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李志德/台北報導】 2007.05.09 03:41 am
三立電視台製播「二二八走過一甲子」特別節目,爆出畫面以假亂真爭議,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與媒體改造學社昨天發表共同聲明,指此報導內容明顯混淆與誤導觀眾認知,應公開道歉,呼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深入調查,並予以適當處分。
媒觀及媒改發表的五點共同聲明內容如下:
一、三立新聞在播報此特別報導時,在畫面打上「二二八走過一甲子」、「血染基隆港碼頭屠殺紀實」等字樣,明顯混淆與誤導觀眾認知。屠殺的新聞畫面雖註明阮朝日紀念館提供,但一般民眾仍無從辨別畫面中的歷史背景。三立新聞對於此特別報導的處理,充分顯示出其血腥畫面掛帥、便宜行事、輕率苟且心態。
二、三立新聞台近日新聞(如:錯誤報導樂生遊行)一錯再錯,新聞專業與控管明顯不足。三立新聞應承認新聞疏失,公開對外道歉,說明處理流程,重新檢討作業程式,三立電視台高層應展現誠意,對此事負起最大責任。
三、三立新聞此一作法已違反「中華民國衛星電視商業公會」自訂自律公約中「新聞報導不得違反真實與平衡原則」。衛星電視公會應嚴肅處理會員(三立電視台)的錯誤報導。
四、我們呼籲各新聞媒體對於包括二二八事件在內的歷史事件,及容易引發族群衝突、對立的報導應格外謹慎。對於此新聞疏失,各新聞台勿見獵心喜,並應引以為戒。
五、我們呼籲NCC應深入調查,予以適當處分。NCC及朝野政黨應修改相關法規,限制媒體引發族群衝突、傷害族群情感之行為。
【記者郭乃日、陳俍任/台北報導】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張錦華昨天表示,三立有關二二八的專題報導錯用畫面,必須負責,不能逃避。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長胡幼偉也指出,三立犯錯是無庸置疑,正確的態度是認錯、道歉。
對三立昨晚一再指稱「相信阮美姝長年經驗、所以引用影片」,政大廣電系教授黃葳威認為,三立顯然想把問題丟回影片授權者身上,但媒體對報導本就有查證的責任,三立的說法只能解釋犯錯,無法令人信服,三立該向社會道歉!
廣電基金董事長暨政治大學傳播學院教授鄭自隆表示,他是以較寬容的態度來看待三立的錯誤,三立的報導還不算「造假」,但沒有標示參考畫面,的確有疏忽。
政治大學傳播學院院長羅文輝表示,新聞報導如果以移花接木手法,將非屬事實的影片充當新聞事實,將嚴重違反新聞倫理。如果三立不知該影片真實內容為何,還情有可原;如果是事前明知而刻意如此處理,就是不可原諒的違反新聞倫理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