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許玉君/台北報導】 2008.04.10 02:58 am
立委蕭景田昨指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侵占台電董事車馬費共四萬八千元。國營會副主委許瑞峰說,張景森此舉的確違法。
張景森昨天以「沒有什麼好講的」回應記者詢問,隨即掛電話。
國民黨立委蕭景田昨天在立法院質詢經濟部國營事業預算,指張景森侵占台電董事車馬費共四萬八千元。指張景森自去年九月十四日起擔任台電董事,卻遲至今年三月二十八日才宣誓就職,期間領取台電每個月八千元的董事車馬費,除了今年三月是合法領取,其餘四萬八千元算是侵占。
許瑞峰當場查詢人事法規,指張景森已經擔任兩任台電董事,張景森在第一任有完成宣誓程序,但第二任,遲至今年三月二十八日才宣誓就職。
許瑞峰說,根據法令,國營事業董事必須在到任後三個月內宣誓就職,否則視同辭職,因此張景森此舉的確違法。不過,許瑞峰強調,這件事應該只是「行政疏失」、有機會補正。
台電解釋,雖然張景森去年九月起從未出席董事會,但每次都會以「經建會緊急公務」為由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