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游振昇、何祥裕/連線報導】 2007.11.02 03:43 am
ESPN業務經理黃明仁涉及網路簽賭案,昨天被台中縣刑警隊約談後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
記者于志旭/攝影
台中縣警方去年偵辦暴力討債案時,發現專業運動電視頻道ESPN業務經理黃明仁是職業運動網路簽賭站總代理,每月受理下注金額至少六千萬元,佣金數十萬元;由於黃也大筆金額下注,警方懷疑有部分體育記者和球評涉入,並有幫派介入暴力討債。
警方表示,這個簽賭集團的規模頗大,因常有賭客輸錢後賴帳,簽賭集團便請幫派分子討債,衍生暴力事件;至於記者、球評部分,警方不排除黃明仁等人以個人交情,或誘之以利,讓他們也擔任代理,故意散播不實訊息坑殺賭客牟利。
檢方還發現黃明仁曾經與一家電視台主管有鉅額資金往來,詳細情形還要進一步釐清;球員部分,則尚未發現打假球情形。
昨天主要是在台北縣市搜索。台中縣刑大報請板橋地檢署檢察官許智評指揮,昨天廿六路同步在台北縣市、宜蘭等地搜索,帶回黃明仁(卅七歲)及簽賭集團股東陳海銓、葉政坤、于乃森及總代理張憲忠等十人,查扣十多部電腦主機、螢幕和帳冊等證物。
辦案人員指出,黃明仁熟悉各項國內外運動比賽,也結交不少體育界人士;三年前加入簽賭集團後,由於他人脈廣,馬上就擔任總代理,上面有陳海銓等三名股東,下面則有代理商,黃明仁等人以八大國際性運動網站提供賭客下注。
初步過濾帳冊,這個集團每月受理簽賭金額六千至八千萬元,熱門球賽期間曾達一億元;每筆下注金額,簽賭站抽百分之五佣金,黃明仁可抽百分之一至一點五,月入數十萬元稀鬆平常。
不過,他昨天到案時堅稱沒賺錢,三年下來反而倒賠一百多萬元;慘賠原因是不少輸的賭客不付錢,成為呆帳,他屢討不到也無可奈何;但並未找幫派代為討債,否則也不會搞到借錢度日。
昨天到案的四名賭客,有工程師、房仲業、眼鏡業與汽車出租業,四人都供稱向黃明仁簽賭,其中的工程師一周即下注四十萬元;警方昨晚將黃明仁等十人依賭博罪嫌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檢方諭令黃明仁及張憲忠都以八萬元交保,股東葉政坤、于乃森均十五萬元交保,其他人二至三萬元不等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