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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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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大醜聞 建交秘援經費遭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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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2008.05.02 02:53 am  
 
金紀玖在劉泰英擔任國民黨投管會主委期間,曾負責黨營營造公司業務,與劉泰英有交誼。
本報資料照片  
 
吳思材不是第一次在我外交事務中扮演角色,1996年他深度介入帛琉總統選舉,搓掉一位候選人。這是當年他在帛琉的留影。
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政府即將交出政權之際,爆發外交超級大醜聞。外交人士透露,由扁政府高層邱義仁牽線,外交部2006年委託中間人金紀玖和吳思材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秘密援助經費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約台幣八億九千四百萬元),結果全遭侵吞。

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並將本案送檢調單位偵辦。中央社報導,擁有美國護照的金紀玖去向不明,而吳思材則已被台灣司法單位扣留,正進一步調查中。

中間人 邱義仁介紹的

外交界資深人士指出,這件外交部試圖與巴紐建交的案子,是邱義仁起的頭。邱介紹金紀玖和吳思材給外交部,由兩人居中與巴紐談,並要求三千萬美元秘密經費,其中廿萬美元是金和吳的活動費。

外交部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建交,並同意存入三千萬美元到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作為給巴國技術援助經費。

雙方約定,金、吳兩人承諾僅在外交部同意及技術援助談判成功後,才能從戶頭提款。兩人也同意,如果外交部提出要求,就必須無條件返還這筆款項。

討鉅款 兩人都拒歸還

同年九月十四日外交部把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吳通知外交部收到匯款,並寫信給外交部長黃志芳,確認協議條款。

外交部後來決定中止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的談判,並於2006年底向金紀玖、吳思材追討款項。但兩人並未歸還鉅款,於是外交部在新加坡提出訴訟,要求兩人歸還這筆款項,同時支付訴訟費用。

據了解,外交部四月十八日透過呂俊昭律師事務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金紀玖和吳思材,要求追討屬於中華民國政府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

星法官 裁准凍結資產

為防止金紀玖和吳思材脫產,外交部又於四月廿八日透過律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在訴訟開審前,禁止金、吳脫手或處理在新加坡的資產,禁制令適用於他們在新加坡的資產,無論資產是否在他們名下,以及獨立或聯名擁有,承審法官洪素燕已裁准。

禁制令規定他們必須在收到法院命令廿一天內,向外交部委託律師交代在新加坡的資產。

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昨天指出,台灣外交處境艱困,推動秘密外交有其必要,本案現已進入司法程序,且為保護國家利益等實務考量,詳細內情目前不便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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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為何吃了豹子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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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特稿】 2008.05.06 03:57 pm
  
台北地檢署偵辦巴紐外交醜聞案,上午大動作針對邱義仁、黃志芳和柯承亨辦公室、住所等地搜索,檢察官「膽敢」對上級長官的行政院副院長,以及外交部長、國防部副部長辦公室、寓所搜索,是相當罕見的偵辦動作。

這其中至少顯示兩項意義,一是檢方初步認為這三位政府高官涉案情節不輕,且已掌握相當涉案証據;二是檢方大規模搜索,顯然還在找一些更重要証物,對案情破突應有一定影響。

總統府、行政院、國防部等單位,雖未明訂辦案單位不能搜索,但對檢調辦案人員而言,心中都有一把尺,除非必要,不會去觸碰這些辦公處所;如今,檢方大動作搜索,且一連搜了多處平日碰都不願意碰的地方,顯示巴紐外交醜聞案的偵辦,已到了「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必須硬著頭皮查下去。

一般認為,如果不是民進黨政府只剩14天就要下台,檢方的偵辦動作也不可能如此「大刀闊斧」。這倒不是說,檢察官平日沒有guts,而是在政黨即將輪替,檢方少了許多不必要的關切與考量,一切回歸依法辦案,証據到那裏,就辦到那裡。

本案發展至今,關鍵人物包括邱義仁、黃志芳等高官,以及掮客吳思材等人全都否認不法,也都否認有收賄、拿錢,但檢方掌握的資訊和証據卻不相同,檢方偵辦方向和當事人說法似乎背道而馳;這起目前看似像羅生門的弊案,倒底誰說了真話、誰講了假話,最後還是必須讓証據來說話,還原整個巴紐外交金援案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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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騙局!檢:10億全是活動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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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05.06 03:57 pm
  
台北地檢署偵辦巴紐外交醜聞弊案有重大發現,懷疑總共3千萬美元的建交金援,在以簽字建交作為幌子下,全數成為活動費。

檢方證實,巴紐方面也拿到外交掮客金紀玖匯給的980 萬美元,先促成雙方接觸的戲碼,後因外交部長黃志芳查覺有異,拒簽建交公報,在彼此爾虞我詐下,爆發驚人的千萬美元回扣內幕。但關鍵兜不攏的,還有台幣3億(約一千萬美金)流向不明。

檢方調查,這剩餘的2千萬美金,是如金紀玖回扣名單上所載作為打點政府官員之用,還是金紀玖為了撇開吳思材「黑吃黑」,檢方將儘快釐清。

檢方調查,在巴紐案中,外交部長黃志芳依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指示,介紹外交掮客金紀玖、吳思材居間穿梭,但卻隱藏大發「外交困境財」的精心設局。

目前曝光的7人回扣名單,檢方追查,是金紀玖提供給吳思材,吳影印後再拿給外交部長黃志芳,從名單上看,最聳動的是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200萬美元,至於金、吳兩人的佣金,吳告訴檢方的說法是,事成各拿300萬美元,據了解,媒體出現不同版本的回扣名單,並不正確。

據了解,巴紐的建交金援原要求2千萬美元,後金紀玖向外交部開價到4千萬美元,經外交部長黃志芳殺價成3千萬美元,外界原以為這多出來的1千萬美元,正是外交佣金,作為讓我知情政府官員的封口費。

但檢方調查,這3千萬美元建交金援,全數成了活動費,扣除最早外交部給金紀玖、吳思材共20萬美元的活動費用,金紀玖,另匯給巴紐方面980萬美元作為打點,期使台巴雙方進行建交的前置作業,未料,因黃志芳察覺有異打住,如果金紀玖所言為真,目前還有3億台幣下落不明,是本案檢方極欲突破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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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發現! 邱義仁簡訊傳建交進度給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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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05.06 04:39 pm
 
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上午十時三十分回到泰安街官邸,下車時,一直用手機在連絡,於十一時一刻乘坐另一輛車離去。
記者林建榮/攝影

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自稱在巴紐外交醜聞案中,只是中間人,但這項說詞,上午被辦案行動戮破,據了解,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上午在邱義仁住處搜索,查扣邱義仁涉嫌一手主導建交詐欺案的關鍵證物,邱曾將巴紐金援案撥款進度定期以手機簡訊回報給某特定對象,並安排行程,涉案程度再度升高。

邱義仁在弊案曝光後,表示願意面對行政、司法責任,但他的說法,似有意將巴紐外交案發生的主要執行任務推給數度到海外討債的外交部長黃志芳,且證詞均淡化自己在弊案中的角色,但檢方靠證物查知邱並非自稱的「只引介」、「沒主導」,或者「被騙錢」。

檢方上午在有關邱義仁的住處、辦公室和官邸搜索,在副院長辦公室的蒐證行動撲空,但卻在邱義仁住家查獲關鍵的證物,證據直指邱義仁涉案頗為深入。

據了解,一組檢察官在邱義仁住處書房查扣由邱使用的另一支私人手機,檢視手機內容發現邱從95年8月起和巴紐談判建交開始,充分掌握談判進度,他涉嫌定時將處理進度以鍵入手機簡訊的方式傳給特定對象知道。

除了將撥款情形定期回報給特定高層外,檢方根據查扣其他證物,發現邱義仁還主導安排掮客金紀玖、吳思材的會面,與巴紐官員的會晤,檢方認為,邱義仁證稱只透過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認識掮客,並將建交案交由外長黃芳處理,簡直是「謊言連篇」。

根據新查扣事證,檢方認為邱義仁在巴紐密交醜聞案中的角色不單純,懷疑他其實才是外交詐騙案的核心「影武者」,邱義仁在被搜扣重要證據後涉案程度再升高,檢方決定過濾事證比對邱先前的說法,第3度傳訊邱義仁到案提出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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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拼圖》柯承亨躲起來 案情燒不到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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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 李志德】 2008.05.07 04:14 am
  
巴紐案三名閣員一天之內相繼請辭,其中以柯承亨的辭職影響最大;因為柯承亨是本案會不會「向上延燒」到陳水扁總統,關鍵的一片拼圖。

案發至今,一則由於柯承亨正在服喪,二則在國防部的保護傘下,柯承亨始終沒有對外發言。巴紐案的發動者究竟是誰?這個「失落的環節」,很可能隨著柯承亨的下台「難見天日」。

經過檢方、媒體連日追蹤,巴紐案「操盤手」邱義仁和「執行官」黃志芳已經多次接受媒體訪問,儘管虛虛實實,但他們經手的情節,大致都已接受檢視。但涉案的三位閣員無一不是陳水扁親信,外交又是總統職權,陳水扁總統絕對沒有不知之理。

邱義仁說金紀玖是柯承亨引見,一般印象,柯承亨作風非常低調,學術味比較重,不太在外面交際應酬;再者,柯承亨「引介」金紀玖時,身分是國安會諮詢委員,並不分管外交,為什麼會突然插手業務以外的事務,也令人費解。

因此,利用金紀玖推動台巴建交,究竟是柯承亨的主意,還是柯承亨「上頭」的陳水扁交辦,關鍵就在柯承亨的證詞。如果金紀玖不出面,柯承亨不開口,這條已經著火的引線,就會「斷」在這裡,案情發展不到陳水扁身上。

再者,差額分配表的曝光,的確讓本案跨出重要的一步。但是差額表來自金、吳兩名掮客,光憑這張表,無法證明掮客和官員間有「犯意聯絡」。巴紐案「人財兩失」,可能是官員和掮客聯手洗錢,但也可能只是決策失當,甚至官員太笨。但不管決策失誤或是笨,都沒有操守的問題。

由此觀察邱義仁連日發言,他可以承認自己失誤、愚蠢,但卻緊緊守住「沒有收賄」、「沒有期約」這條底線,可見他深知兩者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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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建交十億擬列呆帳 外交部: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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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七日電】 2008.05.07 11:40 am
  
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質詢巴紐建交案經費美金2980萬元,外交部是否要列為財產損失,成為呆帳讓全民買單。外交部會計長楊德川回答,據審計法規定,這屬意外事故可處理;審計部長林慶隆當場表達反對,強調公款撥出就要達到目的,若沒有達成目標應努力,不認為這筆款項應轉為呆帳。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邀請外交部、審計部、行政院主計處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部會首長,說明「政府對機密預算 (巴紐建交弊案)撥付、核銷作業程序管理及審核」專案報告。

賴士葆質詢表示,有關巴紐建交案的2980萬美金,折算約新台幣10億元,外交部有沒有要用審計法第58條列財產損失把它「搓掉」,外交部會計處會計長楊德川表示,若法律有規定則可處理;賴士葆說,法律規定是要符合遺失、毀損及其它意外事故要件,外交部要用那一個標準?楊德川表示「當然」是意外事故,這項回答引起立委高度不滿。

賴士葆表示,外交政策錯誤造成國家這麼大的損失,竟然還想轉列為呆帳讓全民買單,楊德川直接回答「我的認知中這當然是意外事故」,並強調自己不是業務單位,是會計單位;賴士葆說,這樣的回答簡直是打了檢調一個巴掌,痛斥楊德川竟然還好意思這樣講,楊德川回覆這是依審計法的立場來看,認知也許會跟檢調不同。

賴士葆則轉問審計長林慶隆,是否可以列為財產損失嗎?林慶隆表示,公款撥付應該要達到目標,若沒有達到應該往把錢追回的方向,他公開表示不認為應轉為呆帳。

賴士葆表示,發生這麼大的事件,外交部竟然還認為是「意外事故」,這樣把十億元搓掉,直指外交部怎會有這樣的會計長。

隨後國民黨立委廖正井表示,楊德川對會計作業程序外行,還對立委大聲,結果楊德川回答,我大聲是講事實,不然講小聲一點;讓廖正井認為楊德川外行又不負責,建議不適任的會計長應該要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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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法院已批准台灣遞交訴狀給金、吳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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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新加坡七日專電】 2008.05.07 11:59 am
  
新加坡高等法院已於五日批准,讓台灣政府把訴狀遞交給要追討巨款的對象金紀玖和吳思材,並准許由代表台灣政府的呂俊昭事務所,在美國加州或美國其他地區送交訴狀給金紀玖,在台北或台灣其他地區遞交訴狀給吳思材,以完成法定程序,以便法院後續召開準備庭及審查庭。

根據新加坡法律規定,告訴人在向法院提出訴訟案後,必須經法院批准,才能將訴狀遞交給被告,完成通知被告的程序,以便法院開庭等後續法律程序進行。

根據訴狀,金紀玖持有美國護照,吳思才的通訊地址在台灣,金、吳二人在收到訴狀的二十一天內,必須通知新加坡高等法院,他們已經接到訴狀,並會對訴方的追討款項做出回應,否則訴方可在期限內,要求法院裁定訴方勝訴。

此外,根據「聯合早報」今天披露的駐新加坡代表郭時南向法庭提交的訴狀,也還原了外交部讓金紀玖溜走的原貌。

根據訴狀,外交部指在二零零六年八月委託金、吳二人充當台灣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加強雙邊關係談判的中間人,但在同年十二月決定終止與巴紐談判建交,並向金、吳二人追討這筆巨款。

訴狀指出,外交部與金紀玖約好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在新加坡會面提領巨款,但見面當天,金紀玖卻稱女兒在上海病倒,要趕赴上海探視女兒,但保證很快回來,結果從此失去音訊。

訴狀說,儘管台灣政府透過所有途徑,包括找金紀玖的秘書、赴東京找金的親戚,和到美國加州金紀玖的住家,都聯絡不上金紀玖,訴狀並指金紀玖故意躲避台灣政府。

新加坡高院的文件顯示,外交部部長辦公室參事張強生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下旬和吳思材會面,商討提款事宜,一個月後台灣政府收到吳思材透過律師立下的委託書,授權張強生全權代表吳思材處理華僑銀行聯名帳戶事宜,但遭華僑銀行拒絕承認授權書,也不願透露任何這個帳戶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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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法院文件:巴紐案巨款去年七月底仍在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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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新加坡七日專電】 2008.05.07 10:57 am
  
根據新加坡高等法院文件資料顯示,外交部透過掮客金紀玖、吳思材與巴布亞紐幾內亞洽談建交,而將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金、吳新加坡華僑銀行聯名帳戶的款項,截至去年七月底,仍在帳戶內。

「聯合早報」今天再度刊登取得的法院文件指出,根據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代表郭時南五月二十一日向法院立下的宣誓書顯示,截至去年七月三十一日為止,這筆作為建交費用的巨款,仍存在金紀玖和吳思材所聯名的華僑銀行帳戶內。

不過,法院文件並未交代,這筆巨款現在是否還存在聯名帳戶內。根據吳思材日前表示,該筆款項已經照金紀玖指示,轉移到金紀玖另一個帳戶。

外交部於四月十八日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金紀玖(六十四歲)、吳思材(五十五歲),追討在他們聯名戶頭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為確保兩人不會在訴訟期間將資產脫手,又向法院申請資產禁制令經法官裁准。

根據新加坡法令,向高等法院提出資產禁制令申請時,郭時南並附上兩份宣誓書,分別在二十一日與二十三日立下。

根據「聯合早報」向法院取得的宣誓書內容,引用華僑銀行於去年八月七日致金、吳兩人的信件為證據,華僑銀行的惠財銀行服務(Premier Banking)部門確認,兩人聯名帳戶內,從去年七月一日到三十一日止的存款仍為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

宣誓書也引述華僑銀行另一封給金、吳的信函,證實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這筆巨款仍存在戶頭內。

雖然新加坡高等法院發出資產禁制令,凍結的是金、吳兩人在新加坡的資產,但郭時南的宣誓書中稱,根據所知,金、吳兩人在新加坡的唯一資產就是華僑銀行戶頭存款,但並未說明如何得知金、吳在新加坡沒有其他資產。

宣誓書顯示,外交部當時決定終止與巴紐談判建交後,是以口頭而非書面方式向金、吳兩人追討巨款。

新加坡高等法院追問外交部為何沒有記錄向金、吳討錢之事,根據宣誓書顯示,當時外交部沒料到向金、吳追討巨款會碰到困難,且未以書面追討巨款,是因為事件敏感,當局希望低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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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致歉:未主導巴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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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鄭任汶、盧德允/台北報導】 2008.05.07 04:14 am
  
陳總統昨天發表聲明向全民致歉,表明未主導巴紐案,也未參與執行。陳總統表示,對巴紐案原本是出於好意的外交事件,如今的演變傷害國家、政府及執政黨形象,深感愧疚,並向全民道歉。

另外,在民進黨同志接連強力施壓下,陳總統從明天起一連三天的玉山攻頂行程,已決定取消。總統府昨天上午表示,正值母親節前夕,總統母親身體不適,尚在住院檢查醫療中,加上登山通訊不良可能不利連繫,取消籌備已久的玉山行。

陳總統昨天近中午在總統府內接見外交部長黃志芳,隨即在一點半左右,發出向全國人民道歉的聲明。這是巴紐案爆發五天之後,扁首度對外回應。

陳總統說,他特別指示應將巴紐案列入交接事項,也同意黃部長針對巴紐案應向立法院王院長、朝野黨團領導幹部與外交委員會委員報告,陳總統舉例說,因為二千年政黨輪替前劉冠軍案早就發生,只是被隱瞞,並未列入移交,深以為憾,並引以為戒。

雖然陳水扁希望黃志芳到立法院報告,但據了解,已請辭的黃志芳今天不會出席外交委員會。

陳總統強調,對於巴紐案,他心中坦蕩,既未主導、亦未參與執行,只知道相關同仁的用心與努力,希望能為台灣多交些朋友,當時甚至要總統預留時間,在二○○六年國慶日前後,好在建交後接見巴國代表,外界在案情尚不清楚的情形下,試圖含沙射影、捕風捉影、誤導視聽,陳總統深表遺憾。

陳總統指出,外交部經他同意後,將巴紐案移送法辦,他也支持司法調查,嚴懲不法。本案在推動過程中有任何違失,一定要檢討並追究,他相信同仁及部屬不會收賄或A國家的錢,也期待司法早日還給他們公道。

陳總統指出,外交工作是延續性的,民進黨政府在八年前開始執政的同時,也承接了當年國民黨政府所遺留下來的諸多外交後續問題,雖百般不同意,基於國家利益、仍概括承受,努力克服。儘管成敗難料,仍須努力不懈,其中的辛酸苦楚也唯有當事者才能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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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大搜政院、邱黃柯官邸 司法史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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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05.07 05:29 am
 
台北地檢署偵辦巴紐弊案,昨天上午由檢察官邱舜韶帶隊搜索外交部長黃志芳的官邸。黃志芳坐在客廳仔細閱讀檢方請他簽名的搜索筆錄。
記者鄭瓊中/攝影

偵辦台巴外交醜聞案的台北地檢署,昨天發動史無前例的大搜索,搜索了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的辦公室和官邸,以及外交部長黃志芳、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的辦公室和住所等地點。

檢察官在邱義仁住處查獲一支手機,其中有簡訊紀錄,疑與推動台灣、巴紐建交進程有關,另發現廿萬元新台幣現金;在柯承亨內湖住處帶走數袋文件;在外交部取走亞太司的巴紐檔案。檢方昨晚漏夜過濾解讀查扣的資料。

目前查扣證物中最重要的是邱義仁的私人手機,檢方將調查他手機中簡訊的意義、來源以及轉傳給誰。邱義仁稍後在記者會說,他不會用簡訊,沒有傳手機簡訊的習慣,絕對沒有「將台巴案的處理進度傳簡訊給特定對象」。

北檢昨天的搜索行動,創下司法機關搜索行政院的首例。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帶領六位檢察官、指揮廿四名檢察事務官分頭搜索,行動前北檢曾禮貌性知會行政院秘書長陳景峻。

台北地檢署緊鑼密鼓偵辦台灣、巴紐外交醜聞案,連續兩天針對回扣分配表展開搜索。前天搜索關係人榮福公司負責人王廣德住家和辦公室、吳思材住的飯店查扣新證物,認為還有未曝光的機密文件被涉案人隱藏,前天深夜決定再次搜索。

檢察官邱舜韶帶隊搜索黃志芳官邸,搜索目標是黃志芳的電腦是否有台巴建交文件或與吳思材、金紀玖、邱義仁往來談建交事宜、賄款分配案的電子郵件;檢方資訊人員搜索電腦,未發現相關檔案。搜索外交部長辦公室的檢察官,則取走亞太司巴布亞紐幾內亞的檔案。

檢察官吳秋瑩帶隊搜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內湖住家、大直官邸。檢方人員敲門時,將尚在睡夢中的柯承亨吵醒,家中僅他一人。柯承亨一見檢察官帶隊搜索十分配合,隨後檢方帶走數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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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錯過什麼環節》名單至4月25日才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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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高凌雲/台北報導】 2008.05.06 03:12 pm
  
黃,3月下旬就看到名單
4.15正式提告時 沒拿出來
檢方4.25詢問時 才拿出來

巴紐建交醜聞案中傳出一份分配名單,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說,外交部是在4月25日檢方偵訊涉案人吳思材後,當天傍晚向檢方提出的,這份名單是以2000萬美金為基礎,內容指涉多位官員。外交部長黃志芳則是在3月下旬看到這份名單,認為這是重大事證,要作為提告的證據。

對於為何未在第一時間將名單交出,葉非比表示,當時外交部已經打算提告,但是整件案子很複雜,必須準備各項法律文件,才會將這份名單與其他文件一起存放。

外交部也在4月15日正式提告,為的是趕快進入司法程序,才能凍結新加坡的帳戶。

檢方在4月25日偵訊吳思材時,得知這份名單的存在,向外交部查證,黃志芳當時就決定立刻將名單從物證中抽出,立刻在當天晚上送交給警方,其他的物證與文件,則是在後來繼續補送給檢察官。

據了解,這份名單最高的賄款金額是350萬美元,其次是300萬美元,最少是40萬美元,外交部認為這份名單其實反映金紀玖一開始就存心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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