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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大醜聞 建交秘援經費遭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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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2008.05.02 02:53 am  
 
金紀玖在劉泰英擔任國民黨投管會主委期間,曾負責黨營營造公司業務,與劉泰英有交誼。
本報資料照片  
 
吳思材不是第一次在我外交事務中扮演角色,1996年他深度介入帛琉總統選舉,搓掉一位候選人。這是當年他在帛琉的留影。
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政府即將交出政權之際,爆發外交超級大醜聞。外交人士透露,由扁政府高層邱義仁牽線,外交部2006年委託中間人金紀玖和吳思材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秘密援助經費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約台幣八億九千四百萬元),結果全遭侵吞。

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並將本案送檢調單位偵辦。中央社報導,擁有美國護照的金紀玖去向不明,而吳思材則已被台灣司法單位扣留,正進一步調查中。

中間人 邱義仁介紹的

外交界資深人士指出,這件外交部試圖與巴紐建交的案子,是邱義仁起的頭。邱介紹金紀玖和吳思材給外交部,由兩人居中與巴紐談,並要求三千萬美元秘密經費,其中廿萬美元是金和吳的活動費。

外交部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建交,並同意存入三千萬美元到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作為給巴國技術援助經費。

雙方約定,金、吳兩人承諾僅在外交部同意及技術援助談判成功後,才能從戶頭提款。兩人也同意,如果外交部提出要求,就必須無條件返還這筆款項。

討鉅款 兩人都拒歸還

同年九月十四日外交部把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吳通知外交部收到匯款,並寫信給外交部長黃志芳,確認協議條款。

外交部後來決定中止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的談判,並於2006年底向金紀玖、吳思材追討款項。但兩人並未歸還鉅款,於是外交部在新加坡提出訴訟,要求兩人歸還這筆款項,同時支付訴訟費用。

據了解,外交部四月十八日透過呂俊昭律師事務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金紀玖和吳思材,要求追討屬於中華民國政府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

星法官 裁准凍結資產

為防止金紀玖和吳思材脫產,外交部又於四月廿八日透過律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在訴訟開審前,禁止金、吳脫手或處理在新加坡的資產,禁制令適用於他們在新加坡的資產,無論資產是否在他們名下,以及獨立或聯名擁有,承審法官洪素燕已裁准。

禁制令規定他們必須在收到法院命令廿一天內,向外交部委託律師交代在新加坡的資產。

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昨天指出,台灣外交處境艱困,推動秘密外交有其必要,本案現已進入司法程序,且為保護國家利益等實務考量,詳細內情目前不便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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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封追殺令 賞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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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中央社洛杉磯八日電】 2008.05.10 03:42 am
  
台灣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巨款去向不明的主要涉案人金紀玖的法律顧問張修,今天在洛杉磯的律師事務所二度與華文媒體會晤,同時出示兩封語帶威脅的「江湖追殺令」。張修說,就是這兩封在網路流傳的文字令金紀玖連日來感到很害怕,擔心自身的安危,才出面跟他連絡。

張修形容是「江湖追殺令」的第一封文字內容是:「尋尋覓覓一故人 金榜題名上此呈 紀念堂中滿塵恩 玖玖歸一在紅塵 賞心悅目戀黃昏 百里追尋在赤城 萬事如意於一生 元宵佳節觀花燈」。

如果把每句的第一個字從上至下讀出,正是「尋金紀玖賞百萬元」。

第二封的內容有數頁之多,張修只擷取了其中註明五、六、七的三段交給媒體。第五段寫著:「金紀玖帶走黨內重要資料,由於此人曾經擔任過兩岸關係交流基金會負責人,在中國共產黨內部是十分熟悉,惟恐此人洩漏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利益,但目前此人失蹤,所以並不確定此人是否像傳言所說的一樣已經變節,做出破壞台灣穩定的事情,因此希望各界朋友如有此人的消息告知政府,以便查明實情。」

第六段:「如有各方朋友能提供金紀玖蹤跡的重要資料,給以一百萬的獎賞,如果提供具體地址的,給以五百萬的獎賞,如能將其請回台灣的,將給以一千萬元的獎賞。」

第七段:「現有緊急情況需找到金紀玖本人,各界朋友只要提供此人的準確消息,即給以一千萬台幣的獎賞。」

根據張修的補充說明,第一封文字持續在網路出現一周之久,網頁是「縱橫四海」,並註明「藏頭詩」,現在已「消失」,第二封是以簡體字呈現,目前仍在網路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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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紀玖律師:活動費 不可能吐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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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中央社洛杉磯八日電】 2008.05.10 03:42 am
  
巴紐建交醜聞案關鍵人士金紀玖在美國的法律顧問張修,今天再度跟洛杉磯華文媒體會晤,並在言談當中直指問題核心,談到金紀玖最關切的兩件事,其一是自身安危、其二是十億新台幣的流向與分配。

針對金紀玖關心自身的安危問題,張修表示:「假使金紀玖不會受到人身攻擊,他會考慮回台灣。」

張修接著說,如果金紀玖回台灣面對問題,將會為他介紹律師。不過,這也要看金紀玖本人對事情的盤算與考量。

對於金紀玖如果覺得在美國有安全上的顧慮,是否會向美國警方要求保護時,張修回答說:「向美方申請保護必提出具體事證才能辦到。」

張修解釋金紀玖的觀點,認為這其中屬於自己的錢,他堅持要保留,不該他的錢,他不會拿。

張修說:「台灣方面想把兩千九百八十萬全部拿回去,我認為是不可能的事,因為其中一大部分已經付給巴紐的官員,另有一部分是吳思材與金紀玖兩人應獲得的報酬。」

張修強調,金紀玖連日來已多次提及他實際上已成功扮演台灣與巴紐建交的中間介紹人角色,只因外交部未能跟巴紐官員談攏,才落得今天這個地步,所以他絕對要取得自己辦事的酬勞。

對於更深入的相關問題,張修希望各界耐心等待金紀玖尚需數日整理資料,一定會在五月二十日前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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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8年呼風喚雨 被神話的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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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李濠仲/特稿】 2008.05.09 03:11 pm
  
民進黨頭號軍師邱義仁,在該黨8年執政期間掌握實權,所有人都敬他三分,結果卻以提前下台、名譽掃地、退黨、退出政壇、外加與妻子仳離做為政治生命的終結。對照邱義仁呼風喚雨的歲月,今日斯人落寞,判若兩人。

邱義仁深獲陳水扁信任,他是陳水扁2000年拿下執政的最大功臣,自此權傾一時,對其他人來講,是官位換個人,對邱來說,則是人換個官位,陳水扁對他的倚重可想而知。

也因為如此,邱義仁大權在握,又和陳水扁命運與共,過去8年重大施政,無論台前、幕後,他無役不與,尤其國防、外交,陳水扁更幾乎將操盤重任全權交給邱義仁運籌帷幄。歷次烽火外交、過境外交都有邱義仁的影子,更曾多次扮演陳水扁分身,密訪世界各國,其中更有兩天內迅速來回美國,僅為完成奉命交辦機密作業的「壯舉」,神不知鬼不覺,來無影去無蹤。

由於邱義仁的神秘性,過去很多作為,不是被忽略、就是被放大,在虛虛實實裡,外界對其真正能耐,有很大一部份存在過度膨脹,他掌握權勢是事實,但是否操作地神乎其技,實際情況,可能有不小落差。

巴紐案是邱義仁涉入的已曝光案件經典。這件事即便最後結果僅是「民進黨最聰明的人,犯了最愚蠢的錯誤」,已夠讓邱義仁灰頭土臉,更何況後續案子還在進行,若最後證明確為貪汙、瀆職,邱義仁人格恐將萬劫不復。

從歷年種種到今天種種,邱義仁似乎不是民進黨智多星,反像捅簍子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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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追10億流向 星拒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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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05.10 03:42 am
  
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追查巴紐案十億元公帑,昨天和新加坡洗錢金融情報單位聯繫,希望能取得金紀玖、吳思材聯名帳戶的轉帳資料;但星國以未與我方簽訂通報防制洗錢的相關協定為由,婉拒提供任何資料,讓案情添變數。

據了解,專案小組向新加坡當局聯繫,請求提供金、吳聯名帳戶資料,以追查十億元公帑流向;但新加坡當局認為雙方須簽有通報洗錢的協定,才能提供相關資訊,而星國又未說明是否願意與我方簽訂相關協定,讓專案小組只能等待。

洗錢防制中心從本月七日起,陸續清查金紀玖、吳思材與他們的妻子、榮福公司董事長王廣德等人在國內開設的十五個帳戶,未發現有異常資金進出;專案小組懷疑涉案人可能開設海外帳戶,昨天請國際反洗錢組織「艾格盟」提供協助。

檢方依吳思材提供的「佣金分配表」,傳喚邱義仁、柯承亨、黃志芳等人,沒人承認收受佣金,甚至還有人說跟吳思材不熟。檢方昨天調閱相關人的雙向通聯紀錄、基地台發射位址,交叉比對有無可疑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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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謀信擬赴美追人 黃志芳、柯承亨遭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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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05.09 03:11 pm
  
檢調追緝涉及巴紐醜聞案台灣掮客金紀玖行蹤,查知金在美國地區和也在台灣涉及重大經濟犯罪的通緝犯互動頻繁,這名經濟犯在台家屬,近日活動特殊,辦案人員懷疑金紀玖已與這名通緝犯接頭成功,正嚴密堅控。

另方面,金紀玖透過律師張修表示將在520前向台灣司法單位說明十億元經費的流向,由於檢調追錢、追人不易,金紀玖的辯詞,是全案真象大白的最後一塊拼圖,辦案人員對此一訊息相當重視,上午開會研究派員赴美的可能性。

張修說,「假如台灣檢調部門有需要可以聯絡我,但是要有代表性的人」,台北地檢署認為承辦巴紐案的主任檢察官黃謀信最了案情,且具「代表性」,正考慮和張修聯絡。

檢方上午透露,如有必要,不排除向法務部檢察司陳報,啟動台美司法互助機制,慎重安排派黃謀信赴美在美國司法部門的見證下「陪訊」金紀玖追查案情。

相關人員指出,金紀玖這兩天落腳美西,疑與台灣潛逃赴美的重大通緝犯密集聯繫,遭鎖定的人物包括涉及東帝士掏空案的陳由豪、涉及巨登簽賭案的吳弘文、涉及訊碟內線交易案的呂學仁、呂陳慧晶夫妻,而這些被鎖定的對象,最近台灣親友也有異常活動。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巴紐醜聞案繼以貪瀆被告對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限制出境後,又通知移民署對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前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採取出「境管留置通知」。案情顯示,黃志芳、柯承亨涉案程度仍高。

醜聞案中,邱義仁、黃志芳、柯承亨角色分工不一,但他們到案後,對於自己在建交案參與深淺程度的答辯,一日數變,專挑對個人有利的部分陳述,檢方因此對黃、柯行政處分,確保將他們留在國內。

台北地檢署指出,邱義仁是巴紐案的貪瀆被告,但黃志芳、柯承亨是案件關係人,黃志芳的被告身分,是來自台北縣議員金介壽等告發他涉及貪瀆,「是他字案的被告」,儘管如此,檢方仍為黃、柯就台巴建交的細節有許多保留,還有追查必要。

檢察官日前已在台北地檢署第二、第三辦公室分別約談黃志芳、柯承亨,將儘速再次約談兩人,由於柯承亨值父喪期間,檢方考慮先約談黃志芳。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4條第1項第5款規定,「因案經司法或軍法機關通知留置」,入出國及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於入出國查驗時,得暫時將其留置於勤務處所,以進行調查。

所謂「留置調查」,在司法偵查實務上屬於較輕的一種境管措施,不同於處分較重的「限制出境」,但效力相當於限制了當事人在第一時間離境,有控管效果。台北地檢署過去偵辦中信金掏空案時,也動用此項司法行政處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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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芳:從未承諾活動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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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志德/台北報導】 2008.05.10 03:42 am
  
針對巴紐建交醜聞,外交部前部長黃志芳昨天強調,從未承諾給中間人任何活動費。至於金紀玖的律師對外宣稱,錢已經花在運作建交案上,外交部相關官員表示,不接受這種說法,外交部的立場很簡單,建交不成,金紀玖就該把所有經費全數繳回。

已經辭去外長黃志芳的住所前,昨天照樣有大批媒體聚集,但黃志芳不像前兩天出門前還會搖下車窗,接受長時間問答,而只在第一次出門時簡單和媒體打個招呼時,簡短地說,外交部未承諾給中間人金紀玖、吳思材活動費,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他尊重司法,相信檢調單位。

但部分電子媒體仍然緊追不捨,一路跟著黃志芳的車子,甚至拍攝黃志芳的夫人買藥等情節,這令黃志芳非常不滿,強調這些事和案情無關,斥責媒體無謂地緊迫盯人。

昨天下午,再傳出金紀玖的律師宣稱,金紀玖手上的公款已經用在運作巴紐建交案,另有一部分是金紀玖、吳思材應得的酬勞,返還台灣的機會很小。

對此,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表示,前晚外交部已經聲明,全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外交部不會再回應本案嫌犯或其律師的談話。

但據外交部相關官員表示,金紀玖律師的說法,實在太荒唐,我方匯錢給金、吳兩人,是讓台、巴建交後援助巴國的經費,如今建交沒有完成,錢就應該還給國家,沒有人允許金紀玖將錢轉用到別處,金紀玖不要拿別的理由出來塘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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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義仁:2001認識金紀玖 沒啥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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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沈旭凱/台北報導】 2008.05.10 03:42 am
  
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昨天表示,他有出席二○○一年柯承亨女兒滿月酒的場合,當時柯「有可能介紹金紀玖給我認識」,但是他真的沒有特別的印象,一直到二○○四年陳總統連任後,才真正有印象,也比較熟悉。

由於柯承亨日前接受訪問表示,邱義仁與金紀玖兩人是在二○○一年認識的,這與邱義仁前陣子表示,他與金真正認識的時間是二○○四年,兩種說法不一致。對此,邱義仁說,「也許滿月酒那天有介紹我認識金紀玖,但沒特別印象」。他再度強調,二○○六年前,與金紀玖的互動都與巴紐案無關。

此外,民進黨巴紐案專案小組邀請邱義仁報告巴紐案,邱義仁表示,他昨天在黨中央「如實的完成報告」,心情很坦然,有一半的時間是在聽黨中央的程序問題。大家也都了解此一建交詐騙案。他說,「我能盡的道義責任,是將整個過程完整說出來」。

邱義仁也說,自己心中的缺憾不只自己被毀,整個國家的形象也嚴重受到傷害。特別是台灣與巴紐關係的中斷,最近巴紐部長跳出來否認有此事,否認之餘,台灣在國際上就更受傷了。

對於巴紐案關係人金紀玖透過律師張修表示,兩千九百八十萬美金是活動費,邱義仁回應表示,這是不可能的事情。活動費這麼高很奇怪。至於張修表示,錢匯到第三國一事,邱表示,第一次聽到,這筆錢是為了推動巴紐案,做不成就把聯合帳戶關掉,這可以去問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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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觀點》想脫產 不必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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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08.05.10 03:42 am
  
行政院前副院長邱義仁因在巴紐案曝光前夕離婚,引發「假離婚,真脫產」的聯想;法界人士認為,邱義仁要脫產,不必離婚,為脫產而離婚,沒有意義。

法界人士指出,邱義仁和太太不論採約定的分別財產制或法定財產制,原則上財產都是獨立的;在誰的名下,就是誰的,各自管理、使用、收益、處分,各人的債務,也各自清償。

最大的差別在,法定財產制者離婚後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即財產較少的一方,可請求以兩人婚後的財產扣除債務後,平均分配。以邱義仁最後一次向監察院申報的財產看,其前妻江美玲名下財產總額比邱義仁多,有權請求「分配剩餘財產」的一方是邱。

邱若採法定財產制,即可向太太要求「分配剩餘財產」,邱不請求,他的債權人有權「代位請求」;因此,邱若為脫產而離婚,邱的債權人(包括政府追討財產)仍可向其前妻請求「分配剩餘財產」,損失反而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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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毅指邱義仁假離婚真脫產 綠委: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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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尚毅夫/台北報導】 2008.05.10 03:42 am
  
身陷巴紐外交醜聞的行政院前副院長邱義仁在兩周前與江美玲簽字離婚,由於時間點值巴紐侵吞醜聞案爆發前夕,引發外界議論。國民黨立委邱毅昨天懷疑這是「假離婚、真脫產!」

邱毅在因為高雄法院滋擾案判決有罪服刑前也離婚,也曾被質疑是「假離婚、真脫產」。他昨天知悉邱義仁在四月間離婚後指:「他們一直在罵我,說我假離婚,是因為他們心中就是那麼黑暗!」

邱毅質疑邱義仁分明是以假離婚方式逃避弊案。他說,「原來這些人專門幹這種事,五十幾歲才離婚那是不太可能的。用離婚脫產來中飽私囊,應該是邱義仁和妻子辦理離婚的不可告人真相。」

【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證實已簽字離婚,部分國民黨立委質疑是「假離婚、真脫產」。但民進黨立委蔡煌瑯等人昨天出面挺邱,認為他絕不可能為了脫產而離婚。

不少民進黨立委都表示,邱義仁很早以前就打算協議離婚,「這是圈內人都知道的事。」蔡煌瑯還反問媒體,如果邱義仁因為巴紐案而要藉離婚脫產,現在這個時機,不是反而會成為眾矢之的嗎?「這不是找死嗎?」他相信邱離婚純粹是家務事。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也表示,邱義仁很早以前就協議離婚,他與前妻的共同財產「本來就只有這些而已」,而且夫妻各自有財產,沒有什麼脫產、不脫產。他相信邱義仁沒有脫產問題,還說「邱義仁現在的狀況很不好,應該尊重人家的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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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對金紀玖發出拘票 將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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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8.05.10 03:42 am
  
台北地檢署已對潛逃美國的金紀玖發出拘票,拘提不到就立即發布通緝。金紀玖一旦成為通緝犯,檢察官便可依台美司法互助協定赴美辦案,請求美方提供具體協助。

台北地檢署為了辦案需要,已簽發拘票責令司法警察拘提金紀玖。檢警將到金紀玖設在台北市的戶籍地拘提,拘提不到則發布通緝。金紀玖確定已潛逃美國,在台北拘提金,「肯定拘提無著」,因此這項拘提事實上只是「發布通緝前的必要前奏」。

檢方說,通緝金紀玖後,檢察官便有了赴美辦案的依據,或請求美方依司法互助協定代訊金紀玖。否則,金紀玖有美國公民身分,只要他在美國沒有犯法,美國司法機關不能無故留置金偵訊,我國檢察官更無權到美國行使司法調查權。

涉及台巴外交醜聞案的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前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也已被司法機關「境管」。他們若要出國,會被留置在海關,通知檢調處理。在偵查實務上,「留置調查」屬於較輕的境管措施,類似通常的「限制出境」強制處分。台北地檢署過去偵辦中信金掏空案時,曾經動用這項處分權。

黃志芳、柯承亨遭境管,台北地檢署表示,「知道此事」,但不能說明是哪個單位函請移民署實施境管。

巴紐外交醜聞案曝光迄今,因涉詐取十億元金援經費列被告者是邱義仁、吳思材、金紀玖。吳思材收押,邱義仁限制出境,金紀玖藏匿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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