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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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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大醜聞 建交秘援經費遭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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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2008.05.02 02:53 am  
 
金紀玖在劉泰英擔任國民黨投管會主委期間,曾負責黨營營造公司業務,與劉泰英有交誼。
本報資料照片  
 
吳思材不是第一次在我外交事務中扮演角色,1996年他深度介入帛琉總統選舉,搓掉一位候選人。這是當年他在帛琉的留影。
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政府即將交出政權之際,爆發外交超級大醜聞。外交人士透露,由扁政府高層邱義仁牽線,外交部2006年委託中間人金紀玖和吳思材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秘密援助經費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約台幣八億九千四百萬元),結果全遭侵吞。

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並將本案送檢調單位偵辦。中央社報導,擁有美國護照的金紀玖去向不明,而吳思材則已被台灣司法單位扣留,正進一步調查中。

中間人 邱義仁介紹的

外交界資深人士指出,這件外交部試圖與巴紐建交的案子,是邱義仁起的頭。邱介紹金紀玖和吳思材給外交部,由兩人居中與巴紐談,並要求三千萬美元秘密經費,其中廿萬美元是金和吳的活動費。

外交部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建交,並同意存入三千萬美元到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作為給巴國技術援助經費。

雙方約定,金、吳兩人承諾僅在外交部同意及技術援助談判成功後,才能從戶頭提款。兩人也同意,如果外交部提出要求,就必須無條件返還這筆款項。

討鉅款 兩人都拒歸還

同年九月十四日外交部把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吳通知外交部收到匯款,並寫信給外交部長黃志芳,確認協議條款。

外交部後來決定中止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的談判,並於2006年底向金紀玖、吳思材追討款項。但兩人並未歸還鉅款,於是外交部在新加坡提出訴訟,要求兩人歸還這筆款項,同時支付訴訟費用。

據了解,外交部四月十八日透過呂俊昭律師事務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金紀玖和吳思材,要求追討屬於中華民國政府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

星法官 裁准凍結資產

為防止金紀玖和吳思材脫產,外交部又於四月廿八日透過律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在訴訟開審前,禁止金、吳脫手或處理在新加坡的資產,禁制令適用於他們在新加坡的資產,無論資產是否在他們名下,以及獨立或聯名擁有,承審法官洪素燕已裁准。

禁制令規定他們必須在收到法院命令廿一天內,向外交部委託律師交代在新加坡的資產。

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昨天指出,台灣外交處境艱困,推動秘密外交有其必要,本案現已進入司法程序,且為保護國家利益等實務考量,詳細內情目前不便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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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怎麼還笑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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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06 
中時社論

     知道嗎?整個巴紐外交金援被A事件中,令人最不舒服的兩幅畫面,一是陳總統被記者詢問時「笑而不答」,二是邱義仁帶著招牌的微笑,在記者會上「談笑風生」。十億多納稅人的血汗錢已經被A到私人口袋,看樣子是不易追回來了,而扁邱兩人卻依舊一派輕鬆地「微笑」,彷彿這一切都完全不干他們事一樣!

     問題是,他們怎麼還笑得出來呢?都到這般田地了,他們怎麼還能擺出一派輕鬆的模樣呢?所有的證詞都指出,這一切從頭到尾陳水扁全都知情,所有的線索也都證明,這一切從頭到尾全是邱義仁在主導,他們讓十億元公款就這麼從人間蒸發,他們讓台灣的金援外交再度淪為國際笑柄,他們更讓中華民國從面子難堪到裡子,但甚至到此刻為止,他們連聲最起碼的道歉都不願說,有的只是「微笑」!

     換個角度說,他們確實也有理由在此刻「含笑以對」!掌握了八年的權力,分配了八年的資源,更是「吃香喝辣」了八年,此刻就算捅出再大的爛攤子,全拋給新政府去收拾就得了!他們反正馬上就要下台回家住豪宅,照樣有隨扈貼身保護,繼續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而且最重要的,納稅人還要供養他們一輩子哩!

     很多人氣不過,寄希望司法檢調能夠「討回公道」,但就算把邱義仁列為被告又怎樣?聽聽法界人士怎麼分析吧:第一,這檔事涉及「祕密外交」,可以合理地歸類為「國家機密」,就算真有不法事證,此刻恐怕也早進碎紙機了;第二,十億元被掮客A走了,只要找不著任何「犯意聯絡」,不論是陳水扁、邱義仁還是柯承亨,最多就只錯在「識人不明」,「貪瀆」說不定根本辦不到他們;第三,如果只是「被掮客騙」,那麼最多也只有政治責任與行政責任,對剩不到廿 多天就要下台的人而言,此刻追究什麼政治責任還有任何意義嗎?就直接說吧,沒有!

     司法若真使不上力,那能怎麼辦?有人退而求其次,認為司法辦不成沒關係,反正讓他們走一趟司法審判程序也好,至少要讓他們體會一下不堪的「社會觀感」。問題是陳水扁前面還排著國務機要費案,邱義仁前面也排著鐽震案,如今再多一樁巴紐金援建交醜聞,又能奈他們何?他們就算一路配合走完司法程序都無所謂,所謂的「社會觀感」對他們而言,有差多少呢?

     怕的是,司法敲鑼打鼓查了個半天,高層大員一個辦不到,又把那些在第一線承辦的外交人員給法辦了。就像藍綠衝著首長特別費攻防廝殺個半天,沒有一個人後來有事,就只重辦一個貼發票報帳的小公務員余文。所以,我們真要拭目以待,屆時,那些「微笑」的人們,哪一個會有事?會不會還是抓些外交人員來墊背!

     至於民進黨的「切割政治學」,更是令人嘆為觀止!鬧出這麼大的醜聞,對扁的責任追究不是「不置一詞」,就是「輕輕放下」;對邱的責任追究也只是叫他「退黨」。邱的姿態還挺高,要他辭職理直氣壯地說「看長官批不批」,甚至還說「請辭太廉價」,對一個連基本責任政治倫理都不放在眼裡的人,民進黨對他還這般的「溫良恭儉讓」,也難怪許多人說,這個黨還沒到谷底!

     嘗試想想:如果這樁醜聞爆發在今年初,民進黨還能維持現在的廿七席立委嗎?如果是爆發在三月初,謝長廷還有五百多萬票嗎?如果政黨沒輪替,這事會曝光嗎?此刻就算叫陳水扁與邱義仁都退了黨,就一切切割乾淨了嗎?就都跟民進黨無關了嗎?難不成凡扯爛汙者、凡A公款者,只要聲明退了黨,他們所作所為都不再關民進黨的事!這個黨到底有沒有想過:就算不理會那些不投他們票的選民,難道都不需要理會那些一路逆風行走,無怨無悔的年輕支持者?難道都不必在乎那些在大選之夜流淚痛哭的選民?

     一樁價值十億的金援外交,金援被A了,外交泡湯了,A錢的人躲在地球某處享用這筆鉅款,所有知情的人,主導的人都在「微笑以對」,我們所有納稅人卻完全無能為力!他們到現在都還笑得出來,我們除了悲哀、氣憤,難道只能選擇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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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顯耀:黃志芳自覺被邱欺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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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06 
姚盈如、林諭林/台北報導

     巴紐外交弊案持續延燒,國民黨立委張顯耀五日透露,外交部長黃志芳曾在事件爆發前去找過他,坦承這起建交案不符程序,但迫於當時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是黃的長官、加上黃怕被「上面」懷疑自己的忠誠度,沒有抗拒。事發後黃非常後悔,不但數度與邱起爭執,還直指「我有被邱義仁欺騙的感覺!」

     黃志芳還向張透露,巴紐建交案陳水扁總統「事前、事後都知情,他親自向扁報告過好幾次」,至於扁怎麼說?黃志芳不願回答。

     張顯耀說,據他了解,外交部和黃志芳完全不知道這十億元的去向,因為當初外交部並不是用一般撥款程序,而是透過一家名叫「慶寧公司」的民營企業,將錢匯到新加坡的銀行,無從查起。雖然張顯耀無法得知「慶寧公司」的背景,但他懷疑,邱義仁這麼做,「應該就是為了洗錢!」

     張顯耀表示,黃志芳與他有些私交,這起外交弊案爆發前、也就是上周四,黃曾經親自到立法院辦公室找他,吐露心情、並直陳自己對邱的不滿。「他心情很低落,他說自己過去一年來為了向金紀玖把錢要回來,很痛苦、煎熬,心力交瘁,但對照邱義仁總是一副冷漠以對、不關己事的模樣,他實在也忍不下去了。」

     這起中間人侵吞我十億外交經費的弊案,早在二○○六年十月就已經被發現,至今一年多,邱義仁為何不透過外交、國安、甚至跨國司法互助系統補救,把人或錢給追回來?許多人都無法理解,張顯耀也向黃志芳提出此一質疑。

     張顯耀說,黃志芳坦承,「我也質疑過!」黃告訴他,當初邱義仁直接交辦這起建交案時,黃就認為不符外交部的建交程序,「但他不敢說」,原因除了邱是長官,也和黃怕忠誠度被懷疑有關,所以他明知程序違法,黃也沒有抗拒。

     但中間人金紀玖捲款潛逃後,黃志芳終於忍不住,這一年多來不斷嘗試把錢要回,只是都未成功。張顯耀轉述說,即使知道出狀況了,邱還是不理會、不採取任何行動,黃志芳知道外交部必須一肩扛起所有責任,極為惱火,當面與邱爭執,「據我了解,應該是吵架。」

     而這樣的爭執,據他了解,還發生過不止一次,「黃志芳沒辦法了解,為什麼邱義仁像個沒事人一樣?」

     不過,當張顯耀逼問黃,「邱義仁打算怎麼處理這筆錢?是不是想利用機密外交的經費,讓它變成呆帳?」時,黃志芳雖沒講話,但當場點頭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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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官員:從一開始就是個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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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06 
梁東屏/曼谷五日電
 
吳思材(陳怡誠攝)

     巴布亞.紐幾內亞(巴紐)總理索馬利的私人秘書席姬.卡林高已經向當地台商證實,吳思材當初到巴紐談的純粹是在台北設商務代辦處以及推薦金紀玖取代巴紐駐台名譽領事,完全沒有觸及所謂雙方建交的事。

     因此已可以確認台灣與巴紐建交款十億台幣人間蒸發案,從一開始就是個騙局,目前問題的焦點應該在於,除了金紀玖及吳思材兩人之外,牽涉在內的幾位台灣官方人員究竟是受害者,還是他們也是騙局的設局者之一。

     席姬對當地台商表示,吳思材確實到過巴紐見該國貿工部長田思頓,談的主要是希望讓 Jimmy Chin(應是金紀玖)取代蔡定邦出任巴紐駐台名譽總領事,理由是身為「鮪魚公會」理事長的蔡定邦長年住高雄,很多事情處理不方便。

     吳思材也建議巴紐在台北設置具有領事、簽證功能的商務辦事處,由金紀玖主其事,當時完全無一語觸及所謂雙方建交的事。巴紐方面則以領事、簽證茲事體大,當場拒絕吳思材的建議。

     吳思材則趁著那次機會表示自已有能力說服台灣對巴紐進行投資,邀請巴紐貿工部長訪台。巴紐貿工部長田思頓抵台後,吳思材等人則對台方誆稱該貿工部長亦代理外交部長,讓台方誤以為對方真有授權談建交事,事實上當時代理外交部長的是總理本人。

     只不過貿工部長田思頓發現原來還有一個「談建交」的節目後,立即表示他必須向國內請示。結果當然是絕無可能。但是吳思材並未讓台方人員瞭解細節,仍然表示可以進行建交事宜。知情人士指出,「哪裡有什麼『代理外交部長』,那全是鬼扯,根本就是自編自導的騙局」。

     現在看起來,外交部其實也很早就發現是騙局,所以才在二○○六年底就想停止進行前述事項,無奈錢已經在別人手中,才以拖待變想要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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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題》10億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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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應翠梅】 2008.05.06 02:30 am
  
一句道歉,一個微笑加退黨,值10億元?

巴布亞紐幾內亞,這個多數台灣人唸不太出來,更無法在地圖上明確指出位在何處的國家,台灣為了與其建交,莫名其妙被外交掮客騙走10億元。

外交部長黃志芳彎下腰道歉,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帶著神祕的微笑現身。卻沒人告訴老百姓,這平白蒸發的10億元,要怎麼討回來。

5月,老百姓要報稅,少繳個幾百元都會被稅務機關追討;本該為人民服務,卻高高在上的政府官員,大方假借祕密外交之名,大把大把鈔票往外撒。

被外國政客私吞已非新鮮事,現在竟然還被自己人A走。老百姓要問:叫我們繳稅如何繳得甘心?

祕密外交,多少人假汝之名。打著祕密外交旗號,資金運用可以不編入預算,可以不受全民監督;打著祕密外交的旗號,經手的官員可以有權無責,出事後說句「對不起」就了事。

在外交戰場上,從八年前國民黨執政,到八年來民進黨當家,台灣金錢外交一刻未停,錢愈撒愈多,邦交國卻愈來愈少。都說不要再當冤大頭,但看得到及看不到的,花在外交上的金錢,成了無底洞,成為全民負擔。

用錢若能買到外交也罷,最不濟的是,台灣的外交困境,成了某些公務員的最佳藉口,把國家當凱子,把政府當孝子,把人民當傻子,把自己當老子。

俗諺:魔鬼藏在細節裡,看來,魔鬼也藏在微笑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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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紀玖外逃 去美國告他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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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邱彰/美國執業律師(台北市)】 2008.05.06 02:54 am
  
報載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的好友的好友金紀玖,A了國庫十億,跑到國外藏匿不見,而邱義仁則是一問三不知。邱義仁不是曾做過國安系統的頭頭嗎?原來是幹假的。

絕大多數美國人的財產,都是攤在陽光下的。金紀玖拿的是美國護照,所以要調查他的美國資產不難。台灣的苦主外交部,只要能證明金紀玖名下十億的財產,都是不法所得,就可以在美國告他,還可以順便請美國法院扣押他的財產。

美國假扣押的規定,比台灣文明許多,只要能說服美國法官,你的理由充分,應該會勝訴,法官就會准你假扣押。不像台灣的規定,只要繳三分之一的保金,就可以讓對方動彈不得。

不過外交部別高興得太早,說不定金紀玖和他的同謀,在一開始就算計好了,也像王又曾一樣,把錢透過四個妻子、八個子女、十幾個帳房、二十幾個親家,洗了又洗,另當別論。

討債一般來說,在台灣找黑道,在美國找律師。美國律師有合約律師、離婚律師、人身安全律師、還有專門討債及求償的律師。討債律師的特色,就是世故資深,他們一看案子勝算的機率大,就以抽成計酬,而不以鐘點計算費用。

為投資人討債的,在台灣還有「證券期貨投資人保護中心」。投資人保護中心負責為上市公司的小股東,追回被管理階層掏空的錢。但他們通常不清楚經濟犯逃到哪去了,想委託美國律師討回,又怕律師也會捲款私逃,所以一定要律師先交一筆五百萬的保證金,才准辦案。美國資深的討債大律師,碰上天真幼稚的投資人保護中心,也沒轍!投資人保護中心成立至今,真正為投資人追討回來的金額,還不到全部債務的百萬分之一,也該算在扁政府的政績裡吧!

美國討債律師手邊的利器,是一套功能強大的資料庫,只要對方曾在美國住一陣子,或買過房子、開過銀行帳號、報過稅、借過錢,資料庫裡應有盡有。

因為如此這般,所以擁有美國公民的王金世英,不但得天天上法庭,還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演出,好累。

我聽說經濟犯現在比較流行跑到大陸去。大陸公安的說法是,雖然你在台灣犯法,但在大陸沒犯法,所以准你公然入出境,大方的消費犯罪所得。但經濟犯真能高枕無憂嗎?

很多經濟犯都能逃離台灣法網,但能逃出大陸執法單位或大陸美女掌心的,絕無僅有,且下場都是變成窮光蛋。因此勸告那些快要變成經濟犯的人,要逃還是逃到美國吧!雖然白天得跑法院,但晚上可以去找王又曾,這總比在大陸遲早被官兵強盜勒索綁架,好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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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風暴》綠委反擊:外交掮客 承襲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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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2008.05.06 04:13 am
  
外交弊案讓綠營一路挨打,立院民進黨團昨日翻舊帳反擊說,外交掮客的手法是承襲國民黨,國民黨執政時還曾承諾金援巴布亞紐幾內亞二億五千萬美元,總統當選人馬英九和前外交部長胡志強不該說謊、落井下石。

對國民黨立委林郁方日前協助巴紐案關係人吳思材舉行記者會,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質疑,吳思材明明會說中文,為何找林郁方翻譯?難道吳思材和林郁方、國民黨有特殊關係?

民進黨立委蔡煌瑯進一步指出,國民黨執政時代就有「南線外交」,秘密外交手法早已存在,這一次外交部和巴紐外交掮客的牽線,是承襲國民黨時代就有的建交手段,國民黨不要見縫插針。

他並指出,國民黨執政時的一九九九年九月廿五日、十月十五日,巴紐外長來台秘密外交,透過掮客介紹,外交部承諾每一年要給五千萬美元,分五年金援共二億五千萬美元,另有二億五千萬美元是分十年的貸款,並提供政黨活動費九百六十萬美元。

民進黨立委賴清德抨擊,馬英九和胡志強聲稱國民黨時期締結邦交國沒有花錢,違反事實也不值得尊敬;馬、胡不該在此時落井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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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風暴》丁守中:援外呆帳 打消6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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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5.06 04:13 am
  
立委丁守中昨天說,外交部近年來的援外經費,陸續打消的呆帳高達六百多億元,他要求金管會提供因配合外交融資而造成的呆帳資料。

巴紐醜聞弊案昨天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引起討論。立委質疑,依照正常的行政程序,在未簽訂外交公報前,外交部十億元根本不應該事先匯出,行政作業控管嚴重失職、嚴重疏失。

立委丁守中指出,外交單位內部人士,類似假外交之名行詐騙之實的案例不只巴紐案,包括過去為陳水扁出訪所作的榮邦專案,有許多商界人士為配合政府外交向銀行融資,後來在國外投資失敗,都成為外交呆帳。

他表示,接獲外交部內部的爆料指稱,過去幾年陸續打消的援外經費已出現六百多億元的呆帳,他要求金管會提出有多少企業因配合外交政策的融資金額,及後來打成呆帳的金額。

【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昨天質疑立委林郁方陪同吳思材現身記者會,林郁方表示,民進黨以影射方式批評他,非常可笑,如有證據就拿出來,不然法院見;他也覺得吳思材不老實,不會為他的話背書,但這種人的話也會有真的成分。

林郁方說,他陪同吳思材開記者會前,從沒有見過吳思材,也沒有和吳思材通過電話。如果有任何證據證明事先認識吳思材,他願意辭去立委。

林郁方表示,吳思材的律師說吳思材不會說華語,他因而勉強替吳思材翻譯,但是事後發現吳思材的華語說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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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風暴》藍委促邱下台、扁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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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祖舜 林政忠/台北報導】 2008.05.06 04:13 am
  
巴紐建交弊案引爆政壇風暴,國民黨立院黨團昨天提案,要求召開專案會議,邀請行政院長張俊雄到院會說明此案。黨團並要求陳總統公開說明、向國人道歉,同時要求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辭職,讓特偵組接手偵辦這件重大外交弊案。

立院今天朝野協商,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昨天表示如果民進黨團反對,他不惜在周五立院院會處理此案時,要動員黨籍立委表決,全力達成要張揆到立院專案報告的目標。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表示,此事已由司法單位處理,且現在的行政院長張俊雄對此事也所知有限,院會如何處理專案報告會議,應等朝野協商時再談。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七條規定,行政院遇有重要事項發生,如有立委提議,十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議決,得邀請行政院長或有關部會首長向立院院會報告並備質詢。

國民黨立院黨團昨天召開記者會,曾任外交部長的立委蔣孝嚴痛批外交部膽敢把公帑匯入私人聯名帳戶,膽大妄為、匪夷所思。他說,以往外交部在處理建交案時,的確會有外交掮客,但只能穿針引線,只要讓官方搭上線後就會被放在一邊,不可能讓他們主導。

蔣孝嚴說,建交大案至少要簽文到行政院長,大簽更要簽到總統,才能核支動用大筆外交預算,但現在竟然僅憑國安會秘書長口頭交代就可以動支十億元公帑,他痛批外交部已爛到「頭頂生瘡、腳底流膿」。

立委張顯耀也批評巴紐建交弊案的建案程序不符國安會組織條例規定,撥款程序也不對,竟然邱義仁一句話指示黃志芳,就可以透過一家慶寧公司的人頭帳,撥款給新加坡華僑銀行的金、吳聯名帳戶,全案從一開始就是弊案。

至於黃志芳的政治責任問題,張顯耀表示由於立院還需要他到會報告說明,暫不要求他辭職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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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10億大案 北檢單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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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特稿】 2008.05.05 03:12 pm
  
金援巴紐10億元外交醜聞案,除涉及詐欺、侵占等刑責外,還可能涉及高官貪瀆、舞弊,最重要的是,本案已令國人大嘆我政府決策、執行官員,竟然如此無能,對國民信心之影響,可說是歷年來罕見;不過,案發迄今,此案卻僅由台北地檢署一個單位「獨立辦案」,未見高層統合警情系統積極偵辦,看在民眾眼裏,政府高層對本案似乎「壁上觀」,一副看看檢方能辦出多少,算多少,干我何事的態度。

10億元外交醜聞案在紙火不住火的情況下,外交部才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吳思材、金紀玖2人,過去,類似如此重大弊案,政府高層都會交由調查局偵辦,即使調查局組織法修正後,第2條第20款仍規定其職掌包括「上級機關特交有關國家安全及國家利益之調查、保防事項 」,以往這條「帝王條款」,只要「上級交辦」,任何重大案件,調查局都可以介入、偵辦。

但是,這次醜聞案調查,「上級」卻忽略了這項條款,僅任由外交部向北檢告發,在檢察官未主動指揮調查局偵辦下,難怪調查局長葉盛茂上午在立法院也只能「事不關己」的表示,「是看了報紙才知道」。這些偵辦作為不但與以往不同,辦案的強度和積極度也讓民眾與過去經驗無法聯想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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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掮客案 最高檢討論特偵組接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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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五日電】 2008.05.06 06:59 am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中午到最高檢察署,拜會檢察總長陳聰明,他們認為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費案,應由特偵組偵辦。陳聰明晚間與特偵組檢察官召開會議,討論接手案件的可能性,並將於明天與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王添盛討論後,再做最後決定。

王添盛下午獲悉國民黨立委的意見後,不願回答記者任何問題,隨即轉頭離去。

陳聰明指出,巴紐案目前由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如果認為有必要由特偵組介入,當時應該會將案件移送過來。此外,法院組織法雖然規定特偵組的職掌,但是沒有排除地檢署偵辦同類案件的可行性,北檢仍可以承辦此案。

陳聰明晚間七時三十分與特偵組檢察官討論後,決定明天與王添盛研究討論後,再做最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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