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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大醜聞 建交秘援經費遭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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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2008.05.02 02:53 am  
 
金紀玖在劉泰英擔任國民黨投管會主委期間,曾負責黨營營造公司業務,與劉泰英有交誼。
本報資料照片  
 
吳思材不是第一次在我外交事務中扮演角色,1996年他深度介入帛琉總統選舉,搓掉一位候選人。這是當年他在帛琉的留影。
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政府即將交出政權之際,爆發外交超級大醜聞。外交人士透露,由扁政府高層邱義仁牽線,外交部2006年委託中間人金紀玖和吳思材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秘密援助經費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約台幣八億九千四百萬元),結果全遭侵吞。

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並將本案送檢調單位偵辦。中央社報導,擁有美國護照的金紀玖去向不明,而吳思材則已被台灣司法單位扣留,正進一步調查中。

中間人 邱義仁介紹的

外交界資深人士指出,這件外交部試圖與巴紐建交的案子,是邱義仁起的頭。邱介紹金紀玖和吳思材給外交部,由兩人居中與巴紐談,並要求三千萬美元秘密經費,其中廿萬美元是金和吳的活動費。

外交部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建交,並同意存入三千萬美元到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作為給巴國技術援助經費。

雙方約定,金、吳兩人承諾僅在外交部同意及技術援助談判成功後,才能從戶頭提款。兩人也同意,如果外交部提出要求,就必須無條件返還這筆款項。

討鉅款 兩人都拒歸還

同年九月十四日外交部把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吳通知外交部收到匯款,並寫信給外交部長黃志芳,確認協議條款。

外交部後來決定中止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的談判,並於2006年底向金紀玖、吳思材追討款項。但兩人並未歸還鉅款,於是外交部在新加坡提出訴訟,要求兩人歸還這筆款項,同時支付訴訟費用。

據了解,外交部四月十八日透過呂俊昭律師事務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金紀玖和吳思材,要求追討屬於中華民國政府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

星法官 裁准凍結資產

為防止金紀玖和吳思材脫產,外交部又於四月廿八日透過律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在訴訟開審前,禁止金、吳脫手或處理在新加坡的資產,禁制令適用於他們在新加坡的資產,無論資產是否在他們名下,以及獨立或聯名擁有,承審法官洪素燕已裁准。

禁制令規定他們必須在收到法院命令廿一天內,向外交部委託律師交代在新加坡的資產。

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昨天指出,台灣外交處境艱困,推動秘密外交有其必要,本案現已進入司法程序,且為保護國家利益等實務考量,詳細內情目前不便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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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漢山曾因羈押被告逾期送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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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19 
鮮明、劉鳳琴/綜合報導

     巴紐案涉案人金紀玖的委任律師詹漢山,曾任台中地檢署肅貪專股檢察官,並支援過查黑中心台中特偵組,辦過不少重大案件,但九十一年底曾因羈押被告逾期、收受判決書未送閱,被法務部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處,隔年就轉任律師。

     詹漢山在台中地檢署任內曾偵辦過不少重大案件,如「東勢王朝」大樓震災案、「中華民國霰彈槍協會」理事長鄭其正所涉自衛槍枝借屍還魂弊案,及東勢鎮范姓商人遭綁架勒贖新台幣一千二百萬元案件。

     九十一年間,詹漢山曾因羈押被告逾期、收受判決書未送閱導致延誤上訴期限而判刑確定等事由,被台中地檢署申誡處分。不過,法務部認為詹漢山違規情節重大,改將他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處。隔年,詹漢山就從檢察官轉任律師。

     詹漢山轉任律師後,以過去累積的人脈,生意一直不錯,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刑事局偵六隊組長林續鵬捲入前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徐維嶽貪瀆案,被檢求刑十一年,詹漢山擔任林續鵬的辯護律師,讓林一審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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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修變裝來台 談判金回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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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19 
王良芬/紐約—洛杉磯電話採訪
 
 交出文件▲金紀玖美國委任律師張修(圖)日前祕密來台,透過台灣律師詹漢山轉交巴紐案相關文件,並企圖和檢調談條件未果。(中央社資料照片)

     金紀玖委任律師為了秘密來台,特地改變外形,戴了一頂帽子遮掩滿頭白髮,以避免人們認出。他在十四日持美國護照,以John Chang的名字入境台灣,離開桃園國際機場後,即前往台中會見律師。

     張修在台灣行程緊湊,他在台中短暫停留,據稱是和前檢察官、現為金律師的詹漢山會面,隨即北上和檢方聯絡,張修出示金紀玖的手稿和相關證據,企圖和檢調談判條件,要求保證回台不羈押,但是談判未果,張修於是離台返回洛杉磯。

     張修擔心被黑道盯上,返台行程特別保密,他是在朋友的護送下到洛杉磯機場,直到進入海關,還謹慎留心周遭人物。

     張修十七日在洛杉磯表示,金紀玖持有的巴紐案相關證據已經直接送到承辦檢察官的手上,他相信,這些證據有助於還原事情的真相。

     針對金紀玖的動向,張修仍不願透露。他表示,他將金紀玖所持證據交予檢查機關,這是避免外界穿鑿附會,證據會說話,司法案件應循司法管道解決,希望外交部也把有關文件送交檢調單位,以還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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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律師 交自述書 金紀玖:沒有錢流入官員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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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19 
趙國明、劉鳳琴/台北報導
 
 律師出馬▲檢察總長陳聰明18日證實,已收到金紀玖美國委任律師張修透過台灣律師詹漢山(中)轉交的巴紐案相關文件。(本報資料照片)

     巴紐案遭通緝的金紀玖,在台委任律師詹漢山,五月十六日把金紀玖彙整的資金流向資料與「自述書」,交給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主任檢察官陳雲南。至於本案二千九百八十萬美金的用途和確實流向,詹漢山並不清楚,只轉述金紀玖的說法,說他沒有犯罪,也沒有資金流入政府官員的口袋。

     陳雲南說,他有看過資料,裡面對資金流向有說明。檢察總長陳聰明十八日坦言知悉此事,但表示內容的可信度待查,今天會將相關文件交予台北地檢署。

     詹漢山轉述 金自稱沒有犯罪

     金紀玖在台委任的律師詹漢山,曾擔任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詹漢山昨天證實,金紀玖在美律師張修,攜帶了金紀玖彙整的相關證據資料,包括金紀玖的「自述書」及資金流向等佐證資料,於上周悄悄來台,與他會面後,即於十六日將金紀玖委託代送的所有資料,送達最高檢察署特偵組。

     詹漢山並說,金紀玖為證明他所提供的資料屬實,已向新加坡相關單位調閱文件,近日內應該會再有新加坡方面的證明文件,交給特偵組。

     詹漢山表示,由於金紀玖提供特偵組的資料完全是密封的,他和張修都無法知道。不過,以他的立場,他只能轉述金紀玖的說法。

     交代資金流向 待檢方查證

     他說,就他了解,金紀玖在「自述書」中有提到,他所處理的款項中,沒有任何一筆錢流入公務員口袋,他沒有犯罪。有關資金流向,詹說,金紀玖在送交的資料內容中,有具體、詳細的說明和交代,有待檢方查證。

     有關巴紐案現由台北地檢署偵辦,金紀玖為何要將資料交給特偵組?詹漢山認為,金紀玖可能對北檢僅根據一位涉案人吳思材所出示的一份「差額分配表」,便對政府官員發動搜索及傳喚的動作,感到不解和疑慮,所以才沒有通知或交給台北地檢署。

     詹漢山並說,金紀玖另一理由是認為邱義仁為前行政院副院長,相當於美國的副國務卿,美國政府碰到如此高層級的官員涉案,會交由獨立檢察官偵辦。但由於台灣沒有獨立檢察官制度,應由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較為適宜。

     但檢察長陳聰明表示,全案北檢已經投入偵辦,特偵組不會介入。

     陳聰明說,該份資料金紀玖主要是在為自己辯解,真實性是否如其所言,尚待查證,他自述的這份文件,對於事件經過有所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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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紀玖自述書 交特偵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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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張弘昌、白錫鏗/連線報導】 2008.05.19 04:40 am
  
涉及台灣、巴紐建交醜聞案的金紀玖,因恐出面澄清「口說無憑」,十六日透過台灣律師詹漢山,將自述書、資金流向資料交給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近期並將再提供聯名帳戶對帳單供檢方調查。詹漢山說,金紀玖願意歸還部分他持有的建交費。

詹漢山表示,金紀玖在自述書強調,他處理的款項中,沒有錢流入公務員口袋,他也沒犯罪。金紀玖為了證明資料的真實性,也已向新加坡相關單位調閱文件,近期會交給檢察官。

對於佣金分配表、還有多少錢在金紀玖帳戶等外界關心的議題;詹漢山表示,他從資料中得知金紀玖確實有拿到推動台灣、巴紐建交案的工作費,但不知道確實金額;金紀玖也沒看過吳思材提出的佣金分配表,但表示會歸還部分他持有的建交費。

特偵組主任陳雲南昨天表示,已收到金紀玖的資料,金紀玖交代了推動建交過程和資金流向,但他的說法是否屬實,交由台北地檢署調查。

律師詹漢山說,金紀玖將原要在美國召開的記者會取消,主要是採納律師團的建議,認為公開向媒體說明、放話,可能影響檢方偵辦方向與進度,這對金紀玖涉及的司法案件及案情沒有幫助,而且這些資料「敏感」,才決定把金紀玖原欲對外公開的相關文件,在本月十六日透過委任律師,交給最高檢察署特偵組。

詹漢山說,金紀玖與美國律師張修認為巴紐案另一涉案人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這種高層級官員的案件,在美國不是州、地方檢察官處理,是由國會指派檢察官,或交由獨立檢察官偵辦。他與張修研商後,認為把文件交給最高檢特偵組統籌偵辦,對照美國司法制度,是較適合的「高一點層次」偵辦體系。

金紀玖的文件上周五送到特偵組時,特偵組也詢問「為何不找北檢」?詹漢山說,律師不能違背當事人的堅持、意願,金紀玖認為交由特偵組會比較放心。詹漢山說,若特偵組認為資料文件適合交給北檢調查也可以,沒有「信不信任」那個單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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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芳曾赴巴談建交 但未簽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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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18 
梁東屏/新加坡十七日電
 
 ▲台紐建交公報草案曝光,文件顯示應屬前外交部長黃志芳簽名處卻是空白。(梁東屏攝)
 
 ▲台紐建交公報草案曝光,文件顯示應屬前外交部長黃志芳簽名處卻是空白。(梁東屏攝)

     根據一份流出的公報草案,曾經前往台灣的現任巴布亞紐幾內亞國家計畫部長保羅.田斯頓,曾經計畫於二○○六年九月二十日在巴紐首都莫瑞斯比港市與我國外交部長黃志芳會談建交,田斯頓並簽署了一份題為「中華民國(台灣)政府和巴布亞紐幾內亞獨立國政府之間建立全面外交關係」公報。

     不過,該項公報上僅有田斯頓的簽字,黃志芳的部分則為空白。

     該項公報中指出,「中華民國(台灣)外交部長黃志芳與巴紐貿工部長及代理外交部長田斯頓於二○○六年九月二十日在莫瑞斯港市就有關雙方利益事進行會談」。

     根據該草案的條款,中華民國(台灣)將在社會及經濟發展等方面給予巴紐協助,項目則包括農業、旅遊、文化、市區發展及計畫、教育、訓練及整體促進投資。

     簽署草案的雙方(台灣、巴紐)將在簽署後的一個月之內進行談判並「落實本項公報」。

     田斯頓的簽字落款為巴紐貿易、工業部長及代理外交部長。

     但是田斯頓本人在日前接受台灣媒體訪問時已當面否認,堅稱當時只有貿工部長一個職務。

     另外,安排並陪同田斯頓等人前往台灣的巴紐私人律師佛羅立安.古邦證實,田斯頓等人前往台灣,確實是獲得了巴紐總理索馬利的授權,由田斯頓領隊,成員包括田斯頓的第一祕書威利.阿寇、前任自來水公司董事長、現任國會審計委員會主席提摩西.邦加以及古邦本人。

     古邦也指出,前北浮來省國會議員羅伊.比亞瑪當時也接獲總理府指令,縮短訪問以色列行程,然後與他們在新加坡會合前往台灣。

     古邦也指出,台灣外交部當時是由外長黃志芳的助理張強生(Johnson Chang)將美金二十萬元匯入他的私人帳戶,作為前述官員前往台灣的旅費之用,並不是付給他們私人的費用。

     古邦表示,這筆費用是在他與邦加赴台之後才匯入他的帳戶,這筆款項的絕大部分都已付出,除了付給吳思材五萬美元現金之外,據他知道也有一位巴紐人物得到五萬,另一位則得一萬五。

     古邦更進一步指出,他相信「中間人(指金紀玖及吳思材)」與台灣官員之間,有很多空間可以操作。他說,「後來我就被甩在一邊,『中間人』特別是吳思材和台灣代表之間有相當密集的會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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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 遇到金光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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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梁文傑/前民進黨政策會副執行長(北縣永和)】 2008.05.17 04:25 am
  
巴紐總理索馬雷終於承認他確曾和黃志芳見過面,中間人邦加也承認收了廿萬美金。筆者綜合國內外的報導,試著還原事情的真相。

現在比較清楚的是,巴紐政府確實有派代表來台灣,否則黃志芳也見不到口口聲聲不和台灣官方接觸的索馬雷。邱義仁說正是因為巴紐的外交部長和總理都見到了,所以他才相信金紀玖和吳思材,此話應屬可信。正如巴紐反對黨領袖梅克瑞所指出的:「台灣的副總理和外交部長不會在沒有查核過這些人能否代表巴紐政府就批准匯錢」。

如果當初有意接觸,為什麼建交談不成?最可能的解釋是,索馬雷及其官員根本就無意和台灣建交,從頭到尾就只是想撈一筆私人佣金而已。他們很可能是想模仿一九九九年前總理史凱特那種「建交若成,佣金一千萬美元,建交不成則拿四百萬美元」的模式,由官員出面假裝努力一下,就可以從三千萬美元裏撈到一部分。他們更可能是鑒於史凱特一毛錢都沒拿到的教訓,所以才堅持台灣要把錢先匯出去再談。

索馬雷目前正因其他弊案被反對黨提請監察機關調查,足見此人未必清廉。

若然如此,那麼這三千萬美元根本不是用來做經濟援助,而完全是私人佣金。要知道,在索馬雷任內,巴紐已成為中國在南太平洋最重要的投資和貿易地區。中國每年對巴紐的經濟援助僅次於澳洲,已達到一點六億美元。二○○六年在溫家寶親自操盤下,中冶集團投資巴紐八億美元從事鎳鈷礦開發,巴紐一分錢不出就可得到百分之十五的股份。中國的金援已成為索馬雷政府用來平衡前殖民宗主國澳洲的最大籌碼。索馬雷說:「為了三千萬美元就把巴紐賣掉,太便宜了!」這話不假。更何況台灣在一九九九年給的價碼已經高達六點五億美元,這次用三千萬美元豈能打發?

這樣看來,整件事情應該就是索馬雷政府與金、吳兩人聯手演出的集體詐騙案。這就難怪邱義仁和黃志芳會亳不起疑,因為他們遇到的不只是兩個金光黨,還有一個金光國家。

稍微查查資料,可以發現索馬雷本來就是徹頭徹尾的親中派。一九七六年中、巴建交時,到北京簽約的便是時任總理的索馬雷。他在二○○二年再度當選總理後,六年來見到胡錦濤六次,每次都重申支持一個中國。

最荒謬的是,就在二○○六年九月十五日外交部把錢匯到金紀玖帳戶的前後,索馬雷還再三對外申明此一立場。當年八月六日,索馬雷與中國外長李肇星共同慶祝中、巴建交卅周年時強調,巴紐政府堅定奉行一個中國政策。當年十一月十八日,索馬雷與胡錦濤在越南河內會面時又再度強調,巴紐堅定支持一個中國政策,不會和台灣官方有任何來往。

如果當時黃志芳和邱義仁能多注意一下外電報導,根本就不會對索馬雷政府有所期待,更不會在對方堅持先看到錢的情況下,就把錢給匯出去。黃志芳曾表示到了二○○七年一月,索馬雷政府又表示可以建交,所以雙方又展開磋商,如果黃志芳當時有稍微看一下新華社消息,就知道就在那個時候,索馬雷的副總理莫伊.阿韋正在北京簽定一項價值高達一百五十億美元的能源合作協議。

「情報」一詞向來被神秘化,但許多情報其實是可以從公開消息得知的。我們的外交部長連這些公開的消息都不看,被騙被罵也真是活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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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義仁豈能指揮黃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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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 2008.05.17 04:24 am
  
巴紐醜聞中若有公務員涉及貪瀆固然令人髮指,但本案所顯現的民進黨政府動輒破壞「依法行政」的施政風格,對國家造成的影響更為深遠,更應受強烈譴責。

這種只問目的不擇手段的施政風格,其實貫穿了民進黨八年執政的全期,巴紐案並不是新作。試舉幾個代表性的案例:二千年陳水扁甫上任,即不顧一切停建核四,造成嚴重後遺症;「三一九疑案」,發動所謂「行政抵抗權」以杯葛真調會;本屆總統大選,硬推公投綁大選,由行政院訴願會自行代替公投審議委員會認定為合法,並藉以指令中選會執行;中華郵政、中正紀念堂等逕以行政命令改名,公然違法。如今,巴紐案出現在民進黨政府下台之際,恰可藉此對此種施政風格作一次總批判。

這些案例的共同特徵,就是打著「主權」、「轉型正義」、「國家利益」乃至「環保」的堂皇旗號,自以為「目的可使手段正當化」,就可以罔顧一切法制約束,不擇手段,專擅妄為。以巴紐案來說,國家外交工作縱然是總統的權力,但總統行使權力,亦有一定的體制和管道;例如,總統對外交政務有所指令時,仍須經行政院長及外交部長執行。國安會依其組織法的定性,僅是總統的諮詢機構,並沒有行政權力;縱有建議,亦須上報總統同意再轉命行政部門辦理;則國安會的秘書長如何可以直接指令外交部長辦理所謂「秘密外交」?而外交部長在連一份書面指令都沒有的情況下,又何可確認國安會秘書長的指令為合法有據或已精確傳達總統的意旨?刑法明定,公務員明知上級違法的命令而仍然服從,如涉及刑責不得免責;因此,巴紐案「十億元建交」的命令是否合法,自是邱義仁和黃志芳應首先作出交代的質疑。

巴紐案的指揮程序只有二種可能。一是出自陳水扁的指揮;二是由邱義仁指揮。依目前所知資訊,陳水扁當然預聞了本案,現在為了脫罪而諉稱「並未主導」;如此一來,邱義仁即須一肩扛起。而若連國安會秘書長也能濫用其為阿扁親信的地位到如此地步,外交部長竟亦屈從,足見憲政法治已被破壞到了什麼程度。因此,此案的真相應是扁邱黃三人係為共犯結構,不過恐怕並無「建案」程序,全憑三人互咬耳朵辦事。但是,即使有「秘密外交」,卻不可有這種「無法無天的外交」!

再看外交部的運作。所謂巴紐建交既有民國八十八年的失敗前例,則建交事宜理當更為慎重,並應徵詢專業部門司處的意見,才是外交部受命後內部應有的作業程序和應循的正常體制。然而,黃志芳竟擅自交由部長室一名由總統府借調的參事處理,而將專業單位全部排除在外;在使用公帑時,相關的財會單位竟也以部長指示為理由,置專業於不顧,對付款安排的不合理之處完全不提出意見,即撥付款項;事後甚至說這筆錢將以「意外事故」的名目銷帳云云。其實,不論多麼「秘密」的外交任務,沒有人會相信外交部竟可以這樣無法無天的程序處理;外交部為了奉承來自邱義仁的上意,而完全失去專業立場,無視法治的要求,當然罪無可逭。

巴紐案發生在政黨輪替之際,全體常任文武公務人員應從本案中善加體察堅守自己的職責和依法行政的重要。這些年來,有些政治任命的官員為著追求政治上的表現,往往會有違憲違法的要求,以期達到特定的目的;但公務人員是國家的公職人員,不能也不應奉行這種違法濫權的要求。全體公務人員若不能堅持立場,則國家法治必將破毀殆盡,結果非但國家社會受害,公務員個人也必不能免責。

憲政法治是民主政治的「遊戲規則」,不論政治鬥爭如何激烈,或者某一政治目標對某一政黨或個人如何重要,都不能以破壞遊戲規則來攫取。民主法治的價值觀是:手段正義與目的正義一樣重要,「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心態絕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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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瑞圖爆料:吳思材進雙B車轉賣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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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楊芷茜、張宏業、袁志豪/台北報導】 2008.05.17 02:24 am
 
台北市議員林瑞圖昨天出示外交部公文,直指吳思材假借大使館名義進口免關稅禮賓車,再轉賣牟利,外交部卻對此事恍若未聞。
記者楊芷茜/攝影

台北市議員林瑞圖昨天爆料,指巴紐案外交掮客吳思材從九十五年開始,打著大使館名義進口十六輛雙B轎車,再轉賣給民間「權貴人士」或留給親友使用,獲取不法利益。

林瑞圖還出示三張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日期分別是今年三月三日、十一日及四月一日,質疑吳思材短短一個月內進口三輛賓士,這些車輛不用繳交燃料稅、牌照稅,之後車子下落不明,當時的外交部卻不聞不問,根本是默許犯罪。

他說,吳思材九十五年一月十九日申請進口一輛賓士車,原車主為海地大使館,今年二月十五日繳銷登記,三月十二日卻由吳思材前妻陳子晞重領車牌使用,其中奧妙啟人疑竇。他透露還有宗教界、娛樂界人士牽涉其中,「查起來會嚇死人」。

林瑞圖還出示吳思材化身為海地共和國駐華大使館經濟商務專員「吳占」的名片,名片上的「共和」誤植為「共合」;他指控吳思材與「多明尼加駐華大使館特助」林福城以使館名義進口禮賓車,痛批外交部倒底是為了圖利誰,放任吳思材瞎搞?

另外,檢調追查巴紐案十億元資金流向,發現吳思材去年從新加坡匯款一百五十萬美元到前妻陳子晞的帳戶,陳女就與吳辦理離婚,還到戶政事務所改叫「陳美燕」,接著在台北市購買兩棟樓房,懷疑陳女在台灣替吳思材洗錢脫產。

陳美燕現住在台北市天母東路一棟公寓,管理員表示,陳女是去年中搬來的,跟母親一起住;今年初有看過吳思材來找陳女,不過已經一個多星期沒見過陳女,十幾天前還有檢調人員來搜索。

至於金紀玖的美國委任律師張修對外宣稱,願意提供巴紐案的相關外交資料讓檢方調查,檢方日前已打電話和張修連繫,希望他盡速將資料寄到台灣,讓檢方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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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交醜聞 損失豈只1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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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16 
賴怡忠

     巴紐建交醜聞案發展至今,已經對台灣的民主體制與外交出現重大衝擊,但執政的民進黨對此事的回應,顯示還未負起應有的政治責任。而即將上台的國民黨將此定位為「金援外交問題」,也太輕忽此事所牽涉到台灣民主體制有關責任政治的嚴肅性。如果大家持續等待司法處理,沒有同時在政治責任與外交危機進行管控,不僅對台灣外交的負面衝擊會雪上加霜,我們也會流失一個對台灣民主制度進行結構性改革的機會。

     首先,巴紐建交醜聞案已經對台灣外交形成兩大衝擊。不僅台灣經營許久的國際援助計畫,多因此被汙名化為金錢外交,面對外國各種莫須有的指控,我們也無力反駁,加深對台灣國際形象的負面觀感。此外,一些與台灣有聯繫的外國友人,不管是否與巴紐案有關,也開始對台灣保持距離,以免被無故牽連,對名譽造成影響。更不要提此案對外交從業人員士氣的打擊。對台灣國際形象與國際人脈的重傷害,豈止是十億人間蒸發的新台幣所能比擬?如果想要防止巴紐案對台灣外交可能出現的雪崩效應,朝野更須對總體外交的衝擊進行處置因應。

     其次,民進黨對此事的反應,不管是派系隨即與當事人切割,還是要陳總統退黨以示負責、或選擇相信當事人的清白,「政治組被社會組騙了」等,都沒有回答社會的疑慮,更給人迴避解決問題的印象。因為不管有無貪瀆,但至今沒看到國安外交團隊在整起事件,有事前的情資評估、過程的追蹤管制、以及對結果的損害管理等必要的規畫與設計。決策過程是這起建交醜聞案的最大問題。當民進黨巴紐案特別小組指出是「被騙了」,社會大眾更會質疑到底是何種決策過程導致「被騙」、誰要為「被騙」負責、為何發現「被騙」卻一直沒有人為此承擔責任等問題。

     由於巴紐建交醜聞案在民進黨執政時發生,民進黨的責任就不止於「尊重司法獨立、靜待司法調查」而已。一個有意重新執政的政黨,實際上更應對此負起政治責任,把建交決策的過程調查清楚,一方面瞭解決策過程在那個環節出紕漏,二方面也瞭解當事人所採取繞過既有體制之作法,是否真有其不得不然(戰略與體制)的苦衷,這也是還給當事人一個自清與公道的機會。實際上,對決策過程的認真檢討,也會讓大眾感受到民進黨有意解決過去在執政所出現的困境,不將選舉失敗歸咎於選舉的技術問題,會因此贏得社會對民進黨執政的信任感。

     巴紐建交醜聞案也顯露憲政制度的問題。許多人認為邱義仁直接指揮外交部是違反現行體制,但兩岸、外交與國防是總統職權,國安會在此很難自限於幕僚角色。當事涉機密的外交安全事務又需要快速反應時,國安會往往會代表總統與行政部門進行協調,秘書長屆時不涉入也難。美國也有季辛吉與羅吉斯,以及布里辛斯基與范錫爭權的類似例子。因此這個制度是否對外交形成執行上的問題,正可利用此醜聞案仔細檢視。

     對於即將上台的國民黨而言,將巴紐案推給民進黨政府,並不會降低對台灣外交的衝擊。國民黨更不可能一方面堅持已經被國際「一中共識」否定的中華民國,但又不花費相對資源維持邦交,以確立中華民國在形式上的國際法理存在。檢討金援外交但不面對中華民國問題,是不夠的。

     巴紐案發展至今,已經不是十億元能否追回的問題。此案衍生對台灣外交現狀的衝擊、決策過程的弊端、以及制度上出現的結構缺陷,都需要解決。切割與撇清不是民進黨應有的態度,透過對決策過程的調查,不僅可使民進黨贏得民眾對其執政的信任感,也是一個負起政治責任的表現。國民黨也應理解此事對民主治理與責任政治的嚴肅性,不以藍綠鬥爭處理此事,與即將在野的民進黨合作,共同解決巴紐醜聞案對台灣外交與民主體制的重大問題。

     (作者為台灣智庫執行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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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弊案10億…如果用於賑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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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張祖烈/清雲科大助理教授(北縣永和)】 2008.05.16 02:20 am
  
昨天聯合報頭版,一幅中共總理溫家寶於視察災情時,足踏運動鞋、一身樸素的和隨行人員讓在路旁,讓救災人員先行通過的「溫家寶讓路」照片,讓人有另外一種感觸;不知道每日西裝革履坐在黑頭車裡,有大批隨扈、前車引導、橫行台北市區的高官們看到了沒?

政黨輪替,是民主國家政治進步的一個表徵,可是一旦掌握人民所授與的治國權力後,這個當初勤跑基層、為弱勢伸張正義的政黨卻迅速的向金權靠攏,忘記了他們成立的宗旨,罔顧社會正義跟人民福祉。十億的巴紐外交醜聞糊塗帳,還有更多被浪費在不公、不義、不恰當、不應該跟我們不知道被搞到哪裡去的錢,真的是讓納稅人痛恨跟不甘心啊!這些錢今天如果能有一部份投入救災,應該能幫助多少受災的人!

今天,有些事情可以看看人家,想想自己;也希望馬政府要求官員們下鄉的行動,大家能少一點作秀,多一點瞭解,真正的深入基層,知道什麼才是真正的民之所欲。

同樣的受災,大陸能即時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相較於緬甸軍政府的顢頇,確實讓我們看到了對岸領導階層的改變,但救災需要的除了人力、物力外,更需要的是豐富的經驗及適當的機具與正確的操作,雖然已經過了所謂救災的黃金七十二小時,但相信一定還有許多堅韌的生命在那些斷垣殘壁下奮鬥著。

呼籲中共政府,能儘速多開放各國的專業救援人員進入四川震災地區協助救援行動,也希望在瓦礫深處受災的人們能知道,全世界都在看著,大家沒有放棄你們!千萬要撐下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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