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楊芷茜/台北報導】 2007.10.27 03:06 am
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與社方的勞資爭議案,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昨天首度召開調解會議,周富美提出資方須說明當初調職理由、回復原職務、回復名譽等訴求,但自由時報全部不同意,雙方也不接受委員會建議改採資遣,調解未成立。
委員會決議指派委員鄭村棋於十天內,查明自由時報是否對周富美有惡意調職、准辭等不利對待行為,再提報委員會,進行二次調解。
原在自由時報負責採訪環保署的周富美,今年八、九月間二度採訪「環境評估委員會議」,都遭拒絕、驅離,還發生衝突。環署九月十九日行文自由時報,指她「妨害公務」,要求調動周富美採訪路線。周富美九月廿八日仍按報社要求,從事內勤核稿。
本月三日,周富美向市府勞工局聲請調解遭調職案,並在八日報告社方,隔天即被告知「辭呈批准」,她認為遭片面解雇。
昨天勞工局進行首次調解,自由時報人事室主任朱邦華強調是「工作調整」,否認調內勤與環保署有關。
他說,基於保護記者立場,才調周富美擔任內勤,這是善意的。
不過,調解委員鄭村棋詢問:「既是正常調整職務、好意增加歷練,調職與環保署無關,幹嘛『保護』?」「如果周沒做錯,報社要怎麼辦?」都使朱邦華連連語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