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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大醜聞 建交秘援經費遭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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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2008.05.02 02:53 am  
 
金紀玖在劉泰英擔任國民黨投管會主委期間,曾負責黨營營造公司業務,與劉泰英有交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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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材不是第一次在我外交事務中扮演角色,1996年他深度介入帛琉總統選舉,搓掉一位候選人。這是當年他在帛琉的留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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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政府即將交出政權之際,爆發外交超級大醜聞。外交人士透露,由扁政府高層邱義仁牽線,外交部2006年委託中間人金紀玖和吳思材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秘密援助經費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約台幣八億九千四百萬元),結果全遭侵吞。

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並將本案送檢調單位偵辦。中央社報導,擁有美國護照的金紀玖去向不明,而吳思材則已被台灣司法單位扣留,正進一步調查中。

中間人 邱義仁介紹的

外交界資深人士指出,這件外交部試圖與巴紐建交的案子,是邱義仁起的頭。邱介紹金紀玖和吳思材給外交部,由兩人居中與巴紐談,並要求三千萬美元秘密經費,其中廿萬美元是金和吳的活動費。

外交部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建交,並同意存入三千萬美元到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作為給巴國技術援助經費。

雙方約定,金、吳兩人承諾僅在外交部同意及技術援助談判成功後,才能從戶頭提款。兩人也同意,如果外交部提出要求,就必須無條件返還這筆款項。

討鉅款 兩人都拒歸還

同年九月十四日外交部把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吳通知外交部收到匯款,並寫信給外交部長黃志芳,確認協議條款。

外交部後來決定中止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的談判,並於2006年底向金紀玖、吳思材追討款項。但兩人並未歸還鉅款,於是外交部在新加坡提出訴訟,要求兩人歸還這筆款項,同時支付訴訟費用。

據了解,外交部四月十八日透過呂俊昭律師事務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金紀玖和吳思材,要求追討屬於中華民國政府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

星法官 裁准凍結資產

為防止金紀玖和吳思材脫產,外交部又於四月廿八日透過律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在訴訟開審前,禁止金、吳脫手或處理在新加坡的資產,禁制令適用於他們在新加坡的資產,無論資產是否在他們名下,以及獨立或聯名擁有,承審法官洪素燕已裁准。

禁制令規定他們必須在收到法院命令廿一天內,向外交部委託律師交代在新加坡的資產。

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昨天指出,台灣外交處境艱困,推動秘密外交有其必要,本案現已進入司法程序,且為保護國家利益等實務考量,詳細內情目前不便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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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 我已追回1.8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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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光慈/台北報導】 2010.10.20 03:10 am 
 
新加坡最高法院昨天判決中華民國政府贏得「巴紐案」官司,外交部表示欣慰,將盡最大努力,全力追討後續款項。

外交部發言人章計平指出,外交部至今已陸續追回約五百九十餘萬美元(約一億八千三百萬台幣)的遭侵吞款,未來將持續循法律途徑,尋求其他國家的司法協助,盡最大努力追回完整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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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台灣勝訴 金紀玖須還9.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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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中央社/新加坡十九日電】 2010.10.20 03:10 am 
 
新加坡高等法院十九日宣判,中華民國政府贏得巴紐案官司,有權向外交掮客金紀玖追討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約台幣九億二千萬元)建交款。全案就此定讞,金紀玖不得再上訴。

今年五月星國高等法院就已判決我方勝訴,但依法金紀玖可上訴一次。十九日下午上訴庭開庭,金紀玖並未現身,僅由委任律師答辯,審理時間約一小時。

金紀玖的律師在上訴庭中說,這筆款項是陳水扁政府的官員授權轉入私人帳戶,因此有權使用,且款項都用在建交用途,若是有心私吞,一開始就會把錢全部轉走,力辯款項並無不法流向。

不過,主審的大法官認為辯詞應有證據,但看不到金紀玖方面提出強有力的證據,法官還在庭上多次質疑律師的答辯,最後認定上次審判結果正確,不需更改,也就是我國終止與巴紐建交計畫後,金紀玖等人應依照約定把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歸還。

金紀玖已不得再上訴,我方在巴紐案獲得最終勝利。

到場聆審的外交部法律條約司科長陳首翰表示,今天的判決結果是遲來正義,接下來會全力追討款項。代表我國政府的律師呂俊昭表示,判決結果可說還了外交部一個清白。

我方將繼續委託律師事務所追討建交款,過去已陸續先追討回吳思材等部分的建交款,合計目前已追回約六百萬美元。

巴紐案是於二○○六年,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委託金紀玖、吳思材和巴紐談判建交,外交部並把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金、吳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但之後建交暫緩,金、吳兩人避不見面,直到二○○八年在政權交替前,外交部委託呂俊昭律師在新加坡控告金、吳兩人,要求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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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 三筆錢追回55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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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 2010.07.17 03:28 am 
 
外交部宣布,已經收到由新加坡追回的第三筆巴紐建交案款項,數目為一百多萬美元。合計政府已經分三批追回約五百五十萬美元,將近總金額二千九百八十萬元的兩成。根據外交部估計,最後可望追回約四成款項,約新台幣三億五千萬元。

外交部發言人陳銘政說,本案爆發之後,外交部控告兩名掮客吳思材、金紀玖,並先申請查扣兩人的海內外帳戶。前年十二月,法院判決外交部控告吳思材勝訴,外交部因而在去年十二月與今年五月,從星國分兩度追回一百五十二萬與三百萬美元。今年五月十日,星國法院也判決我方控告紀玖勝訴,開始匯回金紀玖在星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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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 我再追回9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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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 2010.05.26 03:25 am 
 
「巴紐案」遭外交掮客侵吞的款項又追回一筆。外交部昨天宣布,已在廿四日上午收到在外交掮客吳思材名下、約新台幣九千三百多萬元的款項,目前已追回總額的三分之一左右,會繼續努力。

巴紐案是扁政府執政時期的醜聞,外交掮客金紀玖、吳思材向當時政府要了三千萬美金,宣稱可以促成台灣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民進黨下台後,才證實確是騙局一場。外交部前年底、今年五月,在新加坡打贏向吳思材、金紀玖的求償官司。

外交部前天追回的款項,是針對吳思材的第二筆。外交部表示,去年底已追回一筆約一百五十二萬美元款項,折合新台幣約五千萬元。巴紐案另一名被告金紀玖部分,外交部表示,台灣查扣金額約六百萬美元,與吳思材被追回的款項相加,共已追回一千零五十二萬美元,約占總金額二千九百八十萬美金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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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 黃志芳赴星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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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中央社/新加坡電】 2010.02.02 03:36 am 
 
前外交部長黃志芳昨天在新加坡高等法院作證,駁斥金紀玖聲稱外交部提供近三千萬美元款項是加強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的關係,而是要建立中華民國與巴紐全面的外交關係。

外交部向金紀玖追討與巴紐建交鉅款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案,上午在新加坡高等法院正式開庭審理,但因為可供視訊出庭的法庭漏水,法官裁定下午開庭。

在下午的法庭中,金紀玖委任律師李文光提出金紀玖的答辯書,聲稱外交部匯款二千九百八十萬至金紀玖與另一被告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其中有一千萬美元是由前總統陳水扁(由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和國防部前副部長柯承亨代為執行),於二○○○年至二○○六年委託金紀玖改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關係。

黃志芳在證詞書和接受詰問時,強調從頭到尾,明白向金、吳二人表達,這筆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款項是要作為與巴紐建立全面外交關係的款項,如果無法達成,金紀玖和吳思材都同意歸還這筆鉅款。

黃志芳說,與巴紐建交案是由外交部全權處理,他從未聽過,這筆鉅款還要用來改善與中國的關係。

【記者王光慈/台北報導】黃志芳去年遭公懲會議決停止公務人員任用兩年後,開始深居簡出,並將使用多年手機停話,除少數親信外,只靠電郵和外界聯絡。數月前,黃志芳出沒在位於信義路的天使美術館,以顧問的名義重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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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吳思材A的錢 我索回48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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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2009.12.21 03:35 am 
 
我國在新加坡向外交掮客金紀玖、吳思材追討巴紐建交案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款項案,新加坡高等法院下令,要求新加坡華僑銀行把吳思材戶頭的兩百一十萬新元(約台幣四千八百卅萬元)存款交還台灣。

中央社報導,我國在新加坡委任的律師謝坤耀證實,經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第三者債務扣押令,星國高等法院十九日命令,要求華僑銀行把吳思材戶頭內的兩百一十萬新元存款交給台灣政府,抵償被私吞的巴紐建交案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

我方要追回的這筆款項加上累計一百零七萬美元利息,總額為三千零八十七萬美元(約台幣十億元),這次成功索回的只是很小一部份。根據新加坡法律,我國政府有權在判決後的十二年期限內,繼續向吳思材展開索討行動。

外交部在去年透過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具名,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提起訴訟,控告金紀玖和吳思材私吞外交部為了和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暫時存在金、吳二人新加坡華僑銀行聯名戶頭內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要求金、吳二人返還這筆鉅款。

吳思材因在台灣涉及偽造文書和誣告罪,被判刑兩年四個月,正在監獄服刑,因而對這起在新加坡的訴訟沒有任何辯駁與回應。

去年十月,我國政府委任的律師以吳思材未能對訴訟做出回應為由,獲得高等法院做出缺席判決,我國政府可向吳思材追討被私吞的款項。

金紀玖則委由律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答辯,指已把這筆款項用在和巴紐洽談建交等事宜上,否認私吞巨款,沒有理由還錢,全案還在新加坡高等法院訴訟中。

外交部副發言人章計平昨天表示,外交部會全力配合檢調機關的調查,也希望全案能盡早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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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吳思材台灣服刑 金紀玖逃亡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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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9.12.21 03:35 am 
 
巴紐案主嫌吳思材,目前正在台灣服刑;另一名掮客金紀玖,案發後前往美國遭通緝,我方仍然在追討他在新加坡及其他地方的資產。

檢方指出,外交部因巴紐案付出去的資金,部分仍留在金紀玖與吳思材在新加坡的銀行帳戶,多數資金陸續轉往美國、香港、日本、大陸等地,檢方已經向相關國家提出司法互助,釐清資金最後流向,目前已獲數國回傳資料,不過資金最後落入何人帳戶、手中,檢方仍在追查中。

法務部長王清峰與檢察總長陳聰明曾向美在台協會提出,將在台犯下重案後逃亡到美國的金紀玖等人遣返回台,因金有美國公民身分,迄今未獲美方回音。

早在巴紐案曝光前,外交部前部長黃志芳在發現為巴紐案付出的近千萬美金流向有問題時,便向法務部詢問處理方式,當時法務部檢察司建議外交部向新加坡法院提出求償,新加坡法院開庭後才讓巴紐弊案曝光。

另一方面,檢察官在案發後隨即向新加坡提出司法互助聲請,要求凍結吳思材、金紀玖在新加坡的資產,獲該國司法單位同意,新加坡法院日前判准歸還吳思材的資產,便是檢方當初聲請查扣部分,至於金紀玖遭檢方凍結部分,因金委請律師在新加坡提出抗辯,仍待新加坡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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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建交十億詐騙醜聞案公懲會將兩官員降級改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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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9 中國時報 【郭良傑╱台北報導】

     承辦巴紐建交案的外交部參事張強生、前外交部會計長楊德川,失職造成外交部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遭外交掮客金紀玖等人侵吞,經監察院彈劾,公務員懲戒會廿八日決議,將張、楊兩人懲戒各降兩級。

     前國安會祕書長邱義仁,於九十五年六月間,違法指示前外交部長黃志芳,辦理巴紐建交案,黃志芳即指示張強生與金紀玖、吳思材等外交掮客接洽。

     但黃志芳、張強生與負責審核撥款的外交部前會計長楊德川(現任行政院主計官),未依外交部機密經費審核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草率撥款且未建立安全控管機制,造成約折合新台幣十億元的款項,遭金紀玖、吳思材侵吞,嚴重傷害政府形象。

     公懲會於上月十七日議決將邱義仁、黃志芳撤職並停止任用兩年後,昨天也決議將張強生、楊德川各降兩級改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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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外交經費/扁政府高層A錢 更勝巴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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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9.07.18 02:45 am 
 
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因巴紐案,造成十億元台幣公帑遭侵吞,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昨天以兩人處理國家重大外交政策事宜,嚴重失察於先、未能迅速補救於後,議決各予以撤職並停止任用兩年。

據透露,特偵組偵辦機密外交經費弊案,發現還有比巴紐案更誇張的外交弊端,調查已接近尾聲,涉弊的對象是扁政府高層。

另外,邱義仁因為曾簽名領取「安亞專案」經費的旅行支票,支票後來卻在國外賭場上出現,恐再度面臨官司。

邱義仁、黃志芳因巴紐案遭監察院彈劾後,公懲會昨天作成議處指出,邱義仁擔任國安會秘書長期間,違反政府體制,逾越權限,逕自指示外交部與民間人士金紀玖聯繫,辦理我國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共和國建交事宜。

邱義仁事前未嚴察金紀玖的忠誠與品格,造成十億台幣公帑遭侵吞,弊案發生後又未能透過國安系統,積極迅速尋找金紀玖下落,錯失追款先機,有重大違失。

公懲會認定,黃志芳明知以金援方式與巴紐建交具高度風險,卻未依外交部機密經費審核注意事項,建立安全控管機制;造成鉅額公款被侵吞領走仍不知情,追款行動延宕一年七個月,違失情節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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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掮客 吳思材判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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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王文玲】 2009.05.22 03:35 am 
 
巴紐案外交掮客吳思材偽造新加坡的銀行對帳單,謊稱外交部匯入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還在帳戶內,最高法院昨天依偽造文書判他有期徒刑兩年確定。

巴紐案爆發後,吳思材另假稱有人對他亮槍恐嚇,讓警檢白忙一場,被訴誣告罪被判刑六個月,因為是不能上訴三審之罪,已經定讞。至於巴紐建交弊案,仍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吳思材目前仍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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