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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名人個資給壹週刊 主嫌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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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04.26 04:25 am 
 
涉嫌將名人個資賣給八卦雜誌的主嫌熊世芬昨天投案,她向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承認曾把名模、歌手、運動選手等人的個人資料賣給壹週刊,調查人員認為應該還有更多名人受害,正深入偵辦。

目前已知名模隋棠、「甜心教主」王心凌、歌手楊宗緯、劉文正、製作人詹仁雄、演員徐華鳳及前中姐張淑娟、前中華棒球隊總教練郭泰源、星光二班賴銘偉以及台啤球員何守正,都是被害人。

案發後藏匿於台南地區的熊世芬,昨天主動向台北市調查處投案。調查發現,熊女除了盜賣名人個資外,還涉嫌在台中市西區的三民路上開設麻將賭場,並按人頭抽佣牟利,訊後一併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後廿萬元交保。

檢方昨天也傳喚熊世芬同夥蘇冠毅與陳懿蓁夫婦、楊勝裕以及人頭帳戶陳篤信到案,並指揮調查局福建處約談移民署金門辦事處職員謝慧玲,調查盜賣個資的案情;檢方訊後諭令陳懿蓁十萬元、蘇冠毅五萬元交保。

壹週刊總編輯裴偉表示,熊世芬集團被控盜取的名人資料,跟壹週刊沒有關係,壹週刊對於相關涉案人違法盜取個資的行為也不清楚;至於白裕承被檢調約談,是以證人身分協助檢調釐清案情。

專案小組指出,因壹週刊要報導名人的新聞,因此熊世芬犯罪集團以搜集影藝紅星的個資為大宗,由壹週刊資料組主任白裕承主動向熊世芬下單,熊女再透過同夥黃禎山(有偽造有價證券等前科)等人,找熟識的公務員索取資料,壹週刊取得後循線跟監、跟拍。

據調查,有「甜美名模」稱號的隋棠,與男友姚元浩的感情生活多次遭媒體拍照曝光;徐華鳳年初被爆料驚傳罹患胃癌住院開刀;前中國小姐張淑娟與丈夫感情世界也陸續被報導;加上楊宗緯與王心凌都是狗仔隊長期跟拍的對象,檢調懷疑這些資料都是由熊世芬集團不法取得後販賣。

專案小組指出,壹週刊人員向熊世芬購買名人個資,雖然涉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但屬告訴乃論罪,除非有被害人提告訴,否則在不告不理情況下,只能將壹週刊的白裕承等人員列為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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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售個資案》移民署分隊長:名字被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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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姜炫煥/宜蘭縣報導】 2008.04.28 03:12 am
  
媒體報導檢調偵辦熊世芬涉嫌販售名人資料給壹週刊案時,發現「移民署金門辦事員謝慧玲」涉嫌販賣數筆資料;謝慧玲現任移民署金門專勤隊分隊長,她昨天向本報投訴,強調她與此案扯不上關係,「不是相關單位弄錯了,就是我的名字遭盜用。」

報載檢調發現謝慧玲涉嫌販賣數筆資料,檢方請調查局福建調查處就近約談謝慧玲。消息傳出,引起移民署和謝慧玲親友的關切。

「真是莫名其妙!」謝慧玲昨天從金門向記者投訴說,去年元月二日她從宜蘭縣警局交通隊小隊長調移民署金門縣專勤隊專員兼分隊長,她是處事低調的人,平時在金門上班,休假就回宜蘭,幾乎沒有跟「外人」接觸,怎麼會扯上這起風波?

她說,整個移民署名叫「謝慧玲」的只有她一個,報載「移民署金門辦事員謝慧玲」,不是她還有誰?名字見報後,移民署長官表示關切,她已打報告說明;報載福建調查處要約談她,她主動向福建處說明,福建處回答根本沒有約談她;她懷疑不是相關單位弄錯了,就是她的名字遭人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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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壹傳媒跨越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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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dminton

【聯合報╱楊湘鈞】 2008.04.27 04:27 am 
 
檢調偵辦販售政商名流個資案,查出香港壹傳媒所屬的壹週刊高層主管涉嫌向犯罪集團「下單」。令人驚訝的是,當事的媒體對此竟輕鬆以對,聲稱當事人僅是以「證人」身分協助偵查,似乎不把內部自律當一回事。

以「狗仔」作風聞名的壹傳媒進軍台灣迄今,不容否認,在若干類型新聞上,它的衝勁確實讓其他媒體汗顏;尤其對政商名流的強力監督,不僅有助端正社會風氣,也為自身創造了龐大的讀者群與利益。該媒體在台灣的闖蕩過程中,雖惹來不少誹謗官司,也遊走在新聞道德邊緣,但大體而言,過去並未傳出它嚴重跨越過那一條新聞工作者不應跨越的紅線。

但這回不同的是,壹週刊的資料組主任竟然涉嫌向個資犯罪集團「下單」,且其員工也證稱,曾幫忙匯錢給主嫌。如此一來問題就大了,因為它牽涉的已不僅止是個人判斷的問題,更可能涉及其整個高層決策。

畢竟,根據調查,壹週刊與嫌犯「合作」的時間至少超過兩年,買賣個資估計有數百筆,每筆數千元,等於兩年來壹週刊已付給犯案集團達上百萬元。如此龐大的金額,豈是一名資料組主任所能決定?壹傳媒高層難道真的毫不知情?

其次,壹傳媒的強項在社會新聞,熟稔相關法令者不知凡幾,必然知道自從「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以後,取得個資的難度倍增。若從單一交易對象獲得數百筆個資,怎會毫不懷疑其來源?豈會不意識到這筆錢極可能資助了犯罪集團?換言之,壹傳媒是否僅是單純的購買,或涉及情節更嚴重的教唆?恐怕仍須進一步釐清。

前不久,國防部軍法單位為調查鐽震案約談媒體記者,當時各界譁然,並力促讓記者比照專業人員享有拒絕證言權。但看壹傳媒與犯罪集團往來及交易的事實,又讓人作何感想?同樣的,新聞界若對壹傳媒的作為視若無睹,豈不也成為毀壞言論自由長城的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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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分析》非法取得個資 漠視新聞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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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汪士淳】 2008.04.26 04:25 am
  
翻閱在台灣創刊將屆七年的壹週刊,撩動人們偷窺名人的慾望,顯然是該刊最大賣點,藉此刺激銷售。

壹週刊帶給台灣社會的影響是巨大的。它把香港跟拍、爆料、掀人隱私以刺激銷售,一切向錢看的風氣引進來,甚至使得台灣媒體不得不跟進。現在,檢調偵辦發現壹週刊跟拍名人所憑藉的資料是非法取得,這家週刊應該用什麼態度面對台灣讀者,甚至司法呢?

檢調發現,由於壹週刊對名人個人資料的需索,使得一個非法集團應運而生。

這個集團以熊世芬為首,把觸角伸進各個能夠取得個人資料的公務機關,只要壹週刊要哪個名人的個資,熊世芬集團就以此管道把資料弄來,然後與壹週刊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兩造買賣名人個資,全無新聞倫理或道德可言,壹週刊取得名人電話、住址、入出境紀錄、車籍等資料後,再派狗仔跟拍後報導。如有人質疑,壹週刊的回覆往往是新聞自由的大帽子。

然而,新聞自由也有新聞自由的遊戲規則。壹週刊的跟拍,明顯地侵害個人隱私;如今他們取得跟拍對象資料的管道曝光,也證明走的是非法管道。

因利慾薰心而提供職務上應保密資料的公務員,固然要制裁,壹週刊在台灣即將邁入第八年,用的是如此手段來侵害台灣體制與人心,主其事者總得給個交代———以後要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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