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2007.11.16中時社論
每逢選舉季節,也是「黨產議題」重複炒作的季節,今年的重點顯然就是選擇「三中議題」,並藉由一連串捕風捉影、子虛烏有的編排與修辭,直接襲向本報。不僅擔任新聞局局長的政府發言人頻頻出面叫囂,部分御用媒體的報紙亦闢出重要版面,日復一日以不堪入耳的汙蔑語彙,攻擊榮麗公司以假交易取得經營權,甚至攻擊本報負責人「賤賣報格」。針對這一連串的栽贓與汙蔑,我們唯一的感想就是:一場羅織與打壓媒體的戲碼,已經開始展演了!
作為一份民營報紙,我們並不是第一次受到攻擊。早在國民黨執政的年代,當時的保守勢力因不滿本報言論,就曾結合當時數家御用媒體,對本報進行不只一次的圍剿與攻擊,反諷的是當年那些威權者所指控的語言中,也同樣辱罵本報「報格」,如今時空變異,同樣的語言竟然還是出現在「人權保障」、「言論自由」不離口的執政者口中,也同樣跑出一群御用的打手與媒體唱和,這是何其的反諷!我們一向秉持自由主義的精神辦報,也深知掌權者操作權力的嗜欲,更洞悉執政者在選舉期間為選舉利益製造政治仇恨的種種拙劣手段,一方面不願隨之起舞,提供其擴大炒作的機會;另一方面也不願因為自己淪為政治抹黑打壓的對象,就縱身一躍成為政治鬥爭的參與者,更不願因此就喪失了向來對權力濫用直言無隱的批判精神。
只不過,跳開本報是被打壓當事人的本位,冷靜觀察政府官員近似瘋狂的吠聲挑釁,我們發現有許多重要的民主法治的原則,已經遭到嚴重破壞,而不能就此沉默不語。
首先,「黨政軍退出媒體」是個已然寫入法律的基本原則,政府也必須遵守。執政黨雖以此為標榜,但為了打擊在野黨,卻不惜將一家公開上市的電視公司形容為贓物,不許任何人「收贓」購置其股權,不僅是將所有的股東視為收贓者,也不啻是要將電視公司收歸政府掌控,由政府決定電視公司由誰以及如何經營。這恰恰是「黨政軍退出媒體」原則的悖反,說穿了,這是表面上打著追討黨產的旗號,實際想的卻是主導決定電視公司經營歸屬的發牌權。這與當年黨政軍掌控媒體時代的執政思維,如出一轍;口是心非的程度,令人齒冷!
其次,政府是市場競爭秩序的管理者,如果政府利用市場競爭中一方報紙所提供的版面,以扭曲不實的資訊抹黑打壓另一家從事市場競爭的報紙,這豈不是政府以市場管理者的優勢位置介入市場競爭?而且,特定御用報紙為支持政府而提供版面,這是不是政府代為打擊競爭對手的對價?也值得思索。
另外,政府發言人自稱是根據(並非公開資訊)媒體財務資料發言,刻意扭曲渲染媒體交易的金額數字,而且又與其檢調部門要求相關單位提供財務資料的節奏,亦步亦趨,這不但違反了偵查不公開原則,更是檢察權力的濫用。
更嚴重的是,政府發言人一再使用煽情的政治語言,影射特定民營媒體經營者觸犯刑章,這若不是在為執政者使用刑事手段對付媒體鋪路,就是想要製造寒蟬效應,讓媒體心存顧忌而閉嘴。這都是不能見容於新聞自由理念的權力作為。政府發言人汙蔑媒體的辭令之中,毫不掩飾其發動政治攻勢的原因,是與被點名的報紙對於執政者不假辭色的批評與報導有關,更明目張膽地將忠實反映社會現象的報導塗抹成為別有用心的惡意批評,這是否就是準備動用公權力鎮壓反對言論的先聲?
除了威脅與利誘兼施之外,接下來執政者會不會在選舉造勢期間,支使鷹犬發動各種民主法治國家所不容的手段,如搜索扣押逮捕拘禁等來對付媒體?民進黨過去已經有濫用檢警權力搜索報紙的紀錄,如今面對視若寇讎的媒體,是否已寫好政治行動劇本:先扣上各種顏色的政治帽子加以抹黑,再直接運用刑罰權力打壓迫害?
試問:這一切的一切,如果是在國民黨執政時期的台灣發生,民進黨的有識之士是什麼看法?政府這波以本報為對象的打壓會如何後續?繼惡劣抹黑後,何時會轉化為遂行政治迫害的法律行動?我們不知道;但是,我們仍將本於初衷,不做政治的參與者,也絕不放棄作為公共事務觀察者與批判者的責任。只要一息尚存,仍將持續為台灣的民主政治發聲,不與任何政治勢力妥協,也拒絕在任何威脅下,放棄媒體監督政府的公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