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2008.01.20【工商社論】
六大工商團體負責人本月上旬聚會,針對促產條例落日後的租稅改革問題,進行秘密討論與協商。本以為在沉澱了一段時間後,工商團體能夠更審慎的檢討自己原先的主張,並虛心聽取社會輿論的聲音,重新提出一份讓大家耳目一新的改革建議,改變社會對企業界只知圖利自己、罔顧租稅公平的負面印象。未料這項秘密會議,不但形式上排斥了媒體的採訪報導,故弄玄虛,實質上亦完全拒絕了所有外界給予的批評,一意孤行,真的成了一場名副其實的「閉門」會議。我們對工商團體的表現,深表失望與遺憾。
根據報導六大工商團體的共同建議是,一、調降個人綜合所得稅率為零至百分之二十五;二、調降營利事業所得稅率至百分之二十以下;三、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四、取消最低稅負制;以及五、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改為股利免稅法。尤有甚者,由於經濟部已另提出替代促產條例的「新產業三法」,其中產業創新加值條例幾乎保留了所有的租稅優惠,故工商團體提出前述五項共識之餘,又決定要求經濟部產業三法仍然按既定程序進行,希望在促產條例落日後,由產業三法接續對產業的優惠。換言之,工商團體表面上雖對財政部所提「輕稅簡政」的改革方案表示支持,但實際上,卻刻意扭曲了財政部「輕稅」的真正意義與精神。或許這種「獅子大開口」的方式是一種談判策略的運用,但其內容的粗糙與荒誕無理也正好暴露出工商界利用稅改圖謀富人利益的險惡居心。
其實,財政部所謂的「輕稅」概念乃係希望以普通性適用的稅率來取代個別性享受的減免稅優惠,亦即以建立整體的低稅負環境為主旨。從企業的總稅負言,取消促產減免稅所增加的稅收,政府將全數「還給」企業,用以調降營所稅稅率,讓所有企業皆可同等適用,故並未增加企業實質租稅負擔。唯一的衝擊是產業間稅負分配多寡的重新調整,原先獨享租稅優惠的企業,利益不再,自會引起不滿。但這種產業競爭地位不公平的矯正,亦正是這次財政部稅改的主要目的與效益,故對於這種反彈,財政部無須過於在意。何況,就租稅利益的享受言,整體企業其實自然存在著一種受益與受害相互間的制衡,財政部正可利用此企業間自身的「矛盾」,作為推動稅改的助力。比較值得擔心的倒是企業界的利益整合,將內部的對立情緒巧妙地轉化成一致對外的抗爭行動。衡諸日前工商團體的稅改版本,這種情勢的發展已隱然成形,財政部允宜更加警覺與小心應付。
首先,企業界企圖將營所稅的改革擴大到綜所稅的調降。營所稅率的降低是一種租稅利益的平均化,但其中會有利益分配的衝突,若個人綜所稅率降低,則企業家的稅負都可減輕,租稅利益係由所有的企業家分享。尤其是,最高邊際稅率要降到百分之二十五,最大的受益者乃是目前適用較高稅率的有錢人。這種建議自然很容易取得所有企業的「共識」,從而更轉變成槍口一致對外的改革訴求。
其次,企業界採取了「喊一塊要五毛」的欺敵手段,藉此擾亂財政部的思緒,以達到趁火打劫的效果。觀諸工商團體的稅改內容,幾乎一口氣把所有可以要到的租稅利益全部一網打盡,除綜所稅率的調降外,還要求營所稅率的降低、最低稅負的廢除、未分配盈餘加徵的取消,以及股利免稅法的實施等。姑且不論這樣做對政府稅收的可能影響,更可議的乃是其完全棄所得與稅負分配的惡化不公於不顧。甚至在如此多的要求下,還不肯明確表示支持廢除促產的減免稅,希望得到既能降稅又能優惠的最大利益。這種貪得無厭的企圖與做法,令人對企業財團的行徑感到不齒。
不過,重要的是,財政部在面對企業界這種惡形惡狀時,將如何因應與解套。根據報載,財政部長何志欽似乎將全面取消促產條例租稅優惠,當做是他任內可以把握的最後政績表現。因此,有意無意間經常透露出他願意以超乎「正常」行情的代價,來換取企業界對輕稅簡政方案的支持。我們擔心何部長的善意,被企業界扭曲、利用或操控,以致對社會的公平正義造成更大的傷害。我們一方面表示對企業界稅改建議的譴責,另一方面則提醒何部長在做政策決定時,一定要思慮周延,千萬不可草率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