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2008.02.01林上祚/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日通過廢止「無線電視節目審查辦法」,NCC副主委石世豪表示,節目預審制度,並不符合憲法關於限制人民自由的四項要件,NCC除廢除上述法令外,也將在本屆立院會期,向行政院提出廣電法修法,把行政部門干預媒體言論的法令拿掉。
石世豪說,NCC認為,事前送審是嚴重限制人民自由,所以決定廢止「無線電視節目審查辦法」,另外,也將在本屆立院會期,將廣電法第二十五條修正案,拿掉廣電主管機關審查節目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