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審理前總統馬英九賤賣黨產「三中案」,今天傳喚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作證,趙以10億元買中廣,47億元不動產回賣國民黨中央投資公司,成檢察官詰問焦點,檢方預備60道題目,且問案風格犀利,一度問到趙情緒上火,批檢察官「一點法律常識都沒有」。
趙少康從上午9時30分作證到下午3時,午休2小時,庭審後說,買家之一、中時集團前董事長余建新可能只出4或6億元,前國民黨立委高育仁出8點5億元,他卻出10億元,多出的一、兩億要很辛苦才能賺回來,「這部分覺得上當」。
趙少康稱,主辦交易的中投公司前總經理汪海清偷錄音不道德,「怎麼可以私下偷錄呢?」,在交易過程會討價還價,很多時候還施壓、吹牛、虛張聲勢,有時候則低姿態訴求或高姿態,談判過程這些都很正常,「檢察官拿這個當證據不是很荒唐嗎?」
趙少康說,他一度不想買中廣,有傳真告知馬英九,馬是黨主席,不買了總讓他知道一下,他不想買不只跟馬講,也有跟中投講。
趙少康今天出庭,是由汪海清、中投前董事長張哲琛2名被告聲請傳證,公訴檢察官反詰問焦點鎖定交易簽約前趙對付款細節、中廣不動產鑑價是否知情?國民黨是否賤賣?
趙少康作證說,他有興趣的是廣播,但交易案談的是中廣股權,所以後來發生非廣播部門賣回給債權人即中投公司、以及廣播、不動產分割處理的事,不過,議約時不發生「買不回去」這件事。
趙少康說,余建新之前與國民黨談得不愉快,「聽說有翻桌」,檢方根據錄音檔認定汪海清以「天龍八步」手法設計合約,他看來只有「兩步」,就是「買股權」、「賣回不動產」兩步;趙稱,汪海清大概古龍、金庸看太多,但他從不關心「天龍八步」,只關心媒體。
偵查檢察官起訴說,趙少康無資力承購50億元或54億元的中廣股權;公訴檢察官詰問時,趙少康稱「我對這個很不滿意」、「我愈想愈氣」,一度稱「檢察官簡直不懂商業、法律常識」、「不然檢察官簽個50億給我好了」。
趙少康說,依與中投公司的合約,如果8億元尾款未付,就要負擔4%的利息,一般不動產買賣買家買屋之後,將房子產權質設給銀行,或出租房子再以房租給付銀行都很正常, 他買中廣非但不是非常規交易,還是「非常非常的常規交易」。
趙少康今天為「三中案」到台北地院出庭。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