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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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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大醜聞 建交秘援經費遭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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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2008.05.02 02:53 am  
 
金紀玖在劉泰英擔任國民黨投管會主委期間,曾負責黨營營造公司業務,與劉泰英有交誼。
本報資料照片  
 
吳思材不是第一次在我外交事務中扮演角色,1996年他深度介入帛琉總統選舉,搓掉一位候選人。這是當年他在帛琉的留影。
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政府即將交出政權之際,爆發外交超級大醜聞。外交人士透露,由扁政府高層邱義仁牽線,外交部2006年委託中間人金紀玖和吳思材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秘密援助經費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約台幣八億九千四百萬元),結果全遭侵吞。

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並將本案送檢調單位偵辦。中央社報導,擁有美國護照的金紀玖去向不明,而吳思材則已被台灣司法單位扣留,正進一步調查中。

中間人 邱義仁介紹的

外交界資深人士指出,這件外交部試圖與巴紐建交的案子,是邱義仁起的頭。邱介紹金紀玖和吳思材給外交部,由兩人居中與巴紐談,並要求三千萬美元秘密經費,其中廿萬美元是金和吳的活動費。

外交部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建交,並同意存入三千萬美元到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作為給巴國技術援助經費。

雙方約定,金、吳兩人承諾僅在外交部同意及技術援助談判成功後,才能從戶頭提款。兩人也同意,如果外交部提出要求,就必須無條件返還這筆款項。

討鉅款 兩人都拒歸還

同年九月十四日外交部把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吳通知外交部收到匯款,並寫信給外交部長黃志芳,確認協議條款。

外交部後來決定中止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的談判,並於2006年底向金紀玖、吳思材追討款項。但兩人並未歸還鉅款,於是外交部在新加坡提出訴訟,要求兩人歸還這筆款項,同時支付訴訟費用。

據了解,外交部四月十八日透過呂俊昭律師事務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金紀玖和吳思材,要求追討屬於中華民國政府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

星法官 裁准凍結資產

為防止金紀玖和吳思材脫產,外交部又於四月廿八日透過律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在訴訟開審前,禁止金、吳脫手或處理在新加坡的資產,禁制令適用於他們在新加坡的資產,無論資產是否在他們名下,以及獨立或聯名擁有,承審法官洪素燕已裁准。

禁制令規定他們必須在收到法院命令廿一天內,向外交部委託律師交代在新加坡的資產。

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昨天指出,台灣外交處境艱困,推動秘密外交有其必要,本案現已進入司法程序,且為保護國家利益等實務考量,詳細內情目前不便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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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紀玖涉兩案 疑替特定人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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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05.15 03:17 pm
  
台北地檢署偵辦「巴紐案」、「沙國海水淡化及發電廠投資案」發現通緝掮客金紀玖參與兩案程度深,兩案推動時間又接近,懷疑金有計畫替特定人洗錢。台北地檢署上午表示,兩案線索可交叉運用,作為案情突破的參考。

檢方偵辦巴紐案查出金紀玖涉重嫌,對他的犯罪模式深入研究,本月12日傳拘不到已發布通緝;稍早,檢方偵查沙國投資案,查出金紀玖身影在其間,擔任「爭取沙烏地阿拉伯王國商機推動小組」執行長。

巴紐案金援計畫始於95年8月,沙國投資案則是在95年6月時,由前經建會主委胡勝正率團赴中東考察時,金紀玖也隨團參加,對於金紀玖何以在幾乎同一時間穿梭在兩起國家重大涉外事件中,檢方認為他的角色相當可疑。

目前為止,檢察官分析巴紐醜聞案的犯罪態樣為詐欺、侵占公有財物罪,但從追查金流資訊觀察,巴紐弊案極可能演變成官員收取回扣的貪瀆案,檢方懷疑沙國投資案也有回扣,只是尚未付諸實踐而已。

針對共同涉案人金紀玖,檢方透露,金是巴紐案的一塊重要拼圖,也參與沙國投資案,但他潛逃美國三番兩次透過律師放話,又遲不現身,使巴紐案案情陷入膠著。

巴紐案承辦檢察官在傳訊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及前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等人後,由於缺乏充足資料安排他們對質,台北地檢署不排除利用偵查沙烏地阿拉伯海水淡化及發電案投資案蒐集到的資料替巴紐案解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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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吳思材海外帳戶 受款人英文名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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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05.15 03:17 pm
  
台北地檢署追查巴紐案10億台幣金援費餘款,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赴新加坡查閱掮客吳思材海外帳戶匯款紀錄,發現帳戶中有一百多萬美元;對於帳戶匯款受款人皆以英文顯示,檢方上午緊急提訊在押嫌犯吳思材,要求判讀受款者是否與台灣官員收賄有關。

檢方全力追查掮客金紀玖、吳思材星國聯名帳戶資金流向,由於向美國申請司法互助尚未獲函覆,日前提訊吳思材取得一份查帳授權書,前天清晨,黃謀信與有會計專長的一名檢察事務官赴星國突圍,昨天傍晚已自新加坡返國。

巴紐假建交案發生後,外交部由「慶寧」專戶匯款2980萬美元到星國華僑銀行金紀玖、吳思材聯名帳戶,查帳顯示,後來金、吳解約,聯名帳戶款項轉匯金紀玖名下2680萬美元,吳思材則獲得300萬美元。

去年1月19日,吳思材將150萬美元匯入前妻陳子晞台灣聯邦銀行帳戶,4月2日再匯150萬美元到陳子晞永豐銀行林口分行帳戶;同年7月,陳子晞將150萬元美元返匯到吳思材新加坡的帳戶。

檢方依據吳思材簽字的授權書,在星國檢察總署、民間友人協助下赴星查帳,帶回帳戶資金明細、匯款紀錄,追查金援款是否為台灣官員的回扣,可惜的是,由於10億台幣建交款一分為二,只能片面查閱吳思材帳戶的動支情形,至於金紀玖如何洗錢及洗錢的流向,至今一籌莫展。

檢方自星國帶回吳近一年多的匯款資料,已確定吳思材前妻是收款人之一,另有多筆以英文名字為匯款對象者十分可疑,由於資訊不易判讀,黃謀信上午率檢察事務官到台北看守所二度提訊吳思材,要求吳說明匯款對象及匯款用途,下午會有進一步結論。

對於境外查案,台北地檢署強調,在美逃竄的金紀玖對檢調查帳的進度高度注意,加上赴星查帳並非循司法互助體制進行,為防止金紀玖串供及保護後續偵查作為,境外查案的細節不方便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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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億朋分 邱毅:黃版七人名單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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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新輝、李順德/台北報導】 2008.05.16 02:59 am
  
國民黨立委邱毅昨天表示,巴紐三千萬美金政商收賄輪廓愈來愈清楚,目前能確定的是,兩位掮客金紀玖與吳思材分到五分之一、共六百萬美金的佣金,剩下五分之四,約二千三百八十萬美金,則由參與推動巴紐案的政商集團瓜分。

邱毅指出,巴紐案收賄分配表應該在2006年九月就已經敲定,黃志芳日前交給檢方的分配表「七人名單」,就是收賄的「正確版」。七人名單包括邱義仁、柯承亨、金紀玖、吳思材、王廣德、李傳通及黃志芳。

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昨晚簡短回應指出,只要有證據就「去查嘛」,他自己「坦蕩蕩」,也相信只有司法才能真正還他清白。

邱毅表示,黃志芳日前聲稱他在2006年十月十三日在新加坡與巴紐總理索馬利見面,但索馬利給他的傳真信函提到,他是在2007年在新加坡的飯店巧遇黃志芳,黃志芳公然說謊。

【記者張宏業、劉峻谷/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巴紐案,已取得新加坡華僑銀行匯款水單,昨天提訊在押的外交掮客吳思材,查對相關帳證,並將主嫌通緝犯金紀玖的資料交給美國司法部,請求協助追緝。

據指出,承辦本案的主任檢察官黃謀信本月九日提訊吳思材,吳思材為了自清沒有拿到佣金,寫出他在新加坡各銀行帳戶號碼,簽下授權書,授權檢察官可到新加坡各該銀行調閱他的帳戶資料,核對資金來源和流向。

黃謀信前晚從新加坡回國,取得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匯款水單,上面記載受款銀行與受款人的英文姓名;檢方將逐一比對,並查資金有否流入官員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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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強生吳思材 曾在駐星處用保密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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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國際中心、記者盧德允/綜合報導】 2008.05.16 02:59 am
  
中央社昨天發自新加坡的報導指出,外交部高層官員至少從2006年開始,就頻頻前往新加坡,再轉赴巴布亞紐幾內亞等南太平洋島國,而捲入巴紐案的外交部長辦公室參事張強生、外交掮客吳思材也密集來往於台灣與新加坡及巴紐之間,還曾在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使用保密設備。

中央社引述不具名的消息來源說,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在任內,在總統府「南線專案」的指導下,透過掮客吳思材,至少從2005年開始,就頻繁來往於台灣與新加坡之間,有時更陪次長級以上外交部高層官員轉赴巴紐等南太平洋島國。

同一報導說,曾看到張強生一身輕便短褲等度假裝扮,和吳思材出現在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使用保密設備將資訊傳回台北;有時候,則是吳思材單獨到代表處。

中央社表示,為了保密,張強生每次都只在緊急必要時,才透過「單向聯繫」和固定的一位官員接洽,使用代表處的設備,包括這名官員、駐新加坡代表和其他主管,都不知道張強生和吳思材進行什麼工作。

該報導說,張強生和吳思材最後一次出現在新加坡,大約是在2006年九、十月之間,當時張、吳兩個人的互動和關係感覺仍然密切。外交部昨天罕見的針對這篇報導,逐一澄清。

外交部說,張強生和吳思材「第一次」在新加坡會面是2006年十二月底,原訂與金、吳會合,促把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回台灣。次年一月張、吳至新加坡,由吳將帳戶權利讓渡給張,但銀行未同意。其後到新加坡,皆為請吳開對帳單。張、吳「最後一次」在新加坡會面是2008年三月,目的是赴銀行拿對帳單,但吳指稱「錢不見了」,帳戶只剩兩千美元。

外交部指出,黃志芳在2006年一月前,擔任總統府副秘書長期間從未前往新加坡。2006年前往新加坡一次,是十月十三日與巴紐總理索馬利會面,因為十月十日田斯頓代理外長攜來建交公報,黃前部長未簽署,要求巴紐安排赴星見索總理。這也是黃志芳與索馬利僅有的一次會面,沒有索氏所稱2007年在新加坡與黃前部長「巧遇」之事。

此外,黃志芳和張強生第一次見到、認識吳思材是2006年八月十二日,即總理辦公室顧問Bonga,總理辦公室法律顧問Gubon 先期談判建交,把四千萬美元殺到三千萬美元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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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落石出後 再駐外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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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15 
林庭瑤/特稿

     巴紐案鬧得滿城風雨,搞掉三位政府高層烏紗帽,加上外交掮客吳思材、巴紐高層官員的說法各異,致使案情撲朔迷離,在這種情況底下,外交部若是執意要將李傳通、張強生兩位外交官外派,不但會讓檢方調查難度升高,也會引來社會更多質疑非議。

     機密外交僅絕少數人知悉,只要其中有一人說謊,案情就很難兜得攏。例如,巴紐高層指稱來台並非談建交,而是加強經貿關係,但我外交部認為巴紐高層來台是談建交案,但問題是,居中牽線的吳思材是否真實傳達訊息,還是事前事後皆說謊?

     儘管李傳通、張強生目前都只是證人身分,此時依外交部在巴紐案前規畫駐外並無違法問題。但事實上,張強生身為局內人,一年多與吳思材周旋,也跨國尋覓金紀玖的行蹤,他是最了解整個案情的關鍵人。

     更何況,目前民進黨府院高層已將責任推給外交部匯款出問題,而張強生則是簽報公文匯款進入金紀玖聯名帳戶的關鍵人,即使是為了自己的清白,張強生也必須留下來釐清。

     至於李傳通捲入巴紐案,不少外交圈人士雖為他抱屈,但因李傳通被列入吳思材所提的差額分配表之內,事實真相仍有待查明。

     外交官的任務不只是在前線交涉,才算是效忠國家,碰到巴紐這種案子,若願意暫緩外派,釐清整個案情,也等於是為國家服務。只要案情水落石出,證明兩人清白,屆時兩人駐外亦將更加心無掛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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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入巴紐案 李傳通、張強生暫緩外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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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15 
林庭瑤/台北報導

     捲入巴紐案的外交部亞太司司長李傳通、部長辦公室參事張強生,原本在五二○前將分別外派駐菲律賓代表、駐馬來西亞副代表,但據透露,外交部為配合檢方偵辦,研擬暫緩兩人外派。李傳通、張強生近日已接獲部內徵詢,皆表示尊重長官決定。

     據指出,由於巴紐案鬧得滿城風雨,搞掉了三位政府高層的烏紗帽,外交部考量到為配合檢方偵辦,研擬李傳通、張強生任新職之前,暫緩外派一段時間,等待檢方偵查告一段落,釐清相關案情,兩人再外派也不遲。

     外交部指出,外交部是巴紐案的告發單位,目前為止,張強生與李傳通已把處理此案的過程,完整向檢方詳細說明,檢方也沒有提出異議,如果有進一步說明必要,不論兩名官員人在哪裡,都會全力配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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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紀玖吳思材 去年各三百萬美金入私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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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15 
趙國明、陳志賢/台北報導
 
 願意退款▲律師張修說,金紀玖會退還一部分錢給台灣政府。(錢貴潮攝)

     巴紐建交案的資金流向,據檢調最新的追查,吳思材曾有三百萬美金回流台灣後再匯出到新加坡的個人帳戶。金紀玖也有三百萬美金,從新加坡華僑銀行疑分別轉匯到美國及大陸金融機構。剩下的二千三百八十萬美金,可能仍在金紀玖掌控中,檢調正待新加坡方面的回覆。

     據了解,北檢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與檢察事務官日前密赴新加坡並於昨日返國。

     據指出,檢調側面探知金紀玖與吳思材曾從華僑銀行的聯名帳戶中,於九十六年一月十九日各匯出了三百萬美金。金紀玖有一百萬美金應該匯到大陸上海的匯豐銀行,另二百萬美金可能轉匯到美國洛杉磯市的大通銀行,檢調正尋求管道查證中。

     吳思材則在檢調過濾清查其在台的親友,發現他與金紀玖在同一時間,也先匯了一百五十萬美金到前妻陳子晞聯邦銀行的帳戶,四月二日再匯另一筆一百五十萬美金到永豐銀行。不過,七月上旬這些款項,又再轉匯回流到他新加坡的個人帳戶。至於剩下來還有二千三百八十萬元到底去哪裡?檢調懷疑應該還在金紀玖掌控中。

     王良芬/紐約—洛杉磯電話採訪

     金紀玖的律師張修十三日說,有關二九八○萬美元的款額,金紀玖將退回部分款額,在該案中金紀玖將保留「賺的錢」,將退回的是部分「工作酬勞」。

     金紀玖發送一份聲明稿表示,他將把所有證據交給檢查機關審視,並在律師安排下安排安全的訊問時間、地點,配合特偵組檢察官釐清全案。

     張修強調,金紀玖取消記者會是基於兩項原因,一是尊重台灣司法機關和檢調單位偵查;二是該案涉及國家外交機密,避免被扣上「洩漏國家機密」罪名,金紀玖暫緩記者會的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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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律師古邦承認曾收20萬美元 隨即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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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15 
梁東屏、林庭庭/莫瑞斯比港市─台北連線

    報導 兩天之前才矢口否認有從台灣獲得任何金錢的巴布亞紐幾內亞(巴紐)私人律師佛羅立安.古邦,十四日接受「中天電視」記者訪問時承認當時確實由台灣外交部直接匯了廿萬美元進入他在巴紐的帳戶,作為旅費等開銷,事後由於「中間人」吳思材要求佣金,所以他已在新加坡以旅行支票兌現將其中五萬美元交給吳思材。古邦並未進一步說明餘下的十五萬美元究竟如何處理。

     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表示,二○○六年八月底,我外交部確有撥出一筆旅費給巴紐高層官員,作為雙方建交談判的「交通聯繫費」,當時數額是二十萬美元。因此,前外長黃志芳才將外交掮客吳思材所喊出的四千萬美元,一路下殺到三千萬美元,再扣除這二十萬美元,所以在二○○六年九月中旬匯出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對這筆錢可說是「錙銖必較」。

     當本報記者再度就此事向他求證時,古邦僅表示,「事情並不是那樣」,但是已不願再作任何說明。

     另外,古邦表示,他曾應吳思材要求列出五百萬美元的開銷報表,「一份很大的報表。」但事後並沒有收到任何款項,他認為應該是吳思材拿去報銷了。這是巴紐方面相關人等第一次承認有在十億台、巴建交款遭侵吞案中獲得金錢。古邦在十二日接受台灣媒體訪問時,曾指出他確實於二○○六年來台見過邱義仁,但他特別強調,「台灣除了負擔我們在台北住宿的旅館費用之外,沒有給我們任何金錢,連機票錢都是我們自己出的」。

     目前不清楚古邦為何兩天之後突然改口承認有拿到廿萬美元,然後又以「事情不是那樣」來迴避?

     不願透露姓名的巴紐政府高層人士指出,很可能的情況是由於錢是由台北外交部直接匯入古邦帳戶,遲早將會曝光,所以古邦才承認,但是承認之後又覺得茲事體大,因此又盡力迴避,另個可能性便是由於古邦並無任何公職,由他出面承認,可以避免反對黨在國會提出的追查。

     另外,有可靠消息人士表示,在二○○六年曾有六十萬美元透過台灣駐巴紐代表處交給三名特定的巴紐政治人物,不過他也指出,「這個款項不一定跟弊案有關,我認為應當是對那三位人士的競選補助」。巴紐上次的大選是在二○○七年六、七月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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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魔戒惹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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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 2008.05.15 02:37 am 
 
「權力有如魔戒」,已經不再是外交部長的黃志芳,曾經在自己的部落格發表這樣主題的文章。黃志芳現在成了檢方偵查巴紐案中的「被告」角色,回顧這一路經歷,恐怕比任何人都更加懊惱「魔戒」的誘惑吧!

巴紐案至今謎團未解,而邱義仁已經從權力高峰墜落至「怎一個慘字了得」的宅男生活。黃志芳數度被檢方長時間偵訊,連自己開車接送妻小、買個生活日常用品都被媒體跟拍,據說朋友都為他抱屈。不管這些人如何表達「愧對國家人民」,民進黨上上下下定調此案「是被騙不是貪瀆」,絕不可能令人信服。

三千萬美金,在民進黨八年執政所虛耗和貪瀆的金額中,絕對只占個小數字,但已成了壓垮駱駝的最後那根稻草。現在又有綠營立委盤算「赦余文換扁脫困」,於法理和民意都說不過去。這一連串醜聞和徒勞無功之舉,成了難看的臨去秋波,民進黨連「謝謝收看」的下台一鞠躬儀式都還沒完成,就落入如此不堪的局面,說來說去,難道都是魔戒害的?

「魔戒」的小說和電影裡,雖說主題是魔戒,但主角還是人。權力是身外之物,貪婪卻是在人心之間。有人接近權力仍能全身而退,有人稍嘗權力滋味便忍不住越軌。黃志芳自述兩千年政黨輪替時,自己只是個平凡的公務員,因緣際會命運使然,人生一路被推到這個點。黃志芳為文當時的「那個點」,是指外交部長的位置;如今的「這個點」,已是檢方偵查的被告。恐怕他會想要再一次自問:難道都是魔戒惹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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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 民進黨定調秘密外交失敗非貪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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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十四日電】 2008.05.14 10:21 pm 
 
在約詢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後,民主進步黨巴紐案因應小組今天在中常會提出第一階段總結報告,將巴紐案定調為「秘密外交失敗案例」非「官員貪汙案」,邱義仁、黃志芳、前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沒有收賄貪瀆。

據透露,因應小組原訂今天上午約詢柯承亨,因柯承亨父親昨天出殯,改為明天約詢。

民進黨主席十八日改選,謝長廷下午主持任內最後一次中常會,他首先感謝大家對他的厚愛與支持;巴紐案在近日媒體炒作與揣測下,已經變得十分複雜,他相信只要能給社會清楚交代,民進黨會洗刷貪汙的汙名,重新站起來。

謝長廷認為,巴紐案爆發第一時間,若民進黨團結成立因應小組,把握黃金處理時間,民進黨就不會受傷慘重;巴紐案不是貪汙案,他不能接受外界指控民進黨是貪汙政府。

據轉述,即將卸任的副總統呂秀蓮接著舉三合一選舉與單一選區兩票制為例,說明改革需要付出代價。她說,雖然選制改革不利民進黨,但民進黨仍持續推動,從選舉結果也證明民進黨為此付出改革代價,但她希望大家不要灰心喪志。    她建議,明年底縣市長選舉,不要辦黨內初選,以協調產生人選,提早協商、提名,讓候選人有充份時間經營基層。

至於巴紐案,呂秀蓮為邱義仁等人感到不捨,她認為,沒有人能證明邱義仁等三位前政務官拿錢,但卻被外界不斷指責與質疑,沒有拿錢卻被社會打成這樣,令人惋惜。

她說,TVBS近日民調顯示,三成八不相信民進黨會做好在野黨角色,連在野了人民都不相信,這是民進黨要警惕的地方。

巴紐案因應小組報告指出,這是一件原本有機會成功的建交案,過程中,外交部同仁非常認真執行,希望兩國能發展正式外交關係,但巴紐無法抵抗中國與澳洲壓力,必須喊停,整個過程,外交部都留下詳細資料與文件,整件事不可能是假的,外界指控「假建交、真洗錢」,完全是信口開河、無的放矢。

邱義仁等人是否收賄,報告說,詢問過程中,邱義仁與黃志芳一再保證絕對沒有拿一毛錢,經因應小組仔細研判,確認邱義仁與黃志芳在過程中,並無任何收錢的可能。因應小組召集人蔡同榮也說,若邱義仁等人有收賄,民進黨就要倒了。

報告強調,巴紐案不是一件官員貪汙案,而是秘密外交失敗的案例,中間牽涉到掮客背叛國家,是一個騙局,也是一個叛國案。若金紀玖與吳思材在確認台灣與巴紐已無建交希望後,立刻將錢還給外交部,就不會演變成現在這個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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