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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監委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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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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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8.02陳志華

監察委員出缺已逾兩年,政府官員的糾彈、政策措施的糾正,都告停擺。政府機關及公務員的行政責任不能追究,這不能不說是憲政危機。

過去,公務員經監察院彈劾後移送懲戒機關懲戒,這樣的模式已行之多年,著實發揮一定的成效。今政策缺失、施政不當、官箴敗壞,如單靠議會監督,必將掛一漏萬,日前行政首長直接將具政務人員地位的NCC委員移送法院,追究公務員違法失職的刑事責任,其行政監督畢竟不如監察院的糾彈完備。而監察權防腐、制裁與救濟的功能,多少已成國人的期待,型塑我國憲政文化,停擺以來的確讓人悵然若失。監察權依法運作,是人民心中的期待。所幸,柏台總有一些諤諤之士,為刷新吏治而努力。

這次監察院的空轉停擺,起因於總統提名監委的程序與監委人選未獲立法院多數黨同意支持。其實,以美國來說,國會的人事任命同意權對總統的提名權,恆有極大的影響力。即便是總統的內閣成員亦然。如小布希總統連任後,有意提名前紐約市警察局長為國土安全部長,後來因其個人事件曝光,輿論有異議,國會勢必不同意而作罷。即便是萊斯國務卿的提名案,參議院也曾擱置,延後表決才通過,更以史上最多反對票的紀錄,表現出對小布希政府的伊拉克政策不滿。

美國憲政傳統,有所謂參議員的禮貌,總統在提名閣員時,不能不盱衡考量國會的政治生態及政黨形勢。閣員如此,何況是美國獨立管制委員會成員的任命,總統更必須與參議院磋商,甚至討價還價方能成功。其結果是,有些管制機構是總統主導的,有些是國會主導的,有些甚至是政黨的恩寵。其間固有不足取法之處,其程序卻頗值得肯定。

由於獨立管制機關具有自主地位,美國總統也只能透過人事任命影響或掌控獨立機關。同時,國會立法部門,在制訂管制法規或標準上,也常影響獨立管制機關。這情形在我國亦然。除了對管制機關,對考試院、監察院以及司法院,立法院都發揮不可忽視的影響。在民主開放社會,公民與利益團體固然可以從政策「需求面」影響管制機關,如同政府當局也能從政策「供給面」加以影響。而在野黨經由國會立法院,對這些機關的人事同意權表達意見,勿寧是常態之舉。

現代民主國家,政府或政黨經由選舉,實質上掌握著管制機關的「廣闊之翼」。即便是美國最高法院法官係終身職,最高法院受總統的影響,大致不如管制機關所受的影響來得快速,可是美國也曾出現過單一政黨主導總統、國會,甚至最高法院的景象。選舉顯示民意的趨向。從而,選舉結果可能改變總統的偏好,也會改變參議院的立場,同樣會改變管制機關的政策。民主政治,憲政機構的決策不可不考慮民意的因素。因此提名作業,理當回應透過國會政黨形勢所反映的民意。

在沒有監察權的日子,不見政府官員的糾彈、政策的糾正,公務員品位與責任難以維繫,真正受害的是人民。提名及同意任命過程,但聞抱怨與指責,誰管人民是輸家?

事實上,政黨立場高於憲法責任,是今天監察權停頓的癥結,也是不爭的事實。權力伴隨責任。司法院釋字六二七號解釋,要求包括提名權的總統「憲法上之行政權」應依權力分立及制衡原則運作。總統掌握主動的提名權,立法院具有同意權,雙方允宜在憲法架構上透過對話與溝通,決定適切人選。其實,對話與溝通是政治過程,也是制衡的程序,更是憲法機關的責任。

(作者為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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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監察院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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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林政忠】 2007.08.26 03:50 am 
 
現在,可以開始為監察院撰寫墓誌銘了。

據稱,陳水扁原打算提名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擔任監察院長,遭拒絕後,又決定提名立法院副院長鍾榮吉出任副院長。監院不是拿來酬庸同志,就是拿來分化敵人,監察院還能維持針砭官箴的地位嗎?

陳水扁不但企圖調戲老宋,更公然強姦監察院。立法院如果就這樣通過提名,豈不等於是阿扁的政治幫兇?空轉兩年多的監察院,如今毫無抵抗能力,只能希望阿扁給個痛快,不要再政治凌遲。

監察院最近從冷衙門變成眾所矚目的焦點,主要在它已成為陳水扁「一石三鳥」算計的重要工具。

阿扁最大目的就是分化藍營,親民黨大老若接受,某種程度等於向扁俯首稱臣,民進黨更可向綠營支持者宣傳「俘虜橘軍」。國民黨當然不樂見橘軍和阿扁眉來眼去,一定極盡可能搞破壞;但只要國民黨一出手,必然加深國親心結,就稱了阿扁的意。

其次,阿扁藉此誘惑親民黨,勢必激化國民黨鷹派勢力轉趨強硬,最後勢必藉監委同意權反撲。對民進黨而言,監察院原是可有可無的「憲政盲腸」,國民黨若採取封殺,正中其下懷。

民進黨企圖暗殺監察院,卻可以假國民黨之手進行,把所有罪名推到藍軍頭上。這麼一來,阿扁「分化藍軍、癱瘓監院、藍軍破壞憲政」的如意算盤得逞,國親卻掉入綠色陷阱。

愛國文人顧炎武有云:「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監察權從人間蒸發,顯示這個國家缺乏羞恥的觀念。監察院成為總統個人玩弄權術的橡皮圖章,人民如何期待監院彈劾劣官、棒打老虎?何況,監察院自己不過是隻任人擺布的紙老虎。

民進黨執政以來,多少高官要員涉入弊案,謝長廷亦官司纏身。更可笑的是,司法權和監察權都被政客貼上標籤,將大是大非弄得黑白不分。看到陳水扁帶頭操弄監察院,顧炎武若地下有知,恐怕也要三嘆:「監察院之死,是謂國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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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問題》監院人事 裂解泛藍震撼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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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 林新輝】 2007.08.22 03:58 am 
 
監察院人事案傳出陳水扁總統鎖定宋楚瑜接掌院長,泛藍陣營投下震撼彈,並驚動國民黨主席吳伯雄及宋楚瑜,吳宋緊急啟動國親聯盟平台溝通。國親高層不諱言,總統府及部分泛藍人士,想藉監院人事案,挑起國親矛盾,各個擊破,準備在立法院新會期「硬幹」。

監委同意權案的發展,必須回到八月七日。國民黨高層在中央黨部外面約見宋楚瑜核心幕僚,會談的重點就是監委同意權。會中有人提到,根據總統府向王金平釋出的訊息,為讓延宕兩年的監院順利運作,總統府願意退讓一步,重新提出監委名單,並規劃「賴鍾配」,賴英照掌院長,鍾榮吉副院長。

兩黨高層在會中達成共識,八月八日國民黨的中常會通過監委同意權案後,兩黨立即在九日啟動提名機制,同步提出監委推薦名單。不料,監委同意權案在國民黨中常會遭到鷹派中常委封殺,國親高層的布局一夕翻盤。

上周,政壇釋出鍾榮吉要出任監院副長消息,並指是「親民黨規劃」。前天,更進一步傳出「宋楚瑜接掌監院院長」,一切的訊息指向「親民黨即將讓步」,吳宋研判放話動機不單純。國親高層研判,除總統府操作外,藍營有人計畫放話。吳宋見情勢有失控風險,決定統一步調,全力防堵有心人士利用監委人事案,達到裂解泛藍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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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宋密會 穩國親監委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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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 2007.08.22 03:58 am 
 
據了解,為避免國親因監委同意權爭議遭分化,國民黨主席吳伯雄昨天與宋楚瑜密會,初步達成共識,監委的提名權是總統職權,國親不會提出推薦人選,要不要審,視總統府提出名單後再討論。

監委名單還沒有正式公布,已經在泛藍陣營造成嚴重衝擊,牽動層面包括明年立委選舉及立院龍頭選舉的布局,國親高層連日來審慎以對。

據了解,吳伯雄否認王金平跟他提過宋楚瑜掌監院的事,外傳完全是子虛烏有。親民黨人士轉述宋楚瑜的話,從沒有人跟他徵詢過出任監察院長的事。

藍營人士指出,儘管藍營鷹派勢力強悍,但國親高層密集沙盤推演,認為監院空轉兩年,在野黨不行使同意權的作為,很難被社會各界接受。同時,大法官釋憲案,也作出立法院不行使同意權有違憲之虞,國親認為監委同意權案,必須更有彈性。

另外,國親還分析,就算兩黨祭出黨紀,要求國親立委在立法院力擋,恐將遭到部分未獲得提名的立委極大挑戰,黨紀能否貫徹還是未知數,就算開除黨籍,等於給這些跑票的立委求仁得仁,找到投入明年立委選舉的「正當性」。

據了解,吳宋兩人認為,提名權在總統,同意權在立法院,國親雖不能阻止憲法賦予陳總統的職權,但國親可以不推薦名單,待提名名單送到立法院,國親可嚴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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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監委如雞肋? 官位疏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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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林新輝】 2007.08.19 02:10 am 
 
相較於大法官釋憲文的指責,監委同意權為藍營創造的官位疏洪道,讓立委參選爆炸壓力緩解,才是促使藍軍態度轉折的因素。

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無罪,鼓舞藍營鷹派氣焰,向黨中央嗆聲全面封殺監委及大法官同意權。鷹派眼裡,勝選在握,明年監委就可贏家全拿,何需為了眼前十一席的區區小利,去迎合政敵的政治操作。

此外,國民黨人也擔心,啟動監委同意權,會給執政黨及阿扁策反國民黨少數立委的空間,在資源不對稱的劣勢下,國民黨勢將無法駕馭黨內少數立委,稍一不慎,會演變成黨內的鬥爭與矛盾。

儘管鷹派抬頭,但國民黨中常會及親民黨「保持彈性」的態度,使得監委同意權案仍是活棋狀態,這與立委選舉的現實壓力必須獲得解決有關。

國親雖然在區域立委完成提名,但藍軍仍有部分選區兄弟鬩牆,自家人相殘的局面愈演愈烈,從地方殺到中央,國親高層一個頭兩個大。

再者,不分區立委提名的時間緊迫,僧多粥少情況下,藍營內部權力傾軋及焦躁不安的氣氛,就像瀕臨沸點的壓力鍋,隨時會迸裂、引爆。

民進黨手上握有資源,能有效分散立委選舉提名擺不平的壓力,但國民黨在野七年,黨中央雖然提出加入「馬英九競選團隊」為籌碼,舒緩立委選舉參選爆炸壓力,但效果有限,只剩監委提名可指望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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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同意權 藍由緊轉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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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 2007.08.19 02:10 am 
 
立法院長王金平日前分別與國親兩黨主席吳伯雄及宋楚瑜聯繫,再度針對監委同意權交換意見。據了解,三人對監委同意權達成默契,即國親不送監委推薦名單給陳水扁總統,但監委人事案送到立法院,國親將同意實質審查。

大法官釋憲文上周出爐,作出立法院擱置行使監委同意權違憲解釋,藍營在監委同意權態度出現「由緊轉鬆」的變化。國民黨總統提名人馬英九也表示,「維持五權運作是正確的方向」。王金平日前意有所指的指出,封殺監委同意權,國民黨內部只有少數人反對。國民黨人士坦言,黨內嚴格實質審查的聲音,已漸超過由新國會行使的原先主張,國親高層有共識後,接下來會持續與黨內溝通,化解歧見。

不願具名的國民黨中常委指出,立法院下個月就要開議,大法官同意權部分,黨內傾向實質審查,問題不大。監委部分,雖然反對聲浪大,但也有人顧慮到會引發社會輿論負面評價。

這名中常委表示,中常委討論監委同意權時,有七、八人發言反對,但他們反對的重點是國民黨考慮推薦「外加」四人的部分,多數中常委擔心,增加人數,無異給扁策反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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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同意權釋憲案大法官想當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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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8.17呂啟元/北縣永和(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助

理研究員)釋字六三二號解釋,大法官貶抑立法權的心態,未來憲政前景堪虞。釋字六三二號解釋最關鍵的地方就在有爭議時的解決之道。如果總統不提名,立法院不行使同意權,怎麼辦?釋字六三二號解釋認為,可以「學習外國」的制度,讓「總統有臨時任命權」或者「由原有人員繼續執行職務至繼任人選產生為止」。這是最應受到批評之處。

一個憲政爭議應如何解決,如果有二個方法,一個是引用外國制度,一個是在國內作民調傾聽一般人民的聲音,應採何者?

我認為應該採後者,因為憲法是本土的,憲法價值不能脫離人民的感情。

而且,如果真照大法官的「指導」去做會發生什麼事?第一,總統有臨時任命權,那就是說,總統可以不理會立法院去任命監察委員(而且在現實中,總統必定濫用這個臨時任命權),那麼立法權也應該可以享有臨時同意權去侵奪總統的提名權且不違憲吧!

第二,「由原有人員繼續執行職務至繼任人選產生為止」,這是外國有的制度,所以可以引用?相信大家記得很清楚,在動員戡亂時期,監察委員及立法委員曾經適用過「這個制度」,數十年不必改選,還被稱為「萬年老賊」!大法官主張「由原有人員繼續執行職務至繼任人選產生為止」,是故意要讓監察委員「重操賊業」嗎?還是期待自己也有當賊的機會?

在此我提出的解決方式,就是:當同意權行使出現問題時,轉換成選舉權。亦即,總統必須加倍或三倍提名人選,由立法院去投票,取同意權票數最高的數人為當選,至於任期,一律個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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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憲政職責應重於政黨算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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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8.17中時社論

司法院公布釋字第六三二號解釋,宣告立法院遲未對總統提名監察院人事行使同意權,為憲法所不許,應依解釋意旨為適當之處理。大法官是應立委賴清德的聲請而做出解釋,費時兩年,監察院也已經空轉了兩年。

這是大法官罕見地針對立法院的不作為,或者稱之為立法懈怠行為,所做成的憲法解釋。雖然在大法官內部引起相當的爭辯,也遭到藍營人士的抨擊,基本上我們還是加以肯定。大法官陳述的乃是憲法上的基本道理,縱使應對監察院空轉負擔政治責任,並非只有立法院而已。

大法官說的沒錯,如果總統不為提名,是總統的懈怠行為違憲,總統已為監委提名,立法院並無率予同意的義務,如果是不同意提名人選而使監察院空轉,也絕不能說是立法院違背憲法義務,但是立法院不能不去行使同意權,自就落入違憲的口實,釋憲者難有不聞不問的空間。

大法官這項解釋,說的不錯;但也不是沒有予人挑剔之處。持不同意見的大法官指出,近年來其他的立委聲請釋憲,大法官動輒以不解釋具體行為做為不予受理的理由。像是中華電信釋股案、高中教科書綱要案、中華郵政改名案等等,大法官都以不審查機關具體行為為由不予受理,這些案件的提出者,恰巧都是在野黨的立委,然而現在對於執政黨籍立委聲請大法官審查立法院的具體行為,包括遲不行使同意權的不作為,以及在程序委員會擱置程序決議的作為,還有總統不久前聲請解釋檢察官起訴總統夫人的行為,以及法院函知總統提供證據資料的行為,都毫無罣礙地做出不合於在野政黨觀點的解釋,似乎難用巧合加以圓說。廖義男與許宗力大法官很正確地指出大法官不該遇到機關的具體行為概不受理,但是這就很難解釋過去為何一而再、再而三地明言拒不審查在野立委挑戰機關行為的釋憲聲請。標準不一就無法避免外界依據政黨立場質疑雙重標準的偏袒。

雖然如此,我們還是願意支持大法官解釋的內容。有人譏笑大法官的解釋不能真的強迫立法院做什麼,但是我們必須指出,憲政運作不能完全依賴法律上強制執行的作用,很大一部分要靠憲法機關本於憲法忠誠,自動服膺履踐憲法上的義務;立法院有適時審查總統提名人選行使同意權,不使監察院不能行使職權的義務,只說總統提名人選不佳卻不動用同意權加以否決,仍於職守有虧。總統提名需經立法院同意的憲政人事不一,如果立法院養成習慣,憲法機關頻開天窗,立法院當然難辭其咎。

總統提名人選不佳不是拒絕行使同意權的理由,立法委員任期將滿、總統大選在即、總統聲望品德不足等等,也不是足以服人的政治藉口。畢竟距離大選尚有數月之遙,如果立法院進行同意權的審查,嚴格把關而將不適任的提名人選一一篩選出局,就算是監察院甚或司法院、考試院都開了天窗,也不能說是違憲。當然,立法院若將社會輿論普遍給予好評的人選封殺出局,應該負起的政治責任,與總統提出的負面評價明顯的名單,將會完全一樣。

我們所不能不說的,還有三點。第一,立法院應該在下個會期之初,就將監察院人事同意權的行使排入議程,善為體現憲法機關應有的憲法忠誠;第二,總統關於監察院人事既有的提名名單評價不佳,立法院的非難並非無的放矢,為了避免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結果,監察院仍然因此難逃空轉的命運,總統就應負起改提適當人選爭取立法院給予同意的政治責任,捨此不由,會和立法院一樣難逃輿論譴責;第三,總統即將進行司法院人事提名,總統作業遲延,現已接近釋字第六三二號解釋提到總統消極不為提名也是怠惰憲法義務的情形,但是總統一旦提出人選,立法院也該於合理期間從事審查行使同意權,不能重施故伎,袖手不理。當然,如何以合適的程序、同時或先後、逐一或整批的方式,來兼顧司法院與監察院人事的同意權行使,立法院應該於新會期開議後以合乎憲政誠信期待的速度,積極而慎重地進行審查作業,才是正辦。

還是一句老話,政黨利害算計是一時的,憲政風範與憲政運作才是永遠。大法官做成的憲法解釋,符合憲法的基調,立法院應該順著解釋的節拍行事,給台灣一點政治上清新的氣氛與值得期待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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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人事案》馬英九:五權運作應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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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范凌嘉/台南縣報導】 2007.08.17 03:56 am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指監委無法產生「為憲法所不許」,衝擊朝野政治生態,也讓藍軍高層出現不同調的情形。

幾經追問,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才表示,「長遠來看,五權運作應該要完整,大方向應該是朝這邊才對」。

馬英九說法,顯然與國民黨中央不同調。他昨天到仁德鄉參訪十鼓文化村時表示,監委問題比外表複雜,九十三年陳水扁總統把監委提名名單送交立法院,提名審核過程有嚴重瑕疵,社會各界為之譁然,因此立法院才有拒審動作,「陳總統一直沒有把名單弄好,所以時間就一直延宕下來。」

對於大法官釋憲內容,馬英九認為,「大法官說的,當然不能說是錯,但要去尋找程序正義之外的實質正義,就必須了解造成問題的原因」,他強調,「大家應該共同思考怎樣解開這個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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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人事案》王:行使同意權 立院自主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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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十六日電】 2007.08.16 10:51 pm 
 
總統府表示,立法院同意審查,總統再提監委名單。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表示,依據大法官釋字第632號解釋非常清楚,總統有提名權,立院有審查權,不必講什麼同意不同意,待名單送到立法院,如何行使監委同意權,立院自主決定。

立法院遲未行使監察委員同意權被大法官解釋為違憲,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李南陽今天表示,總統陳水扁已經釋出善意,盼朝野盡速提出監委推薦名單,重點在於立法院要同意行使監委人事同意權,總統會依據憲法精神,再提出監委名單。

王金平下午答復記者詢問時指出,大法官釋字第632號解釋文很清楚,總統有提名權,立院有審查權,為何要立院先點頭府方才送名單?沒有什麼同意不同意的問題,如何行使人事同意權立院自主決定。

至於國民黨立院黨團傾向待新總統產生後再行使監委同意權。他說,每個黨團都有自主意見,大家要互相尊重,不過陳總統尚未把提名名單送到立法院,目前還不到全面接觸的時刻,等名單送到立院後再來談如何處理。

對於國民黨決定不送監委推薦名單。王金平表示,總統可能會參考以往媒體所曝光的人選,當作提名的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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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人事案》藍營主張 新國會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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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明賢、林河名、楊濡嘉、何明國/台北報導】 2007.08.16 03:13 am 
 
大法官釋憲認為立法院遲未行使監委人事同意權「自為憲法所不許」,國民黨中央表示尊重。秘書長吳敦義說,陳水扁總統草率提名監委人選,在野黨才會退回監委名單,絕未「消極行使同意權」。

據了解,對於監委人事同意權,國民黨主張明年選後再來處理的立場並未鬆動。黨主席吳伯雄日前也向友人提到「監委部分,應由新總統交付新國會、新民意來行使同意權」。

綠營強烈要求儘速行使監委同意權。聲請釋憲的民進黨立委賴清德表示,希望國親依大法官會議解釋,不要讓程委會變成「太上委員會」。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李南陽昨晚表示,未看到釋憲全文,暫不發表看法。但知情人士透露,陳總統還是希望在野黨能推薦名單,不然提出的名單再遭杯葛,還是不能解決僵局。

至於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國民黨主張應等到大法官提名公布後,再行評估是否行使人事同意權,但黨中央與馬陣營傾向比照監委部分,選後再來處理。

監察院人員說,監察院期待此解釋文已久,希望監委提名、同意案能早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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