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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案掀新仇舊恨列10大罪政院向NCC委員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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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4.01  蔡慧貞/台北報導

TVBS新聞造假事件,意外掀開行政院和NCC間的新仇舊恨。政院高層認為NCC違法失職、行政怠惰非僅一端,由政務委員許志雄組成的專案小組已完成羅列「NCC十大罪狀」的調查報告,最快明天就可公布。

許志雄指出,調查報告中羅列的十大疏失,「絕大部分都涉及違法」。據了解,該調查報告並將提出處分建議,針對部分委員涉及貪瀆罪嫌,重則移送司法偵辦;並且不排除比照「龔照勝模式」,對個別委員做出停職處分;另有部分則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

祭出送辦、停職、懲戒等處分

新聞局長鄭文燦也指出,頻譜重整是政院的既定政策,NCC應配合收回中廣寶島網和音樂網,但根據政委林逢慶的調查,NCC一直消極不作為,明顯不配合政院、行政怠惰。據了解,若NCC堅持不執行政院的頻譜重整政策,一直延遲收回中廣音樂網和寶島網,政院將考慮代為執行的可能。

農曆年前,因NCC逕行和中廣和解,行政院長蘇貞昌強烈不滿,責成政委許志雄、林慶逢等五人組成專案小組,調查NCC是否違法失職。原訂二月底公布調查結果,但因專案小組提出十項違失函請NCC及個別委員回覆,NCC延遲相當時日才回函,專案小組日前完成調查報告,可望在周一向蘇揆報告調查結果。

兒子當司機未迴避三等親利益

蘇揆二月中旬已經爆料,有NCC委員請自己兒子當司機還領錢,違反三等親利益迴避原則。據了解,行政院專案小組針對NCC提出十大疏失,包括副主委劉宗德、委員吳忠吉、謝進男違法兼職;委員吳忠吉以兒子充當司機;委員李祖源、劉幼俐審查中視、中廣股權交易案時在場,未利益迴避。

另外,還有NCC自設訴願會違反政院要求訴願案件直接送政院訴願會審議規定;延宕建置電信人頭戶資料庫;各機關移撥、整併程序完成前就逕行指揮人員;網路及網域名稱註冊業務侵害交通部權責;執行無線調頻廣播頻譜計畫,違反政院政策;不配合蘇揆裁示強化治安事項等。

斥委員明目張膽恐涉貪瀆刑責

針對NCC委員吳忠吉以兒子充作司機,NCC宣稱是人力派遣公司「恰好」派了吳的兒子來當他的司機,專案小組對此說法難以接受。許志雄直言,該案違法事證已是「非常嚴重」,待調查報告正式公布,大家就會了解有些委員的作法明目張膽到什麼程度,其中恐有涉及貪瀆、刑責等問題,將建議政院移送司法繼續調查偵辦。

另就NCC自設訴願會,將人民不符NCC行政處分的訴願案,逕行在NCC訴願會做出裁決,專案小組更認為,NCC是「球員兼裁判」,明顯違反訴願法及「獨立機關與行政院關係運作說明」,NCC漠視上級機關的行徑,已嚴重損害人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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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何苦視NCC如寇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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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4.03中時社論

為了一宗TVBS的假新聞事件,竟讓行政院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這兩個單位的新仇舊恨一併炸開,公開撕破了臉。行政院早在二月底就針對NCC條列出洋洋灑灑的十大罪狀。NCC也很快就完成「行政院六大失職」答辯書,批評行政院違法違憲,並將攤開一年來NCC被政院種種違法打壓的情事。打開中華民國的行政院沿革史,行政院和它所屬單位硬槓成這般局面,還真是空前罕見。而行政院與綠營所表現出急欲去NCC而後快的嘴臉,也著實令人印象深刻。

基本上,T台這次嚴重違反新聞專業的作為,已經將其多年經營的形象資本賠掉大半,未來該台製播新聞的公信力,勢將永遠被烙上一個問號,這對該台已經是一個抹不去的汙點。至於NCC對T台裁罰款兩佰萬,同時要求撤換總經理的處置是否處罰過輕,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至少這是NCC經過合議制所得的結論。而就比例原則論,對T台的處罰就算再重,亦應不致會發展到必須立即關台的地步。但執政當局顯然對T台的「恨意」早蓄積了相當的能量,在未見NCC將T台處分「關台」後,立即把這股氣全發作在NCC的身上,蘇揆甚至親自爆料部分NCC委員貪瀆失職,準備要在「結案」後將之送辦、停職或懲戒。換言之,既然關不了TVBS,乾脆先想辦法讓NCC癱瘓關門算了。

嘗試想想,如果這次的爭議沒有NCC擋在前面,還是由昔日的新聞局出面,以執政當局對T台的恨意,新聞局是否就敢於直接對T台做出「關台」的處分呢?這意味一個民營電視台在新聞處理上若是嚴重違規,國家機關可否立即出面強制收回其執照?想也知道只要一這麼作為馬上就釀成國際新聞了。還記得前年NCC尚未正式成立前,新聞局以股權擁有港資為名幾乎就要關掉T台,結果引發國際「箝制言論自由」的批評,這個教訓難道還不夠?新聞局前年關不了T台,有什麼理由認為NCC這回就有能耐將T台裁罰關門?講白了不還是在「借題發揮」。

從NCC決定採政黨比例組成的那一刻起,其實就已經埋下了行政院與NCC的衝突種子。待大法官釋憲出爐後,雙方幾乎就沒再和解過。行政院對中廣音樂網、寶島網兩頻道的回收、趙少康入主中廣案以及近日處理Wii的事件上都有意見;相對的行政院迄今不派任NCC的一級主管、不讓NCC裝修大樓、也不核准NCC任何設備,許多業務與資源都拒不移撥NCC,等於說一不給錢二不給人之外,還大幅限縮其職權。耐人尋味的是蘇揆昨天接受警廣訪問的時候,還把民眾經常接到詐騙電話的責任,全算到NCC的頭上,說台灣治安不好,「是他最氣NCC的地方」。彷彿蘇內閣拚治安之所以會失敗,根本就是TVBS與NCC聯手的「歷史共業」!如果話都已講得這麼絕,我們真的等著在看,行政院接下來要準備怎麼摧毀掉NCC了。

偏偏這個時候,又鬧出蘇揆動用行政資源為他自己總統初選提名輔選,以及新聞局長鄭文燦出面邀宴台視日資股權富士電視台,明示要將其股權「喬」給特定媒體,這個被日本富士台主管批為是「國際醜聞」的不當舉措,蘇揆究竟事先有否知情迄今都未交代清楚,蔡英文的調查報告據說會比輕描淡寫的「不妥」要嚴重些,但到底會嚴重到什麼程度,我們真的在拭目以待,要知道,這份處分報告,恰好可以視為執政當局處理NCC的對照組,看看我們的蘇內閣,一路維護的究竟是「專業分際」,還是「黨派立場」。

不論怎麼槓,以NCC的能耐,終究是不可能對抗行政院的。只不過現任NCC委員的任期只能維持到明年一月底,算算時日也不過就十個月了!在這十個月不到的期間,行政院可以選擇和解,協助讓NCC的職權與操作逐漸上軌道,讓它在因應全球數位匯流與監理上扮演更正面的角色,俟明年改組後能夠順理成章擔負起更重要的責任。而行政院當然也可以基於「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思維選擇持續打壓,不僅用盡一切手段削弱NCC的功能,摧毀NCC的形象,讓它淪為藍綠對抗的平台,甚至讓它在任滿前就收攤,重新再由新聞局掌控一切!如果行政院最終選擇的是後者,那麼過去幾年辛辛苦苦從倡議到成立的NCC,倒真是完全白忙一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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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永欽自組訴願會 將移送公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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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謝偉姝、楊文琪、林政忠/台北報導】 2007.04.03 03:37 am
 
NCC主委蘇永欽昨天在立法院遭到朝野立委連番砲轟,讓蘇永欽招架不住。
記者胡經周/攝影

負責調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政務委員許志雄,昨(2)日已向蘇揆報告NCC十大違失調查結果。據了解,NCC主委蘇永欽因自組訴願委員會,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將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處理。

蘇揆在聽取許志雄報告後,指示許志雄對於部分委員涉案情節、違反的法律、建議處分等,須再補強。行政院本周將公布調查結果。

據了解,NCC委員涉案最重的是吳忠吉僱用兒子當司機,已涉及貪瀆,可能被撤職。

行政院調查報告指出,NCC與人力派遣公司簽約,人力派遣公司規定司機要25歲以上、具備職業小客車駕照,但吳忠吉之子尚未服役,也不具備職業小客車執照,且到該家人力派遣公司當天即被錄用,違反公務員聘任禁止相關規定。

蘇永欽表示,之前行政院對NCC提出十個問題,他們已經回覆,在法律見解上NCC委員並沒有違法失職,所以不會有委員被停職,「九位委員一個都不會少」。

蘇永欽說,媒體報導行政院列出NCC「十大罪狀」,那是媒體的用語,目前行政院尚未正式回文給NCC,據他了解,行政院提出的十項問題,七項屬於NCC業務,三項是兼職、利益迴避及聘用司機等政風問題,NCC已一一答覆,委員都不涉違法的問題。

蘇永欽強調,現在是法律解釋的立場不同問題,就像其他不同部會之間也會有法律解釋不同的情形。NCC委員沒有糟糕到像媒體所說的貪瀆和撤職,行政院有不了解的事情,NCC只是把它說清楚而已。行政院與NCC互動最近備受關注。蘇揆昨天下午接受廣播電台專訪時,又再度對NCC開砲,他說,民眾常接到詐騙電話,覺得治安不好,「這一點就是我們很氣NCC的地方」。

立委郭俊銘昨天質詢蘇永欽,NCC委員違法失職,應該請辭;蘇永欽沒有公正處理,也應該引咎辭職,展現讀書人的風骨。蘇永欽平和的說,NCC委員沒有違法,不必辭職,現在也沒有委員說要辭職,他個人也不會辭職,「九位委員一個都不會少。」

立委賴士葆詢問蘇永欽,如果行政院公布NCC「十大罪狀」,並決議不給NCC預算,NCC該如何運作?蘇永欽表示,行政院沒有這種權力,因為NCC有法定預算,依法行政院不能任意不給NCC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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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低調:政院不動,我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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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2007.04.03 03:37 am 
 
昨天媒體再傳行政院羅列NCC十大罪狀,NCC昨天中午召開緊急常會,決定「政院不動我不動、政院要動再回擊」。主委蘇永欽表示,至今仍未看見行政院對外公布具體指控,「等行政院真的公布以後再說」。

為回應行政院的可能動作,原本NCC也準備了一分「政院一年來對NCC十條無理失職」說明,部分委員直言,只要行政院砲口指向NCC,他們會馬上還以顏色。他指出原本在二月時,行政院對外放話NCC的十大罪狀後,就已打算拿出政院十大失職回應,只是委員會做成「先從陽光面處置」才作罷。

昨天中午會後,NCC決定再封住砲口,官員指出,所有委員還是不放棄回到與政院和諧共處的態度,先看看行政院怎麼做再說。

不過,九位委員中的李祖源、劉幼俐昨天提出書面聲明,指行政院指稱他們在審議中廣、中視負責人變更案時未利益迴避,毫無事實依據,且已向行政院澄清過,政院根本是羅織罪名。聲明書中指再有人或媒體不做查證,以文字或畫面散布此事,將提出誹謗與妨害名譽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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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NCC委員開鍘? 政院刀下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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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07.04.03 03:37 am
  
行政院調查NCC委員違法失職五人小組昨天再邀相關部會徵詢法律問題,並由五人小組召集人許志雄向行政院長蘇貞昌報告NCC委員所涉十大問題。據透露,由於相關部會的答案,並不認為情節重大,因此初步排除違法失職情形有要求委員停職的必要。

蘇貞昌也要求許志雄在法律認定時,每個環節都要小心,於本周內提出調查報告。許志雄所提這十大問題包括未利益迴避、兼職、徇私、失職等,都請NCC及相關部會一一答覆。

據了解,有關NCC副主委劉宗德所涉兼職問題,現行規定有兼職不能領兩分薪水,且最多也不能超過一萬五千元,而且劉宗德所兼之職也都是政府機關,並非民間企業,因此相關爭議幾乎被排除。

至於許志雄認定最嚴重的NCC委員吳忠吉與劉孔中未迴避利益案,新聞局長鄭文燦透露,根據NCC與勞務機關的契約,要年滿廿五歲、有執業小客車的證照,才能擔任司機,但是吳忠吉的兒子尚未服役,也未有執業執照。關於這部分調查結果,蘇貞昌要求再審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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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夾縫中的NCC 難脫藍綠枷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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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陳俍任】 2007.04.03 03:37 am 
 
NCC官員昨晚無力地說,在這次TVBS事件中,明明犯錯的是T台,該受罰的也是T台,NCC卻反而像罪犯,說穿了,依政黨比例組成的NCC,讓它永難擺脫政治的枷鎖。

如同NCC主委蘇永欽所說,因為內心想著「提名你、代表你是我的人」,表面上尊重NCC是獨立機關的泛藍勢力,對NCC的任何作為其實都有某種程度的期待,至於執政黨,根本就把NCC當成在野黨搶攻的灘頭堡,所以不管NCC說什麼、做什麼,先反對再說。

政治的有色眼光,不只是政治人物有,其他媒體、民眾的心裡也在加色分邊。試問這樣一個被高度政治解讀的機構,要怎樣獨立行使職權,它的所作所為,永遠有人不滿意,因為它的決定不符合你有色眼鏡下的期待。

依政黨比例產生的單位都不好嗎?這是一個難解的問題,但至少它可以代表不同族群、不同階層的不同價值觀,而這樣的比例代表推薦出來的專家,在眾目睽睽下,在國家電信、媒體的政策決策上,至少可以做到彼此制衡的效果。

相較於新聞局長日前安排富士宴、公然介入無線電視公股轉讓的表現,NCC的表現,真的比行政院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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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事件 引爆政院、NCC新仇舊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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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李順德專題報導】 2007.04.03 03:37 am 
 
藉TVBS黑道嗆聲新聞事件,行政院長蘇貞昌卯足勁槓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使得最近兩個月來的行政院、NCC恩怨爭端,一下全部爆開。

蘇貞昌與NCC的關係,是從交好走到交惡。政治局勢平穩或局勢有利蘇貞昌時,蘇貞昌對NCC的適法性、組成,一開始是抱持樂觀其成的態度,因此在國民黨團要求任命十二位委員時,蘇貞昌即使覺得NCC的組成是違憲的,仍順勢推一把,讓NCC掛牌運作,一方面也向在野黨示意「和解共生」。

但也因如此,NCC一成立問題簡直多如牛毛。先是法律不明確,繼而就自然發生NCC與新聞局搶人、預算、搶財團法人。

大法官會議釋憲認定NCC組成是違憲機關,蘇貞昌開始「變臉」,亟欲比照「龔照勝」模式,以行政院是最高行政機關爭得人事主導權,因此不僅動輒在行政院會要求NCC提專案報告,還在治安會報上指NCC不配合內政部防治電話詐騙等,雙邊的關係日益緊張。

偏偏此時又發生和政黨利益相關之事,包括NCC廢止新聞局裁定中廣應繳回頻道的附款,及趙少康入主中廣等,蘇貞昌對NCC的不諒解日益加深。直到蘇貞昌接到內部的檢舉信函,決定主動在公開場合爆料,指委員違法失職,點出十大罪狀,針對性之強,比金管會接連出事時都無法相比。

甚且,當NCC委員發現蘇貞昌與鄭文燦家中都有熱門電玩Wii,委員立即質疑引進水貨應查有無不法,彼此再次語言交鋒,並產生不快之事。

但這些都是導火線。TVBS事件,才真正讓行政院與NCC正式開火,新仇舊恨全數搬上檯面。行政院有大法官裁定NCC委員組成違憲的解釋文當後盾,連日來不斷的追打,還透過黨內立委政治操作,讓NCC都「硬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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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比例問題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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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4.02洪浩唐(作者為自由作家)

如果說:政客、名嘴及媒體是台灣社會現存的三大亂源,那麼從連日來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TVBS自拍黑道嗆聲錄影帶事件」的反應及處分、以及社會大眾對其裁定的觀感看來,這個標榜「立場超然」(即使其組成方式已被大法官判定「違憲」)的單位,卻很有可能綜合、甚至超越上述三者,成為台灣另一個新亂源!

NCC日前引用「衛星廣播管理法」第二十九條,裁定TVBS因播出、製造黑道嗆聲影帶,旗下兩個頻道共處分二百萬元罰鍰,另要求撤換總經理李濤。原本此一裁決會引發各界質疑、討論,理應是一個關於「公共政策」見仁見智的意見交流。但不尋常的是,此項裁定也引發行政院(代表執政黨立場?)認為懲處太輕;而被處罰的對象(以及長期支持、認同該台政治立場的人士)則非但認為太重,而且也開始頻頻對外放話,暗示「政治力介入」,或其實他們正遭受「政治迫害」(例如李豔秋女士便在三月三十日自己主持的「新聞夜總會」節目中表示,「他們」的目的就是要對付「二一OO全民開講」)──事情發展至此,我們幾乎可以預言:一場主題模糊且「立場先決」的藍綠混戰又要展開。

正本清源,如果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一條:「為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媒體專業自主……特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看來,今日的NCC的確該受人質疑:為什麼一個號稱要「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的委員會,竟然本身就是依靠政黨比例來提名?為什麼一個聲稱要「維護媒體專業自主」的委員會,所作的裁定竟然是要求一民營機構撤換其總經理?而說穿了,NCC會有今日的發展及社會評價,「依政黨比例組成」的組織架構,正是該委員會功能不彰、窒礙難行的禍根。

其實「政黨席次比例」本身原也不是什麼壞事,在代議政治下我們用其來解決政治權力的分配問題,但這卻不能是解決所有事情的唯一手段,因為許多事情的本質、是非,根本與政黨席次多寡無關,甚至如果我們仔細思考,社會上的種種問題,根本就鮮少會和「政黨席次」有任何牽扯!但令人遺憾的是,在「依政黨席次比例推薦委員」的隱含邏輯下,除了專業和民意,政黨立場(利益?)竟也成了委員要考慮並負責的對象。

例如包括前後任行政院長謝長廷、蘇貞昌都認為NCC對TVBS的處分過輕,而且也「違背人民期待」、「不符社會的期待」──其實如果被提名的委員,他們效忠的對象最主要還是那個提名他的政黨(而非自己的專業或全體納稅人),那麼在藍綠鬥爭如此激烈的社會氛圍下,要該委員會所作的任何決議去符合「全體人民」的期待,實無異緣木求魚。

其實翻開NCC委員們顯赫傲人的學經歷,我們並不會懷疑他(她)們都的確是在通訊傳播領域的專家學者;而要說個個看來文質彬彬委員們是「政客」,也著實令人感到不忍,但重點是NCC的「權力來源」──「政黨提名」雖造就了現有的NCC委員,卻也令該委員會很難不被人貼上政黨立場的標籤,而被迫捲入一波波的政治角力。同理,該委員會所作的任何決策,也將很難不被拿來解(誤)讀其政治動機,長此以往,這都將會陷「公權力」於不義或危機。

「政黨比例」不是萬靈丹。NCC殷鑑不遠,如果期待民主成熟進步、以社會穩定發展為念,「中選會組織條例」難道還要堅持「依政黨比例組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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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台視案政院棒子怎麼揮人民等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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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4.02林淑玲/特稿

行政院最快今天就會公布「NCC十大疏失」、「鄭文燦、陳瑞隆『喬』台視股權」兩項專案報告,蘇貞昌院長能否不偏不倚,對兩項眾所矚目案件做出合乎比例原則、公平、公正的裁決,各界都拭目以待。

這兩個案子會幾乎在同一個時間浮上檯面,背後有無數的政治解讀。惟回到行政面,屬於政治、權謀的部分應該全部剔除,回歸到最基本的法律及公務員道德規範來看。在兩案之間,更不能磨刀霍霍,揮向一方;卻對另一方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行政院與NCC間的新仇舊恨是藍綠衝突下的副產品,政院在大法官會議做成六一三號解釋確立NCC組織法部分違憲後,一直想把NCC主導權搶回來。蘇揆在TVBS事件後,頻頻「指揮」NCC相關作為是近期最積極的指標之一;祭出NCC「十大罪狀」想徹底整頓NCC乃指標之二。

然而,政院在此時端出所謂NCC「十大罪狀」,在做法及時間點上,卻不無爭議之處。第一是由行政院片面認定NCC委員重大違失,是否客觀、公允?一旦逕行勒令委員停職,是否合於比例原則?前者是連政院開會時都傳出不同聲音。至於停職,政院別忘了,捲入台糖弊案的前金管會主委龔照勝,去年是在被檢方約談交保、並起訴後才停職,與NCC委員被指控的違失顯有程度上的落差。

另外則是政院修理NCC的時機點太過敏感。蘇貞昌最近頻頻喊話要求NCC重懲TVBS,綠營立委也全面開炮,痛批NCC對T台的處分太輕。由於綠營高層屢被T台「二一○○」批判,早已恨之入骨,蘇又是總統黨內初選參選人,政院此時拋出NCC「十大罪狀」,是警告NCC委員不聽話就抓起來?還是想把不聽話的委員全部換掉,找聽話的來做?

大法官會議六一三號解釋,雖宣告NCC委員產生方式違憲,卻未否定NCC獨立機關的性質。正因全民都期待NCC能成為一個獨立行使職權的機關,行政院在處理所謂「十大罪狀」議題時,尤應更加謹慎,避免淪為以白色恐怖干涉NCC委員行使職權的「新戒嚴」,以及藉由干預NCC,建立讓政治黑手伸進媒體的新管道。

NCC委員若有違法失職,當然應該嚴辦、重辦,但必須有更嚴謹、被信服的流程,才不會變成私設刑堂,侵犯獨立機關權限。同樣的,另一樁鄭文燦、陳瑞隆「喬」台視股權案,也不能因為是自家人,有閣揆的愛將在裡面,關係好,出事就沒關係。

尤其,在蘇貞昌尋求民進黨總統選舉提名過程中,有關他動用行政資源輔選,甚至與自由時報結合利益交換傳聞不斷之際,鄭文燦邀約台視日資股權富士電視台,跟想取得台視經營權的自由時報高層主管吃飯,蘇貞昌究竟事先知不知情?恐怕才是比蔡英文調查報告內容,更讓外界好奇的地方。這點,政院也該有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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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剩四委員NCC形同停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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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4.02林淑玲/台北報導

行政院援引「NCC十大疏失調查報告」,最重將對NCC委員做出停職處分。但據了解,政院內部討論時曾出現不少保留意見。以委員在其他部會兼職顧問等為例,開會時就有人擔心,「如果NCC委員在部會兼職有問題,聘任的部會會不會也捲進去?」

行政院在TVBS事件發生的敏感時刻,端出「NCC十大罪狀」,但主持該專案調查的政務委員許志雄強調,全案與NCC調查TVBS事件無關。該案主要是由許志雄主導,與過去行政院追討國民黨產、NCC釋憲案等模式近似,作為非常強勢。

不過,據了解,全案在內部討論時,也有其他不同意見,認為所謂的「十大罪狀」許多存在灰色地帶。

了解內情官員認為,NCC有很多公法學者,相關作為也有一定法律見解為基礎,行政院、NCC一旦開打,誰贏誰輸還很難說。

以被點名有違法之虞的吳忠吉委員聘請兒子開車為例,討論時有官員認為,NCC委員的司機是來自人力派遣公司,吳的兒子受僱於人力派遣公司,並非NCC直接僱用。要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利益迴避條款來辦吳忠吉,不見得辦得到。

另外,政院調查報告指NCC自設訴願委員會,違反政院要求訴願案直接由行政院訴願會處理,內部討論時,也有官員認為裡面有很複雜的關係,只能說是雙方見解不同。

行政院在追打NCC委員兼職之際,上周曾緊急召集相關部會,討論要如何處理聘用NCC委員擔任顧問等兼職情事,也有人關心,「NCC委員兼職如果有事,聘任的單位會不會也有事?」

相關官員認為,目前比較棘手的是,一旦蘇揆援引該「十大疏失調查報告」裁定將違失的NCC委員先停職,後送公懲會調查;NCC目前只有九位委員,如果停職委員高達五人,NCC將形同停擺,影響重大。

相關官員認為,由於NCC組織法尚未修、大法官會議六一三號解釋已明文訂出落日條款,對NCC委員任命、所作處分、相關業務的保障,僅到九十七年十二月卅一日,現在如果出缺比例太高,要再補人,將陷入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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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整頓NCC5委員恐遭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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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4.02林淑玲/台北報導

行政院政務委員許志雄已完成「NCC十大疏失調查報告」,預計今日向行政院長蘇貞昌提報。許志雄昨日表示,NCC委員吳忠吉聘用兒子擔任司機,有觸犯刑法之虞,可以移送法辦;據了解,政院將藉此整頓NCC,五位被專案小組認定違法的委員,最重將受到先停職再送公懲會的處分。

五名可能因此遭到停職的NCC委員包括:聘請兒子擔任司機的委員吳忠吉;違法兼職的副主委劉宗德、委員吳忠吉、謝進男;審查中視、中廣股權交易案未利益迴避的李祖源、劉幼俐。

NCC目前只有九位委員,一旦蘇貞昌做成五位委員停職決議,NCC將形同癱瘓。對於行政院處理NCC的權力基礎,許志雄強調,大法官六一三號解釋已經寫得很清楚,「行政院擁有對通傳會委員之人事決定權。」

許志雄表示,NCC的十大疏失中絕大部分都有「違法失職」情形,蘇揆可將失職委員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處理。許志雄的報告,將具體提出處理建議,由蘇揆做最後裁決。

如果公懲會將涉及違法的委員停職或解職,是否造成NCC的組成委員不足,導致無法運作,許志雄表示,他無法預測,但事情總有解決的方法,應不致讓NCC停擺。

NCC原委員編制十三人,現只有九人,如果有超過三位委員以上遭到停職或解職處分,NCC就會停擺,除非立即補行提名產生新的委員。

政院高層昨日表示,NCC對政院專案小組所提的十大疏失,有些回應與說法,蘇揆將充分了解他們的回應內容再裁示如何處理。

據指出,政院這次處理NCC十大疏失,將採前金管會主委龔照勝被停職的模式辦理。龔照勝當時因涉及台糖弊案被起訴後,遭政院裁定「移付懲戒並先行停職」。

相關官員表示,龔照勝去年五月十二日被政院停職處分後,曾向行政院提起訴願,指政務官並沒停職問題,不服政院對他的停職處分,但被行政院訴願會駁回。對於政院未經公懲會審議就逕行將政務官停職的適法性,相關官員強調,依公務員懲戒法第四條,閣揆有權因情節重大,先行停止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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