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 2007.09.27 04:15 am
以混凝土產銷、砂石加工聞名的上櫃公司力泰建設,去年4月爆發負責人吳良材掏空公司案,弟弟吳良棟當時連忙接手董座,但位置還沒坐熱,兩兄弟昨(26)雙雙被士林地檢署以違反證交法起訴,吳良材被求刑九年,併科1億元;吳良棟遭起訴八年,併科5,000萬元罰金。
檢察官表示,吳氏兄弟涉嫌掏空力泰建設高達3億9,300萬餘元,至於協助吳氏兄弟掏空的管理部經理黃滄海、出納科科長蔡佩吟與員工吳純墩,也分別被求刑七年六個月、六年與七年六個月,其中蔡由於不法獲利甚多,還併科5,000萬元。
起訴書中描述,原董座吳良材91年時指示黃滄海、蔡佩吟與吳純墩三人,用自己或他人的名義申請設立祥通等六家公司,吳良材等人明知力泰與這六家公司沒有實際交易,但卻用「預付貨款」的方式,將錢從力泰轉出,事後再由蔡佩吟填製不實的會計憑證來平衡帳面款項。
此外,只要六家公司有盈餘,便用一般公司給付5%稅金、運輸業給付8%稅金的方式,向沒有實際營業的公司購買假交易發票,另外也大量收購員工日常生活支出的發票,拿來作為公司的營業支出,申報營所稅時,不實的支出都被拿來抵減營業淨利,不僅逃漏稅捐,事後繼續將沒有實際支出的款項轉到力泰的帳戶,再撈一票。
檢察官痛批,力泰建設早年在吳氏兄弟父親吳振芳當道的時代,就有挪用公司資金供作負責人私帳的陋習,沒想到88年股票上櫃,給兒子接手後,該惡習還變本加厲,兩兄弟掏空公司近4億元。
捲入其中的亞洲國際負責人陳光明、陳李素珠夫婦,由於公司經營不善,偶然得知力泰的出納蔡佩吟可以操控力泰的資金,便從94年1月開始,唆使蔡挪用力泰款項,共1億8,074萬餘元,陳氏夫婦也遭檢方求刑4年,兩人各併科罰金5,000萬元。
【記者梁任瑋/台北報導】前年底力泰就因內控問題爆發會計涉非法挪用公私資金4.57億元,導致公司嚴重虧損,但今年6月底到8月中旬,力泰股價就從24元一路漲至達31元,隨即一路下殺至23.3元波段低點,之後盤整數周之久。
力泰去年股利,是91年以來新高,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5元,較前年度的每股現金股利0.5元增加二倍,財務狀況看似穩定,外界不易得知公司經營狀況有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