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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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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大醜聞 建交秘援經費遭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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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2008.05.02 02:53 am  
 
金紀玖在劉泰英擔任國民黨投管會主委期間,曾負責黨營營造公司業務,與劉泰英有交誼。
本報資料照片  
 
吳思材不是第一次在我外交事務中扮演角色,1996年他深度介入帛琉總統選舉,搓掉一位候選人。這是當年他在帛琉的留影。
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政府即將交出政權之際,爆發外交超級大醜聞。外交人士透露,由扁政府高層邱義仁牽線,外交部2006年委託中間人金紀玖和吳思材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秘密援助經費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約台幣八億九千四百萬元),結果全遭侵吞。

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並將本案送檢調單位偵辦。中央社報導,擁有美國護照的金紀玖去向不明,而吳思材則已被台灣司法單位扣留,正進一步調查中。

中間人 邱義仁介紹的

外交界資深人士指出,這件外交部試圖與巴紐建交的案子,是邱義仁起的頭。邱介紹金紀玖和吳思材給外交部,由兩人居中與巴紐談,並要求三千萬美元秘密經費,其中廿萬美元是金和吳的活動費。

外交部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建交,並同意存入三千萬美元到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作為給巴國技術援助經費。

雙方約定,金、吳兩人承諾僅在外交部同意及技術援助談判成功後,才能從戶頭提款。兩人也同意,如果外交部提出要求,就必須無條件返還這筆款項。

討鉅款 兩人都拒歸還

同年九月十四日外交部把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吳通知外交部收到匯款,並寫信給外交部長黃志芳,確認協議條款。

外交部後來決定中止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的談判,並於2006年底向金紀玖、吳思材追討款項。但兩人並未歸還鉅款,於是外交部在新加坡提出訴訟,要求兩人歸還這筆款項,同時支付訴訟費用。

據了解,外交部四月十八日透過呂俊昭律師事務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金紀玖和吳思材,要求追討屬於中華民國政府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

星法官 裁准凍結資產

為防止金紀玖和吳思材脫產,外交部又於四月廿八日透過律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在訴訟開審前,禁止金、吳脫手或處理在新加坡的資產,禁制令適用於他們在新加坡的資產,無論資產是否在他們名下,以及獨立或聯名擁有,承審法官洪素燕已裁准。

禁制令規定他們必須在收到法院命令廿一天內,向外交部委託律師交代在新加坡的資產。

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昨天指出,台灣外交處境艱困,推動秘密外交有其必要,本案現已進入司法程序,且為保護國家利益等實務考量,詳細內情目前不便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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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芳 「被告」身分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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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8.05.10 03:42 am  
 
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因巴紐案遭台北縣議員金介壽告發,台北地檢署昨晚首次以被告身分傳他到庭。
記者陳易辰/攝影

台北地檢署追查巴紐弊案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流向,認為這些錢可能與國內外廿八個帳戶有關,正透過各種管道全力清查。檢方昨晚也傳喚前外交部長黃志芳,黃首次以被告身分到庭,訊問至今天凌晨零時五分將他飭回。

黃志芳訊後表示,以平靜的心情接受應訊,希望檢方加快偵辦腳步查個水落石出。他強調,國防部前副部長柯承亨與外交部參事張強生兩度到美國洛杉磯找金紀玖,為的就是把金援款項找回來,他相信張強生絕對沒有受賄。

黃志芳還抱怨,外交掮客吳思材說法變來變去,吳的說法每變一次,被指涉的當事人就名譽掃地,被檢方傳訊再調查一次,如同被凌遲、羞辱。他說,推動台灣、巴紐建交案兩年來的過程相當複雜,因此花了比較長的時間向檢方詳述。

檢方昨天下午另提訊在押的吳思材,追問他為何佣金版本前後不一,以及錢到底流到誰的帳戶。據透露,吳思材的口供仍緊,聲稱他在保命信所陳述的都是事實,傍晚還押台北看守所,未與黃志芳對質。

台北地檢署為加速偵辦本案,決定增加辦案檢察官,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率愛組六名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每一位檢察官都有分工專責,有的負責查資金帳戶,有的調通聯紀錄或分析、過濾情資。

專案小組目前有兩個偵辦重點:一是追查資金流向;二是傳訊金紀玖到案。追查資金部分,專案小組已經掌握金紀玖、吳思材及其親人共廿八個國內外銀行帳戶,正由檢察官分頭清查。

昨天下午三時許,專案小組提訊在押的吳思材偵訊,訊問他關於建交經費匯進他和金紀玖聯名帳戶之後,每個月的資金匯進、匯出情形,並查證是否真有一名金紀玖的女性友人和吳聯繫對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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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豈止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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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林松青】 2008.05.09 02:56 am 
 
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因巴紐建交醜聞請辭,當天下午澎湖海巡署岸巡局人員就拿著他的相片,比對報關出海的登船客,預防他偷渡出境。朝為高官,夕成逋逃疑犯,這豈止難堪,更代表這些年來台灣公眾人物面對嚴峻考驗時一走了之的怯懦風氣所留給社會的不信任感,致連位階如邱義仁者亦需防逃。

伍澤元擔任過住都局長,選過屏東縣長、立委,他涉及貪瀆案,官司從無期徒刑,判到有期徒刑十五年。最後關頭,他卻藉立委身分一走了之。高雄市議長朱安雄涉賄選案,走完官司流程,確定會坐牢後,在司法人員眼皮底下消失。其他如王玉雲,號稱政壇南霸天,面對司法判決,同樣不肯服刑,潛逃出境。

曾經擔任重要公職者,曾經是那麼多選民信賴支持的風雲人物,如此敢做不敢當者卻比比皆是。一旦判刑,即不顧一切逃避裁罰,留給國人的觀感是:法律治不了有權有勢者,監牢裡只關窮酸苦命人。這類譏諷無奈之語,顯示民眾對顯赫人物的信賴感已蕩然無存。

海巡署將邱義仁列為防逃對象時,他仍是副院長,是海巡署的上級長官;只因被列為被告並限制出境,海巡署即配合司法偵查嚴防他潛逃。此舉說來無情,但就法論法,卻是責無旁貸。

事實上,對照過去知名人物涉訟出逃的紀錄,海巡署這次迅速地把高層長官列入防逃名單,確讓人耳目一新。畢竟高官、有權有勢和擁有顯赫地位者,面對司法、行政常有意想不到的方便,國人寧可公務員對長官執法無情,而勿輕縱。海巡署只要依職掌行事,不因對象是否邱義仁而有所差別,就對得起納稅人了。

權傾一時的邱義仁,如今竟淪為逋逃疑犯,對社會當有所啟示。法紀無情只是其一,其二是,顯赫人物犯錯,仍應自尊自重面對司法。過去那些扯了爛汙還偷跑出境的要員,連敢做敢當的氣魄都沒有,真是令人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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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作戲 十億恐成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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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高源流/文字工作者(澎縣馬公)】 2008.05.09 02:56 am
  
從台北地檢署偵辦巴紐十億元醜聞案的步調觀察,現在仍由民進黨政府掌控的檢察體系,根本就不想真正查辦弊案。我相當憂心,這件重大弊案若繼續由騙子主導偵查方向,再加上台北地檢署又獨攬全部偵查動態的狀況下,未來可能成為另一樁懸案。

不論這十億元公帑是被騙子騙走,或被官員設計A走,都是一個天大的刑案。過去檢調單位只要發現有這樣的案件,一定是立即循線發動檢察官、調查員展開搜索、約談,或者拘提的行動,將相關事證立即查扣到案,把所有可能找到的當事人或嫌疑人都找到偵訊。如果嫌疑人有供述不實,或者有串證及湮滅證據的可能,檢察官一定會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以確保後續偵查行動的進行。

可是台北地檢署這回似乎把這件政府高官弄丟十億元公帑的大案,看成是小老百姓在街上被騙走十萬元的小案,有一搭沒一搭的辦,既沒有在獲知相關資訊的第一時間立即聯合調查局的人力展開搜索、約談,也沒有對關鍵當事人施予應有的強制處分,差點讓關鍵當事人吳思材搭機出境。

而且在整個案子曝光之後,檢察機關的偵查動作不是空有搜索、傳喚的樣子,就是跟著到案騙子的陳述,或者外界對本案的指述內容查察,有點像是無頭蒼蠅一樣,沒頭沒腦亂撞。檢方這樣的辦案態度,是否有特殊的動機與用意,令人懷疑。

長久以來,民進黨一向把調查局視為偏藍的單位,認為調查局介入辦案,對民進黨不利,因此,台北地檢署未讓人力比較充足、臨場辦案經驗比較多的調查局參與辦案,似乎是循著民進黨政府的這個反調查局思維來進行。

我甚至要質疑,民進黨政府高層,早在案發之初,就介入或者干預檢方辦案的步調,並期待透過這樣的調查方式,能讓整個案子在己方有效控制下進行表演式的偵查,讓此案最終變成懸案,十億元真成呆帳。

如果有人懷疑這件巴紐案不會被辦成懸案,我就提出國內兩大懸案,謹供大家參考。

懸案之一的尹清楓命案,至今所以還不能真相大白,主要原因就是整個案件的諸多事證,在案發之初全部流失。而事證的流失關鍵,就是案發之初,海軍等軍方檢調人員排除外界的調查人力參與,用形同毀滅事證的搜索、約談手法,將全案諸多事證都給清光。事後檢討起來,說好聽的,是軍方調查人員經驗不足,說不中聽的,是軍方用保護自己的方式辦案。

懸案之二的桃園縣長劉邦友官邸血案,也有類似狀況。事發之初,沒有什麼辦案經驗的警政高層,強力主導這一案件的蒐證方式,用什麼全區大掃蕩的方式,要逼出凶手,結果造成有點樣子的黑道、角頭全部落跑,讓警方想循黑道分子聞風探路,都找不到人查問。

建議檢方高層,不妨把過去的尹清楓、劉邦友案和現在的巴紐案拿來比一比,看看檢方現在的辦案方式,究竟是朝向破案來辦,還是準備要在檢方的檔案櫃裡,再多擺一件價值十億元的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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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丟錢的人 裝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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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桑品載/作家(台南市)】 2008.05.09 02:56 am
  
十億外交醜聞爆發後,由於金紀玖在台灣有不良紀錄,認識他的人也不少,而吳思材的形貌又不很討好,加上電視名嘴有演偵探者,有演法官者,推波助瀾下,大家對這兩人一起喊打。以致形成一種輿論趨勢,認為金、吳是「金光黨」,邱義仁等官員之錯,不過是上了壞人的當罷了。如果大家心中的不滿被導引到這個方向,那事情就失焦了!

老百姓先要找到自己的位子酖我們十億血汗錢是在邱義仁等官員手裏弄丟的,人民是苦主,是善良第三者,該對我們負責的是弄丟錢的相關官員。

至於金紀玖和吳思材,既無受人民之託保管這筆錢,也沒享受到我們的薪俸供養,就算他們真騙了邱義仁等人,那得由邱和他們去解決,所謂「冤有頭,債有主」,我們去罵這兩個人,其實是沒有身分的。

金和吳可能真是騙子,而且是國際級的騙子,但世上本來就有這種人;騙子的專業就是說謊,大家一股勁兒罵騙子說謊,這簡直是黑笑話。我們的精神不該放在「騙子居然說謊」上,而是邱義仁等人即使真的被騙也不可原諒,因為一方面據說邱義仁有顆「金頭腦」,另一方面,別說是堂堂中央政府,一個小公司對錢財都有防騙機制,只要機制在,外頭的人想騙錢,內部的人錢被騙,哪有這麼容易;更何況,是十億鉅款!

現在版本有兩個:一是如邱義仁所說自己「不夠聰明」,二是吳思材的「保命信」所說「假建交,真詐財」。我們最該擔心的是第二種狀況。在這個狀況裏,邱義仁和已曝光、未曝光的官員才是「金光黨」,他們設下一個大騙局,金、吳二人就算從中嘗到甜頭,也只是工具。而若是第一個狀況,金、吳是金光黨,苦主還是老百姓,把錢弄丟的邱義仁等人,退不退黨、辭不辭官,或從此是否還在政壇,都是題外話,他們得還錢,不還錢就得坐牢,這才是老百姓理直氣壯的態度。

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金紀玖和吳思材跟邱義仁是什麼關係,答案由司法去找吧!我們犯不著去猜,去煞有其事地當「仲裁者」。只需記住「苦主」是人民,不是邱義仁等官員,也不是金紀玖、吳思材,只要老百姓的「苦主」地位不讓,真相或許就快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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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個「巴紐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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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社論】 2008.05.08 02:15 pm
  
邱義仁在國安會秘書長任內,讓人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工作,就是「烽火外交」。他說台灣要跟中共大打外交戰,而且要打得「遍地烽火」。

「烽火外交」之說一出,當時就引起外交界譁然與質疑。面對中共越來越強大的經濟實力,以及在國際舞台上越來越積極的參與,台灣要用什麼條件去進行「烽火戰」呢?比國際影響力一定比不過,比撒錢的能耐也快要比不過了,還有什麼是台灣的外交優勢呢?

現在事實更清楚了,「烽火外交」原來是建立在「外交掮客」的基礎上進行的。透過來往穿梭的外交掮客,台灣搞等而下之的另一種「金錢外交」,不見得真正援助建交國,而是收買可能建交國家的政客,買到一個算一個。這種「另類外交」,怎麼可能經由正式外交體系來進行呢?於是國安會越過外交部而主導,接管建交相關事務,秘密外交更加「秘中有秘」。就以這次巴紐案而言,如今各界才知,邱義仁強勢主導,連外交部長都只能在旁邊打雜而已,更不必說其他專業外交官僚還能發揮什麼作用了。

黃志芳之所以能作外交部長,也是這個架構下的思考產物吧!黃志芳外交資歷那麼淺,外交經驗那麼有限,當然就不可能有什麼外交部的專業和本位立場,只能乖乖聽命於邱義仁等「上上級」。

這樣的架構多恐怖!不只是沒人監督秘密經費的運用流向,而且沒有任何專業外交人員協助查核認證「程序正義」。外交掮客說什麼就是什麼,邱義仁跟他身邊的人,要以什麼管道去檢驗外交掮客的說詞真偽呢?看起來,邱義仁也不太在乎掮客講的是真是假,因為他在貫徹自己的「遍地烽火」戰術,反正錢撒出去,多撒就多有機會煽風點火,而不在乎評估戰果成效。

這種由總統親信搞烽火外交的手法,對納稅人與對國家權力,都是極大的輕蔑與不尊重。以這種輕蔑不尊重的態度搞外交,會出「巴紐弊案」,可說是必然後果。我們要問的是:如此態度下,弄了幾年「烽火外交」,台灣「高層」接觸那麼多外交掮客,花掉那麼多外交預算,真的只有一個「巴紐案」嗎?會不會還有更多的黑幕將會被挖掘出來呢?這才是制度上的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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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醜聞 外媒緊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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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本報記者陳盈霖/洛杉磯報導】 2008.05.08 05:53 pm
  
陳水扁總統下台前夕,巴紐建交醜聞案情愈滾愈大,不僅台灣媒體緊盯,外國媒體也廣泛報導,一時間,台灣醜聞「揚威國際」。

包括「美聯社」、「華盛頓郵報」、「洛杉磯時報」與「橙縣紀事報」等各大媒體,對巴紐案醜聞均表關注。「華盛頓郵報」6日報導,台灣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在巴紐外交醜聞案中名列被告。邱義仁在2006年選擇兩名中間人,在台灣與巴紐秘密建交中,擔任穿針引線,但這兩名掮客卻欺騙台灣外交部,並將三千萬美元援助經費據為己有。

「洛杉磯時報」6日也以不小的篇幅,報導邱義仁因巴紐案辭職下台。報導指出,邱義仁辭職與秘密建交中間人將三千萬美元侵吞有關。文中並引述邱義仁在台北發表的聲明「我愧對我的國家與人民」。

洛杉磯時報並提及過去八年,台灣失去七個邦交國,同時也不斷用金錢換取小國邦交,現行法規給總統極大權限,在進行機密外交時,不需經過立法院討論。西方文理學院政治系教授季淳說,機密預算各國都有,今天的醜聞並非機密預算出問題,而是人謀不臧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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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批檢配合媒體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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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正寧/台北報導】 2008.05.08 05:53 pm
  
巴紐金援弊案持續延燒,民進黨因應小組召集人蔡同榮上午呼籲檢調應堅守偵查不公開原則,保護當事人人權,更不應配合媒體辦案,「邊做邊說,沒做的也說」。對於國民黨立委要求檢方聲押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的涉案官員,立委蔡煌瑯希望立委不要指揮檢察官辦案。

蔡同榮批評檢察官配合媒體辦案,已經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並對於邱義仁等人和民進黨造成很大的傷害,希望法務部能約束檢察官,保障當事人人權。

立委翁金珠也表示,若檢察官配合媒體辦案、每天爆料透露訊息,將造成當事人及其家人身心煎熬,若後來證明清白,檢察官是否要接受處罰?她希望檢察官偵辦時能謹守偵查不公開的基本原則。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表示支持徹查到底,但呼籲政治人物不要為了政治利益混淆視聽。至於媒體關注因應小組是否會請陳水扁總統說明?蔡同榮表示,調查小組昨天下午才成立,至今還沒有開會,要怎麼做都不知道,且要經由小組決定,不是他個人就能決定,因此明天會在中央黨部開第一次會議後再決定如何下一步如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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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揆:相信邱柯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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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 2008.05.08 05:53 pm
  
對於巴紐建交醜聞,外交掮客吳思材又驚爆已將兩千萬美元匯回台灣,且是要給邱義仁及柯承亨兩位前閣員,行政院長張俊雄上午表示,對他們的清白有十足信心,行政院立場是追錢、追人、追真相、追責任,絕不護短。

吳思材昨天由律師公開保命信,指控邱義仁、柯承亨、黃志芳都涉及收賄,張俊雄被問到是否相信他們的清白?張俊雄即回應說,他對他們有信心,但絕對尊重司法調查,行政院的立場是追人、追錢、追真相、追責任,「我們不護短,希望把原原本本的真相還原,公諸於社會,給國人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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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六大疑點 巴紐案一場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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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 2008.05.09 03:36 am
  
國民黨立委張顯耀昨天表示,巴紐案沒有經過國安會開會討論、沒有大簽給總統、總統沒有批示核可公文,只有國安會秘書長「口頭」交辦,不禁令人懷疑,巴紐案是「有心人」從頭設計好的一場騙局。

張顯耀表示,巴紐案至少有六大疑點,違反機密外交的程序。邱義仁部分,一、邱義仁從未召開國安會議討論並作成決議。二、邱義仁沒有上大簽給陳水扁總統。三、國安會議紀錄沒有給負責執行的外交部。

黃志芳部分,一、黃志芳有沒有邀集相關主管及業務單位開會?二、為何由部長的秘書張強生核撥款項?三、外交部為什麼將錢匯到不具官方身分的金紀玖與吳思材私人帳戶?

張顯耀說,如果陳水扁總統在聲明稿中說的,「有關巴紐案,我沒有參與」是真的,巴紐案不僅是外交大醜聞,更是破壞憲政體制與侵犯憲法賦予總統的職權,邱義仁與黃志芳就「罪加一等」。

四月卅日前外交部長黃志芳緊急找張顯耀,黃表示,新加坡聯合早報將在五月一日發布巴紐案三千萬美元被金紀玖及吳思材侵吞的消息,但黃當時並沒供出牽線的人是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

張顯耀表示,李登輝主政時期的「鞏案」,從規畫、執行到建案都經過一定的程序,「有會議紀錄,有公文,有總統的批示」。如果巴紐案跳過相關的程序,一旦追究責任,黃志芳賴不掉。

張顯耀當時即善意「點醒」黃志芳不要隱瞞,紙包不住火,把全案的來龍去脈向媒體說清楚,黃志芳隔天向平面媒體吐出巴紐案是邱義仁擔任國安會秘書長時交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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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不知道? 程建人: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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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范凌嘉 李志德/台北報導】 2008.05.09 03:36 am
 
圖/聯合報提供
 
前外交部長程建人表示,目前「巴紐案」的事實還不清楚,但有很多不合理之處。通常這麼大的金額,又是一個建交案,外交部一定會上報「層峰」,總統府、行政院兩邊都會報告,總統或行政院長不知道「很奇怪」。

必須以金錢推動秘密外交時,要如何確保自己不受騙?前駐南非大使陸以正昨天批評,本案把錢匯進金紀玖、吳思材的「共同帳戶」,根本就沒有防弊功能,正確的方法,是運用「託管帳戶」(escrow account),「以往我就用過,從沒出過問題」。

陸以正強調,掮客雖然不可免,「但只要官方一接上頭,掮客就應該踢到一邊」,就算要給錢,也是直接給對方元首或政要,怎麼可能給掮客?外交部處理這類事情,完全沒有標準作業程序,政黨輪替以來,這類經驗也完全沒有傳承。

程建人說,外交部事前一定要了解掮客的背景,不能糊里糊塗任他們擺布。擔任掮客的人,有的是我國國民,有的是旅外僑胞,也有外國人,要用不同的辦法去查證,但不了解就不能推動。

程建人說,就算了解掮客背景沒問題,但也只能由掮客擔任某部分程序,「不能讓掮客辦外交,外交工作一定要由外交部來辦。」他直言,外交工作很少把錢直接交給掮客,如果掮客有花費,只會就合理部分補償。

陸以正說,所謂「託管帳戶」,是一個由公正第三者主管的帳戶,由買賣雙方約定,在某項貨品交運,或約定事項達成後,經過雙方簽字同意,錢才能提領。

他說,以巴紐案為例,只要台、巴雙方在澳洲或其它地方開一個「託管帳戶」,把三千萬美元存進去,以示誠意,建交公報簽完,我方一簽字,巴紐就可領走錢,完全不會出問題。

對於外交部將經費存入聯名帳戶,程建人質疑,「為何要開這個帳戶?誰要求開這個帳戶?誰要求把錢匯進去?這些都是問題。」他說,一般跟他國交往,經費不會經過掮客,把一大筆錢放銀行也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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