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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萬隱形人的台灣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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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10.22本報訊

 清晨五點鐘,天才濛濛亮,當大部分的人都還在睡夢中,李越草已經做好早餐,騎著摩托車出發,要到半個小時車程外的市場去工作。

 這個在美濃街區最熱鬧的市場,才一開市就人聲鼎沸。阿草來到「黃美珍海水魚蝦直銷中心」,用著流利的越語和正在殺魚的阿莊、阿真打招呼,阿莊邊俐落地剖開魚肚,拉出內臟丟在一旁,一條接著一條。她們三人都是從越南嫁到台灣的新移民。

 市場攤販夥計多是外勞

 典型的美濃早晨。魚販老闆黃美珍指著左鄰右舍說,這個市場從水果攤到饅頭店,攤攤都是「台灣老闆、移民夥計」,老闆少、夥計多,問她為何都請越南人?「沒辦法啊,我也請過本地歐巴桑,有的嫌魚腥味太重、有的教都教不會,越南人愛賺錢,認真又勤快」。

 根據內政部戶政司和入出國及移民署資料,新移民已超越原住民,成為福佬、外省、客家族群之外的第四大族群!根據統計,來台的大陸和東南亞婚姻移民已近四十萬人,近十年生育子女數達廿萬人,早已超越原住民四十八萬人,成為最大新興族群,甚至足以在政治上成為「關鍵少數」。

 但這四十萬個外配家庭,以一家三口保守估算,至少一百廿萬人在台灣卻仍是弱勢中的弱勢。尤其是新移民女性,不僅出身貧窮家庭或國家,嫁到台灣又往往是工農底層,面對社會歧視眼光無力抵抗,加上政策性限制,讓她們成為台灣社會「看不見的隱形人」。

 內政部在九十二年底針對新移民作大規模普查,發現東南亞籍配偶有工作比例為三成五、中國籍為二成五,但事實果真是這樣嗎?恐怕不盡然,這群新移民大軍早已撐起基層勞力一片天,甚至出現和本地人競爭效應,尤其對中高齡勞工造成威脅!

 以家事服務為例,輔導大陸配偶的牧愛生命協會執行長吳美麗說,在國內要找個「管家」,從清潔到洗衣、煮飯,本地人索價少說也要二到三萬元,外籍配偶卻八千元就可以,連基本工資的一半都不到,「她們形同在勞務的底層活動,根本是陽光(法律)照不到的地方」。

 低價優勢婆婆媽媽難敵

 本報最新民意調查就發現,有三成二的人擔心外籍配偶搶走「頭路」,又以低收入和低學歷者的比例較高,顯示確實已對既有的勞動體系造成影響。

 南洋台灣姊妹會秘書長吳紹文說,國人迎娶外籍配偶多具有「工具性」,照顧家中身心障礙者、臥床老人,不然就是傳宗接代,或補充家庭勞動力不足,新移民多需要共同負擔家計,卻常因沒有工作證或種種問題,在政府的工作調查根本顯現不出來真實數字。該會曾針對美濃一百三十七名外籍配偶調查,六成一的人有工作,四成三必須和先生共同負擔家計,七%完全自己承擔家庭經濟。在台灣,她們能從事的只有低技術、高勞力的工作。

 以農業為主的屏東縣,生產的蔬菜、水果都需包裝送到台北,當地的農產品包裝公司內幾乎全都是外勞和新移民,不是越南人就是大陸人,屏東外籍及大陸配偶家庭服務中心主任蔡順柔說,因為「台灣的教育水準提高了,基層勞動力也沒了,大家都想當白領階級,只有移民來補充勞動力」。

 耐勞耐操填補人力缺口

 這樣的現象不只出現在農村,即便是高雄都會區最知名的六合夜市都是如此,切水果、炒鱔魚麵、煮廣東粥,只要一開口,就會發現到處夾雜越南、印尼、泰國,甚至是中國南北腔調的國台語。

 吳美麗說,依她的經驗,新移民最常從事按摩、看護工、餐飲業乃至於夜市攤販,共同特色都是工時長、勞動量大。她直言「年輕人眼高手低,不願從事勞力工作,台灣人力供需市場出現嚴重落差,多虧這群新移民適時填補」。從他們的口中,過去創造台灣經濟奇蹟的勞動價值觀,在台灣人身上似乎消失了。

 問阿草賣魚可以賺多少錢?阿草說,工作時間從清晨五點半到十一點半,一個月休假二天有一萬二千元,回家後下午去隔壁養羊人家去餵羊、擠羊奶,一小時就有一百元,農忙時還要去幫栽種檳榔的婆家採收檳榔,一個人肩扛三份工卻賺不到兩萬元,全都用來養家、養孩子,就因為先生不給錢。

 「我不像台灣女人這麼好命」,阿草的聲音愈來愈低,九月初在美濃小鎮,卻讓人覺得風中隱約有涼意。外配除有低價優勢,國人的勞動「價值觀」改變,恐怕才是她們能趁勢搶進的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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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正視台灣內部的聯合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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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10.23藍佩嘉

 上月中,我參加了由「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發起的反對婚姻移民入籍財力限制的遊行。抗議所在的內政部與移民署,都高掛了「UN for Taiwan」的醒目旗幟,其下是一字排開的、面無表情的警察,隔離著一群群來自台灣各地的東南亞與大陸配偶、台灣家人及支持群眾。

 二十一世紀的台灣,在國際間仍然掙扎於不確定的國家地位。我們苦苦叩門,盼望加入聯合國這個門檻森嚴的國際組織,卻看不見身邊的「聯合國」──我們的島嶼已然成為一個多元族群與文化的社會。

 台灣想要加入聯合國,追求的是國家主權的國際認可。但同時,聯合國也是一個在國家之上(supra-national)的組織、跨國治理的重要機制,所制定的國際法令協約,為會員國的司法與行政程序建立基準,簽署加入協約的各國政府必須承諾採取必要的措施來落實規定。台灣要入聯,除了嚮往國際社群認可的國格與會員身分,也應自我期許遵守與落實國際協約中的各項權利與義務。

 那天遊行的口號之一是:「想要加入聯合國,就先保障新移民」。遷移是基本人權,聯合國大會通過的保障移民人權的公約,包括難民公約、反對人口販賣、反對種族歧視,以及與外籍勞工相關的《保護所有遷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台灣政府禁止外勞轉換雇主、雇主扣留外勞的護照與薪資、對於無證外勞的不人道拘留方式,這些作法都明顯違反國際協約。

 西方學者已提出「後國家公民身分」的概念,描述隨著區域整合(如歐盟),以及國際法令協約的規範,日趨朝向以普同主義的人權論述(而非單一國家的公民身分)來界定權利資源的分配。近數十年來,許多西歐與北歐的國家界定福利受惠者的身分不只是公民身分,而是住民身分。長期居留、工作納稅的外國人,被歸類為介於公民與非公民之間的新範疇,得以享受經濟權(勞動市場的自由進入與流動)與社會權(如國宅、教育、醫療等社會服務),甚至可在地方及區域性的選舉中行使投票權。

 許多台灣民眾不能明白,為何新移民如此巴望拿到身分證,甚至為了這一張紙長期承受家暴或者自殺。外國人在台灣生活遭遇的困難,是公民所看不見的,日常小事如沒有本地人的擔保,不能申請市內電話與月付手機,嚴重風險如可能因為工作與婚姻生變,失去居留身份與台灣的一切。婚姻移民申請歸化需要多年的等待期間,此外,由於台灣不認可雙重國籍,沒有放棄本國籍的工作移民,也日益增多。對於這些沒有台灣身分證的外籍住民來說,目前的所謂「永久居留」地位,申請門檻高、但權益寥寥,不僅需要定期展延,且容易喪失居留身份,與國外的綠卡相去甚遠。專業經濟移民尚可靠階級優勢、社經資源來得到協助,欠缺居留保障的婚姻移民,高度仰賴配偶與夫家,沒有身分證也很難找工作,在社會生活與勞動市場中易被高度邊緣化。

 當然,公民身分牽涉到的不只是制度性的福利與資源的分配,也包含文化的集體認同與公眾政治的參與。社會學家Irene Bloemraad比較北美兩國的移民政策,發現美國政府管理移民的重點在於控制形式的公民身分的給予,把移民的社會整合視為個人或家庭的責任;相對地,加拿大採取的是積極的多元文化政策,透過社區組織與同鄉社團,成功協助移民不僅取得公民身分,而且實質參與政治生活。如果沒有後者,新移民拿到的身份證仍是一張紙而已,無法克服語言與文化上的弱勢,對抗隱含的種族歧視。公部門應借重與民間團體的合作,如在美濃、屏東、北縣等地都有長期經營、成果豐碩的新移民團體與協會,這些草根組織不僅體察移民家庭實際面臨的困境與需要,也展現了新移民參與公民社會的集體力量。

 移民政策的建立,不只是為了「他們」,也同時定義「我們」是誰。以國際人權的尺度跨越族群與身份的差異,以多元文化的角度追求公民社會的整合,我想擁抱的是這樣的一個國家,我想加入的是這樣的聯合國。

 (作者為台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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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站在人權與人道立場看待新移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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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10.23中時社論

 「成為法國人,不需建立在每個人都拋棄自己的過去,而是建立在以國家認同為基礎的自我認同上;成為法國人,是希望多元的參與能發揮一加一大於一的力量,而非小於一」。

 匈牙利第二代移民薩科奇在競選法國總統時的一場演講「誰是法國人」,不僅感動種族多元化的法國人,更撼動多少台灣人的心,因為看看法國,站在認同的基礎上談國家,想想台灣,卻仍在血統純正論上打轉,天天嘴上比誰愛台灣,政策上卻處處排外。如今許多因為婚嫁來到台灣的越南、印尼、泰國和大陸籍配偶,原本有機會讓台灣更多元,卻因為整體移民政策的缺乏配套,反而讓分化的情況更嚴重。

 以最基本的居留來說,東南亞籍配偶嫁給台灣人必須先辦外僑居留三年,歸化一年後取得身分證,大陸配偶則須穿越四道關卡,從團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到定居證,至少也要走八年,因為兩岸的敵對關係讓迎娶大陸配偶的家庭,不論是生活或待遇上,硬是比外籍配偶家庭還不如。

 但外籍配偶就受到比較好的對待嗎?未必如此,站在國家控管的立場,台灣老公理所當然成為新移民的「擔保人」,只要老公休妻或夫家不願具結擔保,外配就須被遣送出境,對家庭曾有的付出和努力全都化為烏有,除非是盡速「傳宗接代」生兒育女,才能為自己掙得一張「保單」。

 政策上已先視新移民為「外人」,又如何去談新移民的「國家認同」?反觀美國、加拿大等國家,卻是站在人道立場,對婚姻移民有一套完全不同於技術和投資移民的規定,只要官方確認兩人婚姻的真實性,配偶即順理成章取得永久居留權並可在當地工作,待三到五年的緩衝期後即可歸化,腹地比台灣更小的新加坡,則是結婚兩年就可申請成為新加坡公民。

 國內既有的移民規定,不只是視迎娶外籍配偶家庭為次等國民,必須自行承擔「錯誤的後果」,更是種自我膨脹的「大台灣」思想發酵,認為東南亞國家因為經濟上相對台灣趨於弱勢,因此當地女性透過婚姻移民勢必都是處心積慮要取得台灣身分證,才設置層層關卡來測試她們愛台灣的心。

 實際上,隨著近年亞洲國家經濟突飛猛進,台灣的進步相對緩慢,不少東南亞女子即使嫁來台,也不願意放棄國籍歸化台灣,尤其是屬於母系社會的泰國配偶更多是如此,無關認同,而是現實考量,除保留身分牽涉在娘家的財產分配權外,簡單來說,一本泰國護照比台灣護照還好用,台灣對她們能有甚麼誘因?恐怕還要費思量。

 在移民規範上隱含歧視,彰顯出來的是政府對移民議題的無力,面對婚姻移民源源不斷湧入,卻遲遲拿不出整體政策,而是採取補破網式的防堵,將移民「問題」化。

 從治安觀點切入,為防堵應運而生的假結婚、真打工甚而是賣淫,才有入境面談機制的產生,更在美方壓力下,於去年十一月訂出防止人口販運計畫;從社會層面來看,由於迎娶新移民多為農工階層,為防堵負擔擴大,而以照顧、輔導的社會福利角度擬定方略。

 這樣的策略反而形塑社會對東南亞和大陸配偶的片面印象,當她們所生的新台灣之子逐漸進入校園,也讓整個社會開始陷入焦慮,懷疑因為外籍媽媽缺乏語文能力,孩子接受文化刺激過少,會出現發展遲緩、行為偏差或課業無法跟上等等,卻忘記台灣在五○、六○年代「推行國語」運動的共同經驗,很多孩子直到上小學還只會說台語,顯然語文和能力沒有必然的等號關係。

 當民進黨和國民黨爭相比較「愛台灣」時,又有哪一黨告訴我們,台灣的共同價值在哪裡?當台灣的種族愈來愈多元,有這麼多來自不同國家的移民女性懷抱希望,嫁到台灣尋找新生活、創造新生命時,台灣到底是「一群有不同歷史背景、記憶、經驗、生活、夢想的人,共同經營的理想國度」,抑或是「被囚禁在過去歷史、傳統中」的台灣?

 或許廿年、甚至十年內,我們就可以看到今日所種下的「因」,到時所結出的「果」。或許就請血統純正論下的「台灣人」,在此時此刻,靜下心來,看看法國、想想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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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台灣對待新移民近乎沒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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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10.23朱立群/台北報導

 針對「台灣希望二○○八-新移民的衝擊」,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曾昭媛抨擊台灣人娶外籍配偶,背後隱藏的是父權偏見;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邱延亮以香港為例,痛陳台灣對待新移民的方式近乎「沒人性」。兩人都說,新移民受到的對待,反襯出台灣社會整體的「種族優越感」。

 新移民及第二代「台灣之子」高達六十萬人,是台灣第四大族群,但在日常生活裡,他們宛若隱形人,國人從來沒有正視他們的存在。本報製作「新移民的衝擊」專題,從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角度面向切入探討,提醒政府與民間社會正視、肯定新移民的存在。

 曾昭媛表示,近年來隨著台灣婦女經濟與社會地位的提高,傳統「父權」的性別價值表面上已漸消失,但骨子裡再現在新移民女性身上。以本報採訪過程中訪問的男性婚仲業者與外配丈夫為例,他們對新移民女性的要求,完全合乎傳統台灣男人對女性的刻板印象:溫柔、顧家、乖巧、相夫教子、傳宗接代等。

 「但移民女性普遍具有勇於冒險、積極的性格。」曾昭媛指出,新移民女性與台灣丈夫的性別價值截然不同,常是婚姻失和的導火線。但在失敗的跨國婚姻裡,被譴責的通常是新移民女性,對她們非常不公平。

 邱延亮曾在香港浸會大學執教十五年,他說,每年都有很多越南人逃難到香港成為難民,其中不乏越南女子,比較之下,「在香港的越南難民處境,都比台灣的移民女性好」。

 他舉例,香港政府保障難民的教育權,在難民營裡設學校,供越南學童上學。一段時間後,越南難民可自由在香港打工、戀愛、嫁給香港男人就可取得身分證;即使沒嫁給當地人,在港居住滿七年也可申請永久居留權。

 異國通婚在各國都是常態,邱延亮表示,在香港,越南女子嫁給香港丈夫後,沒有人會再把她當作越南人看待,也不會喊她「越南新娘」。他認為,台灣社會對待新移民女性的心態,是種族主義的展現。

 內政部要求來自大陸及東南亞的新移民出示財力證明,邱延亮痛批「違反人權」。他說,台灣口口聲聲說要加入聯合國,卻不斷破壞聯合國的人權規定。台灣如果是先進國家,政府就必須重視新移民的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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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心接納新移民永續經營大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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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2007.10.23【工商社論】

 當內政部統計資料證實台灣少子化危機日漸嚴重之際,本報系中國時報台灣專題系列之七─新移民的衝擊卻指出,不僅政府缺乏移民政策,民間對新移民及其與台灣配偶所生的新台灣人認識、照顧也不夠,更嚴重地,台灣社會中堅份子的中產階級及高收入者,不但對新移民、新台灣人了解、認識不夠,甚至很高的比例認定新台灣人對台灣人口素質存有負面影響,顯示整個台灣社會對新移民的誤解頗深,亟待澄清與教育,否則不但可能重創台灣社會、國際形象,甚至可能衝擊、斷送台灣未來。

 眾所周知,因為主客觀因素,台灣社會女性同胞不婚、不生現象日益普遍,影響所及,整個社會出現明顯老化及少子化現象,新生兒報到率日低,尤其受到朝野矚目。依據內政部新生兒統計報告,今年一至九月台灣出生嬰兒登記有一四六、五一七人,折合年出生率約千分之八點六,較去年降低千分之零點四,再創歷史新低。而為了化解台灣生育率全球之末危機,政府近幾年來積極研擬鼓勵家庭多生子女,最近內政部「人口政策白皮書」草案中即研議多項獎勵生育措施,包括育兒津貼、稅收減免,以及對育有三名以上子女家庭額外提供補貼支付購屋貸款利息,以分擔家長育兒經濟負擔,緩和、化解台灣社會老化、少子化威脅。

 然而,政府的獎勵能否奏效,無人可以預卜,即使可以幫上忙,但遠水畢竟救不了近火,青黃不接時期,外來人口,主要指因為嫁娶關係而進入台灣的外籍配偶及其婚生子女,自然填補了這項真空,並很有可能成為日後台灣勞動力供應者的主流。根據內政部戶政司和入出國及移民署統計,來台的大陸和東南亞婚姻移民已近四十萬人,近十年生育子女數達二十萬人,總和早已超越原住民的四十八萬人,成為福佬、外省、客家族群之外的第四大族群,此最大新興族群,不但政治上可能扮演「關鍵少數」,經濟上更是勞動力的主要供應者,並關係著社會的安定與否。

 相對新移民與新台灣人的貢獻,我們卻看到台灣社會沒有以等量齊觀的代價、尊重、敬意對待、回饋他們,甚至沒有正視其存在的缺失。台灣社會對待新移民及新台灣人的集體失禮,最主要事證就是沒有給予應有的社會地位。坦然言,除少數特例外,因嫁娶關係而進入台灣者,基本上都來自中國大陸、東南亞等所謂國際地位較弱國家或地區,他們本身乃至婚嫁對象的家庭出身、教育及經濟地位,相對台灣現今的水平,也都屬於弱勢族群,對新移民事務及背景知之甚深的南洋台灣姊妹會秘書長吳紹文更具體說,國人迎娶外籍配偶多具有「工具性」,也就是嫁娶的最主要動機在於照顧家中身心障礙者、臥床老人,以及傳宗接代、補充家庭勞動力不足等。因此,就新移民及其子女的社會地位而言,誠如專題中所形容是台灣社會「看不見的隱形人」,一點都不為過。

 另一方面,社會地位低落之外,朝野對這些可能是未來社會成員的新移民及新台灣人的教育及照顧,顯然也不充分。也許受到預算限制,公部門對新移民的語言、風俗習慣教育始終不足,相對歐美給予外籍人士「成人學校」的積極、妥善照拂,政府對待新移民往往是將教養責任全部丟給婚嫁家庭,難怪家庭暴力、畸形事件不斷發生。至於外籍配偶子女的學校待遇,雖因迭受輿論指責而稍有改善,但比起本地生,此些新台灣之子的求學待遇,其實從起跑點就是處於明顯不公的地位。學齡兒童憑空消失,譬如八七至八九年即高達八、九六八人,即是政府對新移民、新台灣人照顧不周的鐵證。

 因為大多數新移民、新台灣之子屬於弱勢族群,難免增加社會福利負擔,但他們對台灣社會,包括家庭組成、勞動力提供,乃至填補人口真空狀態,都有其價值及貢獻,朝野不但不能放任不管,任其自生自滅,更應擬訂妥適的移民及教養政策,化解族群及文化歧異,提供充分的教育、工作、進修機會,讓他們順利融入台灣社會,如此台灣才能生生不息,才能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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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國移民外配、陸配同病相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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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10.22林庭瑤/新聞分析

 內政部移民政策的思維,愈來愈清楚。從移民署成立前後期間,限縮大陸配偶依親居留的人數,捍衛外籍配偶應提出財力證明的正當性,又在人口政策白皮書中研擬,將對外國人增設永久居留階段。這種鎖國政策的思維,未來有哪個外國人想移民台灣?

 現階段的移民制度,採「居留─歸化」兩階段,外國人只要居留滿五年、外籍配偶居留滿三年,即可取得歸化資格。如果移民政策加入「永久居留」階段,將會出現兩種可能的後果。

 第一種情況,對新移民的權益沒有影響。也就是,內政部配合《國籍法》修改《移民法》,將外國人居留縮短到五年以內,而外配居留縮短在三年以內,但申請歸化的合法居留時間不變。

 第二種情況,對新移民非常不利。即,內政部修改《國籍法》去配合《移民法》,將申請歸化的時間往後拉長,讓外國人要先居留滿七年、外籍配偶居留滿五年,再申請永久居留,之後再申請歸化我國。

 從移民署成軍以來,內政部一再標榜要為新移民服務,結果政策盡是背道而馳。比方說,提出限縮大陸配偶的依親居留配額,刊登廣告宣傳外籍配偶應附財力證明,如今,研擬歸化前增設「永久居留」階段,延長外配取得台灣身分證的時間。

 但不論對外籍配偶再怎麼嚴苛,再如何設限,都比不上大陸配偶,由於大陸配偶光是要取得身分證,要經過「聚團停留、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定居」四個階段,至少要待滿八年,如果外配居留延長到五年,也頂多是「向大陸配偶看齊」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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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設永久居留老外歸化過3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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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10.22林庭瑤/台北報導

 外國人要拿到我國身分證,將難上加難!目前外國人居留滿五年、外籍配偶居留滿三年,即可歸化我國籍,但內政部「人口政策白皮書」草案研擬,在歸化我國籍之前,增加「永久居留」階段;意即外國人要先居留滿七年、外籍配偶居留滿五年,再申請進入永久居留,之後才能再申請歸化。

 內政部「人口政策白皮書」進入政策研擬階段,內政部組成人口政策白皮書撰寫小組負責擬稿,由十八位部會委員密集討論,近期之內即將定稿,並以「最快速度」送至行政院拍板定案。

 在「人口政策白皮書」草案的移民政策部分,內政部參考美國等先進國家經驗,研議將現階段外國人的「居留、歸化」兩段制,改為「居留、永久居留、歸化」三段制,拉高外國人歸化國籍的門檻。

 人口政策白皮書研議三段制

 事實上,現行《入出國及移民法》的規範中,即設有「永久居留」這個階段。因為在《移民法》第廿三條明文規定,外國人在我國合法居留滿七年,或外籍配偶及其子女居留滿五年,即可向移民署申請永久居留。

 但這條法規「形同具文」。因為《國籍法》另有規定,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居留滿五年,外籍配偶居留滿三年,即可向內政部申請歸化國籍。也因此,新移民的居留時間一到,就申請歸化國籍,沒人去申請永久居留,致使《移民法》第廿三條規範不到新移民,永久居留階段形同虛設。

 不過,最新的「人口政策白皮書」草案版本之中,檢討現行外國人歸化或永久居留「雙軌並行」的情形,並參考美國等先進國家經驗,研擬在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在歸化本國籍之前,增加永久居留階段的三段制,有意讓《移民法》第廿三條的條文「死而復活」。

 永久居留對新移民入籍不利

 熟悉各國移民法的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廖元豪分析,內政部人口政策白皮書如此規畫,在居留與歸化之間增加永久居留階段,將對新移民歸化入籍很不利。

 他指出,因為增加永久居留階段,形同增設一道門檻,新移民拿到身分證的時間將往後拉長,除非政府要先確保新移民在永久居留階段的權利,就跟歸化後的情況一樣,擁有參政權、社會權、考試權等。

 廖元豪指出,台灣與美國的移民制度有很大不同,華人只要取得美國綠卡(永久居留證),即便沒有歸化,仍可擔任非高階的政府官員,也可申請社會補助;然而,台灣政府給予新移民在居留階段的權利少之又少,儘管再怎麼窮也不能申請社會補助,更不可能參與投票或從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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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後記想想十八年後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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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10.22本報訊

 當歐美各國都在為移民所苦,美國更多次引爆種族衝突,台灣仍站在「治安」觀點,防堵假結婚真打工、人口販運等,卻忽視四十萬移民加上廿萬新台灣之子,其實已悄悄在改變台灣的樣貌,甚至足以發揮關鍵少數效應,在選舉中造成翻盤。

 我們在這次的採訪中,從台北縣市一路走到雲林和高雄縣市,所見到的是,過去創造台灣奇蹟的「勞動價值觀」,在台灣人身上已逐漸消失,卻在新移民女性具體呈現,當台灣人對台灣失望時,不論是新或老移民卻認為這是能讓她們圓夢的地方。

 在社會文化面向上,遠從東南亞各國和大陸地區來的新移民,更為台灣帶來新的文化刺激,很多孩子說「我是台灣人、也是越南人」,台泰之子林昕穎更說「這對我來說一點都不重要」,因為會五種語言的她,已具備作為「國際人」的條件。

 透過學校老師的努力,台灣的孩子接受到的是多元文化教育,眼界開了、心也開了;但令人憂慮的是政府是否有意識到這個既存的事實,制定出可以形塑台灣共同價值的政策?除「台灣優先」的口號外,我們真的看不出來。

 從民意調查中更發現,四成四民眾認為外籍配偶遭受歧視,但另一方面卻有四成七的人覺得外籍配偶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更有四成六直言新台灣之子會影響台灣人口素質,顯示台灣內部對新移民其實仍充滿歧見,甚至有深深的疑懼和焦慮。

 台大社工系教授林萬億說,真正讓他擔心的是十八年後的台灣。是的,如果新台灣之子在充滿歧視和不公平對待的環境下成長,長則廿年、短則十年,整個社會都會承受惡果,但換個角度,「我們正在創造歷史」,現在的政策和環境都在塑造你、我的「未來」,我們還能不戒慎恐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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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合法工作權益為陸偶點明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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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時報2007.10.22本報訊

 「政府的腳步不能太快,但也絕對不能慢下來,這群大陸配偶都是台灣媳婦,在台灣卻處處受限,連和外籍配偶都無法相提並論,即使為國家安全考量,也應該採取身分從嚴、生活從寬」陳建成說。

 陳建成,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隊長。內政部從民國九十二年九月針對大陸入境配偶採行面談機制,陳建成就擔任面談官,經他面談者超過上千人,他在政治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取得行政管理碩士,論文題目為「大陸配偶社會適應問題之研究」。

 國內大陸配偶政策問題所在,陳建成直指因兩岸政治上的現實,台灣將對岸當成「敵對國」,對陸配採取比對東南亞籍配偶更嚴格管控,以工作權來說,外配婚後居留就可工作,陸配卻要熬過兩年團聚期,在依親居留四年期間除非符合特定條件才可取得工作證。

 陳建成說,國人找陸配多是二次婚姻,陸配有的在大陸就有孩子,來到台灣既沒有孩子,又不能工作,偏偏老公又常是三低族,低收入、低技術、低學歷,為掙點錢共同維持家計,只能違法偷偷去做清潔工、家管等體力工作。

 在他的研究中,有的陸配為能在台灣賺錢,寧願找年紀大的人結婚,老兵成為她們的對象,因為依照我國法令只要先生滿六十五歲或中低收入戶、中重度身心障礙,在依親居留期間可申請工作證,有的來台後因為老公身體不好,還會先找「備胎」,輾轉一嫁再嫁時有所聞,最多曾傳出有「九嫁娘」。對老兵來說,在晚年有個人可以照應,對陸配而言,可以求個溫飽以及些許「退休俸」收入,陳建成說,雖然是「互相交換」卻是「各取所需」。

 因為政治關係,讓台灣人多少對陸配有所忌諱,陳建成在研究中也提到「國家認同」,有人說「你們台灣就是討厭我們大陸人」,也有人說自己是「台灣大陸人」,一回到家鄉又被當成「大陸台灣人」,話題總是圍繞在「你們台灣那邊」打轉,令她們在認同上充滿衝突和矛盾。

 雖然身在官署,必須跟隨政府政策,但陳建成卻坦承,在政策執行和現實考量上,常需面對不斷的衝撞。他認為,應該要落實「生活從寬、身分從嚴」。在身分取得上應依現狀處理,以陸配已達到廿五萬人,再限制只會引起更多爭議,但政府卻可朝落實生活放寬的方向思考,保障合法大陸配偶的工作權益。

 陸配既然嫁來就是台灣媳婦,他們的孩子是台灣之子,陳建成認為,政府政策應該循序漸進,甚至未雨綢繆去除汙名,「否則她們教育出來的台灣之子,又會如何看待政府?」十年、廿年後他們又會如何對待社會,恐怕都是今日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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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緊箍咒多少人歸鄉路夢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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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10.22本報訊

 雖然新移民源源不絕湧入,但過去廿年取得身分證(定居證)者不過才十萬!政府為杜絕假結婚而制定人口管制策略,從夫家需出具財力證明外配才能歸化,到失蹤、離婚即遣返等,反成為不肖先生控制太太的「幫兇」。外籍配偶受暴層出不窮,有的為一張身分證能忍則忍,就怕離婚被送回國;但對完成歸化的人來說,身分證卻不一定是「保障」。

 「十年的婚姻對我好像夢一場」,從越南嫁到台灣的阿香生了三個女兒,因為生不出兒子經常被婆婆和二伯揍,連雙臂都被打斷,好不容易離婚取得小女兒監護權;「我好想回越南,可是已經放棄越南籍、拿到台灣身分證,孩子帶回去會沒戶籍」。阿香述說著自己的遭遇,台灣身分證對婚姻破碎的她,反而成為「絆腳石」。

 內政部從七十六年累計到今年八月的資料顯示,國內十三萬東南亞配偶,有五萬人歸化台灣,八萬餘人還在苦等身分證,近廿六萬的大陸配偶取得定居證者更僅四萬餘人,讓心懷不軌的人有機可趁、有利可圖,引發更嚴重的人權爭議。

 無法取得身分證有多重因素,其中一項原因是政府的「財力證明」門檻,要求夫家需提出帳戶內有相當於基本工資廿四個月的存款,或是五百萬元的房屋,抑或是具有工作繳稅證明等擇其一,來自泰國的黎雪玲憤恨不平的說,大部分姊妹嫁來,吃都吃不飽,哪還有存款?

 賽珍珠基金會執行長柯宇玲也說,政府立意雖好,認為既然要娶外配就要有「能力」養,但以加拿大來說是在太太入境前,就要求夫家事先提出,台灣卻是都已經「生米煮成熟飯」,對外籍配偶並不公平;如今還發展出代辦證件公司大放高利貸,借款四十萬元放銀行兩天就要五千、一萬。

 除身分證和定居證之外,更多的是台灣老公利用國家對新移民的管制,藉機控制老婆;牧愛生命協會秘書長吳美麗講起來仍憤憤不平,由於辦身分證須有先生作保證,有的先生以此要脅以控制老婆人身自由,或將太太當成性奴隸、動輒施暴,一旦太太受不了要求離婚,即需遣送返國。

 但拿到身分證的人就有保障嗎?因為生不出兒子,被夫家人打到全身是傷,從中部輾轉流落到南部的阿香,沒錢時常和女兒兩人共吃一碗泡麵,雖然因持有身分證,得以接受高雄縣社會局納入弱勢家庭生活扶助方案,每月固定有緊急生活補助費用;但台灣限定須放棄越南籍,才能歸化台灣籍,孩子帶回去也沒有辦法入籍,「我能怎麼辦?」現實的生活,無解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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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政策空乏埋政治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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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10.22本報訊

 根據本報最新民意調查,即使近七成四民眾認為嫁娶外籍配偶很普遍,卻有四成七指會帶來負面影響,近五成認為對大陸配偶申請來台應更嚴格;專家學者抨擊台灣只有移民規定,缺乏上位的移民政策,更欠缺認同價值體系的形塑,不謹慎處理,終有一天將成政治地雷。

 四成七認外配有負面影響

 台灣大學社工系教授林萬億表示,不論從文化或社會的觀點,確實有部份國人對新移民現象潛藏極深的憂慮,尤其憂心下一代的教育和認同,但這樣的想法和擔心,卻很少完整表達出來;「當歐美各國都出現移民問題,十八年後的台灣又會是甚麼樣子」。

 林萬億的看法在調查中得到印證,當問到外籍配偶對台灣社會的影響,除四成七認為有負面影響之外,交叉分析發現女性以五成三明顯高於男性的四成二、三十歲到五十歲年齡層有五成認同該看法,高於其他年齡層,平均月收入高於五萬元的中產和高收入民眾比例更達五成五。

 相對來說,有高達四成六的受訪者認為新台灣之子對台灣人口素質有負面影響。只有一成二覺得有正面影響。統計分析發現,三十至五十餘歲的中壯族群,認為有負面影響的比例高達五成,明顯比其他年齡層來得高。

 經濟弱勢反成為社會負擔

 面對新移民已經是存在的事實,在不同文化不斷衝撞下,台灣準備好了嗎?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因為在訪查中有三成四的受訪者認為台灣沒有移民政策,四成八答稱「不知道」,僅有一成八回答有。

 林萬億認為,不容否認的是人蛇利用跨國婚姻進行人口販運,確實很嚴重,因為受到美國國務院人口販運報告的壓力,政府才會急起直追、積極擬定方針,另一方面,迎娶外籍配偶者大部份本身就是經濟弱勢,外配本身的就業率又低,反而成為社會福利的負擔,社會大眾的憂慮有其根據。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教授夏曉鵑說,外籍配偶大量引進,主要是農工家庭面對台灣人口老化的應變方式,由於國內缺乏完整社會福利體系,讓女性不婚、不生,勞工和農民最早感受到這股壓力,只有往外求,這群女性來台不僅照顧老小更提供勞動力。

 應形塑共同價值廣納人力

 社會普遍對新移民有疑慮,夏曉鵑說,主要是亞洲金融風暴後,在全球化的競爭下,國人一致認為台灣資源少,唯有仰賴人口素質的全面提升才能提振經濟,才會認為來自東南亞經濟弱勢國家的女子「素質低」。

 且連政府相關規定都隱含歧視,如要求夫家提供財力證明、外配須先放棄國籍才能歸化台灣。夏曉鵑批評,這樣的政策是對工農階級的排斥。

 賽珍珠基金會執行長柯宇玲則認為,台灣對移民問題,到現在還一直圍繞在枝微末節,沒有進入最上位的方向討論,不僅需考量人權、人性需求以及人口政策,「還牽涉到我們到底要往哪個方向走」。

 尤其是面對大陸配偶,柯宇玲說,台灣有國家安全的考量,但經濟、社會、文化和國家安全的比重,需要在台灣的人共同來討論,討論我們要什麼樣的人來當「同胞」?將所有因素放在翹翹板上衡量,才能擬出人口政策,規畫出在五十年、一百年後我們到底要甚麼樣的台灣。

 但目前政府對新移民仍停留在「照顧、輔導」方略的社會福利觀點,卻沒有從國家整體經濟、文化去考量,當世界各國都將移民當成人力資源運用,台灣的大陸配偶即使擁有高學歷,卻受限入境前六年沒有工作權,反成被撫養人口,政府若有更長遠的眼光,就不會如此設計制度。

 歐美移民暴動應引為鑑

 尤其是在共同價值的形塑上,政府政策幾乎是付之闕如。反觀鄰近的新加坡歷經英國、日本殖民,國內人口組成沿襲歷史脈絡融合多元種族,身處在以印度人與馬來人政權為主的半島,新加坡卻嘗試透過以傳遞「共同價值」為依歸的公民教育,突破種族藩籬塑造「新加坡族」。

 十八年後的台灣會是何種面貌?林萬億以近來曾因移民引發暴動和政治動亂的瑞典、英國和美國為例,認為台灣應引以為鑑。因為從歷史經驗,移民若未謹慎處理,恐將成為隱藏的「政治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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