檢方查扣汪傳浦帳戶所獲資料,購艦款佣金比率,約為價款的百分之十八,後勤零附件採購的佣金比率約為價款的百分之十五。

由於BOA協議迄今有效,代表佣金支付機制從1996年至今,仍持續運作,未因台灣爆發尹清楓命案或法國爆發佣金疑雲而中斷;換言之,海軍只要依BOA向法國買零附件,佣金就按比率被提出,目前初估採購總額約數千萬法郎。

海軍在主合約勝訴後緊接著提BOA仲裁,但因BOA為開放性協議,實際金額需統計歷年採購金額,方能得知;加上當年簽約的海軍後勤司令部已裁撤,相關文件分散在聯勤司令部、軍備局採購中心與後來成立的保修指揮部,海軍正加派人手,分赴各地倉庫調卷統計。

國際商會於四月通知雙方至巴黎開第一次準備庭,主要是確定承審法官人選等程序,海軍計畫今年內向法庭提交事實敘述,研判最快明年才能再開第二次庭。

當年簽署BOA的雙方代表分別是海軍後勤司令部與DCNI,現在DCNI已由政府機關轉型為DCNS國營企業,法國政府持股比率為七成五;由於我方在購艦主約已勝訴,海軍研判,BOA勝訴機會也不小。

2001年海軍向位於法國巴黎的國際商會,提請拉法葉艦購艦合約佣金仲裁案,經十年纏訟,我方於去年五月勝訴,法商台利斯公司必須返還海軍約八億六千餘萬美元的佣金,台利斯公司已向法國當地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撤銷判決,雙方仍在纏訟,預計下半年宣判。

小檔案/BOA協議

海軍拉法葉艦的購艦主合約除了買船之外,還買入一定存量的零附件,所以當每艘船交貨時,零附件同時附帶有90天的艦存量與二年半的岸存量,但是當零附件隨著時間而逐漸消耗,海軍就必須向法國造艦局國際部(DCNI)採購補充戰備所需,這也是1996年簽署「買方訂購協議 (Buyer Ordering Agreement, BOA)的由來。

BOA為開放性協議,主要是讓雙方原則性地確認,法方保證未來廿年內,會負責任地確保台灣海軍一定能以「最優惠的價格」購得拉法葉艦的零附件。協議最後附有一分拉法葉艦所有零附件的清單,海軍日後若有需要,就根據附件再與法方訂定採購合約,若因時間久遠發生商源消失問題,DCNI須負責找到合格替代品。

BOA衍生自拉艦採購合約,因此主約的排佣條款,同樣適用於BOA,當我國檢方得知瑞士檢方從查扣的汪傳浦帳戶發現來自BOA的佣金時,就要求海軍必須比照主合約提起國際仲裁,要求DCNI返還佣金。 (許紹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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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被辦到底的 是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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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 蕭白雪】 2010.11.08 03:10 am 
 
特偵組昨天同時宣告放棄對拉法葉案的上訴、對二次金改案的無罪判決則會儘速提起上訴。拉案是陳水扁上任總統不到三個月宣示「動搖國本也要辦到底」的世紀大案,二次金改則是扁連任總統後,一手主導的重大金融改革政策。諷刺的是扁誇口要辦的案件無罪定讞,他自己捲入的弊案漩渦,迄今爭議未休。

二○○○年政黨輪替,陳水扁當選總統不久,就對國民黨執政時期屢遭質疑的軍購弊案宣戰,拉法葉案、獵雷艦案、幻象機案,都曾辦得轟轟烈烈;前總統李登輝在軍購案中的角色,屢被提出質疑;前參謀總長郝柏村當年參與拉案的角色,也常成為選舉時綠營攻擊的箭靶。

扁執政八年,鍥而不捨追查,拉案獲瑞士司法單位協助,發現軍火商汪傳浦收受法方數百億元軍購佣金,但除了與汪關係密切的郭力恆外,至今仍查不到決策者收賄證據,當年為了扁意要給外界交代,在證據不夠充分下,歷經起訴的多名將官,都獲法院判決無罪,扁執政時期,查弊成為政客用來作為選舉操作、與政客條件交換的工具,真相迄今未明。

陳水扁連任後,二○○四年十月廿日,親自宣示推動二次金改,要讓國內金控家數減半。引爆國內金融業者的生存之戰,而讓扁珍有諸多機會向金控業者「募款」。

巧合的是陳水扁下台後,同樣是經由瑞士司法單位,揭露扁家海角七億的真相,也掀開扁家在金改過程中,與金控業者的金錢往來、利益交換。扁可能沒料到,會有當被告、收押的一天。擅長用司法操弄選舉的阿扁,恐怕也沒想過,扁家的司法案件,目前竟也成為影響選舉的因素。

軍購案與金改案,兩者看似不相干,相同的是,兩者牽涉的龐大利益都是動輒上百億計算,軍購案至今仍未看到收錢政客、將官被繩之以法,反而是沒被查到錢進口袋的雷學明等人,卻已被捲入司法絞肉機九年多;金改案收錢的扁、珍,口口聲聲強調是企業的政治獻金、不是貪汙,法院的無罪判決,檢方決定上訴,司法又要多久才能給民眾真相、彰顯司法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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