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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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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大醜聞 建交秘援經費遭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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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2008.05.02 02:53 am  
 
金紀玖在劉泰英擔任國民黨投管會主委期間,曾負責黨營營造公司業務,與劉泰英有交誼。
本報資料照片  
 
吳思材不是第一次在我外交事務中扮演角色,1996年他深度介入帛琉總統選舉,搓掉一位候選人。這是當年他在帛琉的留影。
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政府即將交出政權之際,爆發外交超級大醜聞。外交人士透露,由扁政府高層邱義仁牽線,外交部2006年委託中間人金紀玖和吳思材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秘密援助經費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約台幣八億九千四百萬元),結果全遭侵吞。

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並將本案送檢調單位偵辦。中央社報導,擁有美國護照的金紀玖去向不明,而吳思材則已被台灣司法單位扣留,正進一步調查中。

中間人 邱義仁介紹的

外交界資深人士指出,這件外交部試圖與巴紐建交的案子,是邱義仁起的頭。邱介紹金紀玖和吳思材給外交部,由兩人居中與巴紐談,並要求三千萬美元秘密經費,其中廿萬美元是金和吳的活動費。

外交部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建交,並同意存入三千萬美元到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作為給巴國技術援助經費。

雙方約定,金、吳兩人承諾僅在外交部同意及技術援助談判成功後,才能從戶頭提款。兩人也同意,如果外交部提出要求,就必須無條件返還這筆款項。

討鉅款 兩人都拒歸還

同年九月十四日外交部把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吳通知外交部收到匯款,並寫信給外交部長黃志芳,確認協議條款。

外交部後來決定中止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的談判,並於2006年底向金紀玖、吳思材追討款項。但兩人並未歸還鉅款,於是外交部在新加坡提出訴訟,要求兩人歸還這筆款項,同時支付訴訟費用。

據了解,外交部四月十八日透過呂俊昭律師事務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金紀玖和吳思材,要求追討屬於中華民國政府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

星法官 裁准凍結資產

為防止金紀玖和吳思材脫產,外交部又於四月廿八日透過律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在訴訟開審前,禁止金、吳脫手或處理在新加坡的資產,禁制令適用於他們在新加坡的資產,無論資產是否在他們名下,以及獨立或聯名擁有,承審法官洪素燕已裁准。

禁制令規定他們必須在收到法院命令廿一天內,向外交部委託律師交代在新加坡的資產。

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昨天指出,台灣外交處境艱困,推動秘密外交有其必要,本案現已進入司法程序,且為保護國家利益等實務考量,詳細內情目前不便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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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10天 吳思材放棄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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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沿瑜、林新輝╱台北報導】 2008.05.08 04:37 am
 
圖為吳思材提供,前外長黃志芳(右)去年八月與巴紐洽談建交代表在外交部合影相片,次日,兩名代表會見邱義仁,巧的是,吳思材在敏感時刻從「中華民國國民」變成「外國人士」。
記者曾學仁/攝影

內政部昨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十億外交醜聞涉案人吳思材原具我國國籍,但九十五年八月四日依法申請放棄國籍,十天後,於八月十四日獲准通過。巧的是,通過前一天吳思材和金紀玖正忙著帶兩名巴紐人士赴邱義仁官邸「談建交」。

根據目前曝光的相片,吳陪同巴紐人士拜訪邱義仁,是在九十五年八月十三日,當時他還是「中華民國國民」,第二天他就成了「外國人士」。

知情人士指出,吳申請放棄國籍流程快到「異於常人」,核准放棄我國籍一個月後,吳與金在新加坡的聯名帳戶就取得二九八○萬美元,這時他成為星國公民還不到一個月。

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指出,一般提出放棄國籍申請至核准通過約需半個月(含例假日),「但有專人特別盯的話可以減少公文往返、簽核的時間」,不過當時並未爆發外交醜聞案,承辦人員應該不會對吳有差別待遇。

吳思材日前出示一張八月十三日與兩名巴紐人士去邱官邸的照片,邱義仁說,那個場合讓他認為巴紐官員要確認台灣的建交意願。當天場合還有外長黃志芳、亞太司長李傳通在場。邱義仁也稱這是他首次與吳見面。

內政部表示,吳思材父親為本國人,依當時國籍法規定,吳出生即取得我國國籍,但吳並未在台設立戶籍;之後,吳於八十一年三月九日在台初設戶籍,但九十五年八月十四日又放棄國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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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信翻供 吳思材、張強生漏夜對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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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劉峻谷、蕭白雪、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05.08 04:37 am
  
巴紐弊案在押被告吳思材委託律師徐景星昨天下午拿出「保命信」大翻供,台北地檢署深夜立即提訊吳思材、傳喚徐景星,並安排外交部參事張強生與吳思材對質。據了解,今天還會有一波偵辦行動。

據透露,台北地檢署今天擬派人赴外交部追查相關帳證,就巴紐建交案成立「慶寧專案」所設的慶寧公司帳戶資料,進行交叉比對。

北檢檢察長王添盛得知吳思材透過律師公開保命信,立即召集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及主任檢察官黃謀信、檢察官章京文密商。由於保命信內容和吳思材到案說詞有相當出入,檢方決定保全證據,並且在第一時間傳訊相關人。

檢方昨天上午傳訊張強生,訊後雖然飭回,卻低調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下午立刻搜索張強生在外交部的辦公室及住處,查扣到當初張強生簽請會計單位直接撥款至新加坡吳思材、金紀玖聯名帳戶的公文原本。

檢方並查知,張強生是黃志芳從總統府帶至外交部的機要參事,傳聞張強生與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在總統府內即頗有交情。到了晚上,檢方指示法警從台北看守所提訊吳思材,並再度傳喚張強生,漏夜開庭兩人對質,迄今天凌晨一時還在偵訊。

檢方說,吳寫給準總統馬英九的另一封所謂保命信,前天檢方搜索吳思材下榻的飯店時,即搜到一式三份同樣的信,當時查扣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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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信指收錢? 邱義仁、外交部說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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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08.05.08 04:37 am
  
吳思材保命信,直指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收錢。邱義仁昨晚回應說,「越扯越離譜」,如果錢已匯回外交部的人頭帳戶,要追錢的動向根本不難,這根本是亂咬,不負責任。

邱義仁昨晚接受採訪,以極低沈的聲調說,「我快要受不了,太離譜了」。他簡單回應兩點,其一,如果這筆兩千萬美元已從國外匯回外交部的人頭帳戶給他及柯承亨,吳思材或檢調只要把他的帳戶調出,依此帳戶再去追錢的動向,就很明白了。

其二,如果這筆兩千萬美元仍在國外,那麼找回來很困難,但既然在國內,只要在檢調管轄範圍,把他及柯承亨的所有資金流向都查清楚,就可以知道有沒有,這是常識,他也願意接受調查。

【記者盧德允、劉峻谷/台北報導】針對吳思材昨天以保命信函爆料,外交部昨晚強烈表示,吳思材所言絕非事實,說法前後不符,眾所周知。

外交部說,吳思材今年三月突然對陪同他去新加坡的張強生說,錢已不在帳戶裡,五月三日吳開記者會,又說已將聯名帳戶的錢都匯到金紀玖的個人帳戶,前言不對後語。外交部過去一年對吳思材的款項流向和各種說辭,深感困擾,全案現由檢調偵辦,應讓證據說話。

台北地檢署昨天稍早傳訊張強生作證,調查他九十五年底遠赴新加坡追款的過程。他於偵訊三小時後飭回時,對記者大聲說他是清白的,沒拿一毛錢。

去月十二月,張強生與金紀玖赴新加坡欲會合吳思材,將款項匯還外交部。次日金紀玖藉口欲探視在上海生病的女兒逃脫,張強生只好與吳思材回台灣。

檢方表示,張強生作證時詳細說明外交部撥款流程,不是他一個人即可簽報十億元建交經費如何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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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轉述:吳認邱義仁幕後操縱 拿最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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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8.05.08 04:37 am
 
圖/聯合報提供
 
吳思材的委任律師徐景星昨天談及洗錢分配流程時表示,吳思材認為,錢是官員在拿,罪卻往他的身上推;他感覺這是「情報頭子」邱義仁在背後操縱,而且還在金紀玖共謀下拿最多,甚至黑吃黑。

徐景星說,根據吳思材留下的洗錢分配流程資料及吳思材先前告訴他,外交部透過辦理機密外交常使用的一家人頭公司(慶寧公司)帳戶,先將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到金紀玖和吳思材在新加坡銀行開立的聯名帳戶內;其中九百八十萬美元,金紀玖對吳思材說:「老闆(邱義仁)指示要把九百八十萬匯到你個人帳戶內。」於是吳和金紀玖辦理轉匯,當時張強生也在場。

他說,後來建交破局,張強生要吳思材將九百八十萬美元以現金提領,吳提領交給張強生,張強生還說錢是要給黃志芳的;但張強生以後把錢交給誰,吳思材不清楚。

徐景星轉述,聯名帳戶內的另外兩千萬美元,金紀玖說要給邱義仁和柯承亨,吳思材於是和金紀玖將這筆錢匯回原先外交部的人頭公司帳戶;這個匯款過程,張強生也在場。

律師表示,邱義仁和金紀玖兩人事先答應吳思材,如果和巴紐建交成功會給他兩百五十萬美元酬勞,但事後他沒拿到一毛錢;黃志芳又對吳思材說會給他一百萬美元補償,還是沒有兌現。

律師轉述,吳思材從巴紐回台後告訴金紀玖,巴紐方面是要求兩千萬美元,金紀玖後來跟吳思材說,「老闆(邱義仁)要你(吳思材)向黃志芳表示和巴紐建交要四千萬美元」,但黃志芳後來殺價成三千萬美元。

張景星指出,吳思材稱金紀玖講要四千萬時,還拿出一張佣金表,在吳思材名字寫著五百八十萬美元;吳思材覺得奇怪「不是原本說好只給我他兩百五十萬美元佣金,怎麼變成五百八十萬美元?」金紀玖解釋是吳思材拿走兩百五十萬元後,「剩下的三百卅萬是要還給老闆的」。

律師表示,建交破局後,吳思材再去找黃志芳,告訴黃志芳「佣金表上也有你的名字」,黃志芳立刻回答「沒這回事,我沒拿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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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材密信翻供:2000萬美元給了邱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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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8.05.08 04:37 am
 
吳思材的委任律師徐景星公布了吳親手寫的「保命信、,使得檢方連夜展開偵辦。
記者曾學仁/攝影

外交掮客吳思材的律師徐景星,昨天公開吳思材在收押前留下的「保命信」,對先前的說法大翻供,律師稱吳思材手寫的「洗錢分配流程」,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是匯回台灣給官員。

徐景星的轉述與吳思材手寫英文的流程有出入,徐景星的轉述是: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中的兩千萬美元,匯回外交部原先匯款的慶寧公司帳戶,錢是給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和前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另外九百八十萬美元由吳思材提出現金,交給外交部參事張強生帶回,是要給前外交部長黃志芳。

但是,吳思材的手寫英文文件,兩千萬美元流向與徐景星相同,但九百八十萬美元則是交付巴布亞紐幾內亞(PNG group)。

律師徐景星指出,吳思材認為建交案根本是邱義仁、柯承亨和黃志芳以建交名義所設的一個局,目的是為了私吞建交款,利用他洗錢。

徐景星說,吳思材獲知檢方要聲押他,便在飯店內對徐說:「萬一我的生命有危險,會有人交給你們一些東西!」

徐景星表示,六日晚上七點半台北地院正在開吳思材的聲押庭時,一位自稱是吳思材朋友的人打電話約他出來,交給他一疊巴紐官員分別和黃志芳、邱義仁見面的照片;晚上十一點多吳思材被羈押後,又有另一人交給他一封吳思材所寫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的洗錢分配過程;到了七日(昨天)下午五點多,第三名自稱是吳思材的朋友送來一封信給他,說是吳思材交代要給馬英九的信,說明整個建交過程。

徐景星說,這三個人都是單向和他連絡,都表示擔心自身安全,說吳思材交代要將此事向媒體曝光。

律師表示,吳思材告訴他,巴紐第一次派代理外交部長來台,和黃志芳約在圓山飯店簽建交公報,但黃志芳沒簽;第二次巴紐總理從聯合國開完會經過新加坡,與黃志芳見面要簽建交公報,總理還以到新加坡看病,避人耳目,但黃志芳還是沒簽。

律師表示,吳思材認為黃志芳兩次都沒有在建交公報上簽字,而且錢的流程相當奇怪,事後判斷,根本沒有建交這回事,目的是藉建交洗錢,利用他做洗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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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友邦修馬路…「外交呆帳1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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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08.05.08 04:36 am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昨天說,他掌握的外交「呆帳」高達新台幣十五億元,包括外交部亞太司呆帳五百萬美元(約一億五千萬台幣)、援助中南美加勒比海國家四千一百萬美元(約十二億三千萬元台幣),都是追不回來的大呆帳。

賴士葆昨天在立院財委會質詢時說,台灣過去八年為了找國家建交,不斷白花錢製造呆帳,他掌握的外交大呆帳包括台灣答應幫亞太和中南美洲國家修馬路、挖水池的經費,總共高達台幣十五億元。

賴士葆說,很多國家拿錢後就跟中共建交,現在台灣要追討回來「人家還不鳥你」,台灣人的悲哀就在這裡。

外交部常務次長侯清山答覆,證實有十五億元呆帳收不回來,都是外交援外支出或合作計畫,不少都是貸款,有些是建交後對方違約。

侯清山說,亞太司和中南美洲共有十一筆貸款,但有七筆已獲得司法勝訴,對方國家正在還款付息中;另有四筆外交部還在追償。他說,這些金額不能算是呆帳,因為援外是正常的外交合作計畫。

昨天外交部在立法院財委會上報告,將巴紐十億建交費用放在外交部九十五年度機密預算的「暫付款」帳上,也讓立委質疑「暫付款」是外交密帳大黑洞。

審計長林慶隆解釋,行政單位都有「暫付款」,但外交部暫付款偏多、偏高,依行政院規定,各單位應力求避免「暫付款」科目,並隨時清理,但外交部顯然很少清理。

外交部的暫付款比率,若以九十五年度預算來看,四十七點九九億元機密預算中,有超過十二億多元都是所謂的保留暫付款。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立法院財委會昨天決議,為追討十億國產,外交部、主計處應逕行查扣邱義仁、柯承亨、金紀玖、吳思材等涉及巴紐案相關人等財產。但財委會對已辭職的外交部長黃志芳「網開一面」,沒有要求查扣黃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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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帳列意外事故 綠委諷:飛機失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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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2008.05.08 04:36 am
  
外交部會計長楊德川昨天將巴紐弊案的十億元損失認定為「意外事故」,引發綠營不滿。

立院民進黨團副書記長邱議瑩揶揄說,「意外事故」聽起來像「飛機失事」,她覺得用「烏龍事件」較妥。現在傳出拜會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的巴紐代表根本不是官員,令人感覺外交部太兒戲,涉嫌瀆職。

民進黨跨派系立委葉宜津、李俊毅表示,扁應該親自出面說明;立院民進黨團也呼籲檢調徹查,希望五二○前真相大白,如果不能,新政府也要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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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億被A 外交部會計長: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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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08.05.08 04:36 am
 
外交部會計長楊德川昨天表示,十億元外交醜聞款項應該以「意外事故」理由核銷呆帳,引起藍營立委砲轟,指稱外交部此舉是將屬於全民的血汗錢「搓掉」。
記者林俊良/攝影

巴紐案十億元爛帳,外交部竟然準備視為「意外事故」,核銷為呆帳,立委昨天砲轟外交部要「搓掉」屬於全民的血汗錢。審計部也公然反對外交部作法,審計長林慶隆說,公務支出被侵吞,一定要積極追回,怎能轉呆帳打銷?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要求外交部、審計部等五個部會專案報告巴紐案。立委賴士葆質詢表示,聽說外交部打算引用審計法第五十八條,將巴紐案的十億元台幣列為「財產損失」,把這筆巨款「搓掉」。但依這條法律列為損失,須符合遺失、毀損、意外事故三種條件,巴紐案的十億元損失符合那一個條件?

外交部會計長楊德川連講兩次回答,十億元金額損失「當然算意外事故」。他還說,十億元掛在外交部的保留暫付款帳上,依規定,保留款可保留五年,五年後可轉成呆帳。

賴士葆質疑楊德川「居然敢講這麼大聲」,老百姓的十億血汗錢,就被外交部這樣給搓掉,楊這種說法等於打正在辦貪瀆案的檢調一個大巴掌。楊德川則說,若檢調要辦成貪瀆,「那是認知問題」。

楊德川的答詢令審計長林慶隆不禁在旁一直搖頭。賴士葆轉而詢問林慶隆,林慶隆表示,十億元還不能轉列財產損失,因為這筆資金算是公務公款支出,應該要達到目的,現在沒達到目的,還被侵吞,應朝積極追回方向處理,不能轉成呆帳,對於外交部的作法「我不以為然」。

副主計長鹿篤瑾也強調,十億元外交經費竟轉到個人聯名戶頭,實在離譜。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問楊德川,「誰下令叫你匯錢」?楊德川說,他沒被「下令」,是執行正常預算程序,因為外交部長有權力要求會計部執行預算;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一次全部匯清,而且是部長室的文官參事張強生,指示他匯到金紀玖和吳思材兩人的聯名帳戶。

林德福和盧秀燕都問楊德川,外交經費匯給個人帳戶,「你是會計長,不質疑嗎?」楊德川說,只要符合要件,匯給個人「本來就可以」,就像教授向學校申請委託研究費一樣,匯給張三李四都可以。但立委要他舉例,過去外交機密預算,曾經撥給那些個人帳戶,楊德川說,他臨時想不出來。

楊德川說,匯錢到聯名帳戶時,他有問張強生,但張強生回說,從業務立場已做審慎評估,匯給金、吳的聯名戶頭「是最好的方式」,他只在「事後」表達此筆匯款不符會計程序。立委廖正井認為,楊德川外行又不專業,有這樣的會計長會害死首長。

根據財政部提供的資料,這筆資金出帳單位是兆豐銀行。財政部官員解釋,外交部將帳戶開在兆豐銀行,因此十億元透過兆豐銀出去,再由外交部派員辦理結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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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七月 2980萬美元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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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2008.05.08 04:36 am
  
新加坡高等法院文件資料顯示,台灣外交部透過掮客金紀玖、吳思材與巴紐洽談建交,而將二九八○萬美元匯入金、吳新加坡華僑銀行聯名帳戶的款項,截至去年七月底,仍在帳戶內。

不過,法院文件並未交代,這筆巨款現在是否還存在聯名帳戶內。

根據「聯合早報」向法院取得的宣誓書內容,引用華僑銀行於去年八月七日致金、吳兩人的信件為證據,華僑銀行的惠財銀行服務(Premier Banking)部門確認,金、吳兩人聯名帳戶內,從去年七月一日到卅一日止的存款仍為二九八○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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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黃「敲鑼打鼓」 惹惱扁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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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2008.05.08 04:36 am 
 
我國秘密外交是否時常被外國「倒帳」?外交部昨天表示,過去曾有三個貸款案發生「延遲還款」,亞太司主管的一件已解決還款,中南美一件和解,另一件循法律途徑解決,我方勝訴。

至於秘密外交中援贈的款項,還有多少付諸東流?外交部表示基於外交工作需要,無法說明。

據指出,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在處理巴紐建交案密款追索不得時,如果祕而不宣,將款項打列呆帳,按審計規則,要四、五年後才會清算,也就是參與的人若不爆料,要等到清算時,全案才可能曝光。

據指出,這是陳水扁總統及邱義仁等核心最不滿黃志芳的原因。黃不但不打列呆帳,還台星兩地提告,等於敲鑼打鼓;並向多位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朝野立委報告,形同切割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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