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余麗姿/台北報導】 2007.11.20 04:29 am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修訂「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將放寬外資直接持有有線電視系統業(MSO)股權比率,從20%提高為49%,與電信業相同標準,促進公平競爭,可望吸引新外資投入台灣有線電視業。
另外,無線廣播電視也打破一股都不行的規定,外資直接加間接持股,可不得超過20%。衛星頻道事業則不變,維持直接不超過50%規定。
國內前三大有線電視系統目前都是私募基金、外資天下。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今(20)日將擴大舉辦第二度公聽會,據悉,中華電信董事長賀陳旦、有線電視系統五大MSO組成的台灣寬頻產業協會理事長陳繼業等人,都將與會討論新法案,NCC預計最慢12月初將草案送交行政院審查。
現行外資持股限制,電信直接不超過49%、直接加間接不超過60%;有線電視系統直接不超過20%、直接間接不超過60%。
新修訂的外資持股限制,電信部分維持現況,有線電視系統比照電信持股,直接不超過20%放寬為49%,直接和間接持股比率則不變。
國內前三大MSO,包括中嘉、凱擘、台灣寬頻分別由私募基金安博凱(MBK)、凱雷及外資麥格理,以每戶超過4萬元高價買下入主。未來若行政院通過新法,法令鬆綁下,可望吸引新外資買家投入台灣有線電視系統市場。
不過,業界人士指出,目前外資實際掌控有線電視系統六成股權,且都占有董事會三分之二席次,握有經營權,新法直接持股提高為49%,對既有業者影響可能不大,反而是未來出場時,可吸引新買家的興趣。
NCC表示,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為傳輸平台,與保護本土文化無必然關連,即便完全開放外資,仍可透過規定本土自製節目比例來規範。但現況考量國情,暫難完全放寬外資管制。在數位匯流的大方向下,先將系統業者的外資管制標準與電信業者同一水平,以促進公平競爭,因此通盤考量後直接持股提高為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