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李志德/台北報導】 2009.01.15 02:33 am
巴紐案 監院彈劾邱義仁黃志芳 / 華視新聞
扁政府民國九十五年運作和位於南太平洋的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建交經費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卻疑似遭掮客侵吞。監察院昨天通過彈劾國安會前秘書長邱義仁、外交部前部長黃志芳。王建?更打破慣例,成為首位親自查案、提案的監察院長。
「三千萬美元,不是台幣啊,就算是三千萬台幣,也夠多了。」王建?在會後記者會表示,本案給國人的觀感,就是「心痛」,外交部「這麼輕易把錢交給兩個中間人,堂堂一個部,這樣做事,不可思議。」
彈劾案文指出,巴紐案是邱義仁九十五年八月間指示黃志芳辦理,並指派與中間人金紀玖聯繫,同年八月十二日由金紀玖、吳思材陪同訪賓與黃志芳洽談建交,外交部同年九月十四日將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金紀玖、吳思材兩人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帳戶內。
同年十月間,巴紐總理索馬利明確表示,不願與台灣建交後,黃志芳要求金、吳兩人還錢被拒,鉅額建交公款遭侵吞。
彈劾案由認為,邱義仁違法指示黃志芳辦理與巴紐建交,權責不清,紊亂政府體制,也未嚴查金紀玖的忠誠與品格,造成鉅額公帑遭侵吞,發生弊案後,又未有任何作為,錯失追款先機,明顯有重大違失。
被問到邱、黃兩人,誰應負較大責任,王建?說,兩人責任差不多。邱義仁身為國安會秘書長,卻不見本案經過國安會正常程序,甚至「下指示不用公文,連條子都不下,就用口頭指示,想要不留痕跡。」
王建?表示,黃志芳接受約詢時,深感懊惱,但「如果(黃志芳)有肩膀,稍稍挺一下,這事就不會發生」。
王建?說,更何況當時亞太司長曾多次警告有問題,但黃志芳拗不過邱義仁,堅持走下去,這就是政務官沒有定見。
黃志芳、邱義仁遭彈劾後,將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處,適用政務官的懲戒只有「撤職」和「申誡」,但兩人已離職,無職可撤,申誡也沒有意義。
巴紐案》遭彈劾 邱不回應、黃志芳感遺憾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王光慈/台北報導】 2009.01.15 02:33 am
監察院昨天彈劾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和前外交部長黃志芳,邱義仁昨晚表示,他要等收到彈劾報告全文,了解內容再決定是否回應。至於被彈劾後是否影響其退職金或公務員權益,邱義仁說,這方面他並不懂。
黃志芳昨晚發表親筆聲明,強調他於服公職期間,從不曾因行政倫理違反國家至上的信念,有關巴紐建交案之經過及決策考量,他已向監察院詳細說明。對監察院未能採納,他深感遺憾。
黃志芳說,我國過去在特殊艱難的外交處境下,任何爭取新邦交國的外交工作都有高度風險,不能因有風險而自我設限。外交部執行長官交辦的巴紐案後,發現有不符國家之整體利益之情事,即主動中止,並未盲目執行。
黃志芳對國人再次表示歉意說,他做為外長,盡全力希望追回公款未果後,主動向司法單位告發。國家形象因本案受傷,他無比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