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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無情無理」 中廣拒繳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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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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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江祥綾/台北報導】 2007.04.10 03:26 am 
 
行政院要NCC在兩個月內,必須收回中廣寶島網與音樂網頻率。 中廣緊急發出聲明表示:「絕對不會接受這個無法、無情、無理的蠻橫決定,絕不會繳回上述頻道。」

中廣表示,如果行政院強壓NCC做出此決定,中廣一定會要求國家賠償。

中廣說:「前新聞局曾以停止遏制匪播為名收回音樂網,中廣也曾提出行政訴訟,控告行政院違反行政中立原則,提出國家賠償。因為當初以遏制匪播取得頻道之電台還有多家電台,新聞局單單只對音樂網做出要求。為此NCC承接新聞局業務後,衡量本案最後判決可能敗訴,而要負擔國家賠償,因而接受庭上建議,與中廣公司進行庭上和解,中廣撤回告訴,NCC撤銷不必要之換照附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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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核准中廣股權移轉仲裁無望榮麗中投將進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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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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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6.26【台北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日與中廣公司人員會面,決定將通過中廣公司股權轉讓申請,延宕多時的中廣股權移轉,終將塵埃落定。但是涉及本交易的榮麗公司與中央投資公司間的戰火,才剛要開始。

榮麗公司表示,依雙方合約,若任一方不同意仲裁,則只有訴訟一途,由於中投公司迄今未曾表示願意進行仲裁,中投公司現任經營階層或已決意要以訴訟方式解決本案,但過了本周三中投公司交付信託後,就是受託人要傷腦筋的事情了。

榮麗公司表示,與中投公司簽署有關華夏公司股權交易的合約中,中投公司並未於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完成交割,就已經違約;合約中更明定華夏公司處分資產所生的一切債務,應由中投公司承擔。不料,合約進行期間,華夏公司對各項資產所產生的各種交易稅,均有保留足額資產支應;卻在中投公司人員發覺,華夏公司因處分資產所生的所得稅中的最低稅負可能高達上億元後,即不留存足夠資產以支應該等稅款,中投公司更自此改口聲稱依約中投公司無須負擔稅捐債務云云,此等行為亦屬嚴重違約。

榮麗公司期間幾經敦促中投公司確認承擔該等稅務,中投公司不僅均予拒絕,更於昨日由總經理汪海清出面公開宣稱無意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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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頻率繳回案 NCC:政院介入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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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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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十日電】 2007.04.10 09:13 pm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言人石世豪今天表示,NCC要依頻譜重整計畫收回中廣寶島網和音樂網頻率,行政院卻限期兩個月內收回,這是介入個案,妨礙獨立機關行使權力。NCC主委蘇永欽表示,對於行政機關介入獨立機關處分,NCC正在準備釋憲。

蘇永欽表示,司法院大法官第六一三號解釋公布後,沒讀過釋憲文和自以為讀過的人說NCC是違憲機關,事實上,大法官肯定NCC獨立地位,指NCC從層級式行政指揮監督體系獨立而出,在於保護人民通訊傳播自由。但是關於委員選任方式,大法官認為有違憲瑕疵,至遲應於2008年底修改通傳會組織法。

蘇永欽質疑行政院要求NCC限期改正處分的法律依據,並表示,最不能忍耐行政院要求另調查處分TVBS恐嚇光碟和瀝青鴨事件,NCC做的決定就是最後決定,這才是獨立機關。他說,當聽到行政院要求停播婚姻媒合節目時,只能用「瞠目結舌」形容,這是寒蟬效應。

蘇永欽指出,政府對節目內容的管理是依據是否違反善良風俗或法律強制禁止的規定辦理,不包括報導不實。因為新聞媒體幾乎每天有所謂烏龍新聞,學界多認為,如果制裁不實報導,不利媒體自主發展,而且是非常危險的,但要透過新聞媒體內控和他律方式改善,當事人請求更正而未更正時,NCC可以處罰。

NCC副主委劉宗德表示,NCC對於節目違規的裁罰案很多,大部分是節目違反分級制度,以及節目未與廣告分離。

石世豪表示,NCC對TVBS恐嚇光碟案的處分透明,行政院以「未符合社會期待」要求另調查處分,缺乏法律依據。

蘇永欽下午率領全體委員召開「NCC面對新聞界」記者會,對行政院政務委員許志雄等調查NCC委員涉及違法失職情事的處理結果,提出完整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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