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2007.07.20張力可/三重報導
何姓男子將兩女兒改成原住民妻子的徐姓,好讓女兒擁有原住民身分以享幼稚園到大學期間學雜費減免等福利。但「阿公」痛斥數典忘祖,逼得何某又把女兒姓改回來。
法律規定,未成年改姓以一次為限,何某的女兒必須等到20歲後才能再改姓。他被父親的責難逼得到處陳情,最後經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介入,他的兩名女兒才如「阿公」所願,又從姓徐改回姓何。
漢人祖父堅持孫女歸宗
33歲漢族的何某,娶阿美族徐姓女子為妻。他們的2個女兒各為8歲、5歲,因為原住民身分可享學雜費減免,女兒未來考高中、考大學,還有加分或降低錄取標準等優惠,夫妻決定讓女兒改姓。
六月底,他們到三重市戶政事務所,將兩個女兒從姓何改成姓徐,取得原住民身分。豈料返家告知近60歲的老父親,「阿公」竟認為孫女改姓是數典忘祖,何某父親為此大發雷霆。
原本單純為了女兒好,竟被父親罵數典忘祖。何姓夫妻受不了老父親每天責罵,數日後再到戶政事務所,要求把女兒改回姓何,卻因於法無據遭戶政承辦人員回絕。
按《原住民身分法》,原住民和非原住民的婚生子女,因從原住民父或母的姓氏,始取得原住民身分。但20歲前和20歲以後,各只能改姓1次,何某2個女兒要成年後,才能改回姓何並放棄原住民身分。
依法改姓一生只能1次
何某向民代陳情稱,他不知道女兒成年前和成年後,至多只能改姓1次,當初到戶政事務所填表,文件上也沒註明這項規定。
不過戶政人員昨天強調,當初何某的母親和妻子來辦理改姓,承辦人員有先向當事人說明後果。
由於何某是家中長子,他弟弟又還沒結婚,「阿公」特別在意何家的傳宗接代,每天都嚴厲斥責何某。何姓夫妻承諾等女兒成年一定改回姓何,但「阿公」還是不高興,快要鬧成「家庭革命」。
何某擔心父親從此不喜歡孫女,因而四處陳情。戶政人員協助何某,向縣府戶政單位及原住民行政局求援。日前,在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專案介入下,終於如願以償。
相關單位稱,在《姓名條例》的第六條第五項,有「其他依法改姓者」的寬鬆規定。經上級對法令的詮釋,這兩名從姓何改姓徐的女童,因為是「其他依法改姓者」,所以又可以改姓,即依照何姓夫妻協議,改為姓何。
先原後漢享福利再認祖
戶政人員透露,原委會成立尤其原住民身分法實施後,有許多原住民和漢族婚生子女,登記改姓以取得原住民身分。戶政人員說,少數聯姻子女認同自己是原住民,多數則是考量學雜費減免及升學加分等優惠。
有人改從母姓成原住民,卻也有人放棄原住民身分。據指出,不少未成年子女成年後,在漢族長輩要求或自己經過考慮後,申請改回漢人姓氏,放棄原住民身分。
戶政人員說,雖然原住民念書、找工作有優惠,但許多人仍存歧視,尤其是漢人的父親,多不希望子女改從原住民母親的姓氏,即使為了升學的原因改姓,也要求子女成年後改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