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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案掀新仇舊恨列10大罪政院向NCC委員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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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4.01  蔡慧貞/台北報導

TVBS新聞造假事件,意外掀開行政院和NCC間的新仇舊恨。政院高層認為NCC違法失職、行政怠惰非僅一端,由政務委員許志雄組成的專案小組已完成羅列「NCC十大罪狀」的調查報告,最快明天就可公布。

許志雄指出,調查報告中羅列的十大疏失,「絕大部分都涉及違法」。據了解,該調查報告並將提出處分建議,針對部分委員涉及貪瀆罪嫌,重則移送司法偵辦;並且不排除比照「龔照勝模式」,對個別委員做出停職處分;另有部分則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

祭出送辦、停職、懲戒等處分

新聞局長鄭文燦也指出,頻譜重整是政院的既定政策,NCC應配合收回中廣寶島網和音樂網,但根據政委林逢慶的調查,NCC一直消極不作為,明顯不配合政院、行政怠惰。據了解,若NCC堅持不執行政院的頻譜重整政策,一直延遲收回中廣音樂網和寶島網,政院將考慮代為執行的可能。

農曆年前,因NCC逕行和中廣和解,行政院長蘇貞昌強烈不滿,責成政委許志雄、林慶逢等五人組成專案小組,調查NCC是否違法失職。原訂二月底公布調查結果,但因專案小組提出十項違失函請NCC及個別委員回覆,NCC延遲相當時日才回函,專案小組日前完成調查報告,可望在周一向蘇揆報告調查結果。

兒子當司機未迴避三等親利益

蘇揆二月中旬已經爆料,有NCC委員請自己兒子當司機還領錢,違反三等親利益迴避原則。據了解,行政院專案小組針對NCC提出十大疏失,包括副主委劉宗德、委員吳忠吉、謝進男違法兼職;委員吳忠吉以兒子充當司機;委員李祖源、劉幼俐審查中視、中廣股權交易案時在場,未利益迴避。

另外,還有NCC自設訴願會違反政院要求訴願案件直接送政院訴願會審議規定;延宕建置電信人頭戶資料庫;各機關移撥、整併程序完成前就逕行指揮人員;網路及網域名稱註冊業務侵害交通部權責;執行無線調頻廣播頻譜計畫,違反政院政策;不配合蘇揆裁示強化治安事項等。

斥委員明目張膽恐涉貪瀆刑責

針對NCC委員吳忠吉以兒子充作司機,NCC宣稱是人力派遣公司「恰好」派了吳的兒子來當他的司機,專案小組對此說法難以接受。許志雄直言,該案違法事證已是「非常嚴重」,待調查報告正式公布,大家就會了解有些委員的作法明目張膽到什麼程度,其中恐有涉及貪瀆、刑責等問題,將建議政院移送司法繼續調查偵辦。

另就NCC自設訴願會,將人民不符NCC行政處分的訴願案,逕行在NCC訴願會做出裁決,專案小組更認為,NCC是「球員兼裁判」,明顯違反訴願法及「獨立機關與行政院關係運作說明」,NCC漠視上級機關的行徑,已嚴重損害人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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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擊10大罪狀NCC揭政院6大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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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4.02林庭瑤/台北報導

行政院揮刀砍向NCC的調查報告將出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也不再沉默忍耐,將全面展開反擊。據權威管道透露,NCC已完成「行政院六大失職」答辯書,批評行政院違法違憲,並將攤開一年來NCC被政院違法打壓的情事。這分答辯書將在行政院的調查報告公布後,NCC再對外公布。

NCC列出「行政院的六大失職」,主要是行政院應批准而不批准,有「違法失職、行政怠惰」的情形。甚至行政院逕自撤銷NCC的行政處分,還可能涉及「違憲」。

李祖源劉幼俐都自動迴避

「行政院六大失職」分別是:遲不派任NCC九位一級主管;不裝修NCC新大樓;不同意增補NCC短缺人力;逕自撤銷NCC對中廣的行政處分;將大陸節目管制、有線電視基金業務,違法交給新聞局;NCC去年上繳七十二億規費,政院卻只給三億業務費。

NCC在今年二月底,接獲行政院專案小組提出的十大罪狀之時,眼見一堆「莫須有」罪名,委員們深感委屈與不平。NCC委員認為,行政院不能視NCC為眼中釘、肉中刺,欲除之而後快,至少要承認現在NCC是個合憲機關。

例如,行政院指控李祖源、劉幼俐審查中視、中廣股權交易案時,沒有利益迴避;但NCC澄清,當時李、劉二委員在委員會議討論時,都有自動迴避,根本沒有參與開會,當然別說參與議決,不解何以行政院還列為「罪狀」?

兼部會業務銓敘部也同意

又如,政院指控吳忠吉、劉宗德、謝進男委員違法兼職。謝進男解釋說,他參與經濟部「M台灣計畫」會議,各部會都有派員參與,他只是接受主委指派與會,本人也沒有聘書,如何稱得上是兼職?

吳忠吉也喊冤說,他擔任消保會委員已十多年,去年三月重新推選,全都依照行政院的規定,最後也有總統派令,不解政院何以昨是今非;劉宗德也無奈地說,他參與法務部國家賠償法修法小組、高等教育研修法律學門,都與NCC業務不相干,沒有利益衝突問題,銓敘部也同意此點,不解何以政院堅決反對?

行政院十大罪狀也羅列吳忠吉用兒子充當司機。但吳忠吉表示,對此問心無愧,他解釋說,他身體狀況不佳,常跑醫院動手術,他兒子從去年三月開自用車接送,此後有公務車;但兒子是由外包人力公司仲介,平時也受公司指派出勤,他替已入伍的兒子感到委屈。

掛牌逾一年遲未派任主管

NCC委員對行政院的大動作已忍無可忍,整裝待發準備好一份資料,臚列出「行政院六大失職」答辯書,一次攤開NCC一年來遭受行政院違法打壓的情事,讓民眾評斷到底誰對誰錯。

其一,NCC從去年三月掛牌至今,行政院遲不派任NCC九位一級主管。NCC官員指出,行政院前半年是以電信總局、新聞局需要移撥為由,這還可理解,但後半年卻以安全調查為由,這就很離譜了,有行政怠惰之嫌。

其二,行政院不讓NCC裝修新大樓,也不核准NCC任何設備。官員表示,位於仁愛路、杭州南路的新大樓,交通部在去年十一月已經搬進去,而NCC至今仍進不去,原因出在行政院不願動用預算。

其三,行政院不滿NCC做出廢止中廣換照附款案,逕自撤銷NCC的行政處分。NCC認為,行政院不能動用行政程序,來否定獨立機關的處分,否則有違憲嫌疑。

不撥給經費業務無法推動

其四,行政院將管制大陸節目業務,及有線電視基金都撥給新聞局,並收回NCC原有的「無線寬頻接取業務」(WIMAX)等各項業務,違反廣電法規定。

其五,NCC總員額僅四九六人,因人力不足要增到五五○人,行政院遲不批准。

其六,NCC去年規費上繳七十二億,行政院只給三億業務費,其他都不願再給,NCC很多業務無法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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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T台「處罰太輕」 綠擬兩路施壓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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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林修全/台北報導】 2007.04.01 03:26 pm 
 
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對TVBS的黑道恐嚇光碟案祭出懲處,但包括行政院在內的綠營人士,均認為處罰太輕,已準備用社會壓力和行政手段,迫使NCC改變懲處的決議。

NCC日前針對黑道恐嚇光碟案,只對TVBS和TVBS-N頻道各罰款一百萬元,並要求NCC文到後七日內,撤換總經理李濤等人職務,引發綠營人士高度不滿。

但行政院高層不諱言,行政院無權干預NCC對個案的處理,更不能越俎代庖,幫NCC更改懲處的決議,只能透過社會壓力,或者是行政手段,迫使NCC重新思考對TVBS的處罰。

這幾天,台聯人士已先到NCC抗議,民進黨立委更預計在7日發動群眾包圍TVBS,連日來,大家砲口均對準NCC和TVBS ,而包括蘇貞昌拉高分貝痛批TVBS,並指責NCC的處罰太輕,要繼續處理;均是有意塑造出一股民意壓力,迫使NCC正視這項問題。

至於行政手段方面,儘管蘇貞昌已呼籲應該修法,解決NCC的問題,民進黨人士也建議凍結NCC的預算,但多數人均認為這些方法緩不濟急,無法在民氣可用的情況下,速審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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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NCC懲T台 站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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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唐孝民、黃國樑/專訪】 2007.04.01 03:26 pm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援引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9條第2項,對TVBS祭出重罰,要求撤換總經理李濤,引發侵害媒體自主權疑慮。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右圖,鄭瓊中攝影)表示,NCC是獨立機關,所做出的裁罰決定,是在行政機關裁量權範圍內,「法律上站得住腳」,如果TVBS覺得裁罰不當,可以向司機關訴願。

針對「黑道恐嚇光碟」事件,連日來綠營鎖定TVBS與NCC,展開連番砲轟。馬英九則反批行政院長蘇貞昌與民進黨,一連串對NCC的批評,甚至揚言凍結、刪除NCC預算,企圖升高對立與衝突,全是因為選舉考量,在藉題發揮。

他強調,NCC是獨立機關,就應該讓NCC獨立行使職權,有關廣播電視媒體的監理業務,由NCC處理就好,政府不應介入。

對綠營一再以NCC是由政黨比例組成為理由,抨擊質疑NCC的公正性,馬英九特別舉民進黨推薦提名兼任發言人的NCC委員石世豪為例說,就他觀察,NCC還是眾多獨立機關中,立場相當一致的行政機關,NCC並沒有因為委員間的黨派差異,而在行政措施上出現不同標準。

他強調,獨立機關政黨比例不是關鍵,真正關鍵是在於獨立機關的表現,能否符合民眾期待,他呼籲綠營不應否定NCC的經驗,反而應該觀察研究,將NCC經驗做為其他獨立機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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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海源:政治退出媒體 民進黨沒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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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孫揚明】 2007.04.02 03:11 am  
 
瞿海源九○年代初期曾參與「解構台灣廣電媒體」討論。
記者鄭瓊中/攝影

從台視釋股風波到TVBS事件效應,政治介入媒體的問題,都備受關注。九○年代初期曾參與「解構台灣廣電媒體」討論的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員瞿海源指出,雖然政黨已退出媒體,但政治完全沒有退出;尤其民進黨曾強調黨政軍退出媒體,但執政後並沒有做到,甚至常藉資金調度等手段干預媒體營運。

以下是瞿海源專訪,以第一人稱記述:

其他電子媒體 99.9步嘲笑百步

先說TVBS事件吧。這個事件可以分成兩個角度,就新聞從業人員的角度來看,這樣的東西「拍還是不拍」,就電子媒體的角度來看,是「播還是不播」。但以這兩個角度來說,其他媒體和TVBS的情況,不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是九十九點九步笑百步。

政治商業結合 假新聞更惡劣

不同於以往在政治壓力下製造的假新聞,現在是媒體有本身的政治利益與立場,再加上商業利益,兩者結合所形成的假新聞,情勢更險惡。這種情況,藍綠都有。現在大致是政黨退出媒體,政治完全沒有退出。

當然,媒體不是不可以有立場,紐約時報在選舉時也以社論為政黨立場或候選人背書;但是如果搞得太過頭就不好。同時,媒體可以有立場,但是新聞事涉事實的本身,就不可以有立場,只應該也只能據實報導。

台視釋股風波 政府操弄惡果

其實,我還是很懷念以往特別是戒嚴末期,那個媒體對抗政治勢力與壓力的年代。

二○○○年,政黨輪替了,但民進黨政府對媒體和之前的國民黨政府沒有什麼差別,只是綠取代了藍而已。他們所強調的黨政軍退出媒體,並沒有做到。

以台視釋股風波為例,當時賴國洲進入台視,就是扁李合作共同排藍。所以,從當時到現在,都是以政治因素為考量。當時是因為政治利益而結合,現在自然也因為政治利益的考量而分裂。台視本身已成為政治角力的焦點。賴國洲事件根本就是政府操弄台視董事會造成的。

資金干預媒體 民進黨更高招

政府應該維護自由的媒體環境,不能以任何方式介入媒體,但民進黨政府卻想管媒體,而且執政黨多是從媒體營運時的資金調度上下手。

如何減少政治干預?我曾任公視的第一屆董事,我認為,公視董事會的模式,應該可以把政府的影響力降到最低。雖然,政府最終還是介入了公視的董事會,但它的過程,已經可以過濾掉一部分干涉。

媒體像大怪獸 NCC他律算適當

撫昔視今,從當年的國大,到現在的立法院,乃至媒體,無一不是怪獸,尤其媒體更像是無人能管的怪獸。這樣的怪獸,一定要想辦法管理。

我們必須建立一個有組織的機構,設定遊戲規則,從外在來監督媒體;NCC其實就是一個很好的設計。如果NCC的組織更加健全化,應該是可以發生部分功能的。

重手處罰T台 決策應說清楚

當然,NCC現在對T台下了重手,但在懲處手段與有關法條適用上引起爭議。其實NCC如果是經過縝密的考量與討論,才做出這樣的決定,就應該公布所以做出這樣的處分的詳細原因與明確依據。畢竟現階段媒體無法自律,只有做他律的選擇。而目前似乎也只有NCC是有權而適當的機制。

媒體內部監督 落實新聞倫理

另外,也可以從媒體從業人員的守則開始。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在媒體的內部成立監督機制,加強對新聞倫理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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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永欽:不湊政治熱鬧 做好NCC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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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一日電】 2007.04.01 10:53 pm
  
TVBS有關黑道恐嚇影帶造假新聞引起軒然大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雖然已對TVBS做出處分,外界對NCC卻有不少批評聲,行政院甚至還羅列NCC十大罪狀,NCC主委蘇永欽今天接受媒體訪問時再次強調,NCC依法行政,不湊政治熱鬧,一切只求做好NCC本分工作。

蘇永欽坦承,外界的反應不是NCC能夠控制,但NCC在處理T台問題上,擁有的工具就是「衛星廣播電視法」,法令本身雖有不少漏洞,但民主國家就該依法行政,NCC是在法令許可範圍內做最嚴厲處分,但更值得深思的是,如何透過結構改變,推動媒體自律。

至於行政院指NCC有十大罪狀,蘇永欽不解,他說,行政院曾來函NCC說明有關NCC委員兼職、僱用司機等問題,NCC也都一一清楚答覆,對於行政院以隔空方式對沒有的事實,指NCC 違憲、亂紀,他不知該透過何種對話平台回應。

蘇永欽表示,NCC是準司法機關,獨立運作,不希望湊政治熱鬧,而是一件一件做好本分內的工作,雖然T台的案子讓NCC有點像父子騎驢,但他強調,NCC對社會壓力絕對不是決策考量,九位NCC委員在做決定時從未想過要討好或報復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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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圍剿 NCC反擊政院:公布10無理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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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2007.04.02 03:11 am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TVBS處罰案,藍綠都不滿意,連行政院也條列NCC十大罪狀。主委蘇永欽昨天表示,對於藍綠開批,委員已「忍無可忍」,至於行政院,NCC也將公布「十大無理罪狀」反擊。

蘇永欽重申對TVBS「處罰不會變」,他並指電視是個高度管制的產業、「衛星廣播電視法本來就是一個高度管制的法令」。

他也批在野黨,指泛藍心裡認為「他們有一大半是我們提名的、理應幫我們守住四行倉庫!」他強調「如果在野黨還抱這種心態,就另請高明!」

行政院點名NCC九位委員中有六位「未迴避利益」、「涉及貪瀆」,並指NCC處理中廣音樂網、寶島網執照,私下與中廣和解、部分委員兼職,最快今天公布調查報告,並對個別委員停職處分、移送公懲會。

NCC委員對行政院舊話重提頗不以為然,指行政院的質疑,NCC已多次說明,也早早正式回函行政院,若有違法早就被究辦,「如果行政院要公布罪狀,請將NCC的回覆也一併公布。」

對於行政院連日把炮口衝著NCC,NCC也擬了「行政院十大無理罪狀」,內容包括遲遲不批人事案,造成事務官無法到位;不批准預算,阻擋NCC進駐新大樓,選擇性釋出錯誤訊息、不願配合部門業務切割、甚至兩次駁回蘇永欽出訪參加國際會議等。

蘇永欽說,執政黨與泛綠不顧大法官已做出暫行運作解釋,不斷指責NCC是違憲機關,全都只想著讓NCC不作為,但NCC是獨立機關,「不可能政院叫我們做啥就做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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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失職多」 蘇揆放話鍘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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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劉永祥 蔡惠萍 陳志平 游振昇/連線報導】 2007.04.02 03:11 am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再度重批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強調該會成立以來有很多違法失職的事,卻讓行政院管不到,這是很荒唐的事,「違法失職要矯正,否則行政院一定會就相關事情來處理。」

綠營連日來持續猛轟NCC,除醞釀刪光預算外,也打算進一步修法,將政黨比例代表制改回行政院版,亦即行政院長報請總統核准即可;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NCC委員任期到明年一月底,若年底前無法完成修法,下一屆會來不及適用。不過,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曾永權指出,民進黨最近的作為顯示對T台事件「見獵心喜」,對NCC「心中有恨」,國民黨團不支持在此不客觀的狀況下修法。

民進黨主席游錫?昨天在台中表示,NCC對TVBS處分太輕,TVBS拍黑道嗆聲影帶事件,屬情節重大,NCC依法應吊銷執照,如果NCC主委違法,行政院可以停職或移送法辦。

蘇貞昌表示,除了違法失職事例外,NCC本身工作也沒有做好,例如TVBS瀝青鴨事件及恐嚇錄影帶事件都沒有好好處理,「我再次要求NCC,一定要做好。」

負責調查NCC是否涉及違法失職的政務委員許志雄昨天表示,調查小組的報告已經完成,本周內就會向蘇貞昌報告,由蘇裁示如何處置相關違法失職人員;一旦有明確決定,就會向外界說明。

許志雄強調,目前掌握十項NCC及其委員違法失職的具體事例,其中只有部分是沒有配合行政院的政策,絕大多數是「法的處置」,違法失職情形「非常嚴重」。至於相關人員是否涉有刑責,他則不願多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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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清NCC定位捍衛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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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4.01何榮幸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TVBS新聞造假案的裁罰見仁見智,行政院與NCC的對立糾葛則有待釐清。

持平而論,廣電媒體管理機構由新聞局轉為NCC,是台灣民主化的一大進步。NCC雖被國親立委扭曲成政黨比例制,這種政治力干預也付出了違憲慘痛代價,但民主進程不可能、也不應該退回新聞局管制時代。在立法院修法前,各方皆需尊重並容忍大法官會議留下的過渡期安排,即儘管違憲,但給予修法緩衝期,二○○八年底前NCC所作裁決仍為有效。

因此,民進黨政府以幾近全面抵制心態打擊NCC,並不是過渡期間符合全民利益的適當作法;相對而言,NCC也應體認自己的正當性不足,與大法官會議認定的上級機關行政院保持良性互動。如今行政院與NCC陷入嚴重對立,顯然雙方皆有負社會的期待與寄託。

把問題拉回NCC對T台裁罰案,外界都將焦點置於裁罰輕重與撤換人事爭議。但事實上,無論是罰款多寡、特定人事變動,都無法改變新聞造假案背後的電視台共犯結構。個案裁罰頂多對特定電視台具有警愓效果,卻無法矯正電視台的惡性競爭病態文化

NCC的存在價值,在於資本主義自由市場機制並非萬能,廣電媒體更涉及公共資源分配、承擔社會責任,因此必須由獨立機關以公權力進行適當監督管理。就此而言,NCC實應全盤檢討現行廣電法令並推動修法,以合理評鑑、定期換照做為最重要監督工具,善盡由結構面導正廣電媒體亂象之職責。

儘管如此,新聞自由仍有其不容侵犯的核心價值,這是NCC不能也不應干預媒體內容的關鍵。不論喜不喜歡電視新聞走向、談話性節目內容,只要符合公共利益,電視台及談話性節目都應擁有足夠的新聞自由空間(無論其主要監督批判對象是藍軍或綠營)。

捍衛新聞自由核心價值,與結構性改革廣電媒體並不衝突,就看NCC、廣電媒體與公民社會如何各盡其職,共同建立良性媒體文化,以追尋民主深化的終極關懷與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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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掐住媒體對國家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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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4.01江慧真/專訪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TVBS裁罰,遭受藍綠陣營炮轟。主委蘇永欽昨天接受本報訪問時強調,台灣社會不該再存有父權心態,要求公部門直接對媒體控管,或對言論自由指指點點,「掐住媒體咽喉,對國家絕非好事。」

T台控管失靈當然要換人

「這絕對是台灣新聞史上不尋常的一個案子,太過離譜了!」蘇永欽首度打破沉默評論此案。他說,T台高層來說明時,攤開好大一張新聞流程控管圖,整個自律機制竟然毫無效用,證明營運控管失靈,NCC當然可以要求換負責人,但換誰電視台自己決定。

蘇永欽強調,美國紐約時報、日本富士電視台等有聲望的國外媒體,面對嚴重錯誤當下都會做一定的處理,大家這麼不滿,「TVBS顯然做得不夠。」

但他認為,台灣已進入民主法治國家,民意卻期待一個行政機關對媒體「介入制裁」,這是轉型社會的矛盾情形,NCC可以理解,但社會不應對言論自由存有父權心態。

蘇永欽說,媒體本身有時間上的要求和壓力,所以可能常常出錯,但不代表每個錯誤都要公權力去罰;特別在色情暴力和善良風俗的認定上,大法官解釋文要求「必須隨社會多元價值的改變」,一個社會的接受度一直在改變,「內容管制是一個價值判斷,更要審慎小心。」

監督並非介入公司治理

他指出,NCC處理T台完全根據法律,要求改正有二:一是「一般性落實」,就是改正錯誤行為;二是「管理者、被管理者」的角色要區分開來。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九條,就是賦予NCC權限,要求他們作出符合營運計畫、對收視權益無傷害的改正。

藍營痛批NCC的手將無所不在,蘇永欽認為,「這是不理解法律下的過度恐懼。」其實通訊傳播仍是一個高度管制的產業,NCC在廣播電視營運計畫、經理人事、內部控管上,本來就於法有據直接監督,要求撤換總經理並非介入公司治理。

蘇永欽認為,現在少有國家由政府機關去管制媒體,很多歐洲國家如英國OFCOM都只管經營層面如頻道、傳輸工具等,不去管內容;美國FCC最多也只管色情暴力,這是因為他們被信任。過去新聞局不是做不好,但新聞局是政治、政黨競爭的一個體系,NCC不是政治競爭者之一,社會應該給予信任。

媒體應強化內、外部自律

外界要求NCC主動修法彌補罰則不足,蘇永欽認為不妥,「法律應是最後不得不的階段。」應從「媒體內部自律」和「外部自律組織參與」兩個管道,來達成媒體自律強化。

裁罰TVBS導致NCC「裡外不是人」,蘇永欽說,他不介意,只是感嘆,本來就該建立一個好的體制。NCC透過「強制自律」:即審核營運計畫、執照變動許可、兩年評鑑制度等手段來達成;而不是直接去指導媒體哪個是對、哪個是錯。

面對行政院專案小組調查、立法院備詢雙重壓力,蘇永欽表示,NCC不會有、也沒必要有大動作。NCC是二級機關、行政院是一級機關,行政院應該適可而止,否則「繼續下去,受傷的絕不是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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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永欽:攻擊NCC是違憲機關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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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4.01  江慧真/台北報導

面對行政院調查報告即將出爐,明天將赴立院備詢的國家通訊委員會(NCC)主委蘇永欽表示,行政院質疑的部分,多數是NCC已說明過的舊案,委員們問心無愧,無任何違法。

蘇永欽不諱言,去年二、三月剛上任,他即收到黑函,指NCC兩委員吳忠吉、劉孔中聘請兒子、姊夫任司機涉圖利。他立即交政風處調查,但法律上是規定不得「任用」家人,非限制外包公司,聘用過程並無不法。

蘇永欽說,這在內部曾被充分討論,因為當初曾發生一例子:某司機載他去開會,卻誇張傳成「去國民黨黨部」,政風處因此建議「NCC管理上兆值產業,有很多機密,司機很重要,最好謹慎挑選信任者」,吳忠吉兒子自文大畢業後到該公司應徵,劉孔中姊夫也是從外包人力管道進入,被指圖利真的很委屈。

對於委員劉宗德兼職部分,蘇永欽說,近來「行政法」大興革,公法領域學者並不多,多數委員幾乎長期都曾被政府相關部門如訴願會、法規會聘為無給職顧問,他和石世豪等人都辭掉了。蘇永欽轉述,但劉宗德堅持,法界學者進行實務面的操作了解,對學政兩界是雙贏;且依照法律迴避利益原則,並未限制所謂的「非NCC通訊傳播電信相關產業」,就像教育部、NCC兩職權間並不相干。銓敘部也同意此點,只有行政院始終強硬認為絕對不行,這是看法上的不同。

蘇永欽認為,根據大法官釋憲文,NCC是必要且合憲的,只是在組成部分有問題;因此,這雖然是一個不符合完全理想的機關,但是要透過修法來完成,且回到原單位(新聞局)並不會更好,因此,大法官才會給NCC兩年任期,攻擊「NCC是違憲機關」絕對是不智、不適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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