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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大醜聞 建交秘援經費遭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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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2008.05.02 02:53 am  
 
金紀玖在劉泰英擔任國民黨投管會主委期間,曾負責黨營營造公司業務,與劉泰英有交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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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材不是第一次在我外交事務中扮演角色,1996年他深度介入帛琉總統選舉,搓掉一位候選人。這是當年他在帛琉的留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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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政府即將交出政權之際,爆發外交超級大醜聞。外交人士透露,由扁政府高層邱義仁牽線,外交部2006年委託中間人金紀玖和吳思材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秘密援助經費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約台幣八億九千四百萬元),結果全遭侵吞。

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並將本案送檢調單位偵辦。中央社報導,擁有美國護照的金紀玖去向不明,而吳思材則已被台灣司法單位扣留,正進一步調查中。

中間人 邱義仁介紹的

外交界資深人士指出,這件外交部試圖與巴紐建交的案子,是邱義仁起的頭。邱介紹金紀玖和吳思材給外交部,由兩人居中與巴紐談,並要求三千萬美元秘密經費,其中廿萬美元是金和吳的活動費。

外交部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建交,並同意存入三千萬美元到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作為給巴國技術援助經費。

雙方約定,金、吳兩人承諾僅在外交部同意及技術援助談判成功後,才能從戶頭提款。兩人也同意,如果外交部提出要求,就必須無條件返還這筆款項。

討鉅款 兩人都拒歸還

同年九月十四日外交部把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吳通知外交部收到匯款,並寫信給外交部長黃志芳,確認協議條款。

外交部後來決定中止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的談判,並於2006年底向金紀玖、吳思材追討款項。但兩人並未歸還鉅款,於是外交部在新加坡提出訴訟,要求兩人歸還這筆款項,同時支付訴訟費用。

據了解,外交部四月十八日透過呂俊昭律師事務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金紀玖和吳思材,要求追討屬於中華民國政府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

星法官 裁准凍結資產

為防止金紀玖和吳思材脫產,外交部又於四月廿八日透過律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在訴訟開審前,禁止金、吳脫手或處理在新加坡的資產,禁制令適用於他們在新加坡的資產,無論資產是否在他們名下,以及獨立或聯名擁有,承審法官洪素燕已裁准。

禁制令規定他們必須在收到法院命令廿一天內,向外交部委託律師交代在新加坡的資產。

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昨天指出,台灣外交處境艱困,推動秘密外交有其必要,本案現已進入司法程序,且為保護國家利益等實務考量,詳細內情目前不便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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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吳思材 偽造文書、誣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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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9.03.17 03:19 am 
 
巴紐案外交掮客吳思材偽造新加坡的銀行對帳單,佯稱外交部匯入的美金2980萬元還在帳戶內,台灣高等法院依偽造文書及誣告罪,判決吳思材處有期徒刑2年4月。

外交部為推動與巴紐建交,95年9月匯款美金2980萬元到吳思材與另一掮客金紀玖,在新加坡OCBC銀行開立的聯名帳戶內,吳、金侵吞這筆款項,帳戶內已沒有錢,後來外交部查覺有異,發現巴紐建交是個騙局,要求吳思材和金紀玖退還款項。

吳思材竟對外交部官員表示,金紀玖在95年12月行蹤不明,他無法和金共同具名把款項退還給外交部,外交部要求吳思材提供聯名帳戶的對帳單,以證明款項仍在帳戶內,吳為掩飾侵吞犯行,而用筆記型電腦偽造新加坡的銀行對帳單,誆稱建交款仍在;吳思材還自稱有人對他亮槍恐嚇。

巴紐建交案,目前仍在北檢另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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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一次匯撥」 監委:有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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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何明國/台北報導】 2009.03.12 03:25 am 
 
監委調查外交部秘密外交款項發現,我援助外國的秘密外交款項,向來都採分期付款,只有巴紐建交案「一次匯撥」,非常不可思議,監委認為其中「一定有弊」。

監察院長王建?及監委杜善良調查巴紐案,不久前彈劾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前外交部長黃志芳等。彈劾理由包括未嚴察中間人金紀玖、吳思材的忠誠與品格,導致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遭侵吞。

監委另案調查外交部的秘密外交款項流程,發現援外的秘密外交款項向來都採分期撥付,只有巴紐建交案,「一次匯撥」,非常不可思議,其中「一定有弊」。

外交部次長侯清山曾向監委表示,「外交部機密經費支付,以匯撥到對方政府公款帳戶為原則。以前沒有尚未建交就將錢核撥到私人帳戶的案例,這(巴紐案)是第一個。」

監委透露,未建交就把錢撥到私人帳戶,且一次匯出所有款項,巴紐案是首例。過程中外交部幕僚建議按慣例「分次撥款」,但遭邱義仁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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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10億 凍結3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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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9.01.18 02:37 am 
 
台北地檢署追查巴紐案十億元資金流向,查出通緝犯金紀玖侵吞的八億多元贓款,分匯往美國、新加坡等帳戶,已透過司法互助凍結其中的兩億多元;加上先前查扣自吳思材與金紀玖的房產和資金,巴紐案已共凍結約三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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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彈劾邱義仁黃志芳 王建?親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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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志德/台北報導】 2009.01.15 02:33 am

巴紐案 監院彈劾邱義仁黃志芳 / 華視新聞

扁政府民國九十五年運作和位於南太平洋的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建交經費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卻疑似遭掮客侵吞。監察院昨天通過彈劾國安會前秘書長邱義仁、外交部前部長黃志芳。王建?更打破慣例,成為首位親自查案、提案的監察院長。

「三千萬美元,不是台幣啊,就算是三千萬台幣,也夠多了。」王建?在會後記者會表示,本案給國人的觀感,就是「心痛」,外交部「這麼輕易把錢交給兩個中間人,堂堂一個部,這樣做事,不可思議。」

彈劾案文指出,巴紐案是邱義仁九十五年八月間指示黃志芳辦理,並指派與中間人金紀玖聯繫,同年八月十二日由金紀玖、吳思材陪同訪賓與黃志芳洽談建交,外交部同年九月十四日將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金紀玖、吳思材兩人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帳戶內。

同年十月間,巴紐總理索馬利明確表示,不願與台灣建交後,黃志芳要求金、吳兩人還錢被拒,鉅額建交公款遭侵吞。

彈劾案由認為,邱義仁違法指示黃志芳辦理與巴紐建交,權責不清,紊亂政府體制,也未嚴查金紀玖的忠誠與品格,造成鉅額公帑遭侵吞,發生弊案後,又未有任何作為,錯失追款先機,明顯有重大違失。

被問到邱、黃兩人,誰應負較大責任,王建?說,兩人責任差不多。邱義仁身為國安會秘書長,卻不見本案經過國安會正常程序,甚至「下指示不用公文,連條子都不下,就用口頭指示,想要不留痕跡。」

王建?表示,黃志芳接受約詢時,深感懊惱,但「如果(黃志芳)有肩膀,稍稍挺一下,這事就不會發生」。

王建?說,更何況當時亞太司長曾多次警告有問題,但黃志芳拗不過邱義仁,堅持走下去,這就是政務官沒有定見。

黃志芳、邱義仁遭彈劾後,將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處,適用政務官的懲戒只有「撤職」和「申誡」,但兩人已離職,無職可撤,申誡也沒有意義。

巴紐案》遭彈劾 邱不回應、黃志芳感遺憾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王光慈/台北報導】 2009.01.15 02:33 am 
 
監察院昨天彈劾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和前外交部長黃志芳,邱義仁昨晚表示,他要等收到彈劾報告全文,了解內容再決定是否回應。至於被彈劾後是否影響其退職金或公務員權益,邱義仁說,這方面他並不懂。

黃志芳昨晚發表親筆聲明,強調他於服公職期間,從不曾因行政倫理違反國家至上的信念,有關巴紐建交案之經過及決策考量,他已向監察院詳細說明。對監察院未能採納,他深感遺憾。

黃志芳說,我國過去在特殊艱難的外交處境下,任何爭取新邦交國的外交工作都有高度風險,不能因有風險而自我設限。外交部執行長官交辦的巴紐案後,發現有不符國家之整體利益之情事,即主動中止,並未盲目執行。

黃志芳對國人再次表示歉意說,他做為外長,盡全力希望追回公款未果後,主動向司法單位告發。國家形象因本案受傷,他無比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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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七成資金 流向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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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9.01.13 03:22 am 
 
台北地檢署偵辦巴紐案,追查潛逃國外金紀玖侵占外交部八億多元資金流向,已清查逾七成資金轉匯帳戶,查出金紀玖將錢匯到美國、歐洲等多個國家,檢方已透過管道請求相關國家協助清查和查扣資金,希望追回贓款。

北檢清查金援巴紐的鉅款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發現有四百五十萬美元流進吳思材相關帳戶,其餘二千五百三十萬美元遭金紀玖侵占,合計約台幣八億三千四百萬元。

北檢查出,吳思材將分到的贓款匯回台灣,在台北市天母買兩戶房屋和存在銀行。檢方已查扣存款和房子,替外交部追回約一億三千五百萬元。

北檢調查,金紀玖侵占金援鉅款後,資金在新加坡境內至少轉匯四至五次,並使用部分資金投資股票、連動債或購買短期債券牟利,一段時間後才匯往美國、歐洲等多國。

專案人員形容,清查資金流向就像「從金字塔尖端往下散開」,資金起始點是外交部匯到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的聯名帳戶,然後金、吳分贓,分頭匯款藏放贓款,帳戶愈查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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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黃志芳:擋過邱義仁 不只一、二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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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光慈、林政忠/台北報導】 2009.01.12 03:16 am 
 
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已坦承是他介紹中間人金紀玖、並交辦巴紐案給黃志芳案;前外長黃志芳昨晚表示,邱義仁還交辦其他機密外交案,被他擋掉了。

黃志芳說,邱交辦「都不是建交案,也不只一、二件」,但公布恐會傷害友邦。這些案子邱義仁都是口頭交代,有些有寫MEMO,但他認為不宜,直接拒絕邱義仁。對黃志芳的說法,邱義仁十分無奈,他說,不記得有這樣的事,也不清楚黃部長在說什麼。既然黃志芳沒有提出具體的個案,他也無法回應。

黃志芳說,當年前駐新加坡代表胡為真公開批評政府去蔣化政策,引起當時府黨高層強烈不滿,「邱義仁直接打給我,叫我要把胡為真送監察院、送公懲會懲處,更不能讓胡為真安然退休!」胡為真回國後跟他解釋後,他即跟當時行政院長張俊雄回報,不宜懲處胡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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誆人買海地領事 吳思材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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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2008.10.29 03:05 am 
 
捲入巴紐案的外交掮客吳思材,又涉嫌「賣」海地駐華名譽領事頭銜,及誆稱可以查德大使館名義進口鮑魚節省關稅,詐騙陳姓鮑魚進口商15萬元活動費,昨天被士林地檢署依詐欺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吳思材明知陳姓鮑魚進口商有詐欺前科,無法擔任外國駐華名譽領事,卻於94年間向陳誆稱,縱有前科記錄,以他在外交圈關係,保證能遊說海地大使指派陳擔任海地駐華名譽領事,但要支付3萬元美金,作為遊說海地大使的活動費。

陳姓商人付了美金3萬元,海地大使果然請陳擔任該國駐華名譽領事,並發給聘書;但數個月後,海地大使館通知陳說,我國外交部以陳有詐欺前科,不符擔任名譽領事資格為由,撤銷他的名譽領事資格。

95年6月間,吳思材又向陳姓商人佯稱,他可以查德或多明尼加大使館名義,替陳進口墨西哥鮑魚,節省進口關稅,但須交付大使館15萬元台幣「活動費」。

陳將15萬元匯給吳思材,並以查德大使館名義申報進口罐裝鮑魚,卻遭海關以缺少外交部出具的免稅證明文件為由,拒絕給予外交使節進口免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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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被告吳思材 一審被判刑兩年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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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二十三日電】 2008.10.23 06:40 pm

追討巴紐10億建交費 外交部勝訴 / tvbs

台灣向巴布亞紐幾內亞尋求建交款疑遭侵吞案,台北地檢署九月間依偽造文書罪及誣告等罪將外交掮客吳思材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判決吳思材兩年四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外交部為推動與巴紐建交,2006年九月十五日匯款美金二千九百八十萬元至吳思材與另一掮客金紀玖於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帳戶。吳、金兩人卻疑將建交款侵吞,2006年十二月一日,帳戶餘款已為零元。事後外交部因查覺有異要求對帳,吳涉嫌以自身筆記電腦偽造銀行對帳單,誆稱建交款仍在;吳思材還稱有人對他亮槍恐嚇。

北檢調閱海內外相關單據比對後,查出吳思材交給外交部的對帳單確屬偽造,也沒人恐嚇吳思材,九月間先就偽造文書、誣告等罪起訴吳思材。北院開庭時則傳訊前任外長黃志芳及外交部參事張強生作證,兩人證詞均對吳思材不利。

吳思材是巴紐案第一個被起訴、判刑的被告,至於全案究竟是有政府官員涉及貪污,還是單純的詐欺案,北檢仍透過與新加坡的司法互助,追查金紀玖海外帳戶內的資金流向,而包括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等公務員在本案的關係,也由北檢繼續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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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吳思材 檢求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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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0.14 02:40 am 
 
巴紐建交醜聞案,台北地院昨天開庭審理,傳喚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前參事張強生,吳思材表示銀行對帳單是在新加坡交付給外交人員,張強生則證稱吳思材在外交部裡拿給他,檢方以吳犯後仍無悔意,請求法院從重量刑,全案定本月23日宣判。

針對吳思材提出假對帳單給外交部,隱瞞帳戶中款項早已被轉走等情形,黃志芳證稱,有關細節都是委由張強生處理,他是在台北地檢署告知後,才知道吳思材提出的對帳單是假的;張強生則具結表示,有關10億元款項的下落,他一直進行催討,還曾隨吳思材到新加坡,但吳後來到外交部交給他的對帳單,他以為是真的,並不知道是吳所偽造,更不知道錢已經被吳思材領光。

吳思材昨天在法庭上否認偽造對帳單,表示單據是別人在新加坡拿給他的,他與律師都強調吳是新加坡人、且行為地在國外,質疑台灣是否具有審判權;不過,合議庭當庭提出調閱的資料顯示,吳思材是95年8月16日才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吳思材的律師強調,吳思材是新加坡人,不了解台灣的法律,就誣告部分,向法院請求從輕量刑;並強調如行使和偽造的地點在新加坡,台灣法院即沒有審判權;吳思材也向法官請求考量他不懂台灣法律,但檢察官則認為他犯後態度不佳,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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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拒不還錢 金紀玖自稱任扁外交密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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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新加坡二十五日專電】 2008.09.26 01:58 am 
 
外交掮客金紀玖聲稱,台灣政府追討的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已用在加強台灣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和中國的關係,其中一千萬美元是他擔任前總統陳水扁和劉泰英兩岸密使的費用,目的在促進兩岸關係。

金紀玖昨天透過新加坡Aptus法律事務所提出的答辯書聲稱,台灣政府沒有理由追討這筆款項。

據稱金紀玖目前在美國,他在巴紐案爆發後就未曾公開露面;劉泰英目前因別的案件在獄中服刑;Aptus法律事務所未回覆中央社記者的查詢電話。

金紀玖在一百一十八頁的英文答辯書中聲稱,台灣政府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五日把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他與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帳戶內,其中有一千萬美元是用於他在一九九五年到公元兩千年期間,擔任中華開發前董事長劉泰英和陳水扁的密使工作上,目的在加強台灣與中國的關係。

金紀玖指,劉泰英為當時總統的親信,並說他是透過國家安全會議前秘書長邱義仁、國防部前副部長柯承亨,成為陳水扁的密使。

金紀玖宣稱,他直到今年二、三月間才知道台灣政府要求他與吳思材歸還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而要這筆錢的方式是由柯承亨發一則簡訊,大意為「無法完婚,嫁妝應歸還」。

金紀玖在答辯書中表示,除了一千萬美元用於加強兩岸關係外,其餘一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由吳思材處理,用於協助台灣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立外交關係,其中一部份是他和吳思材充當中間人的酬勞。

金紀玖宣稱,巴紐在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發表一份台灣與巴紐加強外交關係的公報,也傳真一份給吳思材;也是在他和吳思材努力下,巴紐才派官方貿易代表到台灣,台灣當時的外交部副部長也曾至少一次到巴紐會晤總理。

金紀玖說,巴紐官員和中間人在二零零六年八、九月間到台灣進行官方訪問時,台灣政府已直接把原本三千萬美元當中的外交費用二十萬美元交給對方。

答辯書稱,台灣和巴紐最終無法建交,是因為沒有成功安排陳水扁到巴紐訪問,因而雙方於二零零七年十月終止談判。

金紀玖指控,台灣政府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凍結他與吳思材在新加坡資產時,提呈的是偽造或過時的文件,包括他和吳思材在華僑銀行的戶頭結存單。

金紀玖宣稱,他不知道吳思材曾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寫信給台灣當時的外交部長黃志芳,確認兩人與台灣政府間的協議,如果真有這封信函,也是吳思材今年被台灣政府扣留時被迫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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