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新輝】 2008.05.04 03:07 am
五一勞動節,黃志芳行色匆匆的找跑外交部的記者,說有重大的事情宣布。他神情嚴肅的說,中華民國被兩個「叛徒」詐騙高達十億元的外交醜聞案。
邱義仁介紹金吳兩人
21個月前,2006年8月,紅衫軍倒扁的能量蓄勢待發,國務機要費的浪頭席捲總統府。邱義仁以國安會秘書長的身分,把外交部長黃志芳叫去,邱介紹金紀玖、吳思材給黃志芳,幾個人就把高達十億元的「慶寧專案」拍板定案。
既然是國安會秘書長「交辦」的人,黃志芳心想,忠誠度應該沒問題,於是很快的就與金、吳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建交。
金開口要四千萬美元
金、吳開始運作,巴紐方面提出兩千萬美元的價碼,但金紀玖卻加碼到四千萬美元,並告訴吳思材,多出來的錢是要用來打點,金向黃志芳報告,經過討價還價,雙方同意三千萬美元秘密經費,其中廿萬美元是金和吳的活動費。
外交部與金紀玖及吳思材約定,金、吳兩人承諾僅在外交部同意及技術援助談判成功後,才能從戶頭提款。兩人也同意,如果外交部提出要求,就必須無條件返還這筆款項。
巴紐來的是代理外長
同年九月十四日外交部把三千萬美元匯入金、吳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吳通知外交部收到匯款,並寫信給黃志芳,確認協議條款。
十月十日,百萬紅衫軍「圍城」,包圍總統府,同時巴紐的代表團抵台跟黃志芳見面簽公報。但黃發現,巴紐的代表團成員是代理外長,且所要求的授權書,是代理總理授權,並非總理親自授權,拒簽建交公報。
金打拖延戰逃之夭夭
外交部發現巴紐代表團的代表性有問題,風險太高,黃志芳告訴金紀玖,外交部打算撤案。狡猾的金紀玖開始跟外交部打「拖延戰」,並以建交有望為由不願退還款項。
外交部見大勢不妙,十二月派人陪同金紀玖到新加坡辦匯款手續,將錢轉回台灣。金紀玖在飯店騙外交人員說要去探視生病的女兒,隔日就逃逸無蹤,毫無音訊。
金紀玖失聯後,外交部在2007年一月,要吳思材把他在聯名戶頭的權利轉給外交部官員,並以存證信函寄給新加坡華僑銀行。另一方面,外交部到金紀玖的公司、甚至越洋到美國找金紀玖的家人,但都撲空。
我向星國申請禁制令
322馬蕭當選,外交部發現政黨輪替後,紙包不住火,加上金紀玖音訊全無,決定走險棋,循法律途徑解決。四月十八日透過呂俊昭律師事務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金紀玖和吳思材,要求追討屬於中華民國政府的三千萬美元。
為防止金和吳脫產,外交部又於四月廿八日透過律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在訴訟開審前,禁止金、吳脫手或處理在新加坡的資產,禁制令適用於他們在新加坡的資產,無論資產是否在他們名下,以及獨立或聯名擁有,星國承審法官洪素燕已裁准。
黃志芳向地檢署報案
另一方面,黃志芳終於向地檢署「報案」,外交部在四月十五日函台北地檢署,舉發金紀玖、吳思材侵占背信。台北地檢署根據外交部舉發,向台北地院聲押吳思材,但地院以罪證不足放了吳。
時光倒回到四天前的勞動節,要是黃志芳如願順利「壓下」中央社駐新加坡記者,不讓他發回聯合早報的新聞,這樁世紀外交醜聞恐怕難見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