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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假操弄是新聞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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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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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健忘的話,中研院前院長李遠哲在去年下半年曾因新聞媒體的錯謬報導,憤慨地說:「媒體都在說謊!」如今媒體不但喜歡說謊,還會「製造假新聞」!這次TVBS爆發記者幫黑道拍嗆聲影帶的醜聞,遭到各界撻伐,堪為例證,因為此已非只是專業或倫理規範的問題,乃是一種深沉的媒體文化墮落問題。

如果TVBS不懂專業,根本也不會懂「造假」或「操弄」,倘若不知新聞倫理規範,便不會經常「故弄玄虛」,巧詐詭辯,甚且「明知故犯」,台灣的報紙亦不例外;就以去年為例,其烏龍新聞竟高達132則,復經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圈選出年度10大烏龍新聞(包括「瀝青鴨事件」等),其中連「爆料」或「轉述」也是不做查證,甚至經當事人事前否認,仍然照登不誤,猶如「強迫中獎」!就不難想見新聞媒體的「傲慢與偏見」,已演變成「習以為常」的「慣犯」,現又變成另一種與黑白道、金權掛鉤的「共犯結構」,令人感慨。

討好市場錯假不斷
其實所謂「上有好者,下必甚焉」,擔任第一線的記者及編輯主管豈有不知其理!只要能投「上者所好」,並能「討好」市場,於是錯假新聞不斷,進而「炮製」和「造假」,混淆社會視聽,不管「正確第一」的新聞鐵律!造成媒體「功利」文化的淪喪,帶來社會的不幸!孰令致此?當良可思過半矣。

事實上,像美、日諸國一樣有「媒體亂象」,不過多能以「法」或民間監督團體治之,也有相關法規來匡繩,藉以炯戒;像2004年CBS王牌主播丹拉瑟,在美國總統選舉期間,只是引用一份造假文件,批評布希當兵紀錄,便飽受社會批判,因而辭職下台,其《60分鐘》節目製片人、公司資深副總裁都隨之下台。再如2005年元月27日,CNN新聞主管喬登,在瑞士達佛斯世界經濟論壇指控美軍攻擊記者,美國國會要求他提供證據,在提不出的情況下,只有辭職謝罪。而在日本亦有《媒體法》的施行,透過司法途徑,還讓一些報紙被告到關門。

最近日本富士電視台系列的綜合資訊節目,其《發掘!真有其事大事典》,元月初爆出「納豆減肥」相關內容造假欺騙觀眾後,引發各界撻伐,其電視台社長千草宗一郎也宣布4月3日辭職下台。日本「民間放送聯盟」決定予以廣告「除名」,至於違反《廣電法》部分,則將面臨「斷訊」的命運。

「第四權」須受監督
換言之,擁有「第四權」的新聞媒體,一樣得受法律規範和社會監督,否則必然「腐化」,不是像台灣目前這種「只要我喜歡,沒有什麼不可以」的惡質現象!

在今年元月間,美國的《舊金山紀事報》於其網站設立一個「敬請指正」單元,以新興的「播客」(podcast)形式播放讀者來電內容,只要讀者打電話抱怨或指正報導錯誤,原音照存,不怕家醜外揚,還讓全球網友分享;當然該報的編採人員一樣得聽,以示警惕。再如美國《紐約時報》亦闢設「更正」欄,自律甚嚴。然台灣自2004年後,錯假新聞更是有如「家常便飯」,導致新聞媒體的公信力淪喪,還被艾德曼公司調查只剩1%公信力,豈不悲哀!

新聞媒體可有其立場的「言論自由」,但絕沒有「造假」和「錯誤報導」的自由!新聞報導只有「正確第一」,否則便無「社會公器」和核心價值可言!

作者為前《台灣新生報》社長

呂一銘

蘋果日報  96 04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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