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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大醜聞 建交秘援經費遭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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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2008.05.02 02:53 am  
 
金紀玖在劉泰英擔任國民黨投管會主委期間,曾負責黨營營造公司業務,與劉泰英有交誼。
本報資料照片  
 
吳思材不是第一次在我外交事務中扮演角色,1996年他深度介入帛琉總統選舉,搓掉一位候選人。這是當年他在帛琉的留影。
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政府即將交出政權之際,爆發外交超級大醜聞。外交人士透露,由扁政府高層邱義仁牽線,外交部2006年委託中間人金紀玖和吳思材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秘密援助經費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約台幣八億九千四百萬元),結果全遭侵吞。

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並將本案送檢調單位偵辦。中央社報導,擁有美國護照的金紀玖去向不明,而吳思材則已被台灣司法單位扣留,正進一步調查中。

中間人 邱義仁介紹的

外交界資深人士指出,這件外交部試圖與巴紐建交的案子,是邱義仁起的頭。邱介紹金紀玖和吳思材給外交部,由兩人居中與巴紐談,並要求三千萬美元秘密經費,其中廿萬美元是金和吳的活動費。

外交部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建交,並同意存入三千萬美元到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作為給巴國技術援助經費。

雙方約定,金、吳兩人承諾僅在外交部同意及技術援助談判成功後,才能從戶頭提款。兩人也同意,如果外交部提出要求,就必須無條件返還這筆款項。

討鉅款 兩人都拒歸還

同年九月十四日外交部把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吳通知外交部收到匯款,並寫信給外交部長黃志芳,確認協議條款。

外交部後來決定中止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的談判,並於2006年底向金紀玖、吳思材追討款項。但兩人並未歸還鉅款,於是外交部在新加坡提出訴訟,要求兩人歸還這筆款項,同時支付訴訟費用。

據了解,外交部四月十八日透過呂俊昭律師事務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金紀玖和吳思材,要求追討屬於中華民國政府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

星法官 裁准凍結資產

為防止金紀玖和吳思材脫產,外交部又於四月廿八日透過律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在訴訟開審前,禁止金、吳脫手或處理在新加坡的資產,禁制令適用於他們在新加坡的資產,無論資產是否在他們名下,以及獨立或聯名擁有,承審法官洪素燕已裁准。

禁制令規定他們必須在收到法院命令廿一天內,向外交部委託律師交代在新加坡的資產。

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昨天指出,台灣外交處境艱困,推動秘密外交有其必要,本案現已進入司法程序,且為保護國家利益等實務考量,詳細內情目前不便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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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盧秀燕:撥款公文「面報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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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尚毅夫/台北報導】 2008.05.29 03:15 am 
 
立委盧秀燕昨天在財政委員會爆料指出,外交部九十六年的一份關係到匯款金紀玖、吳思材聯名帳戶公文,左下角註記「部長已面報院長」。她說,她查過當時的行政院長是蘇貞昌,檢調應查蘇貞昌是否同意匯款。

盧秀燕說,九十六年九月十四日的公文,非經一般程序,由前外長黃志芳及參事張強生九月十一日簽名,待會計長楊德川對匯款私人帳戶有質疑,再找亞太司長李傳通十四日簽名,楊德川最後補簽。

看過公文的盧秀燕說,更可疑的是在公文左下方有一段手寫註記「部長已面報院長」,據她了解是當時外交部長辦公室主任張功漢的筆跡,但「院長」指誰?是否當時閣揆蘇貞昌?

【記者黃雅詩/台北報導】巴紐案撥款公文上特別註明已「報院」,前外長黃志芳說,他曾向蘇貞昌口頭報告,但外交是總統職權,他僅粗略談到哪些國家可能有建交機會,未觸及詳情,「蘇院長可能根本不記得我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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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芳下台 21年資泡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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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08.05.24 03:59 am
  
人事官員昨天表示,文官系統出身的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因巴紐案下台,他雖有廿一年的公務人員年資,但還差四年才能辦退休,但新政府上台後,在巴紐案真相未明前,黃志芳很難有外派或重回外交部的機會,過去的年資形同泡湯。

黃志芳在轉任政務官的最後一個常任職,是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高居十三職等。據了解,在總統大選後,外交部人事部門曾將黃志芳辦理政務官退職或轉任公務員等權益作了分析,但黃志芳當時並未做處理,一直到後來巴紐案出事,又被列被告,現在想要轉回常任文官,或轉任大使與駐外代表,新政府也不可能會接受。

至於施茂林,相關人事官員表示,如果前行政院長張俊雄提總辭前,於辭呈上加註一條但書「請准予辭職,並於辭職後回任檢察官」,即可讓施茂林回到檢察系統,避免爭議發生。

相關官員表示,過去法務部政務次長都有回任檢察系統的前例,這是因為檢察官較為特殊,如前法務部政次謝文定就是依此模式回任檢察官。官員說,政務官回任常任文官的例子更多,如現任經濟部次長謝發達,就是經建會政務副主委轉任,前環保署政務副署長張子敬,也轉常務副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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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 張俊雄逼黃志芳 兩小時內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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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23 
林庭瑤/台北報導

     因巴紐案下台的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原來是在前行政院長張俊雄要求下離職。黃志芳透露,張俊雄當天致電,要他兩個鐘頭內提出辭呈。黃辭呈還沒提出,行政院就先向媒體放消息,讓黃無法與外交部同事話別,留下遺憾。

     黃志芳接受今日出刊的《時報周刊》專訪時表示,外交掮客金紀玖是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介紹,因為金紀玖沒依約將錢匯給台灣,才釀成這件巴紐外交風暴。對於邱是否提供協助?黃說,「邱義仁說他會處理。」是否有孤軍奮鬥感?黃志芳長嘆了一口氣後,點了點頭。

     巴紐案爆發後,張俊雄曾向黃志芳說會力挺他直到五二○,但到了五月六日,張俊雄在接近中午時間,直接打電話給黃志芳說,「邱義仁提出辭呈,立院民進黨團那邊壓力太大,政務官要負責,才能緩解壓力,你也該在下午兩點送上辭呈。」

     黃志芳剛掛上電話,請幕僚代為打辭呈時,行政院竟然已向媒體放出消息,跑馬燈亮出「黃志芳將請辭」。在如此倉促的情況下,安排下午四時在外交部召開辭職記者會,讓黃志芳有一種「被人整」的感覺。

     黃志芳說,最大的遺憾是,這個通知十分倉促,當天就要離開外交部,工作兩年多有許多戰友,「幾個鐘頭內說走就走,沒有機會感謝同仁,也沒有機會好好道別,心裡非常難過。」

     接受專訪不顧黃志芳的勸阻,夫人丁熟昀更說「我恨死了!」她認為整件事背後有政治力操作,被牽扯到貪瀆案,丁熟昀更氣說:「我們可以窮,但不能髒,我們可以死,但要活得乾淨,這是我們的原則。」

     歷經巴紐外交醜聞案後,黃志芳在「志芳的心靈小站」部落格中,有感而發寫了一篇文章「巴紐風暴與貝多芬第九號交響曲」,副標題是「選擇了一條最痛苦但最光明磊落的路」,表述他的心路歷程。

     黃志芳說,「處理巴紐案,我選擇了一條最痛苦、首當其衝、千夫所指,但是我認為最光明磊落的路來走,就是交由司法處理。短期內這對國家形象會有傷害,但長期而言,這種做法對國家絕對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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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黃志芳:選最痛苦但光明磊落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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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二十三日電】 2008.05.23 10:19 am
  
時報週刊報導,因巴紐案下台的前外交部長黃志芳,是在前行政院長張俊雄要求兩個小時內離職。黃志芳今天低調不回應。不過,二十日新舊政府交接當天,黃志芳在部落格發表對巴紐案的感受,以「選擇了一條最痛苦但最光明磊落的路」,表述自己的心境。

黃志芳在「志芳的心靈小站」部落格中,寫了一篇「巴紐風暴與貝多芬第九號交響曲」的文章,還上傳一張五月六日他請辭部長離開外交部的照片,這篇文章的內容主要敘及他小時候在台南仰望星空,心裡想著長大後要做什麼?沒想到當上了外交部長,這是他畢生最光榮的事。

黃志芳寫道,「處理巴紐案,我選擇了一條最痛苦、首當其衝、千夫所指,但是我認為最光明磊落的路來走,就是交由司法處理。短期內這對國家形象會有傷害,但長期而言,這種做法對國家絕對是正確的。」

黃志芳說,這段期間家人與他一起飽受煎熬折磨,「我必須承擔我應負的責任,不會有怨言」,「我已一無所有,只有最愛我的家人」,他須冷靜面對司法,也希望司法早日偵結,還他清白。

外交部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協助推動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並同意在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由外交部存入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作為向巴布亞紐幾內亞提供技術援助的經費,但這筆款項遭到侵吞,外交部已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北檢也分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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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紀玖列經濟逃犯 台美緝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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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05.22 05:05 am
  
調查局昨天針對巴紐案召開「追緝外逃經濟罪犯協調小組」會議,將外交掮客金紀玖提列為外逃罪犯,緝逃小組將與美方協調聯繫,希望儘速將金紀玖緝返歸案。

調查局接獲情資指出,金紀玖的妻子劉淑慎有七兄弟,都在日本工作或定居,部分兄弟在千葉縣開設診所;金紀玖逃往日本時曾與幾名妻舅聯繫,辦案人員懷疑他可能將巴紐案部分佣金匯往日本。

金紀玖在台律師詹漢山表示,金紀玖已答應提供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對帳單,讓檢方清查十億元資金流向;由於對帳單必須由本人領取或授權他人代領,金還在與律師協商要以何種方式取得對帳單。

調查局表示,金紀玖今年四月底從大陸進入日本後,轉往加拿大藏匿,五月三日進入美國加州南部,目前滯留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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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資金 金紀玖、吳思材說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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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05.21 04:21 am
  
台北地檢署偵辦巴紐弊案,主任檢察官黃謀信昨天收到金紀玖透過在台律師詹漢山轉交的自述書與一疊厚達上百頁的說明文件;金自述的十億元流向與吳思材供稱的內容大不相同,與巴紐祕談建交過程,也與外交部說法有很大差異。

金紀玖交出的書面資料共有兩份,一份是「自述書」,共有八張A4紙張打字的文件,交代台巴建交案的前因後果及資金流向。

另一疊一百多頁的文件,是附加給檢察官的「說明資料」。這些文件部分用英文打字,部分用中文手寫,主要是解釋「自述書」中所提到的資金流向、建交過程等細節,輔助檢方看懂「自述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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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紀玖在台律師:金承認拿了「一大塊」工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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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20 
鮮明、張孝義、趙國明/綜合報導

     巴紐祕密外交弊案關鍵人物金紀玖上周五委請律師交付給特偵組的證物,經特偵組主任陳雲南與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王添盛及承辦主任檢察官黃謀信會商後,決定以公文的形式,將文件發交給北檢;這分文件在十九日下班時已送到北檢,但尚未到承辦主任檢察官黃謀信的手中。

     金紀玖在台委託律師詹漢山表示,金紀玖在給檢方的資料中,明確記載幾筆較大的資金流向,也承認自己拿了「其中一大塊」的資金,但自認是推動建交案的合理報酬,目前他們正設法向新加坡銀行調閱資金匯出資料供檢方查證。

     詹漢山說,這起案件,其實並不複雜,外交部為了與巴紐建交,匯了一筆「工作費」給金紀玖、吳思材,金也確實安排外交部長黃志芳與巴紐總理索馬利會面,外交部不能因為建交條件談不攏宣告破局,就硬指這筆錢是「完成建交」的費用。

     詹漢山並表示,金紀玖回台接受調查的可能性不高,但有意願在美國接受台灣檢察官偵訊,檢方若同意,雙方可就時間、地點等技術性問題協調。

     外界好奇金紀玖為何找上詹漢山?詹漢山表示,一年多前曾與張修合作過一件跨國案子,詹漢山表示,張修在美國召開第一次記者會後,曾主動打電話給他,問他是否願意擔任金紀玖在台的委任律師,他覺得張修為人「蠻正派的」,就決定接下。

     詹漢山說,一個多星期前,張修利用短暫來台時間,與他討論巴紐案案情,本月十六日,張修帶著金紀玖提供的相關資料,再次來到他的事務所,兩人前往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將資料交給檢察官。

     北檢襄閱主任林錦村說,所有偵辦中的案件,不是經由律師交付一些自稱與案情有關的資料,檢察官就會列為佐證資料偵查,即便金紀玖透過律師轉述,提供的資料內容與自述書,可以證明他沒有犯罪,也沒有一毛錢流入官員口袋,但是,這只是單方面的說詞,仍須到案接受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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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醜聞案 巴紐國會下禁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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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20 
梁東屏/曼谷十九日電

     台灣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巴紐)十億台幣建交款遭侵吞案爆發之後,巴紐涉及的幾人都紛紛表示遭人設計以撇清,反對黨企圖在國會上對相關人等提出質詢,但是均遭國會議長傑佛瑞.內皮以「媒體事件」為由下達禁口令,然而卻允許總理索馬利、具有國會議員身分的該國國家計畫部長保羅.田斯頓以及國會審計委員會主席提摩西.邦加提出單方面辯解。

     另一方面,報導此一弊案的該國「信使郵報」記者賽門.伊洛洛連日以來則接獲許多威脅電話,要他「停止報導『外國故事』」,否則的話會要他好看。

     本案在台灣爆發時,正值巴紐國會休會,反對黨原準備在十三日開議時要求總理索馬利說明。結果當天反對黨領袖、前總理莫洛塔才開口,就遭議長制止,不准他繼續發問,反而允許索馬利及邦加說明。

     索馬利指出他在一九七六年擔任總理時與中國簽約建交,絕不會為三千萬美元就出賣巴紐,對該項醜聞也毫無所知。不過他承認去年參加聯合國會議回程時在新加坡見過台灣外交部長黃志芳,那次的會見很簡短,但是觸及的問題頗廣泛。

     不過,承認安排黃志芳與索馬利見面的巴紐私人律師卻指出,前述兩人見面的時間是在二○○六年十月間。目前並不清楚是否索馬利記錯年份,還是兩人見過不只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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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金紀玖資料 轉送北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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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8.05.20 04:51 am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昨天下午將金紀玖送交檢方的資料轉送台北地檢署。承辦台灣巴紐建交醜聞案的主任檢察官黃謀信,連夜率專案小組詳閱金的資料,預料近日將有新一波偵辦行動。

據了解,涉案人金紀玖、吳思材分別提出書面資料給檢方調查,檢方以追查資金流向為第一要務,連夜比對金、吳和調查局洗錢防治中心查到的資金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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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二度傳簡訊給黃志芳 金:開香檳了,我人就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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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19 
林庭瑤/台北報導

     巴紐外交弊案涉案人金紀玖傳送簡訊方式,除了與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前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連繫之外,據透露,金紀玖在二○○七年這段期間,曾經兩度傳簡訊給前外交部長黃志芳,第一次是在金行蹤成謎後不久,簡訊內容是:「開香檳了,我人就出來。」

     所謂「開香檳了,我人就出來」,據知情人士解讀,意指台灣與巴紐建交案談成之後,金本人就會自動現身。

     據指出,當時黃志芳獲悉此簡訊後極為憤怒,因為台灣與巴紐的建交案早就喊卡了,金本人也知情,主要是金避不見面,外交部透過各種管道卻仍找不到人。

     第二次金傳給黃的簡訊,是在二○○七年下半年,簡訊內容為「錢保管到二○○八,老P怎麼了?」據指出,「錢」應是指匯至新加坡華僑銀行的建交款二千九百八十萬元,而「老P」則是指巴紐高層。

     金紀玖傳給外交系統的兩通手機簡訊,內容多以暗語、代號。金紀玖傳送簡訊,是透過一層又一層的間接傳遞,先透過前中華顧問工程司聘僱的秘書,傳送給外交部參事張強生,而張強生再將簡訊內容告知黃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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