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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稅改啟動 大降營所稅
2007/09/05 20:51 瀏覽3,736|回應24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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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林淑媛、謝佳雯/台北報導】 2007.09.05 04:39 am
  
經建會主委何美玥昨(4)日在工商協進會早餐會上,宣布啟動第三次賦稅改革,以「低稅簡政」為原則,大幅調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調降後將比香港的17.5%更低,可達16.5%;未分配盈餘加徵10%規定也將一併取消。但大幅稅改有前提,民國98年底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落日後,有關產業租稅獎勵將取消。

何美玥進一步指出,目前營所稅稅率是25%,要調降多少,還需要再研究,新加坡正逐年調降營所稅,最終目標是18%;芬蘭營所稅最低,稅率為12.5%;香港是17.5%。何美玥認為,「像新加坡這樣小里小氣調降沒有意思,要一次降下來才夠震撼」,因此未來營所稅至少要比香港低才有競爭力。

何美玥8月下旬邀集財政部長何志欽以及經濟部政務次長施顏祥等相關高層,多次會商促產條例租稅減免,何美玥在昨天的工商早餐會上,主動拋出政府擬大幅降低營所稅的議題。

何美玥強調,在全面調降營所稅後,促產條例中的租稅獎勵以及未分配盈餘加徵10%的規定也會一併取消;非常重要的研發租稅獎勵,可以用科專計畫等補助的方式來做,或者是援引生技製藥發展條例的方式,另訂法律進行獎勵。 何美玥指出,行政部門將於年底時完成含遺贈稅在內等稅制改革。至於工商界希望取消貨物稅一事,她表示,取消貨物稅後,希望以能源稅補足,不過,目前能源價格偏高,將延後討論此議題。

工商協進會理事長黃茂雄上午當場回應,直到現在才知道政府的稅改思維,若能真的比香港低,工商界說不定就會贊成取消租稅優惠,把行政成本與訴願費用都留下來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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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格局延續第三次稅改工程
2007/09/21 20:09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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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2007.09.21【工商社論】

 雖然經建會主委何美玥宣示政府即將進行「第三次」稅改,但其實行政院於民國九十一年所通過且目前仍在執行的「財政改革方案」,才是我國稅改史上真正的第三次稅改。如果行政院覺得有必要結束目前的「舊改革」,而另外再推出一「新改革」方案,則不但須先檢討第三次稅改之執行成效,給社會大眾一個清楚交代,更須為第三次稅改的歷史定位「正名」,給後代子孫一個臧否功過機會。從稅改專業的角度言,何主委所謂的「新稅改」根本沒有任何超越第三次稅改內容的新意,故我們只將其視為是第三次稅改的長期措施,亦即只是第三次稅改的延續工程。

 檢視整套財政改革方案中有關稅改部分,計分短、中、長期各項措施。大致上言,短期措施以取消軍教免稅、調降土增稅最高邊際稅率至四○%,以及改進未分配盈餘計算基準等為主,其中後二項已經達成。中期措施以綜所稅改採屬人兼屬地主義、取消保留盈餘加徵一○%、調高營業稅率並與調降遺贈稅及取消部分銷售稅等配套改革,以及降低土增稅與提高地價稅之結構比重等為主,其中海外所得藉由最低稅負制的實施,得以局部產生屬人課稅的效果,惟須至民國九十八年才開始納入,至於遺贈稅的調降,行政院亦已研議,除此之外,其餘改革項目皆尚未完成。長期措施係以資本利得課稅問題以及促產條例民國九十八年落日後減免稅優惠條文的全面檢討等為主,前者行政院未敢輕易碰觸,後者則因實施期間屆滿的壓力,相關財經單位刻正積極研討與協議中,而此亦即何主委所提「第三次」稅改的主要源起。由此可知,目前還在執行中的財改方案,不但涵蓋範圍廣泛,而且規劃周延並分期循序進行。照何主委的說法,「第三次」稅改所關心的重點無非是在於促產條例減免稅獎勵措施的取消,故不論就改革時程或實質內容而言,「第三次」稅改皆只是表示我國的稅改工程即將邁入財改方案的長期措施階段而已,實在沒有單獨另立一次稅改的必要,只是徒然混淆社會對稅改的了解與期待。

 稅制改革愈進展到後期所涉及的問題就愈為複雜與困難,故決策者便愈須要有大格局的眼界與思維。基本上,「降低稅率、擴大稅基」乃稅改的共通原則,世界各國盡皆遵守,我國亦將之列為稅改的主要依循。但更重要的是,稅改的進行須配合財政改革目標的達成,財政的穩健乃是國家長期經濟發展的根本,提高與強化財政的支撐能力(Sustainability),亦係先進國家近年從事整體財政改革計畫的主要手段。以此觀之,我國第三次稅改能在追求財政平衡之下進行,乃為一既符合國際慣例又切合我國實際需求的正確做法。可惜衡察我國這幾年實施稅改結果,似乎未能明顯改善財政收支失衡狀況。其中部分原因固係政府支出的緊縮成效不彰,但減免稅造成的稅收流失不斷擴大,更是問題癥結所在。從近二年政府預算執行上的努力,似乎可看到些許短期性的改善效果,但迄今為止,財政平衡仍未能成為政府財改或稅改的一種堅定宣示。尤有甚者,減免稅造成的稅負分配不公,導致所得稅的重分配功能喪失殆盡,進而乃更成為稅改降低稅率的無形障礙。換言之,在政府財政的穩健體質與所得分配功能未恢復正常前,任何降低稅率的作為皆會引發社會大眾疑慮。何況,降低稅率同時應該配套的擴大稅基,在現實上往往只是成為畫餅。這種缺角式的改革反而會對稅制公平造成更大的傷害,與其如此,不如不改。

 我們強力支持促產條例屆期無條件落日,取消有不合理的減免稅優惠,藉以擴大所得稅之稅基。至於營所稅稅率的降低幅度,則應與綜所稅的改革作整體規劃。如果海外所得納入課稅、保險給付取消免稅,以及證券交易所得稅恢復課徵,再加上薪資特別扣除額的提高甚或類如美國勞力所得租稅抵減(EITC)制度的實施,則綜所稅的稅率便可以考慮調降。若此,營所稅與綜所稅二者的稅率差距得以縮小,則企業未分配盈餘的加徵便可自動取消,甚或可以改採股利免稅的兩稅合一制。當然,在做這些事情之前,政府應先設定幾項明確的改革目標,包括國民租稅負擔率應提高至何水準、政府赤字應控制在何範圍,以及租稅結構的合理調整比重等。如果能源稅能夠開徵、營業稅稅率得以提高,再加上對奢侈性消費行為課以較重的消費稅,則不但國家財政收入可以得到挹注,且更能藉此彌補所得稅重分配功能的流失,提高整體稅制的公平性,此應該是我國稅改全盤思考值得努力的方向。

 雖然何主委聲稱,「取消促產減免稅所增加的稅收應可用以調降營所稅率」,但在實際推動時政府卻須有嚴謹與專業的規劃,營所稅與綜所稅互有關連,所得稅與消費稅相為環扣,尤有甚者,財政與經濟之間更應重新找回新的均衡。坦然而言,第三次稅改所面臨的最大挑戰其實是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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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大老:稅改格局要大
2007/09/21 19:37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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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陳秀蘭/台北報導】 2007.09.21 06:07 am 
 
同樣一場座談會,財經兩部擷取的工商大老稅改意見不太一樣。經濟部長陳瑞隆強調,業者呼籲財政部的輕稅格局應該「大一點」。

針對財政部提出的「輕稅、簡政」及促產條例落日,財經兩部會昨(20)日上午在台電招待所首度聽取工商團體大老意見。財經兩部要求與會者保密,由兩部部長下午各自對外說明。

這「大一點」,陳瑞隆轉述業者意見指出,包括改革兩稅合一、股東股利的設算扣抵改為股利免稅,取消未分配盈餘課稅,及縮減個人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的邊際稅率差距、亦即綜所稅稅率也應調降。

陳瑞隆說,財政部昨日並未提出具體輕稅幅度腹案,大家並未觸及稅率的調降或那些租稅優惠要落日。預計還要再經過二至三次的協商,經濟部已敲定下月初再進行第二回合協商。

昨天出席會議的代表包括:工業總會監事會召集人兼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許勝雄、商業總會理事林文英、工商協進會監事顏慶章、電電公會理事長焦佑鈞、半導體產業協會及台北市電腦公會理事長黃崇仁、工業協進會副理事長葉政彥、中小企業協會理事賴永吉、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理事陳輝俊、機器公會理事黃火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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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三次稅改名實相副
2007/09/17 13:48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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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 2007.09.17 02:53 am 
 
行政院計畫成立第三次賦稅改革委員會,研擬推動新一階段的稅制改革,並以簡政、低稅為主軸,號稱營利事業所得稅足可媲美以低稅負聞名於世的香港。不過,這項被賦予「三次稅改」歷史意義的重大改革,在選舉利多紛至的疲勞轟炸下,儼然被降級為另一個畫餅充飢的選舉支票。然而,三次稅改不只是個選舉話題,稍一不慎,不只無助於社會公平的實現,還將傷害國家經濟的發展,不能等閒視之。

三次稅改源起於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將於民國九十八年終止,攸關每年一千二百億元產業租稅減免優惠的政策將如何延續,成為稅改的核心。對以發展經濟為主目標的經濟部而言,自然希望繼續給予租稅獎勵,以促進產業升級;但站在穩健財政立場的財政部,則期望藉由此一全面檢討,終結實施半世紀之久的租稅獎勵制度,回復稅制原有的面貌。詎料,財經兩部正在折衝之際,經建會主委何美玥卻越俎代庖,逕自宣布三次稅改啟動;財經閣員搶功事小,但過於簡化的論述恐會誤導社會對稅改的認知,反而橫生推動阻礙,逼得財政部長何志欽出面澄清謂「一切未定」。

依照何美玥的說法,行政院將啟動的三次稅改,以「低稅簡政」為目標,計畫大幅調降營所稅,由現行的百分之廿五降到百分之十六點五,比香港的百分之十七點五還低,並以促產條例的租稅獎勵取消為降稅籌碼。何主委還很豪氣地說,要一次降下來才夠震撼,「像新加坡這樣小裡小氣地調降沒有意思」,如此我國的營所稅才有競爭力。但從事後各方冷淡的反應看,何主委的豪氣沒有獲得企業界的喝采,連學者專家也不太討論,顯示社會上多認為這不過是另一個選舉炒作話題,故而不看好稅改前景。

不過,深入問題核心可知,稅制必將調整,但方式、幅度還有極大討論空間,正是需要公共論述關注之處。首先,促產條例期滿時程已定,縮減租稅優惠也已是社會共識,如能趁勢推動適當的稅改政策,不僅有助於產業間公平競爭,也可將長期建於所得稅制上的違章建築予以拆除,讓稅制架構趨於簡單、清楚,更易於國際比較及與外國投資人溝通。舉例來說,目前營所稅名目稅率是百分之廿五,但經過租稅減免後,實質稅率約僅百分之十七,已相當於香港名目稅率,卻背負了高稅率之名。對政府、企業徵納雙方而言,租稅減免的限縮也讓稽徵、申報更單純,確可收「簡政」之效。

現在各界應關注的,是促其實踐「低稅」目標。何美玥所謂「一次降下來才夠震撼」有其前提,即促產條例就此壽終正寢,所有產業租稅優惠不再,即可將營所稅一體調降。然而,這是產業利益的全面重分配,產業衝突難免,需要時間折衝,此時財政部尚在等待經濟部的答覆,能否一次調降尚有變數,何主委的豪語發得太早了。

再者,我國是營所稅、綜所稅兩稅合一,在企業階段繳納的營所稅,可以在個人申報綜所稅時扣抵,因而營所稅是虛擬稅負,只降營所稅而不降綜所稅,沒有實質減稅效果;然則,何美玥的震撼之說若非不懂稅制,就是蓄意誤導。事實上,真要進行稅制改革,還是要從綜所稅使力,並且要從最根本的擴大稅基著手,例如取消身分別減免、將土地交易及證券交易納入課稅等,方有可能有效降低民眾稅負,並進行稅負重分配,改善目前七成綜所稅由薪資所得者負擔的集中現象,實現所得稅制量能課稅的目標。

稅制改革是國家大事,需要社會的關注及參與;值此中產階級陷落的M型社會發展趨勢下,更有時機上的迫切性。可是,行政院研擬推動的第三次賦稅改革,卻完全不是對症下藥,甚至還在部會閣員爭功表現下,刻意誤導社會對稅改內涵的認知,反遭譏為明年總統大選的另一張芭樂票。三次稅改還未起步就已泥足深陷,怎不令人擔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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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不好會都沒開,就先有結論吧!
2007/09/12 13:30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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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9.12中時社論

如果先宣稱要找大家開會,但卻告訴你結論已經有了,這會還開得下去嗎?經建會日前宣布行政院將成立第三次賦改會,但卻同時宣布要大降營所稅稅率、廢除促產條例。緊接著財政部也宣布準備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一○%營所稅」規定,此外還打算把薪資特別扣除額提高到八萬以上,把教育扣除額提高為每人兩萬五千元。

看到沒有?賦改會都還沒成立呢,既沒開始研究,也沒任何討論,就先跑出一堆結論。既然明確結論都有了,幹嘛還要成立賦改會?

要講賦改會,就讓我們四十年話說從頭,簡略講講前兩次賦改會。民國五十六年,老蔣總統召回美國康乃爾大學經濟學教授劉大中,成立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為期兩年。那次賦改會,主要研究項目有三:全盤改革綜合所得稅、實施加值型營業稅、實施兩稅合一。前兩者是加稅,後者則為減稅。

當時,立法、監察兩院對劉大中改革綜所稅,提高稅負,大表不滿,罵聲不絕。劉大中幾次去立、監兩院報告,都聲淚俱下,幾次大哭。後來,有老蔣鼎力支持,綜所稅改制案付諸實施,成為今天台灣綜所稅體制。至於加值型營業稅與兩稅合一,則持續研究,因為工程浩大,拖到七十五年四月一日,才實施加值型營業稅。拖到八十六年,才實施兩稅合一。

第一次賦改會,在劉大中以下,錢純為執行祕書,王建◆為特別助理,郭婉容、白培英、林振國皆為研究人員。以上五人,後來自民國七十四年八月,到八十五年五月,前後十一年間,連續接力出任財政部長。

民國七十六年七月一日,俞國華內閣成立第二次賦稅改革委員會。本來,打算起用美國史丹佛大學教授劉遵義為主任委員,但因劉的美籍妻子不願久留台灣,而告作罷,改以政大教授陳聽安為主委,白培英為副主委。包括前財政部長顏慶章、林全、現任財政部常次張盛和等,都曾參與二次賦改會。

二次賦改會,為期兩年,至民國七十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完成厚厚幾大本研究報告。可歎的是,二次賦改會之後,台灣政治環境丕變,國會改選、省市長民選、總統民選,陸續全面民主化之後,選舉掛帥,不斷犧牲租稅,遂行「政策買票」。因此,二次賦改會結論,多數都成了空谷足音,成為純粹的紙面改革。

現在,又過了二十年,行政院又打算成立第三次賦改會。但組織架構還沒個影,人事布局八字還沒一撇,研究項目還在虛無縹緲間,就跑出了什麼降低營所稅稅率、廢除未分配盈餘加徵一○%稅率等大減稅結論。這哪是賦稅改革?這根本是賦稅大綁票,盜用過去兩次賦改會的令名美譽,給自己配合大選的減稅買票措施,擦胭脂抹粉!

我們贊成行政院籌組第三次賦改會,也認為的確有必要透過第三次賦改會,替當前烏煙瘴氣、亂七八糟的稅制,好好把病脈,開藥方。然而,既然要成立賦改會,就該堂堂皇皇,正正當當,開大門走大路,先把局面籌畫出來,把人手找好,把題目訂明白,再仔仔細細研究清楚。等兩年之後,確定研究結論,才能規畫出未來租稅政策。

賦稅改革成不成功,和政治環境大有關係。一次賦改會之所以成功,部分是因為當時尚屬威權,立法院只是橡皮圖章,當局全力支持劉大中,所以賦改的結論也就成為政策。現在,立法院三年改選一次,立委向來只准減稅,不准加稅。照經建會說法,一方面廢掉促產條例,一方面大減營所稅,不會減少總稅收。然而,全案送到立法院,肯定是促產條例不准刪,營所稅率必須砍」。因而第三次賦改會要想有結果,很重要的一點,是成員除了財經大員、學者專家之外,還要納入朝野政黨領袖。唯有政治人物點頭,賦改會結論才能出得了財政部大門。

當然,最令人不樂見的是,就是行政院只是拿第三次賦改會當障眼煙幕彈,選舉之前喊喊嚷嚷,替降稅政策背書,等到選舉之後,就把三次賦改會的倡議全丟到一旁。要真是那樣,等於又是淪為在拿稅改玩選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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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空消失的第三次稅改
2007/09/12 13:25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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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2007.09.12【工商社論】

經建會主委何美玥日前公開表示,政府將啟動「第三次」賦稅改革,並以營利事業所得稅將調降至比香港的一七.五%還低為範例,說明第三次稅改的「低稅簡政」目標。暫且不論其改革構想的合理與否,光是聽到何主委對我國稅改重要歷史與階段的敘述,便讓我們感到不解。從民國五十七年的第一次稅改,民國七十六年的第二次稅改,到民國九十一年在經發會決議下成立的財政改革委員會(財委會)推動的第三次稅改,我國稅改史上明明已歷經了三次有正式紀錄的稅改工程,不知何主委為何故意要跳過還在進行中的第三次不談,而另外創造出一個正巧又隔了二十年的新的「第三次」稅改。何主委所說的稅改,不論是為了替代或是延續第三次稅改,但總是得先承認是「第四次」才對。我們這樣堅持的原因乃是,第三次稅改有其重要的歷史意義,不容任意忽略或抹殺。

首先,民國九十一年的第三次稅改係在整體財改革的框架下規劃而非單獨租稅面的改革而已。九十年代初期,我國政府財政日漸敗壞,收支失衡狀況益愈嚴重,赤字的壓力不但造成財務危機的警訊,更削弱了政府財政政策的總體經濟功能。財改會的成立即為解決此一問題。歷經一年的研究與討論,擬訂出一套「財政改革方案」,經行政院核定後,正式付諸實施,預計於民國一百年達成財政收支平衡的目標。這次改革與前兩次的不同乃是在於其非僅就稅改而論稅改,而是寓稅改於財政改革之中。稅改只是財改的一部分,或許也是最重要的一部分,但它卻須與支出面的改革作充分與密切的配合才能成功,此亦即先進國家通常進行「財政調整(Fiscal Adjustment)」或「財政強化(Fiscal Consolidation)」計畫的真義所在。開源與節流本就是解決財務問題的兩項同等重要的利器,缺一不可,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強調稅改須在全盤觀照下進行的理由。

其次,我們贊成「稅率低、稅基廣、稅政簡」的稅改基本原則,若促產條例的減免稅優惠得以完全取消,在維持稅收中立的原則下,可將稅收的增加用以全面調降營所稅稅率。惟稅率的調降仍須考量目前政府的財政狀況,政府若一方面將促產條例的減免稅廢除,但另方面卻在其他類如遺贈稅或土增稅部分擴大減免,則稅改的結果並無益於財政失衡的改善,甚至反而更加重了財政收支的惡化。何主委常舉愛爾蘭公司所得稅率僅一二.五%,十年之間造就了愛爾蘭成為歐盟國家經濟成長的典範為例,以作為我國應大幅調降營所稅率的論證依據。惟學習外國的經驗不能只看表面,亦不能只重結果,而是應該深入了解其改革的內涵與過程。愛爾蘭從一九八七至八九年實施財政調整計劃,三年之內債務餘額占GDP比率即降低了一四%,政府主要預算赤字更減少了八%,其中大部分都是依賴支出面的緊縮而達成。我國自實施財改以來,何曾有過類似成效?尤有甚者,愛爾蘭的國民租稅負擔率高達三十%,我國卻只有十三%左右;愛爾蘭公司所得稅率雖低至一二.五%,但其加值稅率卻高達二一%。在倡議調降營所稅率同時,何主委可曾宏觀的想到亦應適度的提高營業稅甚或開徵能源稅,用以鞏固與健全我國脆弱垂危的財政體質?愛爾蘭的經濟表現一九九○年後能脫穎而出,財政動力的強化扮演了極為重要的催化劑角色。就此而言,我國第三次稅改置於整體財改之下進行,乃係一正確的做法,可惜的是政府並沒有決心真正加以落實。

其三,回顧第三次稅改的啟動乃是源自企業界在經發會中極力要求政府擴大減免稅之優惠而產生。財改會的成立就是希望透過學者專家的研究與討論,為我國的財政改革提出整體性的規劃,避免流於支離破碎式的因應,且更可以抵擋企業界龐大的遊說壓力。雖然在經發會後陳總統仍就立即指示實施土增稅減半二年,以回應企業界要求,但從此以後,財改會所研擬的財政改革方案,不但成為政府財改政策的圭臬,更是各方利益壓力下的最佳擋箭牌。遺憾的是,隨著選舉的到來,行政院為了勝選而自毀立場,一切皆以政治掛帥。為了討好企業界,甚至連正在執行中的「第三次」稅改都不敢承認,而企圖以「先劃靶再射箭」的方式,另行成立「第四次」賦稅改革委員會來為其背書,如此居心,著實可議。

財政問題,何其專業,財政部長的地位又何其重要。現時我國所面臨的並非是減免稅的誘因不足,而是財政收支不平衡以及稅負不公所造成的所得與財富分配惡化等嚴重問題。我們不反對以減免稅的取消換取全面調降營所稅率的策略,但稅改牽一髮而動全身,財政部允宜謹慎全盤規劃。至少,稅改的主導權應回到財政部的手中,而財政部該做的第一件事便是為第三次稅改「正名」,且萬勿讓「第四次」稅改成為政治綁樁的利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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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可以有扁平稅
2007/09/12 13:08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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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社論】 2007.09.12 02:55 am 
 
從調降遺贈稅率、擴大自用住宅土增稅優惠、提高綜所稅各項扣除額,發展到營所稅率調降到比香港還低的水準,政府釋出一連串的減稅利多,搞得熱鬧滾滾,減稅儼然成為爭取選票的頭號工具。然而局部討好選民、頭痛醫頭的稅改,毫無配套與章法,財源從何而來,更沒有負責任的交代,財政紀律蕩然無存,債務任由膨脹。官方公布的各級政府債務就已超過5兆元,包括隱藏性債務在內更倍於此;當減稅浪頭一個接一個拍打過來,政府財政這條破船是否能夠安然度過,的確令人擔心。

追求健全稅制,建立輕稅、簡政的租稅環境,相信鮮少有人反對;若以此作為操弄選票的工具,就難令人茍同。當財經兩部對促產條例是否落日,能夠釋出多少籌碼提供減稅,尚無一致看法時,經建會主委就宣布將僅具潛在性的1,200億元,作為營所稅率一次到位至16.5%的籌碼,雖然極具震撼性,卻讓財經兩部錯愕不已。爾後財經兩部高層紛紛指出那只是底線,一切仍有待協商與評估;事件發展至此,似乎是鬧劇一場。然而在選戰求勝的壓力下,促產條例尚未落日,稅率仍極可能大降,減稅糖衣是否隱藏財政危機,值得密切觀察。

政府用錢缺乏效率,透過減稅將錢留在民間,未嘗不是一件好事;關鍵在於政府角色能夠縮小,支出大幅緊縮,才是負責任的做法。若不能確保減稅產生擴大稅基、增加稅收的效果,財政赤字必然增加;債務累積,還不是納稅人及後代子孫來還。

面對全球化的發展趨勢,增強企業因應快速變遷的能力,稅制應力求簡化,擴大稅基、降低稅率,取消減免,維持租稅中立性,無論大企業或中小企業、高科技產業或傳統產業、勤勞所得或資本利得均一體適用,才是最佳的稅制設計與改革方向。日前行政院長張俊雄在立法院口頭施政報告中指出,促產條例減免、兩稅合一、未分配盈餘加徵10%、最低稅負制應一併檢討改進,以期達到「稅負低、稅基廣、稅制簡化」的目標。此種改革方向,我們一向支持;問題是改革要守財政紀律,減稅要妥籌替代財源。然而財政部推動的稅改,充其量只是在小範圍內強調稅收中立性,終究仍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對於促產條例落日,財政部始終強調小範圍的稅收中立性,將取消的減免稅鎖定用來調降營所稅,而與綜所稅無關,似乎只在乎大企業,不在乎一般大眾,缺乏較大格局的改革,引起許多質疑。況且在現行設算扣抵兩稅合一下,綜所稅最高稅率為40%,營所稅最高稅率若降至16.5%,兩稅稅率之差距大幅擴大,而未來改革又宣示不再對保留盈餘加徵,將產生規避股利分配的極大誘因,甚至課不到稅的嚴重問題。

為避免困局的產生,考慮採股利免稅法,使得兩稅稅率脫鉤,不再有連動關係,或許是一種紓解方式。然在現行設算扣抵制下,兩稅稅率最好拉成一致,方能消除股利分配與保留盈餘決策的扭曲。因此,綜所稅率應考慮調降,但又須避免產生劫富濟貧、助長所得分配惡化的疑慮。目前綜所稅免稅額及各種扣除額合計已達綜合所得總額的60%,且無比複雜。因此,不但應凍結所得稅法第17條的修法,且應將綜所稅中傾向富人減稅之各項列舉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大幅裁併,甚至可考慮仿效歐洲國家以一個基本生活費的單一扣免額來取代,其金額較現制下採標準扣除額方式申報的合計扣免額為高;這樣的「扁平稅」既能健全稅制,又能改善所得分配,實屬一舉兩得。

然而綜所稅與營所稅稅率拉平至何水準?是20%或是更低,則須視促產條例到期到底釋出多少稅收,以及綜所稅各項扣除額整併、縮小至何程度而定。若能將證券及土地交易所得及海外來源所得均納入課稅,甚至開徵能源稅或綠色租稅,即可大降稅率。然而此一聯立互動的整套改革,實有賴財經部會做詳細的評估與估算。至於是否需要成立「賦稅改革委員會」,進行「第三次賦稅改革」,其實並不重要;提出完整配套方案、有效落實才是關鍵,以期使台灣在2010年有一套嶄新的稅制。更重要的,稅制改革應在明年總統大選之後,由新政府來推動,此時此刻應凍結所得稅、遺贈稅、土增稅之局部降稅,未來推動改革方有更寬廣的空間,同時又可避免財政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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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稅改 政院:有討論 未定案
2007/09/08 15:04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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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07.09.08 03:25 am 
 
行政院發言人謝志偉昨天表示,經他向行政院高層及經建會查證,所謂「第三次賦稅改革」,行政院內部確有討論,但並未定案。

財政部次長張盛和日前指出,財政部曾於八月間向經建會主委何美玥簡報賦稅改革措施,但並未向行政院長張俊雄簡報。行政院高層也說,至目前為止,所謂調降營所稅至百分之十六點五的說法,根本不存在,因為張俊雄都還沒做任何決策。

據透露,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主導的財經決策,採「中央集權化」,各部會的利多政策都由他衡量政治、經濟局勢後再統一提出,何美玥逕自提出「第三次賦稅改革」,並未由張俊雄在行政院會宣布,邱義仁頗為在意與不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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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稅改 財經兩部未達共識
2007/09/07 11:01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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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特派記者陳秀蘭/雪梨六日電】 2007.09.07 04:33 am

經濟部長陳瑞隆(左)和財政部長何志欽(右)昨在澳洲雪梨亞太經合會(APEC)議場召開雙部長記者會,兩人被問及第三次稅改,似乎各有所持,還未達成共識。
特派記者陳秀蘭/攝影

財政部長何志欽今天表示,調降營所稅,配套是促產條例要落日;但經濟部長陳瑞隆並沒有正面回應接不接受促產落日,他表示,必須徵詢企業界的意見,而經濟部還未展開徵詢。

經建會日前宣布啟動第三次稅改,營所稅稅率調降至有吸引力地步,甚至比香港的17.5%還要低。台灣的稅改計畫引起國際媒體的注意,我國出席APEC部長會議雙部長代表6日召開中外記者會,道瓊社提問稅改問題。

財政部長何志欽表示,促產條例在99年落日,這是稅改千載難逢的時機。他說,如果營所稅調至17.5%,減少稅收1,100億元,但促產條例減免的稅額達1,250億元。

他說,如果可以趁此檢討存在50多年的租稅獎勵,徹底藉這次稅改,讓他落日,「是天時地利」的好時機。他也強調,調降營所稅必須要搭配促產條例落日。

何志欽把球丟給陳瑞隆,但陳瑞隆並沒有接球,沒有承諾願意讓促產落日,不提接續法案。他表示,陳瑞隆說,未來是否變成產業二法,還是維持目前研擬的產業三法,他沒有預設立場,因為必須徵詢業界能不能接受。而經濟部還未展開徵詢。

經濟部已在日前提出產業基本法、創新加值條例及工業園區管理條例等產業三法,作為未來促產條例落日後的接續法案,而有關五年免稅、設備投資、研發等抵減,則是訂在創新加值條例草案內。

相反的,陳瑞隆又把球丟回給何志欽。財政部至今仍未承諾營所稅稅率可以降至多少,財政部保守的版本是從25%降至20%。陳瑞隆說,任何稅改,必須考慮國際競爭性,尤其是與鄰近競爭對國的稅率比較,如何維持及營造國內投資環境具足夠投資誘因,吸引廠商投資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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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為勝選而強調減稅不是第三次稅改
2007/09/06 16:38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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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2007.09.06【工商社論】

鑑於行政部門「一周一利多」一再以減稅為籌碼,不但支離破碎、需索無盡,更嚴重威脅財政、破壞租稅公平,輿論界最近有了推動第三次賦稅改革的建議,而就在日昨的工商協進會早餐會上,經建會主委何美玥宣布了政府將啟動第三次賦稅改革,並以營利事業所得稅將調降至比香港的一七.五%還低為範例,說明第三次稅改的「低稅簡政」目標。我們認為,當前時刻輿論主張推動第三次稅改,基本精神在於避免選舉屆至,執政者以減稅為助選綁樁工具,不僅犧牲財政,而且破壞租稅,乃至選舉公平,因此研議集合產官學社會精英為台灣今後應有的稅政與稅制集思廣益、從長計議,以及凝聚共識,期有助於健全財政、落實租稅公平,如此思維,可能與何主委向工商業界宣示的減稅為主的第三次稅改有很大不同,必須及時釐清、辨正。

包含輿論、財稅學者最近之所以主張推動第三次賦稅改革,其實與近兩三年來政府動輒以減稅為工具,明顯向特定產業、富人階級傾斜、靠攏的施政決策很有關係,我們甚至可以如此斷言,如果不是政府眼中沒有健全財政、租稅公平,又一再違背社會期待推出不公平、不合理的減稅措施,學者、輿論的第三次稅改,恐怕缺乏靈感與動機。具體而言,政府以民國九十年首次發生經濟負成長為由,大規模推動紓困、減稅政策,其中固然有正確、合適決策譬如追隨國際潮流建立了不動產證券化及金融資產證券化法令與機制,及時為不少金融與傳統產業解套,但不可諱言,少數措施卻明顯缺乏正當性,其中最受人詬病的當然就是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兩年,以及隨後的將低稅率予以法制化的決策。因為,如此的片面改革,表面上刺激了不動產業的榮景,也造福了房地產的炒作投機人士,但對財政、租稅公平卻是一大傷害。

由於土增稅調降的普獲不動產業者及特定族群歡迎,也的確活絡了房市及股市,政府遂進一步將提振景氣及製造榮景的希望寄託在熱絡不動產相關產業上,很多相關稅制終於遭到被工具化的命運,譬如自用住宅土增稅優惠即政策性決定大幅放寬,除了原先規定的一生一次優惠外,又新增加「一生一屋」的優惠。雖然財政部設下須設籍六年及坪數限制,但明眼人一看即知,如此的決策用意仍是在為不動產業挹注動能,並優惠擁有財力及選票的中產階級。其他的稅制工具化事證還有討論中的遺贈稅稅率調降案,因為學者及輿論力阻,行政院草案決定依原先財改會決議由現行的五○%調降至四○%,但附帶強調三年後可以調降至二○%,簡直就是明示朝野立委應該在討論法案時爭取立刻調降至二○%。如此的放水減稅政策,如果前提是國家財政改善,中低收入戶的稅負也一併調降,也許大家沒有話說,問題是最近兩三年來,從經發會、經續會迄今,政府的調降稅負政策根本只嘉惠了高科技資訊業、不動產業以及能夠在選舉中提供政治獻金及選票的富人階級,大多數的支薪階級不但沒有在這一波的減稅行動中受惠,更必須扛起富人減稅後出現的租稅不足缺口而加重稅負,國內的財政當然也一併受到威脅。

就是因為政府唯有勝選考量,一切的減稅決策都未經利害評估,更沒有全盤觀照,不但東一塊、西一塊,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且不敢碰開徵證券交易所得稅及土地交易所得稅等資本利得稅議題,更不敢不減富人或特定產業的稅,至於薪水階級承擔了大多數稅負的冤屈,以及財政日漸敗壞的風險,財政部、行政院似乎完全視而不見,即使見到了也不當一回事。因此,學者及輿論才會呼籲推動第三次賦稅改革,凍結各種片面的,為勝選考量的租稅減讓,由客觀中立的學者專家組成第三次賦改會,對國內整體租稅結構進行整體、圓滿的規畫與設計。

總而言之,我們心目中的第三次稅改,時程上是避開當前的選舉季節,包括立委及總統大選前,一切減稅的動作及政策都應立即停止,以免政府為討好選民而犧牲稅制及財政;人選上應以學者專家為主,政府不宜喧賓奪主,最多只能從旁協助會議的進行;目標的設定上應朝向健全財政、落實租稅公平,而非贏得選舉或維持政權。我們欣慰政府有推動第三次稅改的構想,但如果這個構想是只想也只能減富人稅、必須趕在立委及總統大選前執行,或者不願正視財政敗壞及租稅公平淪喪事實,我們會認為如此的稅改與鄉愿減稅政策根本就是換湯不換藥,與理想的、正確的第三次稅改相比,根本就是魚目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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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稅改重富輕貧 誰會服氣
2007/09/06 15:12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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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 陳美珍】 2007.09.06 04:17 am 
 
「洗頭洗一半」沒有人會感到舒服;同樣的,政府的稅制改革只做半套,又有誰會服氣。

財經部會終於有共識要結束多年租稅獎勵政策,釋出降稅籌碼卻全數只調降公司所得稅。一般民眾在這場稅制改革大戲中,恐怕分不到一杯羹。這樣的稅改規劃,縱使有其迫不得已的苦衷,但從改革結果論斷,政府向財團傾斜的譏評,也很難不上身。

長久以來,財政部的稅制改革一直陷入一個死胡同,最大的關鍵就是改革籌碼不夠。講白一點,減稅容易、加稅難,縱使有心減稅,就得面對口袋籌碼多寡的現實,沒有多餘的財力,要減稅何其難。

財政部此刻抓住促產條例即將在98年落日的機會,也與經濟部達成默契,高達1,200億元的減稅利益將會釋出,財政部一下子有了上千億元的減稅籌碼,結果證實將只調降企業的所得稅。

只降公司稅理由無他,為了要拚亞洲最低稅率(香港目前是17.5%最低),調降營所稅就得一步到位,1,200億元無法再挪他用。

必須正視的問題是,所得稅有兩種,除了公司所得稅還有個人綜合所得稅。政府近年來所做的稅制改革,多數不是偏向企業、財團,就是高所得者。一般民眾要成為政府稅改眷顧對象,始終很難。如今,好不容易多出1,200億元的籌碼,政府眼見、耳聽、心切的還是企業、資本主的減稅利益,怎不讓一般大眾氣結不服。

嚴格來說,所得稅可以算是目前各個稅制中,最殘破的稅法,租稅減免過多是主因。企業靠促產條例,長年減稅;個人則在資本利得不課稅的狀況下,讓財富累積快速的高所得者獲益良多。

財政部如果無法承諾外界,即將進行的第三次賦稅改革,也能適度調整一般大眾的所得稅負,至少也要有勇氣進行擴大稅基改革,讓股票、土地等資本利得、海外所得等富人的財產都納入課稅。改革目的是要讓現狀更好,稅改若不脫過往「重富輕貧」的做法,不過是再一次欺負窮人的技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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