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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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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大醜聞 建交秘援經費遭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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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2008.05.02 02:53 am  
 
金紀玖在劉泰英擔任國民黨投管會主委期間,曾負責黨營營造公司業務,與劉泰英有交誼。
本報資料照片  
 
吳思材不是第一次在我外交事務中扮演角色,1996年他深度介入帛琉總統選舉,搓掉一位候選人。這是當年他在帛琉的留影。
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政府即將交出政權之際,爆發外交超級大醜聞。外交人士透露,由扁政府高層邱義仁牽線,外交部2006年委託中間人金紀玖和吳思材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秘密援助經費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約台幣八億九千四百萬元),結果全遭侵吞。

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並將本案送檢調單位偵辦。中央社報導,擁有美國護照的金紀玖去向不明,而吳思材則已被台灣司法單位扣留,正進一步調查中。

中間人 邱義仁介紹的

外交界資深人士指出,這件外交部試圖與巴紐建交的案子,是邱義仁起的頭。邱介紹金紀玖和吳思材給外交部,由兩人居中與巴紐談,並要求三千萬美元秘密經費,其中廿萬美元是金和吳的活動費。

外交部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建交,並同意存入三千萬美元到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作為給巴國技術援助經費。

雙方約定,金、吳兩人承諾僅在外交部同意及技術援助談判成功後,才能從戶頭提款。兩人也同意,如果外交部提出要求,就必須無條件返還這筆款項。

討鉅款 兩人都拒歸還

同年九月十四日外交部把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吳通知外交部收到匯款,並寫信給外交部長黃志芳,確認協議條款。

外交部後來決定中止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的談判,並於2006年底向金紀玖、吳思材追討款項。但兩人並未歸還鉅款,於是外交部在新加坡提出訴訟,要求兩人歸還這筆款項,同時支付訴訟費用。

據了解,外交部四月十八日透過呂俊昭律師事務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金紀玖和吳思材,要求追討屬於中華民國政府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

星法官 裁准凍結資產

為防止金紀玖和吳思材脫產,外交部又於四月廿八日透過律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在訴訟開審前,禁止金、吳脫手或處理在新加坡的資產,禁制令適用於他們在新加坡的資產,無論資產是否在他們名下,以及獨立或聯名擁有,承審法官洪素燕已裁准。

禁制令規定他們必須在收到法院命令廿一天內,向外交部委託律師交代在新加坡的資產。

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昨天指出,台灣外交處境艱困,推動秘密外交有其必要,本案現已進入司法程序,且為保護國家利益等實務考量,詳細內情目前不便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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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責方程式:中共、媒體、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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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邱英智/社會工作者(台中市)】 2008.05.07 03:02 am
  
悶了幾天,拗不住黨內外撻伐,陳水扁終於發新聞稿表示一點意見。對此,我給八個字:毫無悔意、推諉卸責。

捅這麼大的樓子,陳水扁當然要道歉,但原因竟是「原本是出於好意的外交事件,如今的演變發展,傷害國家、政府及執政黨形象…」,事情鬧大是因「外界在案情尚不清楚的情形下,試圖含沙射影、捕風捉影、誤導視聽…」。

意思就是說,我們執政團隊辛苦拚外交,一切為國為民,難免吃燒餅掉一點芝麻,大家少見多怪,沒事瞎起鬨。好吧,既然大家不高興,我就勉強道個歉,但是話先說好,我道歉不是因為御下無方或喪錢辱國,而是此事傷害國家、政府、及政黨的形象…。「形象!」他到現在還在顧形象。在他的主政下,國家、政府、執政黨還有形象?

這案子還可以牽拖到中共打壓和國民黨舊政權遺毒,令人啞然失笑。人謀不臧,被A了十億元與中共打壓何干?中共打壓又不是一天兩天,數十年如一日,為何在陳水扁手中成就了這樣一個離譜大案?至於牽扯國民黨遺留問題及劉冠軍云云,只能當成又一次的喃喃自語,不值一駁。

提到責任問題,陳水扁自己撇個一乾二淨,而外交部經他同意後,將巴紐案移送法辦,他支持司法調查,嚴懲不法…。話講得看似浩氣凜然實則心虛不已。外交部將巴紐案移送法辦需經他同意,捅這個大案會未經同意?邱義仁是誰重用的?黃志芳是誰提拔的?國防外交是由誰主導的?「朕躬心中坦蕩,諸臣戮力從公」,錢被A了大家都沒錯,只能怨嘆百姓活該。

阿扁遇到問題的卸責方程式:一、中共打壓。二、國民黨遺毒。三、媒體誤導。這篇新聞稿果然又是一篇霉味撲鼻的陳年老套,把以前的諸多罪己聲明排列組合一下重新推出,連上鏡頭唸稿子也省了,東拉西扯一堆,我看連深綠扁迷也難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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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聞責任? 怪中共就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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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熊紹任/科技業(北縣新店)】 2008.05.07 03:02 am
  
有首英文歌叫「Blame Canada」。歌詞大意是諷刺美國政府及政客無能,只會將一切過失推給鄰國加拿大。

以正義化身的陳水扁推翻貪腐的國民黨後,以超能力的速度效法國民黨的貪腐技巧,迅速將民進黨執政團隊徹底的無能化、馬屁化、貪婪化,且自創一招勝於少林寺金鐘罩的蓋世武功,能抵擋一切司法、道德、輿論的責難,化解一切貪贓枉法的指責,就是凡事推給中共。

從執政以來面對危機及選舉時,陳水扁及民進黨就會習慣性地把問題推給中共。如今面對台巴建交醜聞,陳總統又將執政團隊一切惡行推給中國的「三光政策」,都是中共迫害我們外交生存空間所致。

中共迫害我們外交空間早已不是新聞,卻成為民進黨貪汙的護符。難怪民進黨政府最終失去民心。希望馬英九政府引以為戒,別將自己的過失推給因貪腐下台的民進黨,民意如流水!Don't blame D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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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引渡太樂觀 先凍結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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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謝立功/中央警察大學教授(台北市)】 2008.05.07 03:02 am
  
在如火如荼偵辦與巴紐建交所扯出來的醜聞弊案過程中,已造成邱義仁、黃志芳、柯承亨等三位政務官下台。

該案若是詐騙案,就是官員能力出了問題;若是貪瀆案,就是官員廉潔出了問題;當然也可能是以愚笨的外觀包裝貪腐的內涵。但無論是何者,均顯示相關機制出現嚴重的問題,否則為何無法察覺於先、又無法解決於後,因此成為國際笑柄,損及我國形象,對未來外交無論是拓展新邦交或鞏固舊情誼,均產生極不利影響。

媒體報導,透過國際刑警組織已掌握金紀玖在美國之行蹤,並將尋求美方將之引渡回台,此種想法恐過於樂觀。

依我國與美國於二○○二年所簽署之刑事司法互助協定,雙方協助之範圍雖列出取得證言、提供文件物品、確定關係人所在或確認其身分、送達文件、為作證或其他目的而解送受拘禁人、執行搜索扣押、協助凍結沒收資產與不違反受請求方所屬領土內法律之任何形式之協助等八點,實則仍屬較為狹義之司法互助。且明確指出受移送方主管機關不得要求移送方主管機關發動引渡程序,以達送還被移送之人之目的,此即否定「引渡」之合作模式。

但該協定有締約雙方於本身法律許可範圍內,在沒收犯罪所得或犯罪工具、被害人求償、刑事判決罰金執行等程序中,彼此協助。方式包括在等候進一步程序前暫時凍結該所得或工具,即「暫時凍結」。

因此,可透過國際反洗錢組織由金紀玖在新加坡之銀行帳戶查起,先暸解十億元之流向為何,畢竟除非是分散提領現金,無論將贓款輾轉清洗至何方,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若該筆款項轉至在美國之金融帳戶,即可依兩國之刑事司法互助協定暫時凍結該筆款項;若為在美國提領現金,只要掌握相關事證也可請美方代為搜索扣押。但贓款若不在美國,也必然還是有跡可循,若移轉至反洗錢組織之會員國,或許請求協助較為容易,若不是會員國也可嘗試以個案方式尋求司法協助。

回顧過去數年有不少重大金融或貪瀆弊案,皆出現龐大犯罪所得在海外洗錢情形,我國應有效整合國安、調查、警政、移民、金融監理等各種我國駐外機制進行追查,並與國際透明組織、亞洲開發銀行等相關組織或機構合作,建立追查海外犯罪資產之機制。

此案已成為舊政府卸任前有無誠意解決問題的一大考驗,也可能是判斷新政府能否立刻上手的試「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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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職!別讓他領退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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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賴香伶/人民火大行動聯盟發起人(台北市)】 2008.05.07 03:02 am
  
巴紐建交弊案爆發以來,早已引起國人的不滿與憤恨。政府高官的濫權、傲慢,完全不把人民的納稅錢當錢看。至今在檢調介入後,盡是各說各話的版本,一場名為建交的騙局,邱義仁、黃志芳二人早該以失職、瀆職被免職下台。

但是,行政院長張俊雄卻不敢以免職論,反而批示二人的主動職辭案。對政務官來說,主動辭職與免職所享有的退職待遇是不同的,邱義仁、黃志芳對十億流向交代不清,辭職後還可以拿幾百萬的退職金,又是由人民繳的稅買單,國家主人被當成提款機,合理嗎?

面對貪官惡政,人民要站出來行動。各方社會壓力、輿論、檢調的動作,追究的是十億納稅錢去向何方,涉案高層如何法辦,否則真坐實了古諺「竊國者侯、竊鉤者誅」,對於市井小民來說是多大的諷刺。一般人欠了卡債可能傾家蕩產、甚至走上自殺一途,這些政府高官拿人民的錢辦事,隻手遮天、面不改色,東窗事發後還振有詞,憑什麼可以再領高額退職金?

邱、黃二人的行徑已是「喪錢辱國」,不是下台就可以相抵的。檢調單位應立即凍結他們的財產,人事行政部門也應做出暫不給付退離金的決定,才符合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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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個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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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社論】 2008.05.07 02:09 pm
  
巴紐金援外交弊案走到這個階段,重點只剩下兩個:第一個重點,這究竟是個「瞞天過海的詐騙案」?還是「分贓不成的窩裡反」?現在越來越多跡象顯示,是後者的可能性越來越大,如果真是這樣,那麼第二個重點來了:陳水扁是幕後的主角嗎?如果是,那就是場世紀大案了!

截至目前檢方所掌握的證據,有兩項非常關鍵,第一份當然就是所謂的「七人回扣名單」,這份名單據了解是金紀玖提供給吳思材,吳影印後再拿給外交部長黃志芳,據說上面記載著佣金分配,包括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200萬美元,金、吳兩人事成各拿300萬美元等。而根據邱義仁的說法,這不過是金紀玖與吳思材的「計畫」。而究竟是「記錄」還是「計畫」,事關邱黃兩人到底是「被騙」還是「共犯」!

第二份證據就更有意思了,根據檢察官在柯承亨手機內容中發現,邱從95年8月起和巴紐談判建交開始,就充分掌握談判進度,他們兩人是否有將訊息告知特定對象知道,檢察官還在了解中。這就耐人尋味了,這位「特定對象」是誰?以邱在權力位階上檔次,他還有可能會向誰報告?

陳水扁應該是知道事態嚴重了,他立即取消登玉山的行程,並發聲明強調他坦蕩,沒有涉案,也相信政府同仁不會A國家的錢。同時對於整件事情的發展,他深感愧疚並向全民道歉,反正就是全撇清啦!但他唯一沒有交待的是,他從頭到尾是不是都知情?以十億金援外交這般大事,他有可能被蒙在鼓裡嗎?

或許檢方也不會太快給我們答案,但關鍵人物金紀玖的政治人脈網絡圖,卻已經慢慢拼出清晰輪廓了,他跟陳水扁、跟扁嫂都有過相當長久而綿密的關係,密切到既不需要邱義仁穿針,也不需要柯承亨引線。既然如此,請問金紀玖從那借來那麼大的膽子,敢打一開始就連陳水扁都騙?這不僅是考驗檢方辦案的能力,也在考驗所有老百姓「常識」!

老百姓的「常識」其實很簡單,別說是大錢,就算是把萬塊的小錢,也不會事情沒辦成,就將錢轉進中間掮客帳戶裡,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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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休兵:停止金錢外交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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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 2008.05.07 03:02 am
  
巴紐十億詐財案像一面照妖鏡,讓扁政府的擅權、無能和耍賴全部無所遁形,如今證明「烽火外交」甚至淪為貪瀆弊案的溫床。新政府除了追查善後,亦須記取教訓,在兩岸關係中開拓一條可行的和平外交途徑,停止無謂的金錢外交競賽。

兩岸在外交陣線的長年纏鬥,是冷戰年代的餘緒。台灣一直堅信,維持一定數目的邦交國是生存之必要;而中共則認為,若不在外交陣線極力打壓,台灣就會趁隙宣布獨立。但時移勢易,當整個世界變得更平坦,當國與國之間的藩籬不斷後撤,兩岸經貿及交流的壁壘也逐漸拆除,雙方在外交上豈能不轉換一下思維?

對內來看,國民黨的「金錢外交」曾飽受詬病,民進黨執政後改採「烽火外交」,不斷利用「衝撞戰略」激化敵我意識;其實,主要只是提供了陳水扁一個藉「元首外交」延伸內鬥的豪奢舞台,從國家整體利益看卻是得不償失。八年來,台灣不僅在國際上留下「麻煩製造者」的形象,對我素來友善的美國更漸感不耐;此外,台灣並未因「強攻」而得以突破加入任何國際組織,反而使中共加強圍堵,台灣在區域間益形邊緣化。

巴紐詐財案的發生,說明民進黨外交戰略不僅全盤皆錯,且墮落至與貪腐政治互為掩護;外行領導,金錢掛帥,目標曖昧,上下交征其利,國家尊嚴盡喪。揭開衝撞外交的外衣,內裡只剩下投機和空洞。

過去八年,扁政府僅僅新增了三個友邦,卻丟了九個邦交國,可謂損傷慘重。其間,有多次是不自量力地挑釁,而遭到北京報復性的拔樁。只舉最近黃志芳任內的兩個例子,一是去年我國與十幾萬人口的聖露西亞建交,一個多月後,中共即強取我中美洲重要友邦哥斯大黎加。二是兩年前陳水扁為遂行其全球大謎航降落北非的利比亞,自以為是一大突破;但不數月,中共便奪取我非洲友邦查德作為報復,同時刻意將時間點選在閣揆蘇貞昌出訪前夕,使其難堪。扁政府這種因小失大、得一失三的戰法,不僅愚不可及,簡直是自暴其短。

對外而言,金錢外交也逐漸由「必要之惡」淪為「可恥之惡」。撇開許多國家食髓知味在兩岸間游移要索不談,隨著邦交國的民主進展,金錢所能買到的「邦交效期」也已越來越短,且近幾年不時成為反對黨及國際新聞媒體揭弊、攻伐的對象。金錢的介入,不僅汙染對手國的政治,助長其貪官的威權,運用不當的話,更可能變成壓制對手國民主和人權的工具。近年來,金錢外交已成拖累台灣形象的一大因素,巴紐騙案除了糟蹋納稅人的血汗錢,更讓我們淪為國際笑柄;金錢外交的為禍還不夠嗎?

兩岸之間要談「外交休兵」,看似艱難,其實也不過是一念之轉罷了。從李登輝的「兩國論」到陳水扁的「正名運動」,將兩岸關係帶進了一個窄巷;也正因為這十多年的對峙與虛耗,兩岸更應深刻認識這種「零和遊戲」無助於彼此的大局。而從歷史的縱深看,當前兩岸融冰的契機具備了前所未見的條件:不僅台北和北京領導人均抱高度的交流善意,台灣的民主選舉結果也顯示多數人民樂見兩岸和平交往。有了這樣的基礎,兩岸外交人員應不難找到一個合適的和平共存之道,而沒有必要再繼續你死活我的廝殺。

新局的開創,需要新的思維。新總統馬英九和新外長歐鴻鍊都主張「外交休兵」,這是對外交路線的務實反省;但如何將此一概念具體化,落實為兩岸可以接受並遵守的共識,則有賴雙方的智慧和創意。基本的概念可包括: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台灣原即是堂堂正正的中華民國,因此不須再有「正名制憲」;中共則停止挖我牆腳,停止在國際活動中對台灣打壓圍堵,不再阻撓台灣拓展「國際空間」。如此一來,兩岸皆可將金錢與精力用於經營更有益於自己內部及國際社會的事務,這便是雙贏的棋局。

兩岸融冰的善意嗅得到春天的氣味,但經貿的交流應把外交止戰納入思考,才是完整配套。若十億醜聞能促成外交休兵,這個代價就不算枉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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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材放棄國籍入籍新加坡時機 令人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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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新加坡七日專電】 2008.05.07 11:59 am
  
根據內政部資料,台灣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巨款遭侵吞案涉案人吳思材,原是中華民國國籍,在二零零六年八月才獲內政部核准,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入籍新加坡,時間上正好是外交部委託他擔任外交掮客,這樣的巧合令人起疑。

二零零六年八月,正好是外交部和金紀玖、吳思材口頭約定,委託二人擔任與巴紐談判建交的中間人,因此吳思材在同一時間宣誓入籍新加坡轉換國籍,讓人起疑

根據透露,由於新加坡不承認雙重國籍,因此要成為新加坡公民,必須率先申請放棄中華民國國籍,而通常經過提出後,將由外交部把資料轉給內政部查核,調查申請者是否有犯罪和其他案件紀錄,平均大約一、二個月時間,經內政部核准解除戶籍,即可完成放棄國籍的手續。

因此,根據時間推算,吳思材可能至少在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月之際,就向外交部提出放棄中華民國國籍的申請,並成功拿到放棄國籍證明,進而向新加坡政府申請獲准,成為新加坡公民。

而在這段期間,金紀玖正與吳思材討論合作,要擔任掮客,承攬外交部與巴紐洽談建交的事宜,並在八月獲得外交部委託,正式成為台灣與巴紐談判的中間人。

吳思材日前在台北召開記者會時,明明是台灣人歸化為新加坡籍,卻偽裝為不會說國語、只會說英語的新加坡人,都顯示吳思材在許多問題上並未誠實以對。

另外,根據新加坡高等法院的文件顯示,持美國護照的金紀玖,於一九四四年九月十二日在台出生,並於二零零六年申請台灣簽證的表格中,填寫自己的名字刻意寫為「金繼九」,也令人起疑。

外交部委託金、吳二人擔任中間人,與巴紐洽談建交事宜,外交部並匯出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巨款到金、吳二人設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帳戶,但外交部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決定終止與巴紐談判建交後,卻無法索回巨款,直到今年四月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金、吳二人追討巨款,事件才因此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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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巴紐案定查得水落石出 對人民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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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七日電】 2008.05.07 11:01 am
  
台灣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款疑遭侵吞案,內定法務部長王清峰今天表示,查辦這項案件不會有任何壓力,偵辦案件是檢察系統職權與職責,大家一定奉公守法,依法辦事,盡心盡力;檢察官一定要查得水落石出,對所有人民有交代,這是檢察官職責,他們應該做的事一定會去做。

至於部會間是否因巴紐案有「心結」,王清峰上午前往立法院,禮貌性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前,接受媒體訪問表示「沒聽說」,一定盡力做好,不負大家所託。

外界質疑最高法院特別偵查組在巴紐案「袖手」,王清峰會後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既然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已在偵辦,就讓他們好好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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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巴紐建交2980萬美元未完成審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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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七日電】 2008.05.07 11:59 am
  
審計長林慶隆今天表示,有關巴紐建交弊案,據外交部說明,有關經費美金2980萬元部分,是以95年度機密預算經費暫付,截至今年4月底仍帳列「暫付款」,正對相關作業程序請外交部提供資料中,尚未完成審計程序。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邀請外交部、審計部、行政院主計處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部會首長,說明「政府對機密預算 (巴紐建交弊案)撥付、核銷作業程序管理及審核」專案報告。

林慶隆表示,外交部在96年度預算編列機密預算新台幣47億9910萬元,據外交部執行結果,其中180案(含以前年度轉入部分)原始憑證,外交部以事涉機密需自行保管,依審計法第44條規定函徵審計部同意,由外交部自行保管。

林慶隆指出,審計部已規劃在辦理96年度決算及財務收支抽查時進行查核。

林慶隆說明,有關巴紐建交案經費支付及審核情形,據外交部說明,有關美金2980萬元部分,是以95年度機密預算經費暫付,截至今年4月底止仍帳列「暫付款」,審計部針對相關作業程序正請外交部提供資料中,目前尚未完成審計程序。

林慶隆另補充,近年審計部對審核外交機密預算意見,表示在93及95年度援外計畫預算執行結果方面,保留經費及執行後的減免數均偏高。

而外交部94及95年度的援助計畫評估、執行及管制監督、迄今未建立具體作業規範與程序;95年度的機密經費支用及原始憑證結報作業未達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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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近8年外交呆帳15億 外交部:數字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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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七日電】 2008.05.07 01:12 pm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今天質疑,近8年的外交呆帳合計達4千6萬百美元,換算新台幣15億元,外交部次長侯清山回答,這個數字是正確,但強調目前4千6百萬美金非全部是呆帳,有七筆在正常還本付利息,至於另外四筆則在追查中。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邀請外交部、審計部、行政院主計處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部會首長,說明「政府對機密預算 (巴紐建交弊案)撥付、核銷作業程序管理及審核」專案報告。

賴士葆今天質詢外交部,巴紐建交案令人想到過去8年中,原本要建交結果卻無法建交產生的外交違約案不知有多少,錢追不回來也不知道有多少?

原本侯清山表示,沒有這個資料,只有巴紐案比較特別,但賴士葆接著拿出資料表示,據了解,在亞太司有5百萬美金、中南美洲等有4千1百萬美金,合計外交呆帳高達4千6百萬美元,換算約新台幣15億元。

侯清山接著回答,賴士葆提出的數字是正確的,但其中有7筆在正常還本付利息,另4筆在追查,但不是全是呆帳。

賴士葆表示,8年投入10餘億元的資金,結果對方國家也不鳥外交部,質詢外交部會計長是楊德川是誰下令把與巴紐建交經費2980萬美元匯出去,楊德川表示這是預算正常執行程序,部長有權利批示預算執行,會計單位是根據業務單位的評估執行。

賴士葆再質詢,撥款是誰核定?楊德川回答是部長核定,並在2006年9月14日撥付,2980萬美元是一次全部撥付,但後來不清楚是何時拿不回來。

賴士葆指出,據統計,國內機密預算一年是不是約新台幣50億元,楊德川說對,但每個案子情況不一樣。

賴士葆再詢問外交部,何時覺得巴紐建交經費有問題,侯清山表示,是在2006年底金紀玖避不見面且建交案沒有談成,就覺得有問題,賴士葆表示,錢匯出竟然要三個月後才覺得有問題,侯清山表示,外交談判需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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