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 2011.06.07 03:03 am
瑞士檢方調查發現,拉法葉艦(圖)除了採購案主合約有佣金外,連後勤零附件採購協議也有佣金。我國海軍已向國際商會提起仲裁,要求法國造艦局國際部返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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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拉法葉艦採購佣金不只存在於購艦款,連至今仍有效的後勤零附件採購,也被查出有問題。據透露,海軍1996年與法國造艦局國際部(DCNI)簽署的後勤採購協議(BOA),被瑞士檢方從汪傳浦帳戶查出也有佣金;依照BOA,我國極可能至今還在付零附件採購的佣金。
據了解,海軍已比照先前模式,再度向國際商會提起仲裁,要求DCNI返還佣金,相關人員四月分已到法國巴黎,參加第一次開庭。
消息人士透露,根據瑞士檢方查扣汪傳浦帳戶所獲資料,購艦款佣金比率,約為價款的百分之十八,後勤零附件採購的佣金比率約為價款的百分之十五。
由於BOA協議迄今有效,代表佣金支付機制從1996年至今,仍持續運作,未因台灣爆發尹清楓命案或法國爆發佣金疑雲而中斷;換言之,海軍只要依BOA向法國買零附件,佣金就按比率被提出,目前初估採購總額約數千萬法郎。
海軍在主合約勝訴後緊接著提BOA仲裁,但因BOA為開放性協議,實際金額需統計歷年採購金額,方能得知;加上當年簽約的海軍後勤司令部已裁撤,相關文件分散在聯勤司令部、軍備局採購中心與後來成立的保修指揮部,海軍正加派人手,分赴各地倉庫調卷統計。
國際商會於四月通知雙方至巴黎開第一次準備庭,主要是確定承審法官人選等程序,海軍計畫今年內向法庭提交事實敘述,研判最快明年才能再開第二次庭。
當年簽署BOA的雙方代表分別是海軍後勤司令部與DCNI,現在DCNI已由政府機關轉型為DCNS國營企業,法國政府持股比率為七成五;由於我方在購艦主約已勝訴,海軍研判,BOA勝訴機會也不小。
2001年海軍向位於法國巴黎的國際商會,提請拉法葉艦購艦合約佣金仲裁案,經十年纏訟,我方於去年五月勝訴,法商台利斯公司必須返還海軍約八億六千餘萬美元的佣金,台利斯公司已向法國當地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撤銷判決,雙方仍在纏訟,預計下半年宣判。
小檔案/BOA協議
海軍拉法葉艦的購艦主合約除了買船之外,還買入一定存量的零附件,所以當每艘船交貨時,零附件同時附帶有90天的艦存量與二年半的岸存量,但是當零附件隨著時間而逐漸消耗,海軍就必須向法國造艦局國際部(DCNI)採購補充戰備所需,這也是1996年簽署「買方訂購協議 (Buyer Ordering Agreement, BOA)的由來。
BOA為開放性協議,主要是讓雙方原則性地確認,法方保證未來廿年內,會負責任地確保台灣海軍一定能以「最優惠的價格」購得拉法葉艦的零附件。協議最後附有一分拉法葉艦所有零附件的清單,海軍日後若有需要,就根據附件再與法方訂定採購合約,若因時間久遠發生商源消失問題,DCNI須負責找到合格替代品。
BOA衍生自拉艦採購合約,因此主約的排佣條款,同樣適用於BOA,當我國檢方得知瑞士檢方從查扣的汪傳浦帳戶發現來自BOA的佣金時,就要求海軍必須比照主合約提起國際仲裁,要求DCNI返還佣金。 (許紹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