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2007.11.23林弓義/屏東報導
屏東縣未成年少女遭性侵案件層出不窮,相關單位發現,尤以原住民部落占多數,且嫌犯不乏被害女童的近親或直系親屬;針對這種亂倫現象,屏東地院少年法庭計畫明年起,與縣府社會局及原住民行政局共同籌畫一系列法治教育,落實兩性平等觀念。
最近縣內某個山地鄉鎮傳出,有一名年僅5歲的女童,不時遭生父以手指或性器官插入,性侵時間長達2年之久,女童的生母雖然知情但未主動通報,直到管區員警做家戶查訪時,才從女童阿姨的口中得知這起亂倫事件,通報社會局處理。
類似的性侵或亂倫案件,經常在縣內各個角落發生,以法律扶助基金會屏東分會為例,幾乎天天受理屏東地院轉介來的性侵案件,被害女童從國中小到學齡前都有,嫌犯則是其父親、叔伯或舅舅,由於案件發生在家中,被害人不說,外界也無從得知。
屏東縣的原住民僅5萬多人,占全縣90萬人口的5.5%,但屏東地院少年及家事法庭庭長廖文忠及法扶屏東分會執行秘書林富美表示,根據這幾年實務上的觀察,原住民涉入的性侵及亂倫案件,確實比平地人要多,這還不包括未被揭露的犯罪黑數,可見問題多嚴重。
原民局社會局合作深入防範
有些發生在原住民部落的性侵案件,甚至還具有集體性,廖文忠舉例說,被害女童遭甲男性侵後,接著又被知情的乙男、丙男等人性侵,如果被害人家屬或師長能及早通報,或可避免被害女童身心一再受創。
廖文忠認為,原住民社會普遍存在的酗酒習性,以及對法律的認知不足,乃至於文化差異等因素,都可能導致性侵及亂倫案件的發生,他不敢率爾斷言,仍待學者專家深入研究。
少年及家事法庭計畫從明年起,與原民局及社會局合作,針對原住民部落,共同推出一系列的法治教育,藉由深入社區、學校以及教會等地宣導,以落實兩性平等觀念,協助家暴婦女及遭受性侵女童,揮別黑暗,迎向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