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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了國土規劃的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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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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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5.06殷寶寧

在台灣,似乎有將複雜的政治問題,簡化為單純算術問題的弱智化現象。日昨在立法院朝野難得的「高度共識」下,通過《地方制度法》第四與第七條的修正案,使得目前人口數超過兩百萬的台北縣,在未改制為直轄市前,準用直轄市有關議會會期、機關組織員額、一級機關首長任免、稅收及財政收支劃分等相關規定,形同升格為「準直轄市」。

檢視台灣各縣市人口數,超過兩百萬的地方自治體,僅台北市的二六○萬,與台北縣的三七三萬。其次為桃園縣一九○萬。再次一級則為台中縣一五三萬,高雄市一五一萬。易言之,「兩百萬」這個修法門檻,可說是為台北縣量身定做,一舉滿足藍綠立委尋求年底連任之地方選票壓力;現任藍色縣長的未來四年好日子;順便再扯出民進黨籍前任縣長、擁有龐大行政資源之現任閣揆、與企圖邁向總統大位的初選利多。

都市化程度經常被視為社會進步與否指標,但對許多曾為殖民地開發中國家言,反而經常需承受「首要都市化」惡果。

所謂「首要都市化」意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內,最大都市規模與其他都市相較差距過大(通常以第一與第二大都市比值為依據),以至於所有人口與經濟發展機會,完全集中在特定首要都市,形成國家內部高度區域失衡的現象。該首要都市內部,則面臨嚴重都市服務不足、都市功能失調、大量城鄉移民、地區認同薄弱、文化難以生根、生活品質低落等負面影響。於是,以首要都市扮演火車頭角色,帶動國家整體依賴發展模式與邏輯,長期而論,並不利於國家的發展,更可能因首要都市機能崩解,產生骨牌般的負面連鎖反應。

但一個常見之倒果為因的論證模式是:台北縣始終扮演著台北市衛星城鎮、通勤都市的角色,一般人往往以簡化的公平與資源分配角度,認為應賦予台北縣更多的資源,以避免成為台北市吃肉、台北縣啃骨頭的窘迫。但正是因為前述錯誤的「台北市獨大」發展模式,歷史性地造成此階層等差的主、從都會區模式,不獨台北縣市如此,高雄縣市、台南縣市、台中縣市同樣都存在著這樣的邏輯。故若依照前述《地方制度法》修法思考模式來看,僅以人口數來為都市行政規模與財政分配進行加碼,罔顧國家整體空間結構,則整個人口超過台灣四分之一的台北縣市地區,再加上基隆、桃園縣,將可能綿延成總人口超過八百六十萬的大都會帶,亦即台灣超過三分之一人口均集中在北台灣。這個算術問題暴露出台灣內部區域不均衡的危機,已不言可喻。

再以近來全球關切包含全球暖化、氣候異常等永續發展課題觀之,台灣二氧化碳排放量排名全球第二十二名,佔總量一%,每人每年平均排放十二.四公噸,排名全球第三,以面積密度計算則為全球第一。過去十年間,我國二氧化碳排放量每年成長八%,但國內生產毛額則僅有四%的成長;而根據統計,二○○六年底,台灣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為六三二人,在全球千萬人口以上國家中,僅次於孟加拉,其中,北高兩市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均接近萬人,亦即過度都市化、大量使用汽機車、人工空調、都市熱島效應、垃圾汙染等等,均為造成台灣此等環境災難的重要原因,故從環境永續角度所提倡之「小而美」、「分散化」、「去中心」等概念,便是意圖從城市空間尺度適量縮減、人口減量,以達到能源最適應用規模。

一如人口一百五十萬的高雄市在一九七九年升格為直轄市,促進「區域均衡」為其首要考量,今日要解決台灣區域不均衡問題,除了健全國土規劃體系、儘速通過審議已經超過十年的「國土計劃法」、「城鄉計劃法」等,透過有效的都市計畫管制、開發許可與土地利用等政策工具,進行地方行政組織架構的重整(例如台中縣、市應率先合併升格直轄市,不僅有促成區域均衡的效果,且可整合高鐵之一日生活圈的整體經濟效應),更應全面考量國土資源的永續利用,區域與城鄉均衡發展,改善生活環境品質、經濟發展與公共福利,這樣的專業立法,將遠比立法院朝野透過多數暴力的數字遊戲,凌駕行政部門之全國行政組織調整職權,更值得關注。

(作者為真理大學通識教育學院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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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結亂象?「國土憲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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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結亂象?「國土憲法」上路

2016-05-01 03:10 聯合報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國土計畫法今起正式實施,目前占全國土地兩成的都市計畫土地、國家公園,以及占國土八成的非都市土地,包括農牧、養殖、水利、建築、交通用地等,未來將畫設成「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等四功能分區,並依規畫引導使用。

國土計畫法被稱作「國土憲法」,歷五進五出立法院,第六次終完成立法。但一般民眾多難以了解其必要性。前監委劉玉山從國土計畫體系未建立的失序年代亂象,為大家解惑。他引中研院數據說,十年來台灣消失耕地已達四萬五千公頃,相當一千七百七十座大安森林公園。至於導致農地快速流失、非作農用的農舍,全台核發農舍建照近三萬四千多件,僅宜蘭就高達近六千棟。

營建署前署長黃南淵也說,像清境農場、廬山溫泉等國土超限利用與違建,已危及國土安全,必須靠國土計畫法重建新秩序。

不過,國土計畫法實施後,依設計進程要六年時間才能慢慢成形,能不能有效釐清國土真相,反制亂象,內政部前部長李鴻源說,關鍵在於執行力道,包括中央與地方能否結合、及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有效補償合法建物,都是成敗因素。

未來六年內政部將如期完成二十一項子法,並在國土計畫法施行後二年內,中央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施行四年內,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施行六年內,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國土功能分區。

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說,在民國一一一年五月以前,國土計畫法將全面上路,屆時全國及地方區域計畫都將同步廢止。六年後的國土計畫體系,只剩中央、地方國土計畫及都市計畫(城鄉發展區)三級。

也是都市計畫專家的劉玉山認為,未來六年可能都在民進黨執政期間,若能依此上位計畫指導,伺機於北中南區,結合五大創新產業的發展,輔以近來國土發展的幾個重要課題,如全球氣候變遷、豪雨成災、高齡化與少子化現象,糧食安全、及優良農地與土地開發衝突,如大埔案等,相信較有機會達到開發與保育雙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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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20年… 國土計畫法 5月1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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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20年… 國土計畫法 5月1日上路

2016-04-15 03:07 聯合報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立法院去年底通過《國土計畫法》,成為我國土利用位階最高法律,將重建國土開發利用新秩序,預訂2022年中全面實施。未來國土利用將劃分為四種功能區,只有被劃為「城鄉發展地區」才可開發,產業儲備用地則編定為「城3」(城鄉發展地區第三類土地),未來將儲備2,211公頃土地 本報系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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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稱「國土憲法」的國土計畫法,攸關全台土地永續發展,行政院長張善政昨拍板以五月一日為施行日。

官員表示,國土計畫法涉龐大的土地利益及各方政治勢力,立法長達廿多年,去年底完成三讀,馬總統今年元月六日公布,並依進程於一年內決定施行日期,內政部衡酌朝野共識度高,實施日期不必再交新政府決定,張揆乃順勢核定。

內政部表示,國土計畫法的施行,將統籌全台土地,通盤檢討台灣人口、糧食需求、發展建設,建立永續的土地管制,是台灣土地政策與發展的一大里程碑。

過去因無上位的國土計畫法,先有都市計畫、再做區域計畫,國土規畫沒有章法,違建濫墾久為國人詬病。國土計畫法施行後,地方將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現行區域計畫不再適用。

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說,國土計畫法實施後,中央每年都要定期公布國土白皮書、實施兩年內得公告全國國土計畫;全國國土計畫實施兩年內,要公告地方國土計畫,而地方直轄市與縣市國土計畫實施兩年內,則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

國土計畫法施行後,中央將成立國土永續發展基金,辦理國土保育工作;前十年由政府編列預算,移撥總額不得低於五百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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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國土計畫法 違建不會就地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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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31 03:36 聯合報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新國土計畫法6年內上路,清境農場有可能納入國土保育促進區,但屬超限利用的民宿是否面臨拆遷?內政部長陳威仁昨天表示,區域計畫法實施後的非法建築物或違建非法使用者,不會「就地合法」。

陳威仁表示,國土計畫法是上位計畫,政府推動國土計畫法也將依法設置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分10年提撥500億元,當作國土保育、復育或損害補償所需支出。

第八屆立法院通過國土計畫法、海岸管理法和濕地保育法,陳威仁特別以「國土三法」已到位做為年終記者會內容。他說,國土三法到位後,將有效規畫國土利用、濕地保育和建立海岸管理,未來3年內內政部將訂定19個子法,現行區域計畫法將於6年內退位,國土計畫法將於民國111年上路。

陳威仁表示,清境農場是否做為國土計畫法指標的國土保育促進區,未來相關功能分區,都仍待專家學者就地質、環境敏感等進行調查,並與縣市政府討論後才會劃定。

陳威仁表示,依「國土計畫法」功能分區公告時程,內政部2年內要公布全國國土計畫、地方政府4年內公告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地方政府則應在6年內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國土計畫法上路後,地方的區域計畫法將配合廢止。

陳威仁說,為了減緩國土三法施行後新管制對民眾的衝擊,未來不符合國土功能分區管制規定的建築物設施,如屬區域計畫實施前就已存在或區域計畫實施後合法申請設置,仍可維持原來使用;如果屬於區域計畫法實施後的非法建築物或違建,不會「就地合法」,會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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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保育 擬設規模千億元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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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4.06.29 03:47 am
 
行政院版國土計畫法草案終於出爐,「國土保育基金」也出現轉機。行政院跨部會議決定,規模一千億元的國土保育基金財源,前十年將由內政部編列五百億公務預算撥補,第十一年起,經費隨水、電費附徵。

國土計畫法草案被稱為國土憲法,攸關台灣國土規畫與土地政策,但在立法院「四進四出」,連行政院審查都出現爭議,卡關一年多。行政院所列管的八大爭議,直到政院副秘書長蕭家淇受命審查才化解,擬下月送出政院大門。

國土保育基金的設置,是為解決國土保育區內的濫墾濫建或禁建情形,若評估有立即危險,或應停建、禁建,營建署即可透過國土保育基金,介入價購或進行補償,以維持國土保育區的原貌。

國土計畫法草案,將國土管理分成中央與地方兩級,中央有國土計畫、地方也有國土計畫,也就是讓地方負起國土保育之責。行政院表示,行政院長江宜樺指示高山不得再闢建公路,此一精神也已入法,即「禁止開發地區,不宜變更地形」。

國土計畫法草案將國土分成國土保育區、海洋資源區、農業發展區及城鄉發展區四大類。國土保育區又分三類,屬第一類的禁止開發地區,不宜變更地形,如有違反將受處罰,而且如因濫墾開發致釀成災害,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官員透露,前政務委員陳振川與前內政部長李鴻源在國土計畫法審查時,兩人意見不合,使得這項審查延宕一年多。據了解,三月立院內政委員會開會時,內政部長陳威仁曾向立委陳其邁承諾,於本會期完成國土計畫法草案審查,但這項承諾已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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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分區分級管理 衝擊農地山坡地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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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徐碧華 】 2011.06.02 03:04 am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1)日完成國土計畫法的審查,未來國土將分區分級管理,由政府進行指導性開發,可以申請開發的土地由現行的負面表列改為正面表列,只有經劃設可以開發的地區才能提出開發的申請,對農地和山坡地的開發影響較大,相對地,台糖的農地較易保留下來。

另外,該法對開發者新徵收兩種費用,一是開發影響費,因開發而必須配合興建的公共建設費用由開發者負擔,包括聯絡道路等,個案計算收費;二是國土保育費,也是個案決定,專款專用於國土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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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從兩條路看國土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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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蔡惠萍】 2011.03.09 01:46 am 
 
花蓮縣長傅?萁呼籲蘇花公路應全面禁行重車,轉型為觀光公路。根據高鐵監測,去年彰化到雲林段地層下陷惡化,對高鐵行車安全造成隱憂。一時間,路政單位成為眾矢之的!

但表象背後的原因是,蘇花公路沿線有七十一座石灰岩礦場,眾多小礦場為了成本,多以重車載送。現有礦區規模若無法整併並縮小開採規模,絡繹不絕的重車將是蘇花公路上的「永續」景觀,轉型成觀光公路即是緣木求魚。同樣的,在彰雲農民難以轉型的情況下,原應做為農用與民生的水源卻被移為工業使用,農民為了灌溉與生活只好抽取地下水,高鐵沉陷也是必然的結果。

主管採礦與水資源的經濟部,去年都曾針對這兩項議題作過承諾。經長施顏祥為回應本報披露台灣水泥過半外銷,曾宣示將逐年降低水泥外銷比例,並檢討石礦開採量。水利署方面,則說會「多管齊下」防範地層下陷。

但是外界迄今尚未看到限制採礦規模的具體政策,只看到政府仍繼續受理礦權的申請。高鐵沿線的地層沉陷,除封農用水井外,當地地表水除供中科、六輕等耗水產業,甚至可能要供應國光石化?

閣揆吳敦義曾說,經濟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要兼籌並顧。但在這兩個案例上,開發與環境顯然沒有兩面討好的空間,政府需說明它選擇的是那條路?

蘇花公路的重車及彰雲的水資源排擠,都是上位產業發展政策混沌未明的結果。林懷民日前喟嘆建國百年看不到國土規畫,其實國土規畫不足,即來自於產業政策的空白,不知台灣未來適合發展什麼產業,自然就不曉得如何永續使用土地。

「政客想的是下一次選舉;政治家想的則是下一代的未來。」這是馬總統經常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請問馬總統:台灣何時才有下一代的產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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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面對天然災害 快完成國土計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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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1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陶泰山】

    馬總統今天上午出席「台灣工程界協助震災重建家園協會」的年會,總統致詞時表示,台灣的天然災害不少,工程師們給了政府很大的幫助,累積的經驗讓我們不會犯同樣的錯誤;面對未來的災害,總統認為根本之道是盡快完成「國土計劃法」,不能開發住人的土地要講清楚,不能鄉愿,否則受害的還是我們自己。

    總統表示,921地震後,他在災區看到技師公會成員幫忙檢驗受損房屋,知道在許多災害裡,工程師扮演的角色,所以協會可說是工程師的愛心會,讓許多重建工作能順利進行。台灣天然資源不多,天然災害卻不少,工程師給了政府很大的幫助『從921到後來的災難到莫拉克,我們看得出來,工程界也好,我們其他各單位也好,累積了豐富的救災經驗,不管是法規、計畫,還是各種工程,都比過去要進步很多,累積下來的經驗,就會讓我們不會再去犯同樣的錯誤,同時節省很多的時間......』

    總統說,相較於921後一年還有人住帳篷,莫拉克重建永久屋已經佔需求的72%,大家都在學,大家都在進步,讓他感到非常欣慰。台灣遭遇的天然災害會愈來愈嚴重,這對我們可說是考驗,現在的救災策略和過去完全不一樣,有些工作還可以再加強『根本的做法還是趕快完成「國土計劃法」,有些地方不能住人,有些地方不能開發就要講清楚,不能太鄉愿,否則到時候受害的還是我們自己!』

    總統說,優秀而有愛心的工程人員,是救災成功的保證,工程師們組成這樣的協會,讓他感到欣慰,也感到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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