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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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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大醜聞 建交秘援經費遭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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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2008.05.02 02:53 am  
 
金紀玖在劉泰英擔任國民黨投管會主委期間,曾負責黨營營造公司業務,與劉泰英有交誼。
本報資料照片  
 
吳思材不是第一次在我外交事務中扮演角色,1996年他深度介入帛琉總統選舉,搓掉一位候選人。這是當年他在帛琉的留影。
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政府即將交出政權之際,爆發外交超級大醜聞。外交人士透露,由扁政府高層邱義仁牽線,外交部2006年委託中間人金紀玖和吳思材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秘密援助經費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約台幣八億九千四百萬元),結果全遭侵吞。

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並將本案送檢調單位偵辦。中央社報導,擁有美國護照的金紀玖去向不明,而吳思材則已被台灣司法單位扣留,正進一步調查中。

中間人 邱義仁介紹的

外交界資深人士指出,這件外交部試圖與巴紐建交的案子,是邱義仁起的頭。邱介紹金紀玖和吳思材給外交部,由兩人居中與巴紐談,並要求三千萬美元秘密經費,其中廿萬美元是金和吳的活動費。

外交部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建交,並同意存入三千萬美元到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作為給巴國技術援助經費。

雙方約定,金、吳兩人承諾僅在外交部同意及技術援助談判成功後,才能從戶頭提款。兩人也同意,如果外交部提出要求,就必須無條件返還這筆款項。

討鉅款 兩人都拒歸還

同年九月十四日外交部把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吳通知外交部收到匯款,並寫信給外交部長黃志芳,確認協議條款。

外交部後來決定中止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的談判,並於2006年底向金紀玖、吳思材追討款項。但兩人並未歸還鉅款,於是外交部在新加坡提出訴訟,要求兩人歸還這筆款項,同時支付訴訟費用。

據了解,外交部四月十八日透過呂俊昭律師事務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金紀玖和吳思材,要求追討屬於中華民國政府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

星法官 裁准凍結資產

為防止金紀玖和吳思材脫產,外交部又於四月廿八日透過律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在訴訟開審前,禁止金、吳脫手或處理在新加坡的資產,禁制令適用於他們在新加坡的資產,無論資產是否在他們名下,以及獨立或聯名擁有,承審法官洪素燕已裁准。

禁制令規定他們必須在收到法院命令廿一天內,向外交部委託律師交代在新加坡的資產。

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昨天指出,台灣外交處境艱困,推動秘密外交有其必要,本案現已進入司法程序,且為保護國家利益等實務考量,詳細內情目前不便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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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狡猾掮客 無能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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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新輝】 2008.05.04 03:07 am
  
五一勞動節,黃志芳行色匆匆的找跑外交部的記者,說有重大的事情宣布。他神情嚴肅的說,中華民國被兩個「叛徒」詐騙高達十億元的外交醜聞案。

邱義仁介紹金吳兩人

21個月前,2006年8月,紅衫軍倒扁的能量蓄勢待發,國務機要費的浪頭席捲總統府。邱義仁以國安會秘書長的身分,把外交部長黃志芳叫去,邱介紹金紀玖、吳思材給黃志芳,幾個人就把高達十億元的「慶寧專案」拍板定案。

既然是國安會秘書長「交辦」的人,黃志芳心想,忠誠度應該沒問題,於是很快的就與金、吳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建交。

金開口要四千萬美元

金、吳開始運作,巴紐方面提出兩千萬美元的價碼,但金紀玖卻加碼到四千萬美元,並告訴吳思材,多出來的錢是要用來打點,金向黃志芳報告,經過討價還價,雙方同意三千萬美元秘密經費,其中廿萬美元是金和吳的活動費。

外交部與金紀玖及吳思材約定,金、吳兩人承諾僅在外交部同意及技術援助談判成功後,才能從戶頭提款。兩人也同意,如果外交部提出要求,就必須無條件返還這筆款項。

巴紐來的是代理外長

同年九月十四日外交部把三千萬美元匯入金、吳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吳通知外交部收到匯款,並寫信給黃志芳,確認協議條款。

十月十日,百萬紅衫軍「圍城」,包圍總統府,同時巴紐的代表團抵台跟黃志芳見面簽公報。但黃發現,巴紐的代表團成員是代理外長,且所要求的授權書,是代理總理授權,並非總理親自授權,拒簽建交公報。

金打拖延戰逃之夭夭

外交部發現巴紐代表團的代表性有問題,風險太高,黃志芳告訴金紀玖,外交部打算撤案。狡猾的金紀玖開始跟外交部打「拖延戰」,並以建交有望為由不願退還款項。

外交部見大勢不妙,十二月派人陪同金紀玖到新加坡辦匯款手續,將錢轉回台灣。金紀玖在飯店騙外交人員說要去探視生病的女兒,隔日就逃逸無蹤,毫無音訊。

金紀玖失聯後,外交部在2007年一月,要吳思材把他在聯名戶頭的權利轉給外交部官員,並以存證信函寄給新加坡華僑銀行。另一方面,外交部到金紀玖的公司、甚至越洋到美國找金紀玖的家人,但都撲空。

我向星國申請禁制令

322馬蕭當選,外交部發現政黨輪替後,紙包不住火,加上金紀玖音訊全無,決定走險棋,循法律途徑解決。四月十八日透過呂俊昭律師事務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金紀玖和吳思材,要求追討屬於中華民國政府的三千萬美元。

為防止金和吳脫產,外交部又於四月廿八日透過律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在訴訟開審前,禁止金、吳脫手或處理在新加坡的資產,禁制令適用於他們在新加坡的資產,無論資產是否在他們名下,以及獨立或聯名擁有,星國承審法官洪素燕已裁准。

黃志芳向地檢署報案

另一方面,黃志芳終於向地檢署「報案」,外交部在四月十五日函台北地檢署,舉發金紀玖、吳思材侵占背信。台北地檢署根據外交部舉發,向台北地院聲押吳思材,但地院以罪證不足放了吳。

時光倒回到四天前的勞動節,要是黃志芳如願順利「壓下」中央社駐新加坡記者,不讓他發回聯合早報的新聞,這樁世紀外交醜聞恐怕難見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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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芳打悲情牌 怕誰暗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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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范凌嘉】 2008.05.04 03:07 am
  
新加坡商人吳思材露面後,抖出一堆虛實相間的內幕,立即讓前天搶開記者會的邱義仁、黃志芳成為一手主導建交破局、政府破財的人。相對於邱把球丟回金紀玖,指金騙了所有人,黃志芳的回應顯得荒腔走板。

且不論黃有無政務官風骨,一句「擔心家人安危」就把這椿外交大醜聞的影武者指向政府,讓全民看到原來A公帑弊案被踢爆後,政務官最擔心的不是錢追不回來,竟然是身家可能不保。難道每天出入有隨扈的部長,也擔心有人對他一家當街亮槍?

黃志芳說外交部官員若加入聯名帳戶,「就跳到黃河都洗不清了」,難道黃事前就意識到這是「官員不能碰的帳戶」,還硬要給錢?明知有風險,卻執意迴避標準作業流程,未設資金流向安全瓣閥,這是過於天真?人謀不臧?還是屈服於權勢與官威?官員應有的責任與擔當在那裡?

黃志芳萬分委屈,「坦白跟各位講,我也擔心我跟我家人的人身安全問題。」堂堂中華民國外交部長,竟擔心人身安全問題,恐怕會嚇壞不少善良小老百姓。若一切依法行政,危險源究竟來自何方?有何難言之隱,讓黃感覺滅口之虞?黃不顧社會恐慌拋出此一議題,這是自保的喊話策略嗎?吳思材擔心被開槍滅口還說得過去,黃志芳也有類似憂慮,難不成台灣是西西里?還是怕他的「上級」會暗下毒手?

外交大醜聞爆發後,連日來國際媒體已批評台灣是「支票簿外交」,國家尊嚴再次因這些無能又戀棧的高官而被踐踏。黃一再大打悲情牌,左一句太太情緒、右一句小孩感受,又自爆擔心家人的安危,施政拿捏不到輕重分際,只看行政倫理,這種政務官會搞出這麼荒唐的弊案,也不令人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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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材「清單」 保命唬弄?回扣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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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劉峻谷】 2008.05.04 03:07 am
  
十億元外交援金遭侵吞案,關鍵的事證,也許就在吳思材昨天所說的金紀玖寫給他的「list」,或黃志芳脫口說出的「差額分配表」,或檢方稱為「文件」的證物。

這份文件吳思材視為保命符,也有可能就是檢方辦案方向從詐欺、侵占轉為貪瀆的依據。但吳思材與檢方都不透露文件內容,外界只能從各方說法拼湊、推敲玄機。

吳思材昨天在記者會首次提到有這張list(清單)。他說是當初質疑金紀玖何以將二千萬美元建交費提高為四千萬美元?金寫這張單子交給他,聲稱所增金額乃是建交過程有其他必要的開銷,並且承諾他,建交成功會給他一百萬美元佣金。

後來發生兩名男子亮槍恐嚇他事件,他擔心單子在他身上,會有殺身之禍,與律師聯繫後,主動向檢方交出這份文件。檢方連續兩天大動作傳訊邱義仁、黃志芳、柯承亨、吳思材到案調查,是否根據這份文件查證相關案情,引人注意。

從吳思材的說法和檢方的動作,或可推測這件文件的內容,極可能是金紀玖為取信或唬弄吳思材;在吳詢問建交費何以膨脹一倍時,金寫出包括旅費、建交金援費、吳的佣金一百萬美元、金紀玖的佣金及「其他開銷」等建交費用。

金紀玖所寫的list,建交經費四千萬美元是灌水?或者另有其他暗盤支出?相信是檢方偵查重點。不過全案何以改朝貪瀆方向偵辦,最基本的懷疑應是有公務人員涉案,但究竟是公務人員怠忽職務、抑或涉及更嚴重的收佣分贓?吳思材交出的文件,可能扮演突破案情的關鍵角色。

檢方再三強調「正在查證這份文件的真實性」,因為若金紀玖的list經查證內容屬實,則「多出的二千萬美元」是要流入何人口袋?如果有台灣政要收了錢,問題就大了。

如果list內容是假的,則可說是金紀玖私自灌水增加建交金額,騙吳合作詐騙外交金援款,是一件單純的外交掮客A錢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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罩黑影》吳思材:遭亮槍 警貼身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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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廖炳棋/台北報導】 2008.05.04 03:07 am
 
刑事局保護吳思材的警員,站在記者會場警戒。
記者劉峻谷/攝影

外交弊案黑影幢幢?新加坡籍商人吳思材和外交部長黃志芳昨天不約而同說遭到恐嚇及擔心家人安危,警政署長侯友宜已指示刑事局派員廿四小時保護並監控吳思材,也要求轄區警方加強黃志芳住處的巡邏。

由於吳思材和黃志芳都沒有報案,警方昨天才得知相關訊息,晚上立即對吳思材製作筆錄,請他詳細敘述上個月遭兩名男子持槍威脅離開台灣的始末,並組成專案小組調查。侯友宜表示,如果黃志芳報案,警政署也會派人保護黃部長的安全。

吳思材昨天舉行記者會聲稱,上個月廿六日(他被傳訊獲飭回的次日)他到台北市南京東路、建國北路楊國宏的律師事務所談案子,下樓後在建國北路上被兩名年約卅歲、騎機車的男子攔住去路,問他是不是「吳先生,吳思材先生?」

他雖然覺得很奇怪,仍回答「是」。對方聽了就撂話:「不希望看到你留在台灣,不要逗留在台灣,否則後果自負。」說完對方還拉開衣服亮出腰間的手槍,讓他十分恐懼。兩名男子騎車離去後,他趕緊打電話給楊律師,告知被人攔截亮槍恐嚇。

楊國宏立即向檢警反映,檢方和外交部討論後,請警政署指示刑事局派人保護吳思材,也藉此掌握吳思材的行蹤,以免吳思材潛逃,影響案件後續偵查。據了解,刑事局已調閱建國北路、南京東路附近的監視器畫面,追查歹徒身分及機車下落。

由於吳思材是台巴外交醜聞案的關鍵人物之一,又被檢方限制出境,刑事局接獲指示不但指派偵七隊隊員、維安特勤警力全天候貼身保護,甚至安排便衣幹員與吳思材同住一間房,確保他的安全及不離開警方的視線。

昨天下午,吳思材在台北市神旺飯店開記者會,刑事局偵七隊副隊長張意塘事先到場巡視會場;吳思材進場後,隨後幾名幹員也一字排開,站在會場入口處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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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芳:吳思材擅自匯錢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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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2008.05.04 03:07 am
 
巴紐建交醜聞關鍵人吳思材昨天出面爆料指是外長黃志芳不簽建交公報,黃立即召開記者會反擊吳言不實,公報上根本沒有說是建交。
記者游順然/攝影

外交部長黃志芳昨天下午表示,這件事對他是痛苦煎熬,就連太太、小孩的情緒也受到影響,一家人心力交瘁,這段時間對他來說真的是最痛苦的折磨。他很擔心自己和太太小孩的身家安全。

黃志芳在記者會上表示,由於巴紐建交公報內容不符要件,因此他兩度決定不簽公報,否則後患無窮;至於我方要求吳思材的聯名帳戶權益讓渡給外交部官員在先,之後款項竟遭轉往金紀玖個人帳戶,則要釐清新加坡銀行責任,必要時提告。

針對各界質疑外交部讓掮客設立聯名帳戶,為何不加上外交部官員以多層保障,黃志芳希望大家從外交部同事立場著想,如果外交部官員加進聯名帳戶,那外交部就瓜田李下跳到黃河都洗不清,公款設立帳戶有官員在,恐怕只會惹出更多的議論。

黃志芳說,吳思材了解我方索回款項的堅持,但吳去年三月仍將他與金紀玖聯名帳戶的錢,依金的要求轉到金的個人帳戶,如此重大事情,吳卻不知會外交部,就是錢追不回來的原因。

黃志芳強調,三千萬美元是雙方合作計畫款項,建交過程中,他從沒有聽說對方只拿兩千萬的事。

黃志芳指出,吳思材說將權利讓渡給金紀玖是去年農曆春節左右,可是在2006年12月底金紀玖惡意失聯後,隔年元月初,我方請吳將聯名帳戶的權利讓渡給外交部官員的公務帳戶,且不得取消。但新加坡華僑銀行的回應卻說,這是我們單方面的協議,銀行仍按他們的規定辦理。這使得問題複雜,我方立即寄出存證信函,作為法律基礎。但新加坡銀行的金融規定如何,我們還需釐清。

針對吳思材說巴紐官員兩度來台簽署建交公報,建交是成功的,但黃志芳都沒簽,黃說上面指示他不要簽。黃志芳說明,吳不了解我們內部作業情形,不簽公報「是我的決定」。

黃志芳說,第一次巴紐來台官員是貿工部長代理外交部長,拿的是副總理代總理授權書,且公報內容只提「加強雙方經貿外交關係」,但我們要求的是「兩國建立全面外交關係」,黃志芳說,「我決定不簽」。

「我要求見當事國總理,親自明確承諾」,三天後黃志芳在第三國見到這位總理,但「他當面跟我說他壓力太大,所以不能跟我們建交」,基於此,外交部依專業決定不能推動這樣的建交案。

黃志芳說,2007年元月,對方說這次具備三項要件,代理外長成為正式外長,要來建交。但是,我次長張小月與這位外長先期會商時,仍見不到他們的總理。外長來台有總理授權書,可是內容仍然是加強雙邊關係,未授權外長建立全面外交關係,「所以我還是決定不能簽,如果勉強簽署,對我邦交並無保證,且合約計畫就要開始兌現,錢要付出去,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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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材:金紀玖說 邱義仁是我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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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2008.05.04 03:07 am
 
涉嫌A走近十億外交秘密經費的外交掮客吳思材昨天喊冤,強調自己是因為愛台才幫忙牽線,絕無拿到錢,而且還被人亮槍威脅閉嘴走人。
記者邱勝旺/攝影

外交醜聞案中間人之一吳思材昨天露面揭發內幕,包括2980萬美元已轉到金紀玖個人帳戶,介紹金紀玖給邱義仁的「神秘友人」是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

吳思材昨天在律師楊國宏和立委林郁方陪同下面對媒體,他說,接近總統大選時,他第二度到邱義仁辦公室,看到一位胖胖戴眼鏡的男士,邱義仁介紹說這位是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金紀玖也是柯承亨介紹給邱的」。

吳思材驚爆,近三千萬美元已從他與金紀玖聯名帳戶,轉入金的個人帳戶,之後錢的流向如何,不是他能控制的。他都已向黃志芳說過此事。

邱義仁和黃志芳都表示,目前不知道、不確定這筆鉅款下落如何,讓國人還有一絲希望,對照之下,吳思材的說法,直指錢已被金紀玖一個人侵吞,再流到那,吳不知道。

吳說,金紀玖是他在這件事裡的唯一窗口,且經過邱義仁和黃志芳確認,可以代表台灣方面辦理此事,加上邱和黃都沒跟他談建交多少錢的問題,錢都是金跟他談的,金還告訴他,「我的老闆就是邱義仁」。所以當金紀玖告訴他,「老闆說建交不必辦了」,錢必須匯回台灣,先轉到金的帳戶,他就照辦了。

吳思材強調,如果他有拿一分錢,他不會在這裡說話。回到台灣後他去找黃志芳告知此事,問他此事怎麼辦,他才了解事態嚴重。

吳思材說,金紀玖不見後,今年春節他在上海見到他,曾對金說事情很嚴重,請金回台灣善後。但金說,他會處理,金還向吳思材說,「老闆告訴我,建議吳思材最好不要回台灣」。

吳思材回台後在邱義仁辦公室見到柯承亨,邱和柯都說,如果看到金紀玖,要金立即與他們連絡。吳還問,要如何連絡?邱當場拿出名片又寫了電話,柯則說金知道找什麼管道與柯連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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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義仁:信賴柯承亨 未防金紀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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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08.05.04 03:07 am
  
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昨晚受訪指出,看完吳思材的電視記者會,十億遭侵吞案的「圖像」總算拼湊出來。金紀玖太會說謊了,包括他及外交部長、吳思材都被騙,此案也是他這八年從政的最大挫折,很難向國人交代。

邱義仁承認「神秘友人」是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他一直不願講,不只基於信賴,也是因為「不要把不干的人拖下水」。因為,牽線的人和建交案無關。

邱義仁說,金是在04年陳總統連任後,柯承亨介紹給他認識。之後兩年間,他與金見面不超過五次,但這兩年的交往從不覺得金有問題,即使柯,也看不出金有問題。

邱義仁說,金紀玖在2006年夏天,主動提及有機會推動台灣與巴國建交案。邱認為,既然有機會也有管道談建交之事,這是好事,才開始啟動合作。

邱承認,他因為對好友柯承亨的信賴,在與金接觸的這兩年,未對金做安全查核,這也是他身為國安會秘書長最應該要被指責及自責之處。

吳思材說,金紀玖告訴他,邱義仁要他「不要回台灣」。邱表示,這很扯,他努力一年多,透過各種管道都試了,根本聯絡不到金,若能聯絡上,早把他拉回來,怎可能請金傳話,邏輯不通。金實在太會說謊。

針對加碼兩千萬美元的問題,邱義仁說,他也是看電視才知道,黃志芳應也不知,否則幹嘛還努力殺價到三千萬元呢?所以這應是金在那裡搞,亂傳話,以「我及黃部長」的名義,在那裡各自說一套,他騙吳思材四千萬美元,也瞞了他和黃志芳。

邱義仁表示,今年他知道吳思材在上海見到金紀玖,立刻請黃志芳安排與吳會面,當時他也把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找來,兩人拜託吳幫忙,如果再見到金請他趕快與台灣聯絡。

吳所稱佣金,邱也不知此事。吳所談的內容很多都是第一次聽到。吳、金兩人,誰傳達錯誤訊息或理解錯誤,有待釐清。

邱義仁說,金紀玖在這件事情上所說的謊,「比我想像的嚴重」。這一年多,之所以不想訴諸法律,是希望把金趕快找回來,但各種可試的方法都試了,「現在已沒步了」,只好訴諸法律,不是我們拖了一年,是因為衝擊實在太大了。

有關邱被檢方約談之事,邱義仁說,他是以證人身分前往,並非如媒體所言「改列貪瀆」,基於偵查不公開,他也沒向陳總統報告。行政院長張俊雄希望他與黃善後,就是配合檢方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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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vs.鐽震》扁親信又惡搞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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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志德】 2008.05.04 03:07 am
  
金援巴紐醜聞被形容成「外交鐽震案」,如果仔細分析,兩案的確有相當一致的結構,其中最大的特色有四:一、都打著「國家利益」的旗號,躲在機密的保護傘下進行;二、由陳水扁的親信發動,操盤,拿私人關係辦公事;三、專業官僚體系被架空。而最終的目的,都是掏空國庫,使鉅額公款流往體制外或國境外,化公為私。

金援巴紐,是為了增加邦交國,或者如同邱義仁說的:「就算不成,讓中國緊張一下也好。」這樣的思維,原本是兩岸外交戰的常態,正常的金援,也是讓台灣盡一分國際義務。相對的,鐽震公司設計的初衷,是希望透過這個形式上的民間公司,採購國軍需要的武器裝備或零附件。就這起始動機而論,沒有人能挑剔這兩案的不是。

取得表面的正當性後,這兩案幕後操盤手邱義仁就開始利用職權指揮各部會官員,值得注意的是,運作巴紐案時,邱義仁是國安會秘書長;主導鐽震案時,邱是行政院副院長,這兩個位置,前者立法院根本監督不到,後者根本是逾越權限,藉政院辦公室作「地下工作」。由此可見,在扁政府的運作邏輯裡,最有權力的人,總是躲在陽光照不到的黑暗角落裡呼風喚雨。

因為不必接受監督,再頂著「機密」的大帽子,巴紐和鐽震兩案,邱義仁都大量使用「體制外的人士」,例如在他口中「義務幫忙」的吳乃仁;或者「值得信任的朋友介紹的朋友」金紀玖和吳思材。這些人的共同特點是和陳水扁集團關係密切,靠著政治關係,即令他們沒接觸機密的法定權力,體制內的官員竟得被他們指揮。

第三,巴紐和鐽震兩案操作時,幾乎是不讓用政府官員參與,因為官僚體系受限於法令,並有一定的專業性,一定會對體制外的「惡搞」發揮牽制。更可議的是,一旦出了事,就拖出這些該主事而無法主事的官員扛責挨告,陳水扁的國安團隊一次又一次安全下車,滿載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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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下午傳訊 吳思材轉污點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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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05.03 02:59 pm
  
檢警偵辦巴紐秘密外交醜聞案,昨天火速傳訊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外交部長黃志芳到案,使案情獲進一步突破,中間人即仰湳水產食品公司前負責人吳思材已被監控到案,台北地檢署最快今天下午二度傳訊吳思材,以查證邱義仁、黃志芳的說法。不過,吳思材先於下午一時三十分在神旺飯店對外說明情況。

檢方指出,就吳思材聲押被駁回案件,已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再次約談吳思材與等待法院重開聲押庭並不衝突,「目的是要再確認偵查方向」,說服吳思材轉作「汙點證人」協助調查真相,也是可能選項。

此外,為查證邱義仁、黃志芳的相關辯解,檢方認為,就算是秘密外交,也有法制申領、請款的流程,近日就會傳訊外交部會計撥款官員,偵查邱、黃為何執行專案時毫無內控機制。

外交部以侵吞公款等罪告發吳思材及逃亡中的金紀玖,不過,台北縣議員金介壽昨天又告發邱義仁、黃志芳涉嫌瀆職,檢方受理後,全案朝侵占、背信、瀆職多方向偵查;邱義仁稱「執行秘密外交層級只到我,與總統無關」,邱是否要為此負司法責任,檢方沒有鬆口。

主任檢察官黃謀信昨天拎著一包機密公文,從下午3時到今天凌晨零時30分,以接力賽跑方式偵訊黃志芳、邱義仁,訊後將他們都飭回,上午又回辦公室閱卷。

據了解,黃志芳被偵訊時,向檢察官稱可能受到「外交黃牛」詐騙,他並說明去年一整年帶著外交官前往美國向金紀玖索回秘密經費失敗的細節,黃志芳強調,秘密外交有許多事難以公諸於世,請檢方體諒,黃志芳還提出相關建交資料、和外交掮客電子郵件通信的影本資料給檢察官參酌。

邱義仁稱,他是由一名熟識且信得過的朋友介紹認識了金紀玖,沒有懷疑金的忠誠度。邱昨天上午在記者會時對這名友人的身分保密,但昨晚在檢方詢問室中,已告知檢察官這名朋友是何許人也,檢方不願證實這段偵訊內容,但表示會盡可能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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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吳思材逍遙 黃志芳心力交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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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陶煥昌、楊正海/台北報導】 2008.05.03 02:59 pm
 
扁政府下臺前夕,爆發10億元遭侵的吞外交大醜聞。據涉外高層表示,歷次「機密外交」的模式雷同,即由邱義仁策畫,外交部長黃志芳執行,直接向扁負責。
報系資料照片

為了10億元金援案,外交部長黃志芳昨天道歉,並說過去一年為了此案已心力交瘁。但據了解,外交部門過去一年從未具體要求相關單位嚴密監控金紀玖和吳思材兩人行蹤,等於是放任金紀玖離境,至今未能到案,也讓吳思材逍遙法外,而錯失追回10億元的關鍵時間。

亡羊補牢 東窗事發才監控

外界質疑10億金援弊案發生如此久,如果政府高層有意處理,為何一直未要求相關單位長期監控吳思材,或是要求有具體動作,以致弊案拖了如此久?據了解,情治高層也覺得很奇怪,他們是在周四晚上才接到外交部正式要求掌握吳思材的行蹤。也就是說,當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此事,周四下午外交部對外說明此事後,外交部才正式要求掌握當事人的動向。等於是東窗事發後,才來補救。

吳應訊後 避居北市飯店

台北地檢署偵辦金援10億元遭侵吞案,關鍵主嫌金紀玖滯留國外,行蹤不明;另一名嫌犯吳思材3月中旬入境台灣,上月25日被北檢拘提後飭回,一直避居北市飯店,前晚由警方掌握到行蹤,派出專人「保護」中。

地院以罪證不足 放了吳

55歲的歲的吳思材,曾擁有帛琉共和國總統府經濟顧問身分,以幫忙建交為由涉入本案。上周五經北檢拘提到案,檢方訊後以全案涉及國家機密聲押,但因未提供具體事證,台北地院以罪證不足理由裁定飭回。

檢方已對裁定提起抗告,並透過檢警聯繫,由警方派員分別前往天母等地查訪吳的行蹤。前天晚上,警方掌握到吳並未返回他在天母的公寓,而是避居到北市中心的一處飯店,隨即派員輪班保護。

金紀玖無入境紀錄 滯留國外

警方人員透露,目前全案繫屬檢方,吳思材也未遭限制出境,派員「保護」的作法,就是實質的一種「監控」,而且吳思材也知悉警方的作為。至於另一主嫌金紀玖,目前沒有他的入境紀錄,應是滯留國外,行方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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