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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案 呂游起訴、謝蘇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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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c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7.09.22 03:58 am  
 
圖/聯合報提供

民進黨四大天王及國安會秘書長陳唐山特別費案,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昨天偵查終結,呂秀蓮、游錫?及陳唐山均被依貪汙罪提起公訴,民進黨總統、副總統參選人謝長廷與蘇貞昌,都獲不起訴處分。

副總統呂秀蓮成為政府遷台以來被起訴的最高層級官員;司法院長翁岳生部分,最高檢察署以尚在調查為由,並未一併結案。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及副總統參選人蘇貞昌部分,檢方認定兩人在行政院長、高雄市長、台北縣長、總統府秘書長任內的特別費憑證核銷部分,均用於因公招待、餽贈;領據核銷部分,兩人帳戶內支出金額均大於存入金額,認定均未將特別費挪為私用,予以不起訴。

兩人用以核銷的發票中,雖出現謝有六張、蘇有三張他人消費發票,但檢方均認定謝、蘇兩人既未經手、也不知情。

起訴書指出,呂秀蓮在兩任副總統任內,明知特別費及總統國務機要費需以實際公務支出列報,卻指示辦公室秘書蘇妍妃等人蒐集他人發票核銷,總計近七年使用一千零五張他人發票,冒領五百六十三萬六千五百十七元。

民進黨主席游錫?在兩任總統府秘書長及行政院長任內,均透過太太楊寶玉、辦公室人員蒐集平日消費發票,包括兒子游秉陶及鄰居消費發票,都曾供他核銷特別費;游錫?還曾請秘書匯款給在國外就讀的兒子當生活費及學費。游錫?雖曾以從事「機密」工作為由抗辯,但檢方認為不可採,總計他共拿五百十六張發票詐領兩百三十八萬六千零五元。

國安會秘書長陳唐山則是在外交部長及總統府秘書長任內,指示辦公室人員收集發票核銷特別費,在九十三年七月至九十五年六月間,蒐集他人發票一百零六張,詐領卅六萬八千一百九十九元。

呂、游、陳均被依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及偽造文書罪起訴。

本案是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於去年九月向高檢署查黑中心告發,今年四月十二日移交特偵組,由檢察官沈明倫、侯寬仁、周士榆協同偵辦,檢方共花了三百六十七天調查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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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機要費案 呂秀蓮等3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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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2.07.03 02:34 am 
 
前副總統呂秀蓮、總統府前秘書長游錫堃及外交部前部長陳唐山被控詐領國務機要費,台北地院昨天判決三人無罪;經辦的幕僚人員蘇妍妃等人便宜行事,因循往例蒐集他人發票核銷國務費,依偽造文書罪判刑二到六月,均緩刑二年。

合議庭認為,國務機要費支用與核銷,不應採取過度嚴格的檢視角度,不應單以核銷的發票與公務無關,就認為該款項並非因公支出,仍須其他證據證明。

呂秀蓮、游錫堃、陳唐山另被控任內詐領特別費;因特別費已修法除罪化,此部分皆判免訴。

呂秀蓮透過律師蘇友辰表示,感謝司法還她清白,對二○○七年朝野惡鬥使她淪為政治鬥爭的司法祭品、無辜為此案纏訟四年、幕僚因國民黨歷史共業而遭波及,她內心有無限感慨和歉憾;她將於適當時機對司法獨立和司法改革提出意見。

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與首長特別費案,二○○七年九月間起訴呂秀蓮、游錫堃等人透過幕僚蒐集他人消費發票四百三十一張,充作國務機要費原始憑證,申領國務機要費二百七十一萬多元;呂秀蓮等人自二○○○年到二○○六年五月間,由幕僚蒐集他人消費發票一千零五張,申領核銷特別費五百六十三萬多元。

合議庭審理認為,副總統與總統府秘書長公務繁忙,均由幕僚報銷國務機要費;首長們部分特殊行程或場合的公費支出,難以取得發票憑證,總統府會計處人員長期以來對國務機要費核銷均採寬鬆形式審查,僅要求與總額相當的統一發票即可;呂、游等人對於幕僚人員使用他人發票核銷並不知情,也未指示。

判決指出,呂秀蓮與游錫堃的國務機要費,向來是總統府會計人員作業後,交由副總統或秘書長辦公室人員收受,呂、游僅被動領取;檢方無法證明呂、游以詐術使會計人員交付國務費,且呂、游任內因公支出的金額遠大於國務費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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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案出庭 呂秀蓮批府幕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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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09.05.01 03:08 am 
 
前副總統呂秀蓮昨天再度因特別費案出庭,在庭上痛批總統府「藉勢藉端」以政治力干預司法,希望法院抗拒任何形式的政治干擾。

呂秀蓮的不滿,源自總統府會計處七日行文最高檢,向特偵組說明府方對特別費核銷程序的看法與審計部相同。呂認為,案子已在台北地院審理中,總統府會計處不向法院說明,反而主動找特偵組,這是「幕後指導」干預司法,總統府應對外說明。

總統府會計處行文最高檢,是因呂秀蓮上次庭訊後,媒體報導該處認為首長特別費須以原始憑證核銷,但審計部卻指僅需領據核銷,兩者認定不同。不過,呂秀蓮仍認為,會計處僅因媒體報導就行文最高檢,是很奇怪的事。

由於呂秀蓮每個月從國務費中領用十五萬元,總統府會計處向最高檢說明,審計部八十六年的函文雖然同意國務費以領據結報,免附有關憑證,但是仍然要求須保管憑證備查,並非媒體所說的「只需領據核銷」,審計部見解與該處並無不同。

呂的律師團對此持反對意見,律師莊勝榮說,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指以領據領取特別費後即完成結報,無原始憑證問題,總統府會計處如認為需原始憑證,豈不是可以作為再審馬英九的理由?

律師團也要求調閱李登輝、李元簇、連戰等前副總統任內的特別費核銷憑證、程序,證明呂秀蓮是按慣例核銷;但檢察官反對,主張與本案無關。合議庭未當庭決定是否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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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案》呂:特別費扁給的 犒賞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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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2009.03.27 03:23 am

特別費案上午傳喚前副總統呂秀蓮,遲到的呂秀蓮指著手表說,時間到了要進法庭。
記者曾學仁/攝影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再次開庭審理前副總統呂秀蓮特別費被控貪瀆案,呂秀蓮庭訊時指出,根據審計部的回函,國務機要費只要領據就可以全部核銷,與總統府的回函不同,且陳水扁前總統當時每月撥款15萬元給她,也是犒賞性質,檢察官起訴她,完全沒道理。

由於今天上午扁案也同一時間在台北地方法院二樓開庭,,呂秀蓮對於媒體詢問前任正、副元首一起在法院的看法,她僅淡淡地說: 「我沒看到陳總統! 」

呂秀蓮也對國務機要費被總統府解密開砲,她指出,是否是機密,屬於憲法層次,若現任總統可以任意推翻前一任總統的決定,國家將永無寧日。

上午開庭時,對於從91年度開始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核銷方式,總統府和審計部先後在97年6月4日、97年6月6日回函給法院,出現兩種不同版本,兩份回函對於核銷方式,相互矛盾,總統府的回函認為要以單據、發票、憑證核銷,但審計部認為有領據就可以核銷。

檢察官先提出質疑,希望審計部再度回函,說明為何與總統府的函文內容不同,但律師團卻提出反對意見,認為再次函詢審計部,顯然是要取得特定人的供述,且審計部與總統府的層級不同,要求審計部再對回函表示意見,想必會有不同的回覆內容,因此反對再次函詢審計部。檢察官則認為,再次函詢審計部,目的不是要求變更回函內容,而是要釐清疑問而已。

律師團也針國務機要費列為機密部分,被總統府註銷,提出意見,認為全案已提起行政訴訟,涉及憲法層次,被註銷後影響當事人訴訟權益,不過法官認為,這部分的卷證,總統府已同意台北地院可以調借使用,並不會影響當事人權益,同時法院也同意可以讓當事人閱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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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案開庭 李逸洋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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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2009.02.27 02:36 am 
 
台北地院審理民進黨執政時部長特別費貪汙案昨天首度開庭,內政部前部長李逸洋及秘書楊秀英到庭;檢方兩度示意認罪可減輕其刑,但兩人強調沒貪汙犯意,也無不法所得,不願意認罪。合議庭定下月廿六日再開庭。

特偵組去年七月依貪汙及偽造文書罪嫌起訴當時的教育部長杜正勝、內政部長李逸洋、法務部長施茂林、考選部長林嘉誠、銓敘部長朱武獻等五人及四名秘書,昨天下午法院傳訊李逸洋及秘書楊秀英。

庭訊一開始,公訴檢察官越方如即表示,李逸洋貪汙所得在五萬元以下,依法可減輕其刑,又符合九十六年減刑條例,可再減刑;若兩人願意認罪,合議庭可依刑法第五十九條「犯罪情狀顯可憫恕」再酌減其刑。

李逸洋及楊秀英均表示不認罪。李逸洋說,他從未處理過特別費核銷事宜,特別費單據黏存單上的首長簽章也不是他蓋的,他沒詐取特別費及偽造文書犯行及犯意。

楊秀英則指出,她不是公務體系出身的正式公務員,沒人告訴她特別費使用細節,她只能依過去民意代表選民服務的方式處理特別費。律師補充說,楊秀英均是向李逸洋報告後獲授權處理,只是對於何者為公務使用與檢方認知有差異,不能遽認有貪汙犯意。

庭訊結束後,越芳如主動走向李逸洋及辯護律師,再度請李逸洋考慮認罪,仍遭拒。

李逸洋說,全案具有指標意義,他不能認罪,他對自己的清廉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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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寬仁有無誘導合議庭將驗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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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8.04.15王己由/台北報導

 副總統呂秀蓮特別費案,當初偵查檢察官侯寬仁有沒有誘導呂秀蓮兩位幕僚,做不利她的證詞?為了查清楚,合議庭決定五月一日下午二時卅分,當庭勘驗被控提供發票供呂秀蓮,核銷國務費的蔡素芳、連秋斐二人,當初以證人身分受訊的錄音光碟。

 總統府科技諮詢委員會聘兼人員連秋斐、總統府青年工作團成員蔡素芳,是在去年七月六日、十二日上午,分別以證人身分,接受原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的傳喚。

 偵訊中,侯寬仁曾先後就負責申領和核銷業務的副總統辦公室科員許晏禎(獲緩起訴處分),拿她們提供的發票是要做什麼?是不是要核銷國務費?先後詢問連秋斐、蔡素芳。二人表示,她們原本說不知道、沒有,但檢察官光就這個問題,就問了很久,等到二人被起訴,看到筆錄記載二人回答:「我猜許晏禎是要拿發票報公家帳使用,但她們要報什麼帳,我不清楚。」

 連秋斐、蔡素芳二人認為,她們當初回答的原意,是根本不知道要拿來報帳,但筆錄卻記載二人知道,明顯和二人原意不符,這是檢察官「嚕」很久的結果,有被誘導嫌疑。

 蔡素芳、連秋斐辯護律師也強調,二人筆錄記載的「確定」語句,在當時應只是臆測或推測之詞,二月廿日開庭時,提出希望合議庭能交付偵查中錄音光碟,讓他們可以比對,並製作譯文和筆錄不同比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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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問題》統一見解 檢方時機已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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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8.04.14 03:07 pm
  
首長特別費案的偵辦,早因南、北檢方認知的差異,種下了紛亂的開端,侯寬仁檢察官將馬英九起訴後,台北地院判決馬無罪前,最高檢察署並未就首長特別費案尋求統一見解,任令一堆特別費案件湧進特偵組,就目前來看,統一見解的機會已失,特偵組不起訴的案子暫留檢方再議,其他案件僅能陸續偵結後,交由法院審理。

法界人士表示,雖然去年初,侯寬仁檢察官起訴了馬英九,但在當時,全國就只有馬案一件繫屬法院,其他的特別費案尚未有進一步的偵結結果,如果檢察總長陳聰明適時針對特別費案件,尋求統一見解的可能性,檢方自己把特別費案件攔截下來,一律將特別費定位為實質補貼,把適用的案件通通不起訴處分,也不至於累積上百件案件。

法界人士表示,民進黨天王特別費案的偵結情況,侯寬仁起訴了呂、游和陳唐山的特別費案,卻給謝蘇不起訴,之間的標準不一,如今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在二審判決無罪後,目前有待最高法院的定讞判決,但呂游陳的特別費案,已無撤回起訴的可能,只能靜待法院的判決,特別費案的偵辦,已經把特偵組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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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特別費 近2百首長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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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8.04.14 03:07 pm
  
目前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中的首長特別費,藍、綠都有,包括國民黨立院黨團告發民進黨籍的首長102人,以及遭民進黨立院黨團告發的國民黨執政時期的歷任首長共97人,共近200名首長被控涉案,據了解,經過近一年的偵辦,特偵組近期將有進一步的偵結結果出爐。

在首長特別費案中,首波被起訴的是前台北市長馬英九,馬歷經一、二審,均獲判無罪,去年特偵組成立後,承辦檢察官侯寬仁也起訴了民進黨天王的呂秀蓮、游錫和陳唐山特別費案,但給予謝長廷和蘇貞昌不起訴處分,前司法院長翁岳生亦獲不起訴處分;謝、蘇部分目前則因再議程序未解,仍停擺中,並未確定。

除了特偵組外,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長許添財特別費案,認定特別費屬「實質補貼」,許添財因而獲不起訴處分,不過,其他地檢署尚無相關的偵辦案例。

特偵組去年4月2日成立後,由於花了很多時間在偵辦特別費案件,遭外界譏為「特別費偵查小組」,目前特偵組仍有多件藍綠的特別費案件尚未偵查終結。包括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於去年5月1日告發102位民進黨籍內閣、首長涉特別費案;5月15日告發總統陳水扁台北市長任內特別費等案。

此外,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在藍營提控後,在去年5月17日也到最高檢察署,告發國民黨執政時代的歷任內閣首長共97人特別費案,包括前行政院長郝柏村、連戰、蕭萬長與各部會首長和馬英九在法務部長、研考會主委與陸委會副主委3個職務任內的特別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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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案開庭 呂秀蓮:浪費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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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8.04.14 03:07 pm
 
針對副總統呂秀蓮特別費案,台北地院上午再度開庭審理,呂副總統親自出庭應訊。
記者屠惠剛/攝影

副總統呂秀蓮被控特別費案,台北地院上午開庭,呂秀蓮在庭審後表示,特別費是歷史共業,不是她個人的問題,應該用更妥善的方式處理,不要費浪司法資源,呂秀蓮上午在庭審中,並沒有多講話,大部分時間都請律師代為回答,庭訊結束後,合議庭諭知下次庭開時間為5月23日,到時呂秀蓮將是前副總統的身分。

呂秀蓮副總統上午9時30分準時前往台北地院,為她被控的特別費案出庭,在庭審中,針對有關的特別費問題,呂秀蓮都請律師代為回答,呂的律師另當庭聲請傳喚呂秀蓮僚幕蘇妍妃等7名證人,來證明呂秀蓮的清白。

不過,庭審結束後面對媒體的採訪,呂秀蓮似乎有所準備,一開始就直指這是全國6800名公務員同樣面對的問題,她是代表他們來出庭,希望透過司法審判有妥善的處理。

但呂秀蓮略顯不滿的表示,由於冗長的審理,目前看來等同是司法資源的浪費,她說,特別費是民國40幾年前國民黨時代留下來的問題,不是她個人的問題,這是歷史共業,應該要有更妥善的方法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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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錫?要開祕密庭法官不買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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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11.27王己由、張孝義/台北報導

 前行政院長游錫?特別費案,台北地方法院廿六日首次開庭審理。曾嚴詞批評馬英九以沒有犯意,辯稱自己無罪的游錫?,同樣以沒有犯意,堅稱自己無罪。他的辯護律師更要求合議庭,循「國務費模式」,「是否有必要開祕密庭,不公開審理」。並審慎考慮特偵組將兩卷宗以機密封存。

 游錫?的律師廖學興,也是涉及國務費被起訴的「總統夫人」吳淑珍的律師,他主張本案涉及機密,同樣是高舉國家安全的理由。惟審判長劉方慈明確諭知,最高檢特偵組用「密字」封存的卷宗,內容無關國務費、無公務用途,不是屬核定的國家機密,庭訊結束開放閱卷。

 審判長還表示,法院以公開審理為原則,依目前的卷證資料,不符國家機密而有不公開審理的情況。未來辯方如認為涉及機密,須以具體依據和確認方式具狀陳明,合議庭再審酌是否符合不公開審理規定。

 游錫?被控利用妻子楊寶玉、行政院長和總統府祕書長任內辦公室主任蘇昭英、承辦人賴淑芬、祕書劉建忻等四人蒐集發票核銷,詐領行政院長、總統府秘書長特別費和國務費案,台北地方法院昨日上午九時卅分開庭,傳喚游錫?等五位被告。

 游錫?雖無公職,但仍有近百名宜蘭鄉親,不畏風雨,包遊覽車前來聲援他們心中永遠的老縣長,秩序尚稱良好,只有一位路過女子,對著聲援者說「有罪」時,曾遭三、四位民眾圍住,幸好法警及時制止,沒有發生衝突。

 庭訊開始,審判長先對五人進行出生年籍等人別訊問資料時,五人異口同聲,將「民國」改成西元,對起訴犯罪事實,都作無罪答辯,賴淑芬更說,她是依行政慣例辦理核銷特別費。

 游錫?在陳述被起訴意見和是否認罪時,主辯沒有犯意,堅稱自己無罪,強調從政廿多年,一向清廉自持,不涉任何弊案,也未利用職位取利益,「我沒有犯行、沒有犯意、我無罪」。

 因檢察官未完成證據清單,審判長聽取檢辯意見後,決定給檢察官最長一個月時間完成;辯方收到清單後,則以一個半月時間準備答辯。亦即最快兩個多月後再開庭。

 台北地方法院廿六日開庭審理游錫?特別費案,審判長當庭訂出開庭審判規則,要求本案被起訴的呂游陳等十一位被告一體遵循,除非臨時發生急迫情事,收到開庭通知,一定要準時到庭,不能任意告假從事不相關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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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開庭游錫?滿腹牢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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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楊正海/台北報導】2007.11.2603:00pm

民進黨前行政院長游錫上午因特別費案到台北地方法院出庭應訊。
記者林秀明/攝影

前行政院長游錫?因首長特別費被控貪污案,台北地院上午首度開庭,游表示他從政20多年來一向清廉自持,從來未曾涉及弊案,被起訴是對他人格的極大侮辱,他建議特偵組應該不分藍綠,一併清查前行政院長連戰、蕭萬長、郝柏村的特別費有無問題。

合議庭上午一開始,審判長劉方慈首先針對上次呂秀蓮特別費案,庭審有關部分卷證遭原起訴檢察官封存部分,表示經最高檢特偵組函覆,認為非屬國家機密,即日起律師可聲請閱卷,但游錫的律師卻表示,檢方當初認定是機密而作部分封存的動作,一定有其考慮,希望合議庭審慎思考後再決定。游錫在檢察官陳述起訴要旨後,隨即發言否認犯罪,並滿腹牢騷的說他不可能貪污,審判長劉方慈見狀,先打斷游的說話,表示只要摘要陳述即可,游錫?知道目前的程序,不用講這麼多,因此配合作簡要陳述。

游錫?上午與妻子楊寶玉抵達法院,游錫?在法庭外表示,他從擔任省議員、縣長到行政院長,服務公職20多年來不貪、不求,一向清廉自持,他並反問說,有誰聽說過哪一件弊案有游錫?的名字?有誰聽過他曾利用職位來貪取財物?

他表示,對於特別費案,他辦公室的同仁都是依據多年來的行政慣例核銷,全是用在公務上,一毛也沒有私用,所以辦公室的同仁沒有偽造文書,他也沒有詐領特別費。

【記者楊正海、董介白/台北報導】

游錫?特別費案中,除了劉建忻、蘇英昭、賴淑芬等幕僚一併被起訴,游的妻子楊寶玉也在起訴名單中,上午開庭時,楊寶玉和游錫?在法庭上坐在一起,對被指蒐集親友發票供做特別費報銷之用,她表示:「我不認罪,對於公務,自己從未參與和干涉過。」

游錫?特別費案,台北地方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除了游錫?和妻子楊寶玉,法官另傳喚游錫?在擔任行政院長、總統府祕書長時的幕僚蘇昭英、賴淑芬和劉建忻;其中劉建忻去年獲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延攬入閣,擔任研考會副主委,是唯一被起訴的政務官。

法官詢問游妻楊寶玉,對檢察官起訴的意見時,楊寶玉與游錫?的說法一致,均不認罪;法官隨後再補問,對於檢察官指控她蒐集發票,提供核銷特別費,楊寶玉委由律師回答,律師認為,由於目前相關卷證不齊全,這部分必須等到閱卷後再做答辯。

劉建忻、蘇昭英也都表示自己無罪;賴淑芬則說,是依「行政慣例」,否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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