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日報/美聯社華盛頓三日電】 2007.04.04 09:04 pm
美國有史以來被監禁最久的自由發稿、新聞攝影記者伍爾夫3日獲釋,伍爾夫因拒向大陪審團作證而遭監禁。
美聯社
美國有史以來被監禁最久的自由發稿、新聞攝影記者伍爾夫3日獲釋,伍爾夫因拒向大陪審團作證而遭監禁。
八大工業國(G-8)2005年在蘇格蘭召開高峰會議時,舊金山發生混亂的街頭抗爭活動,24歲的伍爾夫當天在現場錄影。大陪審團發出傳票要他提供錄影,但伍爾夫拒不交出,因此被監禁在加州都柏林(Dublin)監獄超過七個月。下令監禁他的是聯邦地區法院法官艾爾索(William Alsup)。
伍爾夫的律師格林(David Greene)表示,伍爾夫3日與檢察官達成協議,在網路上公開以前未公布的錄影。艾爾索3日稍早,批准釋放伍爾夫的命令。
芬尼根(Jeffrey Finigan)檢察官3日簽發的文件表示:「伍爾夫已經同意接受大陪審團票傳要求。」
舊金山發生街頭抗爭活動時,一名警官頭骨破裂,一輛警車遭焚燬,政府還在調查原因。律師格林表示,伍爾夫公布的錄影沒有上述事件的畫面。
檢察官表示,可能再度傳詢伍爾夫。
伍爾夫離開監獄時表示:「我在任何情況下,不會向大陪審團作證。」格林表示,憲法第一條修正案賦予伍爾夫拒絕大陪審團票傳索取錄影帶的權利。
1972年最高法院裁決,記者或任何人對大陪審團的調查或刑事審判,不得拒絕提供機密消息來源或未公布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