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2007.08.17閻紀宇/綜合華盛頓十六日外電報導
美國的「天空之眼」(偵察人造衛星),將首度將美國本土全面納入監控範圍,協助政府相關單位進行反恐、執法與救災等。不過個人隱私與公民權利是否會因此遭到侵害,就像電影《全民公敵》真實的發生?這個問題已經引起各界高度關注。
《華爾街日報》昨天獨家披露,美國「國家情報總監」麥康納已在今年五月批准一項計畫,擴大政府反恐、執法與救災單位使用偵察衛星資料的權限,並委由國土安全部成立新單位「國家應用辦公室」(NAO),統整相關業務。國土安全部情報部門主管查爾斯.艾倫已證實這項報導。
依照美國法律,無論是中央情報局或是五角大廈,都不得監控窺刺美國公民。艾倫強調新作法並沒有違反這項禁令,也向國會的委員會做過簡報。過去卅年來,至少有十一個內政單位可以獲取間諜衛星資料,只不過資料有限,而且要專案申請。
官員表示,新作法有助於政府監控二○○五年「卡崔娜」颶風之類的嚴重天災,日後在天災發生之前,預先規劃民眾撤離路線。另一方面,間諜衛星可用於監控邊界、港口、橋梁與其他重要基礎設施,及時發現非法出入境行為。
分析家指出,美國有許多間諜衛星使用低地球軌道,並飛越美國國土上空,但是這類攝影機的解析度並不高,且每隔一段時間才能對準同一目標拍攝,因此照片的功用可能相當有限,尤其不適合用來偵監特定人士。
至於民權與隱私權的顧慮,「美國科學家聯合會」主管艾福特古德認為:「政府過去曾有濫用情報工具的紀錄,在麥卡錫白色恐怖年代與民權運動時期,用以對付政敵;這一點不可不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