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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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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大醜聞 建交秘援經費遭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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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2008.05.02 02:53 am  
 
金紀玖在劉泰英擔任國民黨投管會主委期間,曾負責黨營營造公司業務,與劉泰英有交誼。
本報資料照片  
 
吳思材不是第一次在我外交事務中扮演角色,1996年他深度介入帛琉總統選舉,搓掉一位候選人。這是當年他在帛琉的留影。
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政府即將交出政權之際,爆發外交超級大醜聞。外交人士透露,由扁政府高層邱義仁牽線,外交部2006年委託中間人金紀玖和吳思材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秘密援助經費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約台幣八億九千四百萬元),結果全遭侵吞。

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並將本案送檢調單位偵辦。中央社報導,擁有美國護照的金紀玖去向不明,而吳思材則已被台灣司法單位扣留,正進一步調查中。

中間人 邱義仁介紹的

外交界資深人士指出,這件外交部試圖與巴紐建交的案子,是邱義仁起的頭。邱介紹金紀玖和吳思材給外交部,由兩人居中與巴紐談,並要求三千萬美元秘密經費,其中廿萬美元是金和吳的活動費。

外交部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建交,並同意存入三千萬美元到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作為給巴國技術援助經費。

雙方約定,金、吳兩人承諾僅在外交部同意及技術援助談判成功後,才能從戶頭提款。兩人也同意,如果外交部提出要求,就必須無條件返還這筆款項。

討鉅款 兩人都拒歸還

同年九月十四日外交部把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吳通知外交部收到匯款,並寫信給外交部長黃志芳,確認協議條款。

外交部後來決定中止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的談判,並於2006年底向金紀玖、吳思材追討款項。但兩人並未歸還鉅款,於是外交部在新加坡提出訴訟,要求兩人歸還這筆款項,同時支付訴訟費用。

據了解,外交部四月十八日透過呂俊昭律師事務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金紀玖和吳思材,要求追討屬於中華民國政府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

星法官 裁准凍結資產

為防止金紀玖和吳思材脫產,外交部又於四月廿八日透過律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在訴訟開審前,禁止金、吳脫手或處理在新加坡的資產,禁制令適用於他們在新加坡的資產,無論資產是否在他們名下,以及獨立或聯名擁有,承審法官洪素燕已裁准。

禁制令規定他們必須在收到法院命令廿一天內,向外交部委託律師交代在新加坡的資產。

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昨天指出,台灣外交處境艱困,推動秘密外交有其必要,本案現已進入司法程序,且為保護國家利益等實務考量,詳細內情目前不便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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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海地旗號 吳思材涉行賄走私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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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12 
吳俊陵、朱蘭香、吳政峰、林庭瑤/綜合報導
 
 ▲吳思材另涉行賄走私洋菸。(本報資料照片/陳志源攝)
 
又爆醜聞▲巴紐弊案扯出案外案,外交掮客吳思材另涉走私香菸案爆出海地前駐華大使白若丹(左)涉嫌收賄。圖為陳水扁總統94年在總統府接受白若丹(Raymond Perodin)呈遞到任國書。(中央社資料照片)

     涉及巴紐案遭收押的掮客吳思材,先前曾捲入兩度利用外交貨櫃使走私花生、香菇及洋菸案,遭基隆地檢署限制出境。據追查,這起走私案幕後竟隱藏著另一樁外交醜聞!前海地駐台大使白若丹更因此於去年底黯然去職離台。

     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十一日晚間指出,由於此案涉及海地大使館,又有數人涉案,外交部了解相關案情後,已請檢方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進行調查,但外交部絕對沒有關說此案。

     外交部「低調機密」查辦弊案

     葉非比強調,外交部禮賓司官員處理販運私菸案時,並沒有特別注意吳思材這號人物,直到巴紐案爆發後,才從媒體上認識吳思材。

     據檢警偵查指出,在該案中,吳思材涉嫌以每次收受走私客二百五十萬元為代價,居間牽線,並涉嫌行賄前海地駐台大使白若丹,兩度以「外交貨櫃」做為非法走私來台的犯罪工具。

     由於擔憂這起外交貨櫃走私案會衝擊到台灣與海地兩國的邦誼,當時的外交部長黃志芳,曾罕見地以外交部公文發函,要求檢警偵辦全案必須「低調機密」;偵辦該案的基隆地檢署,除悄悄將涉案人吳思材限制出境外,案發至今超過一年都還沒偵結。

     據了解,這起涉及外交醜聞的走私案發生在去年初,二名王姓、李姓商人,找上自稱是「海地駐台大使館商務參事」的吳思材,策畫以海地大使館的名義,申請「外交貨櫃」入關,趁機夾藏走私品來台。

     自稱海地參事 偷渡外交貨櫃

     雙方談妥的條件是,事成後需給付吳思材二百五十萬台幣做為佣金,另外由吳思材代轉二萬五千元美金給海地駐台大使白若丹做為酬謝;而其中一只滿載花生和香菇的走私貨櫃順利在去年二月闖關,王、李二人也在接貨後依約將上述款項付給吳思材。

     嫌犯食髓知味,再度找上吳思材,商議以大使館將在桃園舉辦「材料和傢俱日常用品展覽」,需要進口相關器材名義,委託高雄某船務報關行代理,又從新加坡申請一只外交貨櫃入關。不料,貨櫃還未抵台,台南地檢署卻接獲線報,指稱有人利用外交貨櫃走私毒品,由於檢舉內容明確,台南檢方通知基隆檢方,由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率領保三總隊及海關人員,在去年二月十六日依線報前往基隆西十六號碼頭驗櫃,由於是外交貨櫃,也通知外交部禮賓司官員到場。

     檢警打開貨櫃後,雖然沒發現毒品,卻在貨櫃內查到四百五十一箱的走私洋菸,是新加坡知名「福氣牌」香菸,驗貨時發現這批香菸是仿冒品,產地不知何地,菸品卻貼上仿冒「福氣牌」商標。

     菸商闖關曝光 供出勾結內幕

     這批走私菸經估算價值為二千一百萬元,檢警隨後循線找到王、李二名商人,也供出行賄全盤內幕。

     吳思材等人隨後由保三總隊訊問後,交台南地檢署偵查,今年一月將再轉由基隆地檢署接手。基隆檢方表示,由於去年底台南檢方傳訊吳思材,但他未到案,考量吳某有外國國籍,出入境次數頻繁,且菸品案情未明朗化,才以吳思材等四人涉及商標法與菸酒管理法,在四月十六日起限制吳思材出境。

     關於吳思材的「海地參事」身分,基隆地檢署曾向外交部要一些資料,主要是要了解豁免權的問題,後來認為走私案與他的職權或身分無關,保三總隊的移送書並沒提到他的身分,是否具「海地參事」身分還在釐清。 偵辦巴紐案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謀信目前也已要求警方提供偵辦走私洋菸案的所有卷宗,希望從中過濾外交部的發函關切動作,究竟是單純的維繫邦誼?還是與吳思材之間是否另有互動關係?以釐清吳思材與黃志芳在巴紐案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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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錯方向 怎追醜聞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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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宋耀明/律師(台北市)】 2008.05.12 02:45 am
  
巴紐金援弊案發生後,外交部曾急急發函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開戶的銀行更改帳戶所有人名稱;又委請律師進行假扣押;後為追查資金流向,曾要求新加坡當局提供金、吳在新加坡銀行的轉帳紀錄。從目前追查金援弊案資金的過程來看,行政及檢調當局都還沒掌握正確的方向。

我國與新加坡並無正式邦交,亦無簽訂任何司法互助的協定;就新加坡而言,我國政府與一外國自然人無異,因此我國當局不可能在新加坡的司法系統中享有任何特殊權利,這是大前提。依據新加坡過去與我國進行司法互助的保留態度,欲在短時間內與新加坡簽訂司法互助協定,包括通報洗錢協定,幾無可能。

各國銀行必須遵守該國法規對客戶資料保密,我國銀行法也有相同要求,既然我國行政、司法當局在新加坡司法制度中並無特權,發函要求新加坡提供金、吳銀行轉帳紀錄,斷無成功可能。

外交部雖曾委請律師假扣押金、吳的聯名帳戶,需知這種民事上的保全行為,只能產生扣押目前帳戶內存款的效果,目的是為了將來民事訴訟勝訴後取償,並不能產生追查該帳戶過去存款流向的效果。

中華民國政府在新加坡的司法體系中,至少應取得如同外國自然人相等地位,我國即可針對發生在新加坡法域的洗錢犯罪,以被害人身分提出告訴,請求新加坡執法當局追查資金流向、對可疑帳戶進行扣押或凍結。

筆者多年前曾處理一新加坡國營銀行遭詐欺,而部分詐欺所得資金匯入我國境內銀行之案例,即係代表該新加坡銀行以被害人身分向我國檢察署提出告訴,因該可疑洗錢行為發生在我國境內,檢察官速即凍結帳戶,並成功攔阻資金的再度轉移。在該案中,完全沒有利用到任何刑事司法互助機制,因為中、星間沒有司法互助協定或協約可資援用。

因此當務之急為速聘請在新加坡的刑事律師,依據新加坡相關洗錢法令提出刑事訴追。新加坡為國際金融中心之一,其金融法規完備且符合國際組織所要求之標準,針對防制國際洗錢,該國定有Corruption, Drug Trafficking and Other Serious Crimes Act(簡稱CDTOSC),該法將藏匿、移轉販毒及重大財產犯罪所得定為洗錢犯罪行為,類似我國之洗錢防制法,執法當局應考慮速向新加坡執法機關提出告訴,以啟動CDTOSC之適用。

檢察官應速詢問金、吳開立聯名帳戶的銀行,在吳思材同意之下,可否提供該帳戶之進出紀錄?報載吳思材曾應外交部要求提供該帳戶的對帳單,則似乎該聯名帳戶並不要求必須金、吳兩人共同同意,始能取得帳戶資料。吳思材既然一直喊冤,目前又在收押之中,檢察官可要求其出函給新加坡銀行,指示將該帳戶進出資料提供給我國執法機關。在此情形下,新加坡銀行沒有洩漏機密資訊的顧慮,當無拒絕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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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金聲名狼藉 為何他們都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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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dminton

【聯合報╱本報記者盧德允】 2008.05.12 03:25 am
  
巴紐建交醜聞檢方積極偵辦,案情似乎集中在差額分配表及鉅款流向,但本案重大關鍵還應包括成立金、吳聯名帳戶是誰的主意?未建交豈可匯款到位?相關人等有無犯意?也都是足以論罪起訴的要件。

將近十億台幣的鉅款,被金紀玖和吳思材兩人不知搬到那裡去,追溯源頭,二○○六年八月巴紐建交案啟動時,成立金、吳兩人的聯名帳戶,到底是誰指示?

案情爆發迄今,只有黃志芳交代過,說這是「巴紐方面的要求」,因為一九九九年台巴建交三天,他們有經驗和教訓,這次要求我們,作為取信的機制。不過「巴紐的要求」仍嫌抽象,據了解,檢方前晚第二次約談黃志芳,應是就這部分細節要求說明。

金、吳聯名帳戶八月成立,九月十五日,紅衫軍倒扁反貪腐如火如荼之際,這筆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自外交部匯到金吳兩人聯名帳戶。而巴紐第一次來台北簽建交公報,竟是後來十月分的事。尚未建交,錢就付了,到底在急什麼?是誰做的指示?

這個問題,真實圖象也極為模糊。可以追溯的只到外交部撥款的核定人黃志芳為止,再找不下去。黃志芳曾說,聯名帳戶機制是取信巴紐用的,相信金紀玖是因邱義仁介紹。邱義仁則指,金紀玖是柯承亨引介。案發後外界陸續爆出,金與陳水扁也認識,中間的牽連是扁的重要親信林文淵。

為何柯承亨、林文淵、邱義仁這些人都這麼信任金,而金在台灣早已聲名狼藉,圈內有名,是不是因為他們共同的老闆陳水扁呢?將近十億鉅款,如果沒有夠高層級的人點頭,怎麼會如此輕易匯得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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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巴紐案是被騙 不是貪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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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吳政修/台南縣報導】 2008.05.12 03:25 am
  
台南縣長蘇煥智指出,總統陳水扁昨天回到故鄉台南縣,兩人同車時談到巴紐案。陳總統強調,「巴紐案是被中間人騙去,沒有貪瀆的問題。」

蘇煥智表示,他告訴陳總統,檢察官單憑一張吳思材寫的名單、金額,就搜索行政院,對行政權及政府公信力傷害很大,現在「最大的就是檢察官」。陳總統說他也有同感,並表示「很無奈」,「政府真可憐」。

蘇煥智表示,巴紐案比較有問題的,在前外交部長黃志芳為何將錢匯到私人戶頭,而非匯至較有公信力的戶頭。他轉述,陳總統當時表示外交部這樣做早有先例。他當時還回說,如果真是這樣子,絕對有必要檢討,陳總統點頭示意。

【記者蔡政諺、邱英明/高雄縣報導】陳水扁總統前天到屏東拍賣黑鮪魚和參觀大鵬灣,之後「聲東擊西」轉往前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的高雄縣老家拈香。

柯承亨父喪,因陳水扁和柯承亨關係密切,外傳可能會選在明天(十三日)柯家舉行告別式時前往上香,但「巴紐」醜聞案一再延燒,陳總統前天利用到屏東縣主持黑鮪魚季開幕的機會,抽空向柯承亨父親上香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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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芳的政壇體悟 魔戒權力與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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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十一日電】 2008.05.11 07:02 pm
  
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因巴紐建交案請辭下台,對於官場的權力競逐,他在自己的部落格有深刻體悟,他把權力比喻成「魔戒」,認為政治會扭曲人性,權力會令人上癮,一有機會接近魔戒,人性陰暗面就會顯露。

黃志芳去年十二月底在無名小站開闢了「用你的溫柔與我對飲-志芳部長的心靈小站」部落格,提供與民眾直接對話的窗口,引起不少網友們迴響,也讓外界能一窺外交部長的不同面貌。

部落格從去年底運作至今,黃志芳發表十三篇文章,平均一星期一篇,最近一篇新文章在今年四月十六日,時間點剛好是外交部主動向檢方告發巴紐建交款遭中間人侵吞案的次一日。

儘管黃志芳在「志芳的心靈小站」部落格中,迄未就巴紐案抒發個人感想,但回顧他四個多月來發表的文章,一篇在今年一月底發表的「魔戒˙權力與人性」的文章,正值馬拉威斷交外界要他下台負責的聲浪,且巴紐案中間人金紀玖不見蹤影,在星國的匯款帳戶款項已流向不明之際,這篇文章顯示出的心境,頗能反映他身陷外交艱難處境的感想。

他在文章訴說著,「公元二千年政黨輪替時,他只是平凡的公務員,因緣際會、命運使然,使他的人生一路被推到這個點。過去這幾年的經歷,讓他看盡政壇百態,有太多與電影魔戒相呼應的情節。」

黃志芳認為,電影裡的魔戒是最高權力的象徵,太多人想要得到它了,而且平常人模人樣、道貌岸然的人一接近魔戒,或是有機會接近它,似乎人性陰暗的那些面向就會顯露出來,甚至不擇手段要得到它。「政治會扭曲人性,權力令人上癮,難以言喻」;「還好台灣已經是一個完全民主的國家,有民主的機制來節制權力的競逐」。

他還要網友可以在觀察政壇各種怪象時,不妨回想一下魔戒的情節,應該會有不同的心得。

黃志芳也說,他之前擔任過總統府發言人及副秘書長的職務,在這幾年國內政治嚴重對立的年代,經常處在火線上,他並舉馬拉威斷交事件為例,強調「請辭容易負責難」。

他還引述前外長葉公超在歷經政壇冷暖辭官後的一首詩作,其中最後兩句「青山翠竹凌宵節,樂與遊人夾道看」,描寫無官一身輕,能與一般的平民百姓共賞青山翠竹,黃志芳當時在文章中對於這樣美好的意境,也深感心有戚戚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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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毅:巴紐總理保證沒拿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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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祖舜、盧德允/報導】 2008.05.12 03:25 am
  
巴紐案建交疑雲引發收賄爭議,赴上海調查金紀玖財產的立委邱毅昨晚表示,巴紐總理透過一位上海企業家友人,向他保證巴紐內閣絕對沒有官員跟金、吳談過建交案,也沒有人收過金、吳兩人的錢。

邱毅表示,金紀玖擁有東方雅苑房子,他還在清查金紀玖在大陸有沒有其他不動產。他認為可以到大陸法院提起訴訟,控告金紀玖侵占背信,然後聲請假扣押金紀玖在大陸的財產,迫使金現身說明案情。

邱毅並表示,住在東方雅苑的是金紀玖的女友,當初金紀玖欺騙到新加坡追錢的外交部參事張強生,說女兒在上海生病,但事實上金是去上海看女友,而他的女兒在美國洛杉磯。

前外交部長黃志芳昨天面對媒體詢問,不願再談案情,僅向守候在黃宅的媒體遞出紙條,祝媒體母親節快樂,並希望媒體趕快回家。

不過,黃志芳開設的部落格裡,最新文章在今年四月十六日發表,時間點剛好是外交部向檢方告發巴紐案的次一日。

黃志芳在部落格文章中說,公元二千年政黨輪替時,他只是平凡的公務員,因緣際會、命運使然,使他的人生一路被推到這個點。過去這幾年的經歷,讓他看盡政壇百態,有太多與電影魔戒相呼應的情節。對照現在發生的巴紐案,這篇文章似乎透露了不少黃志芳當時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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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材另涉3案 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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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11 
陳志賢/台北報導

     因涉及巴紐建交弊案而遭收押的掮客吳思材,涉嫌以「仰湳水產」公司名義進口墨西哥鮑魚時,因為公司英文名稱與另家食品公司相同,被控偽造文書案,獲不起訴。但台灣高檢署認為案情未查明,已將此案發回台北地檢署重新偵查。檢方另案調查中。

     因此,吳思材除了涉及巴紐建交弊案外,他身上還分別涉及偽造文書、商標法、詐欺三起案件,正由台北、基隆及士林等三個地檢署偵辦中。

     吳思材在巴紐案偵辦期間曾說他中文程度不佳,看不懂中文,因此確認檢方筆錄內容,是由律師照著筆錄,一字一句念給吳思材聽。吳確認筆錄內容無誤後,才簽下其英文名字「James Wu」。

     吳思材在偵訊時,他大部分可以用中文應答,在關鍵問題上就以帶有特殊口音的英文回答,包括金紀玖所稱的「老闆」,他就說是「boss」。

     不過,偵辦吳思材偽造文書案的檢察官回憶說,他看到吳思材記者會全程說英文,感到訝異,在偽造文書案中,吳思材從未向檢方要求請通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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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是誰?三傳邱義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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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11 
陳志賢/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巴紐建交弊案,為了查明兩名掮客金紀玖、吳思材口中的主導建交案「老闆」,究竟是不是邱義仁,並調查是何人指示外交部將近三千萬美金匯入第三國私人戶頭,預計本周將再次提訊吳思材,並且第三度傳訊邱義仁,不排除進行對質。

     十億龐大建交經費,竟被直接匯入位於第三國的私人帳戶,導致遭人洗錢侵吞,究竟是受何人指示、授意下交辦將錢匯到私人戶頭,已成為目前檢方調查這起重大外交醜聞案的重要關鍵之一。

     檢方本周將第三度傳訊邱義仁。但這是檢方正式以貪瀆罪被告身分首次傳訊邱義仁,檢方將同時通知辯護律師到庭,給予被告的法律權益。據了解,檢方將視邱義仁這次偵訊結果,決定是否對他作出聲押或交保的強制處分。

     檢方懷疑,邱義仁在巴紐弊案的角色相當關鍵,主導這起建交案。不但金紀玖、吳思材在居間建交案時稱他為「老闆」;另前外交部長黃志芳也是因邱義仁介紹金、吳,交辦巴紐建交案,導致金紀玖成為建交案中台灣的唯一代表、窗口。

     而且外交部事後匯出近三千萬元美金至新加坡金、吳帳戶,明顯違反外交部處理秘密外交的作法、原則,外交部會計部門一度提出質疑。

     據了解,檢方日前傳喚簽辦本案的外交部參事張強生時,張強生證稱,本案決定將錢直接匯往私人戶頭,是「上面」的意思。檢方將釐清這位「上面長官」,是否就是邱義仁?

     雖然邱義仁一再強調,「戶頭裡絕無一毛錢」,無涉貪瀆。不過,據了解,檢方認為沒收錢,也不代表沒有貪汙行為,仍進一步清查事證。

     據檢調初步了解,巴紐建交十億元經費,已經不在新加坡戶頭內,去向仍不明。金紀玖律師張修日前表示,「錢已匯至第三國」,檢調已進一步追查資金去向。

     另針對民進黨巴紐案專案調查小組,趕在司法調查前,即搶先公布結果,認定本案是外交挫敗,遭掮客「詐騙」,外界質疑民進黨此舉,是否有意圖「干擾」、「影響」檢方辦案?檢方對此不願置評,強調全案一切依法調查中,民進黨的調查結果,不會影響檢方後續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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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拿到好處 巴紐官員惹身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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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11 
梁東屏/莫瑞斯比港市九日電
 
 身陷風暴▲身陷巴紐外交醜聞案中的前外交部長黃志芳,10日離開官邸表示將赴外交部打包收東西,對媒體的問題並不願多作表示。(黃國書攝)

     十億元台幣建交款遭侵吞案發展至今,身為當事國之一的巴布亞紐幾內亞這方也是一團迷霧,沒人搞得清楚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包括一九九九年曾經成功促成建交的關鍵人物在內,也只能就目前浮上檯面的一些事實作推論,暫時的結論則是本案從開始就是場騙局。

     巴紐這邊的人也並不是那麼無辜,但很大程度上是被當作道具,「小恩小惠應該有拿到,但整體來說是魚沒吃到卻惹一身腥」。

     被認為是場騙局的原因是從一九九九年以來,形勢上的發展使得雙方建立正式外交關係早已成為「不可能的任務」。

     巴紐官員成道具 唬弄台灣

     曾經參與上次建交推動的現任台商會會長吳福財就指出,「當年的總理史凱特面臨他政治生涯上極困難的關口,需要藉著改變與台灣的關係取得奧援度過難關。再加上史凱特乃草莽出身,比較敢,所以才會冒得罪澳洲、中國的危險『阿莎力』答應建交,但是這些條件這次都不存在,現任總理索馬雷更是十分老練、圓融的政治人物,簡單地說,不可能啦」。

     當年擔任巴紐駐台灣總領事的蔡明隆也表示,從金額上來看,本案也疑點重重。如果是建交,絕非幾千萬美金的事(按,上次建交台方承諾的援助金額就已高達美金五億),但是如果是佣金,又太多,因為一般的行情是一千萬美元,「這次的奇怪數字當然有問題」。

     其次,巴紐方面赴台的人員,無論從層級、職務上來看,都不是適合談雙方建交的人物,因此極可能是被當地華人形容為「不知道是哪號人物?」的吳思材,憑藉著僅有的人脈關係「騙」幾位巴紐官員到台灣去,作為他唬弄台灣官方的道具。

     至於巴紐方面的人究竟有無拿到錢?

     此間的台商、甚至巴紐官方人物都同意,拿?是應該有拿到一些,但是數目不會太大,極可能就是金紀玖、吳思材等人所透露出最早「打點關係」的二十萬美元,「其實這並不出奇,你要人家去,總要補貼旅費吧」。

     被疑「分贓」不成 提訟自清

     那麼,剩下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呢?

     此間的人認為,一開始應該是有「分贓」的設計,否則已辭職的外交部長黃志芳為什麼會在吳思材對檢方指出他曾經將「差額分配表(分錢名單)」正本交給黃志芳之後,黃志芳才承認並且拿出該份名單,「黃志芳這個『懷璧其罪』的動作,應該意味著他也預期會分到錢,因為名單上他也有一份」。

     易言之,如果黃志芳是清廉好官,他當然應該在第一時間就提出檢舉,而非藏在身上那麼長的時間。

     既然有分贓的設計,黃志芳為什麼又要在新加坡提訟追錢呢?「那當然是因為沒有分到,又發現錢被吞掉,因為錢是經過黃志芳出去的,他要負責。如果錢都乾乾淨淨到位,要暗中銷帳,絕不是那麼困難的事」。

     金紀玖獨吞?台商嘆「高啊」

     現在剩下最可能的狀況是錢全被金紀玖吞了,台灣方面的涉案官員也都是啞子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但是那張「差額分配表」是他們的罩門,雖然沒分到錢,卻並不代表清白。

     比起上次建交沒給錢,這次鬼影子都沒見到,錢就不見了,此間台商不免歎道,「高啊」。

     真相如何?恐怕還得靜待事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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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義仁問馬:要否爭取邦交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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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08.05.11 03:27 am
  
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昨晚表示,我與巴紐的秘密外交一旦爆開來,巴紐外交官員的否認談話都可以理解,因為他們也要對中共及國內有個交代;但不要弄到連互信都沒有,甚至斷線。

邱義仁說,外交牽涉到主權,老共不可能放手,即使國民黨主政,與老共維持很好的關係,但要老共宣布外交休兵、擱置主權,那是天方夜譚。

邱說,民進黨推動的攻擊性外交,爭取新邦交國,至今仍有其意義與重要性,因為兩岸沒有人知道多少邦交國才是底線。中共的三光政策,一直是希望最好台灣沒有邦交國,馬準總統主張務實外交,可以去問問他,要不要爭取邦交國的數目字?他上台後還是得面對。

前行政院長蘇貞昌談及陳總統對任內八年應負最大責任,甚至應退黨。邱義仁說,他現在不是黨員,不便說什麼。不過,如果純是巴紐案要他退黨,實在沒道理,因為他雖然要為巴紐案負政治責任,但陳總統對執行面與細節並不是很清楚。

媒體報導巴紐來台談外交的前自來水董事長邦加說,他來台的目的只是來台看下水道、自來水廠,其代理外長也說來台只是為加強彼此間的經貿關係;邱表示,他們的談話都可理解,因為秘密外交一旦掀開,根本沒有再追究的必要。

邱義仁說,目前台巴已經受傷害了,不要再弄到連互信都沒有,甚至斷了線。巴紐案會繼續下去,就是因為有進展。他對於能否將錢追回來,真的搞不清楚,已是有步想到沒步、黃志芳也心力交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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