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8.01.10 04:52 am
名嘴蔡玉真去年在民視「頭家來開講」節目,公開指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有八百萬給了聯合報;聯合報認為所言不實提起自訴,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依誹謗罪判處拘役廿天,減為十天,得易科罰金。
蔡玉真辯稱,她是根據聯合報內部系刊,記載聯合報九十四年取得「研考會」委託案八百萬元,爆料有憑有據;但法院調查,台北市政府研考會當時並沒有委託聯合報,是行政院研考會和聯合報簽約,委託聯合報作「九十四年數位落差調查」,這筆八百萬元與台北市政府毫無關係,更與馬英九的特別費無關。
蔡玉真當時在民視「頭家來開講」節目公開說:「我要跟大家說一個祕密,每天都要在這爆料,特別費裡有查到一筆錢八百萬,馬英九做了什麼呢?給了聯合報!」「黑金中心要結特別費案,有查到一筆錢和馬英九有關係,八百萬給聯合報。」「那是不是因為做廣告或是一個怎麼樣的關係喔」,「我覺得馬英九在買樁,買媒體的樁。」
合議庭審理時,特別調閱馬英九特別費案余文的一審判決,判決書附表中詳列馬英九特別費領據的支付明細,沒有任一筆款項支付給聯合報。
合議庭指出,蔡玉真未經合理的查證,就恣意發表言論,毀損聯合報在社會上的評價地位,構成誹謗罪,但考量蔡玉真事後在民眾日報刊登道歉啟事澄清,予以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