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05.09 03:11 pm
檢調追緝涉及巴紐醜聞案台灣掮客金紀玖行蹤,查知金在美國地區和也在台灣涉及重大經濟犯罪的通緝犯互動頻繁,這名經濟犯在台家屬,近日活動特殊,辦案人員懷疑金紀玖已與這名通緝犯接頭成功,正嚴密堅控。
另方面,金紀玖透過律師張修表示將在520前向台灣司法單位說明十億元經費的流向,由於檢調追錢、追人不易,金紀玖的辯詞,是全案真象大白的最後一塊拼圖,辦案人員對此一訊息相當重視,上午開會研究派員赴美的可能性。
張修說,「假如台灣檢調部門有需要可以聯絡我,但是要有代表性的人」,台北地檢署認為承辦巴紐案的主任檢察官黃謀信最了案情,且具「代表性」,正考慮和張修聯絡。
檢方上午透露,如有必要,不排除向法務部檢察司陳報,啟動台美司法互助機制,慎重安排派黃謀信赴美在美國司法部門的見證下「陪訊」金紀玖追查案情。
相關人員指出,金紀玖這兩天落腳美西,疑與台灣潛逃赴美的重大通緝犯密集聯繫,遭鎖定的人物包括涉及東帝士掏空案的陳由豪、涉及巨登簽賭案的吳弘文、涉及訊碟內線交易案的呂學仁、呂陳慧晶夫妻,而這些被鎖定的對象,最近台灣親友也有異常活動。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巴紐醜聞案繼以貪瀆被告對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限制出境後,又通知移民署對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前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採取出「境管留置通知」。案情顯示,黃志芳、柯承亨涉案程度仍高。
醜聞案中,邱義仁、黃志芳、柯承亨角色分工不一,但他們到案後,對於自己在建交案參與深淺程度的答辯,一日數變,專挑對個人有利的部分陳述,檢方因此對黃、柯行政處分,確保將他們留在國內。
台北地檢署指出,邱義仁是巴紐案的貪瀆被告,但黃志芳、柯承亨是案件關係人,黃志芳的被告身分,是來自台北縣議員金介壽等告發他涉及貪瀆,「是他字案的被告」,儘管如此,檢方仍為黃、柯就台巴建交的細節有許多保留,還有追查必要。
檢察官日前已在台北地檢署第二、第三辦公室分別約談黃志芳、柯承亨,將儘速再次約談兩人,由於柯承亨值父喪期間,檢方考慮先約談黃志芳。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4條第1項第5款規定,「因案經司法或軍法機關通知留置」,入出國及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於入出國查驗時,得暫時將其留置於勤務處所,以進行調查。
所謂「留置調查」,在司法偵查實務上屬於較輕的一種境管措施,不同於處分較重的「限制出境」,但效力相當於限制了當事人在第一時間離境,有控管效果。台北地檢署過去偵辦中信金掏空案時,也動用此項司法行政處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