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2007.12.03 03:15 am
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女友呂安妮。
屠惠剛/攝影
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前晚與女友呂安妮母子用餐,她制止跟拍的蘋果日報三名記者遭拒,憤而報警控告三人妨害自由,經雙方律師協調後簽下和解書,呂安妮有意撤銷告訴,但妨害自由屬公訴罪,警方近日仍將把三名記者函送檢方偵辦。
呂安妮與王文洋前晚帶兒子到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永福樓餐廳用餐,晚間九點多三人步出餐廳,守候在外的蘋果日報賴泰銘等三名記者趨前拍攝呂安妮,她被突如其來的閃光燈嚇到,急忙拿起手上的皮包遮擋臉部,拒絕記者繼續拍攝,並往西狂奔,但記者仍擋在她前面及左右不停照相;王文洋父子在記者追拍呂安妮時,趁機離開現場。
呂安妮為擺脫記者跟拍,以皮包遮臉跑到附近的SOGO百貨內,三名記者遭保全人員制止,便站在門口持續守候。呂安妮向百貨公司的樓面主管表示有「歹徒」要搶皮包,請求協助報警。
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警員趕到後,三名記者主動表明身分。警方向呂安妮詢問經過,她表示要告對方妨害自由;晚上十點多,警方將雙方帶回敦化南路派出所製作筆錄。
呂安妮說,她不認識三人,對方也未表明記者身分,一直擋住她不停拍照,並試圖撥開她擋臉的皮包,讓她心裡非常害怕,以為對方要搶皮包,才躲進百貨公司請人報警。
三名記者承認擋在呂安妮前面拍照,但稱未與她發生肢體拉扯,也否認要撥掉她遮臉的皮包。對呂安妮指控他們企圖搶皮包,他們也說要反控呂安妮妨害名譽。
經雙方律師協調至昨天凌晨二點多,雙方簽下和解書。蘋果日報委任的律師向警方表示,記者暫不打算對呂安妮提告,呂安妮及律師也稱有意撤回告訴。凌晨二點多,雙方才相繼離開派出所。
蘋果日報記者賴泰銘昨天說,全案進入司法程序,已由報社委任律師處理,不再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