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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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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大醜聞 建交秘援經費遭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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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2008.05.02 02:53 am  
 
金紀玖在劉泰英擔任國民黨投管會主委期間,曾負責黨營營造公司業務,與劉泰英有交誼。
本報資料照片  
 
吳思材不是第一次在我外交事務中扮演角色,1996年他深度介入帛琉總統選舉,搓掉一位候選人。這是當年他在帛琉的留影。
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政府即將交出政權之際,爆發外交超級大醜聞。外交人士透露,由扁政府高層邱義仁牽線,外交部2006年委託中間人金紀玖和吳思材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秘密援助經費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約台幣八億九千四百萬元),結果全遭侵吞。

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並將本案送檢調單位偵辦。中央社報導,擁有美國護照的金紀玖去向不明,而吳思材則已被台灣司法單位扣留,正進一步調查中。

中間人 邱義仁介紹的

外交界資深人士指出,這件外交部試圖與巴紐建交的案子,是邱義仁起的頭。邱介紹金紀玖和吳思材給外交部,由兩人居中與巴紐談,並要求三千萬美元秘密經費,其中廿萬美元是金和吳的活動費。

外交部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建交,並同意存入三千萬美元到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作為給巴國技術援助經費。

雙方約定,金、吳兩人承諾僅在外交部同意及技術援助談判成功後,才能從戶頭提款。兩人也同意,如果外交部提出要求,就必須無條件返還這筆款項。

討鉅款 兩人都拒歸還

同年九月十四日外交部把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吳通知外交部收到匯款,並寫信給外交部長黃志芳,確認協議條款。

外交部後來決定中止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的談判,並於2006年底向金紀玖、吳思材追討款項。但兩人並未歸還鉅款,於是外交部在新加坡提出訴訟,要求兩人歸還這筆款項,同時支付訴訟費用。

據了解,外交部四月十八日透過呂俊昭律師事務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金紀玖和吳思材,要求追討屬於中華民國政府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

星法官 裁准凍結資產

為防止金紀玖和吳思材脫產,外交部又於四月廿八日透過律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在訴訟開審前,禁止金、吳脫手或處理在新加坡的資產,禁制令適用於他們在新加坡的資產,無論資產是否在他們名下,以及獨立或聯名擁有,承審法官洪素燕已裁准。

禁制令規定他們必須在收到法院命令廿一天內,向外交部委託律師交代在新加坡的資產。

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昨天指出,台灣外交處境艱困,推動秘密外交有其必要,本案現已進入司法程序,且為保護國家利益等實務考量,詳細內情目前不便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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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過閣揆指揮 不知節制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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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志德/台北報導】 2008.05.04 03:07 am
  
金援巴紐爆發外交大醜聞,目前已知本案是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透過國安會體系直接交辦。一位兩岸、國安事務高階官員指出,八年來部分國安會諮詢委員喜歡跳過行政院體系,向部會做出「政策指示」,在憲法體制不清的情況下,政務「多頭馬車」問題嚴重。

一位兩岸、國安事務高層官員日前曾經談到扁政府時期,這種國安會跳過行政院體制,直接指揮部會的情況時有傳聞。

這位官員分析,國防、外交或陸委會等部會,體制上向行政院負責,但憲法增修條文,又把這些職權歸給總統,因此就造成總統轄下的國安會,和行政院長統領的院本部「雙頭馬車」的問題,有時甚至出現國安會和行政院意見不同,讓下屬部會無所適從的問題。

這位不具名的資深官員分析,有些國安會諮詢委員對自身權力不太節制,甚至召集相關部會到國安會開會,並且堂而皇之做出「政策指示」,要求部會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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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部長被咬 國防部:找不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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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志德/台北報導】 2008.05.04 03:07 am
  
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昨天因巴紐金援弊案,遭到檢方約談。國防部昨晚發表聲明指出,柯承亨是以證人身分前往台北地檢署說明,他對此案表示心中坦然,未來將配合司法作業需要辦理。

巴紐案關係人吳思材昨天下午舉行記者會,「咬」出柯承亨,就是邱義仁口中的「好朋友」,一時輿論譁然,要求柯出面說明。但國防部卻一度表示,無法聯絡上柯承亨,甚至連柯承亨的隨員都找不到,這種說法被部分媒體質疑:「如果現在打仗了,也找不到副部長進衡山指揮所嗎?」國防部官員才改口,表示本案是柯在國安會任內的作為,國防部不便過問。

據了解,柯承亨的父親日前過世,他多半待在旗山老家守喪。直到昨晚,國防部才發布簡短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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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扁監軍 「小亨利」還是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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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志德】 2008.05.04 05:25 am
 
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邱勝旺攝影

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被點名就是替邱義仁引介金紀玖的「好朋友」,這位從立委時代就跟著陳水扁總統,並還沒有落馬的極少數親信。他的「零弊案」的紀錄,恐怕要因金援巴紐弊案破功,陳水扁的「助理親貴」,又一人中箭落馬。
五十一年次的柯承亨,在軍中被稱暱稱為「小亨利」,年紀雖輕,國防部上上下下卻沒人不知道他才是「監軍」,陳水扁出任立委時主打國防政策,柯承亨一方面埋首學習軍事知識,一方面熟悉軍中事務、建立人脈。

兩年政黨輪替後,柯先擔任國安會諮詢委員,這個位置能夠與聞機要,權力極大卻又不受國會監督,是一個磨練接班梯隊的好處所。他在這位置上,對台灣與美、日的軍事關係,有了進一步了解,這也是除非在這個位置上,不可能獲得的知識及經驗。

完成「養成教育」後,柯承亨接下國防部副部長一職,雖然軍中一度看好他遲早是部長,但他從頭到尾卻始終就是「副部長」,早先的解讀是此人個性低調,不好出頭,但從邱義仁的例子看來,恐怕應解讀成一個具有實權的副部長,既有當家作主的權力,又不必接受民意機關監督,這才是最好的位置。

柯的實權最具體的表現,就是涉龐大利益的軍購決策權。依分工,柯承亨是「軍政」副部長,但美台國防工業會議上不乏他的身影;去年立委組成的潛艦考察團,原本也是由柯承亨領隊,還加入參訪預警機製造廠的行程,重要的軍火商都知道,誰才真正應該遊說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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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約談「神秘友人」柯承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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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8.05.04 03:07 am
  
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所說的巴紐案「神秘友人」,浮上檯面。台北地檢署查出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引薦主嫌金紀玖認識邱義仁,昨天傍晚傳訊他到案,發現邱、柯說法一致,但和另名涉案人吳思材有部分出入,將查明是否有人說謊。

承辦主任檢察官黃謀信昨天下午再度傳訊吳思材,訊後飭回;隨即指揮檢察事務官前往台北市天母東路搜索吳思材小姨子住家,查扣外交部委託金紀玖、吳思材處理台巴建交事宜的相關文件,及金援款項轉匯資料等,追查全案是否一開始就是一齣騙局,及幕後是誰在主導。

外交醜聞弊案爆發後,外交部長黃志芳宣稱當初是邱義仁交辦,將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到新加坡華僑銀行金紀玖和吳思材的聯名帳戶。邱義仁坦言是他把金紀玖推薦給外交部,原因是一位「多年好友」的牽線,陳總統也認識這位友人。

邱義仁不願透露「神秘友人」的身分,但檢方前天深夜傳訊他,一直訊問到昨天凌晨零時四十分,邱義仁向檢察官說出「神秘友人」是柯承亨,柯當時是國安會副秘書長,他相信柯的引薦,認為可以透過金紀玖推動台巴建交;至於金援款項,他都沒有經手。

檢方為儘快釐清案情,昨天下午三時卅分再次傳訊吳思材到台北地檢署說明,下午五時卅分偵訊完畢;檢察官低調轉往貴陽街第二辦公室開庭訊問柯承亨,交叉比對黃、邱、柯、吳的說詞,了解四人在此案所扮演的角色和金援款項的流向。

主任檢察官黃謀信一直訊問到晚上八時卅分,將柯承亨飭回。據了解,由於邱義仁、柯承亨對於金紀玖相關案情的說法,和吳思材有出入,檢方釐清疑點後,不排除要求邱和柯再到庭說明。

外傳吳思材可能轉為汙點證人,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昨天表示,目前未考慮說服吳思材轉為汙點證人。

據了解,檢方已透過司法互助,請新加坡檢察官向當地高等法院聲請查詢命令,協助我方調查外交部匯往新加坡華僑銀行聯名帳戶的十億元鉅款,到底還剩多少,以及轉到那些帳戶,希望查出最後流向,再向新加坡法院聲請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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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要2千萬美元 金紀玖灌水4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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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8.05.04 03:07 am

外交醜聞弊案關鍵人物吳思材昨天召開記者會公開指控,金紀玖將台巴建交的金援費用從兩千萬美元「灌水」到四千萬美元,並給了他一張「list(明細單)」,聲稱有許多開銷和其他費用;他保留這張單子,已交給檢方。

「我不是壞人!」吳思材昨天在記者會上皺眉喊冤,再三保證沒A外交部的錢,「要跑,早在一年前就跑了!」他還主動爆料,指金紀玖允諾如果台巴成功建交,會給他佣金一百萬美元,但他一毛錢也沒有拿到,卻捲進此事,感到很無奈。

吳思材昨天不願進一步說明所謂的「list」是否就是佣金明細或是要打點誰。外交部長黃志芳稍後則否認允諾給付建交佣金,指吳思材說的一百萬美元是吳單方面的「期待」,外交部只承諾成功建交後會給予金、吳兩人「適當的差旅費用補助」。

吳思材聲稱在帛琉認識金紀玖,十年未聯絡,直到兩年前金紀玖主動找他,請求幫忙推動台巴建交,事成有一百萬美元佣金。他說,他願意幫助台灣與其他國家發展外交,也認為這是一件大事,因此特地來台由金紀玖帶他見邱義仁、黃志芳,確認金是台灣推動建交的窗口,他則代表巴紐方面的窗口。

他去巴紐會見高層官員後,告知金紀玖,巴紐要求建交金援費用兩千萬美元,但金卻要他向黃志芳謊稱四千萬美元;他質疑為何增加,金回答還有許多開銷和其他費用,還寫了一張「list」給他看。

吳思材說,黃志芳將建交金援殺價到三千萬美元,但他兩次安排巴紐官員來台簽約,黃志芳卻不簽建交公報。金紀玖後來表示,邱義仁要求將金援款項匯回台灣,他即簽名將聯名帳戶的錢轉到金的帳戶,不清楚金後來把錢轉到那裏。

吳思材強調,他認為把金紀玖寫的「list」放在身上會有生命危險,日前已交給主任檢察官黃謀信。

黃志芳昨天表示,吳思材曾把「list」提供給外交部,但這張「差額分配表」記載推動建交費用,並沒有兩千萬美元灌水到四千萬美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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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錯誤 出包是遲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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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03 
洪兆武/高雄市(金融業)

     因為扁政府錯誤的金援政策,導致外交部被掮客A了十億台幣,筆者認為這件事疑點重重,民眾有知的權益,政府不要閃避。

     其一、外交部長召開記者會,表現得好像小孩子一樣委屈,說這件事是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交辦的,讓人覺得他根本就沒有一個部長的擔當,這種人也能當外交部長。

     其二、邱義仁嘴上說的輕鬆卻毫無具體作為,當初就是因為他的推薦與保證才惹出這十億元的侵占,甚至他到現在還要保護居間介紹的人,如果這是民營公司也許情有可原,但邱義仁忘記了這十億元可是公款,是民眾的納稅錢。

     其三、邱義仁說他要負責但不下台,那就請他先把十億元賠來,因為他坦承疏忽,導致整個事件一發不可收拾,但十億元的確是被A走了,這筆帳當然要跟當初決策的人算,這個道理很簡單,誰能決定將國庫匯給私人戶頭嗎?這是哪一國的政府制度,所有的會計系統全部盲目,所有的監控系統全部失靈,政府不該檢討這中間的過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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掮客外交啟示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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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03 
陳偉華

     我國與巴紐金援外交醜聞的爆發,在援外預算存糧嚴重不足的此刻,格外令人痛心疾首。痛心的不只是在這些外交博奕中台灣總是輸家,也想問為何掌有國家資源的外交機器竟被兩個毫無公權力的「個人」玩弄於股掌之間。首先,筆者認為外交部在此案上有幾項疏失值得檢討。

     一、外交部指出巴紐建交案由當時國安會秘書長指示辦理,然國安會的功能係協助總統決定國家安全政策之幕僚機關,實務上主要在針對特定政策,提高層級進行跨部會的協調整合工作,在此案中卻取代外交部成為對外建交的主導機關,而外交部竟未進行審慎評估,未與我當地代表處有效聯繫蒐集情資,更對過去巴紐的不良紀錄亦置若罔聞,一切唯上級之命是從,毫無專業可言。

     二、此建交案全然基於邱義仁與金紀玖的私人情誼,外交部雖有所疑慮卻仍在雙方未簽訂建交公報之前,將金援巨款匯入第三國的私人帳戶,執行過程有違建交程序。尤其,自稱代表巴紐的吳思材並未具有官方身分,巴紐可以完全不予承認曾授權談判以規避責任,這將使未來我方進入國際法追訴程序更形困難。

     三、法律追訴、搜查扣押與資產返還特別講求時效性,這是一般人都知道的常識,然此案發生至今已超過一年半,外交部在事發之後,竟棄司法途徑而循非正式管道,為了隱瞞案情,在押送金紀玖到星國期間亦未協調調查局等相關單位配合執行,低估此案嚴重性而讓金嫌藉機潛逃,貽誤危機處理的關鍵時刻。

     針對此案,外交部目前已循國際與國內雙軌司法途徑補救,然則,預期效果可能有限,對此,筆者分別從國際與國內層面提供若干政策建議。

     在國際層面上,除了現行在星國提訴的司法程序,筆者認為政府應採取更多積極作為。由於此案已錯失先機,目前只能全力追查侵占款項的流向並遏阻後續的跨境洗錢,為此,外交部應協調相關專責單位將此案提交「國際金融反洗錢特別工作小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 , FATF),該組織是目前世界上最具影響力的國際反洗錢跨國機制,政府透過國際合作管道,請求協助並訴諸資產返還。再者,新加坡目前為該組織之成員國,此舉亦可提醒星國政府對本案予以重視,並願意協助追查上述款項。

     在國內層面上,此案將給予即將上任的新政府外交團隊一個重大的警惕,過往的外交決策模式忽視經驗學習與府際協調,而擁抱「體制外」的秘密外交,在付出慘痛代價的此刻,筆者呼籲仿照日本一九九二年通過的「政府發展援助法案」建立我國援外政策的法律規範,強調透明而效率的援外制度,而非只考量建交與否的利益交換。同時,應要求雙方政府定期公佈專案的資金內容與運用進度,提高援助資金的可預測性,阻卻當地高層的政治貪腐與外交勒索。(作者為國際透明組織台灣分會國際事務部主任、政治大學外交學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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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億納稅人的血汗錢就這麼給A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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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03 
中時社論

     台灣想和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結果三千萬美金的金援被中間人A走,如今人財兩失,建交不成鉅款失蹤中間人落跑,這麼荒謬離譜的外交鬧劇,司法單位一定要把真相追查清楚,該追究的政治、行政乃至司法責任,一個也不能馬虎,務必還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其實,私下暗盤打點一直是台灣爭取邦交國的作法之一。由於長期處於孤立劣勢,世界主要國家都和台灣沒有外交關係,台灣只能從經濟較落後的國家爭取到外交承認。而能夠讓對方捨大國中共而就台灣的理由,通常是經濟籌碼。尤其有些國家的政治體制未臻成熟,政客操守不佳,豐厚「禮數」往往有額外的說服力。

     有些狀況是對方要求一定金額的經濟援助或建設計畫,以作為施政成果;有時則要求贊助選舉經費,或挹注某個白手套基金會;當然也有時要求私下給予前金後謝。通常對於具體建設計畫,我國外交部會審核實際需要從外交預算支應,優惠貸款則通常由銀行團提供。至於政治獻金,便需要尋找適當的名目,而私下給的暗盤則根本不會上檯面。

     這些錢,坦白說,我們經常也給得心不甘情不願,因為常見對方政客用斷交相脅,而敵對陣營的政客拿來大作文章,指台灣用金錢操縱選舉,甚至澳洲曾經以此抨擊台灣。或者像中美洲許多前總統鬧出把台灣政治獻金中飽私囊的醜聞,害得台灣國際形象大壞。其實,台灣往往處於被動乃至被害狀態,對方拿了錢要怎麼用,我們無法約束,鬧出醜聞又怪台灣,台灣實在啞巴吃黃連。

     這次更嚴重的是,錢根本被台灣自己的中間人給A掉了。雖然外交部要求新加坡凍結金紀玖和吳思材的帳戶,但能拿回多少很難樂觀。平常當冤大頭就已經很嘔了,還被中間人拐騙,更是冤上加冤、嘔上加嘔!

     離奇的是,即使要私下打點巴紐政要或贊助合作計畫,外交部也應該把狀況查證清楚,確認交涉的對方既有決策權又有意建交,才能付出這筆三千萬美元、相當於十億台幣的鉅款。為什麼國安會祕書長邱義仁交代一聲,外交部就要照辦付錢?這中間不只是單線決策,還是黑箱作業,不必接受審計和國會的監督,納稅人的血汗錢就可以這麼輕易被A,這太扯了吧?

     不只情節離譜,而且疑點重重。為什麼沒先確認狀況就給錢?為什麼只是因為邱義仁的朋友介紹,就不必經過國安或外交的考核程序?那位朋友有這麼大的影響力?直到外交部隔了幾個月發現不對,緊急追錢已經追不回來了,這種查證的事不是應該先前就做好、錢才能出手嗎?

     此外,就算要私下打點,政府部門也不至於找不到管道,例如國安局就有些公司據點,為什麼需要透過兩位民間人士的帳戶?再怎麼解釋,也沒有把公款擺到私人戶頭的道理,這裡面到底在搞什麼鬼,一定要查個清楚。即使這兩人和巴紐高層真有特殊管道,但如此鑽營政商關係、遊走藍綠、並且因涉入台電弊案被起訴的商人,難道是可以放心信任的對象嗎?我們的國安決策高層,到底是天真還是輕率?

     如果不是台灣政府在新加坡訴諸司法,這件外交大烏龍還會繼續藏在黑箱裡,民眾也不會知道因為官員的愚蠢,而讓國庫蒙受這麼一大筆損失。整件事的決策層級有多高?多少人涉入?經過什麼樣的決策機制?現在仍然黑幕重重。

     昨天邱義仁雖然出面說要負全責,但神情輕鬆帶笑,還稱此時請辭顯得矯情,完全感覺不到自責或至少鄭重的態度,彷彿只是小事一樁。而且,回顧事情發生的一年多來,但見邱義仁官位做得穩穩當當,哪裡有曾經為此事負起責任並接受懲處的跡象?

     這種黑箱的單線作業,危險處在於過度依賴個別官員的智慧和操守,一旦出錯,就會出大錯。如今白白被人騙走十億台幣,顯然國安及外交決策機制已出現重大危機。因此,真相一定要查明,責任一定要追究。如果事涉弊端,那就是司法問題;不然,也應該有人負起行政疏失或政治責任,絕不允許稀里呼嚕打混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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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不反省 責任推來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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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03 
林庭瑤/新聞分析

     台灣外交史上爆發最大宗外交掮客詐騙案,政府高層未深刻反省,責任一人推給另一人。邱義仁只因信賴「「友人」就跳過對金紀玖安全查核,黃志芳則把醜聞責任全推給中間人。邱黃兩人刻意略過最關鍵的國安、外交系統決策錯誤,對於陳水扁總統角色更撇得一乾二淨,徒留民進黨執政八年最難堪的外交醜聞記錄。

     邱義仁當年身為國安體系決策者,僅憑相信「友人」,就將國家外交大事交給外交掮客金紀玖,甚至指示將鉅款匯入其帳戶,決策過程的草率已是重大過失。

     而黃志芳在記者會上說,問題不在外交部本身,而是「邱義仁信任的人」忠誠度有問題,背叛國家。但問題是,難道外交部的決策都沒問題嗎?如真沒問題,為何此案要拖延一年四個月才採取法律行動?

     最起碼,可指出外交決策的兩點謬誤。首先,外交部與金紀玖、吳思材「口頭協議」,只是口頭上的約定,這就算是正式委託,國家機密外交居然可信任到這種程度,真是令人咋舌。

     其次,建交公報都還沒簽字,近十億鉅款就先匯入掮客口袋。「先匯款、後建交」,外交部寧可相信金紀玖所言,卻忘了台灣與巴紐一九九九年有不愉快的建交又斷交經驗,更忘了中共對巴紐的強大壓力制裁。更離譜的是,這兩位外交掮客居間牽線,使得我與巴紐高層兩度談判建交的官員,代表巴紐出面的居然都不是正式外交官,而是由非外交官拿著授權書宣稱代表巴紐外長及總理,顯示巴紐一開始就有「耍詐」之嫌。

     一直到事情發展生變,外交部高層擔心巴紐耍詐,才堅持要求面見巴紐總理,此時對方才安排我方人員到新加坡與巴紐總理會面,但竟然還是感受不到巴紐建交誠意,遂中止這項「慶寧專案」。

     坦白說,機密外交懂的人少,知道機密預算用到哪裡的人更少。外交部不提供經費流向,主計處與審計部只知少了一筆錢,事前與事後監督機制無效,只能完全憑靠外交官的個人良心與操守。

     只要國安、外交官員將一切推給「機密外交」,強調所有經費進出都有帳可查,誰有辦法質疑?若非已經紙包不住火而必須提起司法訴訟,誰會知道這筆鉅款已遭中間人侵吞?這筆金援外交爛帳牽涉的各項重要課題,不僅已讓陳水扁政府在下台前夕付出慘重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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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巴紐前總理為自保 免費與台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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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03 
梁東屏/曼谷一日電
 
 台灣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曾經與巴紐建交成功,當時就當地華人說服巴紐總理史凱特(見圖,本報資料照片)跟台灣建交。

     目前我國政府在星國興訟,要求巴布亞紐幾內亞(巴紐)建交談判案退錢,這個案子,看起來就很像一場騙局。如果真是一場騙局。那就要問,台灣為什麼會這麼容易受騙?

     長年以來,台灣陷於邦交國數目字的迷思中,不知道花了多少冤枉錢。小的如前賴比瑞亞總統、現在正在海牙受審的泰勒,不管去哪裡玩,走的時候都拍拍屁股,要我國當地的駐在單位「埋單」;大的如我國中南美洲邦交國,每年聯合國開議時,藉著發表「為了會籍普遍化及平行代表權原則,我們不能忽視台灣兩千三百萬人的權益」這兩句話,動輒開口千萬甚至上億美元。

     看起來像騙局,因為首先,中國近十年來對巴紐的投資、援助相當龐大,項目包羅萬象。在這種情勢下,台灣想要提升與巴紐關係的難度已經高到接近「不可能」的程度。

     其次,不管是我國駐巴紐代表處或是已在當地久居的台商,都沒有人知道這兩位「中間人」是何許人也,也未聽聞有任何類似的事在進行。

     台灣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曾經與巴紐建交成功,當時就當地華人說服巴紐總理史凱特跟台灣建交。史凱特還親自率團前往台灣談判,不過由於當時巴紐獅子大開口,要求金援廿三億美元,雙方價碼差太遠而未談成。

     就在破局之際,史凱特的巴紐台商智囊鍾俊名勸他先簽了再說,以便讓巴紐這邊以為他已拿到錢,好度過他那時所面臨的不信任投票難關。

     所以史凱特是在臨上機前才通知喜出望外的我方簽約。我方其實霧煞煞,為什麼不用花錢就到手一個邦交國。

     巴紐在當年七月十三日對史凱特進行不信任投票,我國外交部也派出亞太司司長石定攜帶兩百萬美元準備為史凱特護盤,因為保住史凱特就等於保住了邦交。

     只是石定到巴紐之後左打聽、又打聽,發現史凱特岌岌不保,於是一個人躲到莫爾斯比港市附近一小島,與外界斷絕音訊,才算保住了那兩百萬。幾天之後,史凱特果然垮台。新任總理莫羅塔則指出,發現整個建交過程並未遵循該國與他國建交的「正常程序」。我國駐巴紐代表處新掛上的「大使館」牌子也只好黯然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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