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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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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大醜聞 建交秘援經費遭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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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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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2008.05.02 02:53 am  
 
金紀玖在劉泰英擔任國民黨投管會主委期間,曾負責黨營營造公司業務,與劉泰英有交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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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材不是第一次在我外交事務中扮演角色,1996年他深度介入帛琉總統選舉,搓掉一位候選人。這是當年他在帛琉的留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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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政府即將交出政權之際,爆發外交超級大醜聞。外交人士透露,由扁政府高層邱義仁牽線,外交部2006年委託中間人金紀玖和吳思材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秘密援助經費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約台幣八億九千四百萬元),結果全遭侵吞。

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並將本案送檢調單位偵辦。中央社報導,擁有美國護照的金紀玖去向不明,而吳思材則已被台灣司法單位扣留,正進一步調查中。

中間人 邱義仁介紹的

外交界資深人士指出,這件外交部試圖與巴紐建交的案子,是邱義仁起的頭。邱介紹金紀玖和吳思材給外交部,由兩人居中與巴紐談,並要求三千萬美元秘密經費,其中廿萬美元是金和吳的活動費。

外交部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建交,並同意存入三千萬美元到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作為給巴國技術援助經費。

雙方約定,金、吳兩人承諾僅在外交部同意及技術援助談判成功後,才能從戶頭提款。兩人也同意,如果外交部提出要求,就必須無條件返還這筆款項。

討鉅款 兩人都拒歸還

同年九月十四日外交部把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吳通知外交部收到匯款,並寫信給外交部長黃志芳,確認協議條款。

外交部後來決定中止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的談判,並於2006年底向金紀玖、吳思材追討款項。但兩人並未歸還鉅款,於是外交部在新加坡提出訴訟,要求兩人歸還這筆款項,同時支付訴訟費用。

據了解,外交部四月十八日透過呂俊昭律師事務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金紀玖和吳思材,要求追討屬於中華民國政府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

星法官 裁准凍結資產

為防止金紀玖和吳思材脫產,外交部又於四月廿八日透過律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在訴訟開審前,禁止金、吳脫手或處理在新加坡的資產,禁制令適用於他們在新加坡的資產,無論資產是否在他們名下,以及獨立或聯名擁有,承審法官洪素燕已裁准。

禁制令規定他們必須在收到法院命令廿一天內,向外交部委託律師交代在新加坡的資產。

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昨天指出,台灣外交處境艱困,推動秘密外交有其必要,本案現已進入司法程序,且為保護國家利益等實務考量,詳細內情目前不便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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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巴紐建交經費 台灣撤回對金紀玖家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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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聯合報系記者陳盈霖/洛杉磯報導】
2014.07.04 02:59 am
 
根據洛杉磯高等法院資料顯示,中華民國政府與外交掮客金紀玖家人達成「有條件」和解,並撤回告訴。代表台灣政府提出訴訟的律師林英郎表示,僅針對金紀玖家人撤回告訴,對金紀玖的刑事通緝與民事訴訟仍在進行中;是否已追回遭侵吞款項?「基於雙方保密協定,無法透露細節。」

我政府追討金紀玖侵吞巴紐建交案經費,除在新加坡提告外,二○一一年向洛杉磯高等法院提出「要求承認新加坡對金紀玖需賠償台灣政府二九八○萬美元裁定」,洛杉磯高等法院於隔年四月,承認新加坡對巴紐案的判決。

二○一一年十一月,中華民國政府以金紀玖在亞凱迪亞購買兩筆土地卻將土地過戶給家庭其他成員等理由,狀告金紀玖與其兒子、女兒、妻子及媳婦等人,並要求法院撤銷財產移轉。我方去年遞交和解通知書。

目前在金家名下的不動產,即是日前經媒體披露搬離,位於杜瓦迪(Duarte)路上七房七浴豪宅,該屋在我方提告後遭「假扣押」;資深律師表示,雙方和解後,理論上假扣押會撤銷,金家可以賣屋。

金紀玖本人是否返台受審?資深律師表示「很難」,因台美無引渡協定,回台機會「可能性非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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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醜聞/外交部:續對金紀玖追討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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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光慈/台北報導】 2013.09.09 01:08 pm 
 
外交部發言人高安昨表示,政府對金紀玖個人的追償告訴仍持續進行,對家屬的民事訴訟因已追回款項,因此達成和解協議。

高安表示,政府針對巴紐建交款遭侵吞案,分別針對外交掮客吳思材、金紀玖,提出了追償告訴,也對金的家人提出民事訴訟。

吳思材的部分,目前已追回相當款項;對金紀玖個人的追償告訴也還在持續進行,沒有撤銷,會繼續追討欠款。

高安說,在對金紀玖家屬提出的民事訴訟上,由於已追回這個部分的款項,外交部遂同意與家屬達成和解協議,但最後仍待法院決定。

外交部表示,至今年初為止,中華民國在追討巴紐欠款案中,已追回一千六百餘萬美金的欠款,超過總金額一半,後續欠款仍持續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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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醜聞/追建交款 我與金紀玖部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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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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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系洛杉磯記者陳盈霖/七日電】 2013.09.09 01:08 pm
 
金紀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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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當局台灣馬英九政府在美國控告外交掮客金紀玖,欲索回金在陳水扁政府時期,侵吞台灣與巴紐建交款二九八○萬美元;據洛杉磯高等法院資料顯示,台灣政府上月廿六日向法院遞交和解通知書,雙方或將達成「有條件」和解,最快年底撤銷告訴。

巴紐案是陳水扁政府第二任後期一項外交醜聞,當時扁政府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聽信副秘書長柯承亨引介的掮客金紀玖、吳思材說法,以為透過金吳牽線,就能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因此交辦當時外交部長黃志芳,提供巴紐三千萬美元援助款,其中廿萬美元為給金、吳的活動費;後來兩國建交不成,援助款但卻遭金、吳侵吞,才引爆這起醜聞。

代表台灣政府提出訴訟的律師林英郎七日不願透露任何相關訊息,僅表示案子若談到和解,均涉及保密條款,不能公開。

根據洛城高等法院公開文件,該和解通知書主要內容是雙方達成有條件和解,相關條款若都達成,該案便將撤銷。

台灣為何與外交掮客談和解,資深律師認為,原因可能是雙方都考量訴訟時間、費用與案子輸贏之後的情況等,也有認為,與其訴訟耗時耗力,「有條件和解」或許意味「台灣政府可多拿到一些實質金額」。

金紀玖是美國公民,因此台灣政府二○一一年八月先要求洛城高等法院承認新加坡先前一項裁定,判定金紀玖須賠償台灣政府二九八○萬美元,該案次年四月勝訴,高等法院承認新加坡的判決。

美國政府與司法部門因此調查金紀玖名下所有財產,及其是否介入國際洗錢。

二○一一年十一月,台灣政府再次狀告金紀玖與其妻子劉淑慎,以及兒女和兒媳,指控金紀玖在加州購買兩筆土地再過戶給這些親人,企圖脫產規避新加坡的判決,要求法院撤銷財產轉移。日前台灣政府遞交和解通知書,即為此案。

法院文件上所說「有條件的和解」,是否意味著金家人需「吐」出部分財產?林英郎表示「無可奉告」。

至於金紀玖是否能回台受審,資深律師指出,台美並無引渡條例,有美國公民身分的金紀玖回台受審「可能性非常小」。

金紀玖。 / 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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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 邱義仁、黃志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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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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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12.12.25 06:05 pm  

巴紐案偵結 黃志芳邱義仁不起訴 / 徐薈
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末期爆發的10億新台幣「巴紐金援案」,台北地檢署追緝我國公務員有無涉案,鎖定扁朝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前外交部長黃志芳調查;檢方上午偵結,認並無事證顯示邱、黃暗槓款項,將他們處分不起訴。

創下多個司法先例

本案創下多個司法先例。檢方曾搜索邱義仁其時任職的行政院副院長辦公室、外交部,一時間風聲鶴唳,台北地檢署後來將新加坡籍外交掮客吳思材起訴,通緝另名掮客金紀玖,為查證有無公務員涉案,偵查迄今。

由於案情重大,承辦檢察官黃謀信事務異動時,未將案卷移交,從主任檢察官調升為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案卷握在手中,全案歷王添盛、林玲玉、楊治宇3名檢察長督導,上午作成公務員未涉貪結論。

海外贓款追回4.5億

檢方偵查「巴紐案」發動數十次司法互助,向新加坡、美國、中國大陸、日本、香港請求查核資金,並親自在有關國家境外辦案,辦案腳步抵達英國;金紀玖逃亡美國,也引起美國官員注意,至少3次派司法部門人員來台協商緝贓。

透過司法互助、跨海民事訴訟等程序,檢方順利將2掮客海外洗錢折合新台幣4億5000萬元的美金1510萬元匯回國庫,「巴紐案」贓款總數10億元,檢察官緝贓近半。

邱、黃帳戶未查獲贓款

有關邱義仁、黃志芳是否涉貪,不起訴理由指出,配合蒐證並勾稽吳思材匯往海外的贓款流向,金援款早於95年12月1日即分贓完畢,調查局洗錢防制處過濾邱、黃親友帳戶,亦未查出可疑資金流動,加吳思材刑事訴訟中委任律師提出的「分贓明細表」為偽造、企圖誤導檢方辦案方向,檢方據以認定邱、黃涉案嫌疑不足。

吳思材因「巴紐案」涉背信、誣告、偽造文書、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已判刑確,現在監服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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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追討巴紐案侵款 台方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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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洛杉磯29日專電】 2012.07.01 02:52 am 
 
中華民國外交部向外交掮客金紀玖追討巴紐建交公款,向美國洛杉磯高等法院提起訴訟;洛杉磯高等法院已於月前承認新加坡法院的判決,中華民國政府將可合法在美國追討。

發生在2006年到2008年間的巴紐案,主要是因為中華民國外交部與巴布亞紐幾內洽談全面外交關係,卻因此遭到金紀玖與吳思材兩名掮客侵吞。

金紀玖與吳思材因涉嫌在巴紐案中侵吞中華民國外交經費,經過外交部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提起訴訟後,判決金紀玖與吳思材敗訴,金紀玖必須歸還2980萬美元,吳思材因另案服刑,金紀玖則潛逃到美國,並在美國以公司名義,將部分資產過戶給子女。

中華民國外交部因而在去年向美國洛杉磯高等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美國法院承認新加坡法院的判決,並要求取消金紀玖一塊土地的過戶申請。

根據洛杉磯高等法院的文件,洛杉磯高等法院月前已經裁定承認新加坡法院的判決,也就是說,中華民國政府將可合法的在美國提起法律訴訟,向金紀玖追討未歸還的款項。

原本金紀玖應還有1800多萬美元必須償還,但如今加上利息,金額已超過2000萬美元;而且中華民國政府將可透過法律訴訟,追查金紀玖的資金流向,以確保追回巴紐案的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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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 吳思材判刑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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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1.04.29 03:13 am 
 
外交掮客吳思材捲入巴紐案,被控侵吞我國2980萬美元的援助款,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依背信罪,將他判刑3年4個月。

判決指出,外交部在2006年9月將美金2980萬元匯入吳思材與金紀玖的聯名帳戶,作為我國與巴紐建立外交關係的援助款。但巴紐後來無意與我國建立外交關係,外交部前部長黃志芳要求兩人匯回該筆款項,兩人置之不理,且擅自挪用,構成背信罪。

檢方查出吳思材將部分犯罪所得,匯入前妻陳宸晞帳戶,用來購買連動債及不動產,因此向法院聲請沒收陳宸晞名下財產。

法官認為,由於陳宸晞的財產已經轉變為其他消費寄託債權,轉換後難以認定是犯罪「直接」所得;且吳思材侵占的款項及孳息,屬外交部所有,法院無法宣告沒收。外交部應另循民事管道,向吳思材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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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訴訟案 我已追回3.4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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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王光慈】 2011.03.02 02:43 am 
 
外交部昨天收到新加坡匯回的巴紐案訴訟追償款五百九十萬美元(約台幣一億七千萬元),這也是外交部從二○○八年辦理跨國訴訟後,至今收回的單一最大筆款項。累計至今,外交部已追回一千一百八十二萬美元欠款(約台幣三億四千一百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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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吳思材 背信罪續押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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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6 中國時報 【陳志賢/台北報導】

     涉及巴紐建交弊案的掮客吳思材,上個月再遭檢方起訴求刑四年半,而他先前另犯偽造文書、誣告案,刑期已屆滿,不過他人還未出獄,就又被法官裁定羈押,將他由台北監獄移往台北看守所繼續羈押。

     北檢認定外交掮客吳思材利用外交部委託協談與巴布紐亞幾內亞建交機會,與金紀玖涉嫌私吞建交款二千九百八十萬美金,上個月依背信罪起訴吳思材,求刑四年六月。

     但吳思材另犯偽造文書、誣告案被判二年四月確定,在北監服刑,刑期是在春節前屆滿。不過檢方再依背信罪起訴他之後,法官沒等他出獄,就在刑期屆滿前夕提訊並裁定羈押,吳思材因此由北監移至台北看守所,繼續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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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偵結 起訴吳思材 已追回700萬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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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5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PCS】

    偵辦「金援巴紐」外交弊案,檢方今天(5日)偵查終結,將涉嫌侵吞外交部金援巴紐3000萬美金的外交掮客吳思材,依背信罪起訴,並具體求處有期徒刑4年半。檢方表示,已經透過司法互助、查扣拍賣等方式,追回約700萬美金。

    為了拓展外交關係,前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在民國95年間,指示前外交部長黃志芳辦理建交事誼,因此,外交部便透過外交掮客吳思材和金紀玖,以金援的方式,來拉攏巴布亞紐幾內亞,藉以建立邦交。但吳思材和金紀玖,竟找了幾名無關緊要的外國人,謊稱是巴紐政府高官,騙走外交部的3000萬美金。整件外交醜聞,在97年間曝光。檢方現在偵查終結,以背信罪,對吳思材提起公訴。

    吳思材先前就因為偽造文書、誣告等罪遭到判刑,目前還在獄中服刑,而金紀玖則是遭到檢方通緝。至於被侵佔的3000萬美金,檢方已經透過司法互助等方式,順利追回700萬美金。另外,檢方還要再查,是否還有其他的政府高官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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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掮客金紀玖 豪宅脫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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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系洛杉磯記者陳盈霖/二十七日電】 2010.10.29 02:50 am
 
金紀玖名下位於洛杉磯亞凱迪亞市的豪宅。
記者陳盈霖/攝影

新加坡高等法院日前宣判,贏得巴紐案官司的中華民國政府可向「外交掮客」金紀玖追討二九八○萬美元建交款。與此同時,金家名下位於洛杉磯亞凱迪亞市的豪宅,日前以低於市價約兩成的三一八萬美元(約台幣九千八百萬元)售出,似乎急於脫手。

法界人士指出,由於豪宅產權為其子John Ching所有,加上已賣給第三者,金家這筆售屋所得,中華民國政府恐難追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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