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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道電視亮槍NCC開罰 最高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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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2007.03.28 03:22 am 
 
黑道擁槍、透過電子媒體公開自拍恐嚇他人的畫面,前天在各電視頻道播了一整天,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表示,已側錄各台的畫面,包括TVBS等電視台,已違反衛星電視法第十八條分級規定,處罰「一家也跑不掉」。

NCC傳播內容處官員指出,依規定電視台違反依時段分級播出規定,一旦認定後將處以衛星電視法第卅六條罰則,可處十到一百萬元罰款,且這些電視台幾乎全有「案底」,依規定可加重罰責,最高處兩百萬元。

NCC指出,前晚起各電視台未經處理即持續播送黑道自拍的恐嚇影片,除可能引發民眾恐慌,也引發外界質疑媒體未善盡守門人職責,且該影片內容已涉嫌違反新聞畫面須符合「普遍級」規定,及電視節目內容不得有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規定,「罪證確鑿」。

官員指出,過去各新聞台播出「中投公路兩男子遭槍擊斃命」案、「林明樺綁架集團落網」案,及去年八月的「林正杰於談話性節目現場毆人」案等,都因涉及暴力血腥之畫面未經處理,而被處以重罰。此案也會比照前例處分。

另對於年代、東森、中天新聞台等頻道的新聞畫面,都指稱該影片是由台中市警方所提供,NCC已行文各警政單位,必須「審酌提供給媒體的資料範圍」,以免造成不良影響。

NCC表示,相關新聞側錄帶很快會送「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委員會議」,討論播出黑道擁槍嗆聲的電視台要如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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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主委:撤換 不會變成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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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怡如/台北報導】 2007.04.01 03:42 am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前天對TVBS罰款並要求撤換總經理,仍引來兩極的批評,NCC主委蘇永欽昨天強調,這個案子要做到符合各方期待是不可能的事,委員考量的是依現行法令,NCC可以管到什麼程度。

蘇永欽指出,目前衛星電視都還是高度管制的行業,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業者必須向主管機關提報營運計畫,經審查許可、取得執照後才能營運,其中營運計畫必須包括人事、財務等項目,人事任命若有不妥,NCC可以不發給執照,開播後業者如欲更換負責人也必須報經NCC核淮,因此NCC要求撤換TVBS總經理李濤絕非外界所指的「濫權」,干預電視台人事,而是法令賦予NCC的權力與責任原本就及於公司治理這部分。

蘇永欽進一步解釋,這次TVBS發生的問題是整個內控系統失靈,內部相關規定形同具文,NCC委員認為唯有更換總其成的人,才能做到整體改變,因此會議通過要求總經理去職,這個決定與T台任一個人無關,更無涉總經理姓李或姓張。

對於頻道業者擔心NCC要求TVBS管理人員不得製播或主持節目,以及撤換總經埋的方式會成為通例,而「人人自危」,蘇永欽表示,這是過度解讀,全案僅是就TVBS內控失靈、營運不當所做的必要措施,不會形成一般政策,這就好像生病去看醫生,醫生開的藥只會對當事人有效,不可能對所有病人都開同一種處方。

蘇永欽表示,就播出黑道恐嚇光碟畫面、違反公序良俗一事,每家電視台都有份,因此每家都被受到不同程度的罰款,但其中只有TVBS出現新聞內控問題,針對這個部分的管制除了兩年一次的定期評鑑外,若要即時處理只有衛廣法第廿九條第二項,以電視台營運不當,影響收視戶權益,要求改正或採取必要措施。

蘇永欽強調,衛廣法第廿九條第二項授權採取的「必要措施」很廣,但對於停播或撤照則都有明文規定,明訂必須連續兩次要求改善而未改,才能停播或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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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處分 不能依據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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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2007.04.01 03:42 am
  
新聞學者昨天呼籲NCC,應依法行政,不能再讓媒體淪為政治附庸;撤換李濤TVBS總經理職位應有合理、合法解釋,且應建立公平衡量尺度,例如,以後綠色媒體轉播大選「灌票」,是否也該罰?

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張錦華指出,TVBS踰越專業倫理,可以嚴懲,但應依法行事,更不能讓政治力介入,否則形同新聞專業遭二度扭曲。NCC撤換李濤總經理一職,適法性有爭議,政治人物藉題發揮,更讓全案演變成政治事件,對媒體自主可能造成很大傷害。

她強調,NCC不能根據政治人物口中的「民怨」來處分TVBS,一切要照法律來,以免政治黑手假民意之名,制裁不聽話的媒體。她不諱言,台灣政治人物政權擺第一,新聞自由在他們眼中,常只是統治工具,對他們有利就高喊新聞自由,沒利用價值就一腳踢開,大家都有責任協助新聞自由不讓政治染指。

文化大學大傳系副教授賴祥蔚指出,美國前CBS名主播丹拉瑟在小布希總統選舉時,誤報布希運用特權逃避兵役,CBS後來撤換丹拉瑟及副總裁等四名主管,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當時並未介入,是新聞自律典範。

賴祥蔚說,反觀台灣這次TVBS事件,不但NCC介入,政府首長更是不停放話,他擔心一旦形成案例,以後政府認為哪個媒體的總經理做不好,就可撤換,後患無窮;此外,目前相關法規,並未具體限制媒體主管不能兼節目主持人,NCC的處分,可能已侵犯李濤的言論自由。

賴祥蔚說,政府處理媒體亂象,不能有差別待遇,以前民視、中視轉播大選開票時,曾屢遭質疑「灌票」,卻總不見懲處。

政大新聞系教授陳百齡指出,NCC懲處李濤引用的條文處於灰色地帶,有擴大解釋的危險,否則形成首例,等於讓NCC擴權,將變成雙面刃,可治媒體亂象,也可能侵害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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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下通牒》不換李濤 TVBS最重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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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怡如/台北報導】 2007.04.01 03:42 am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委蘇永欽昨天強調,電子媒體是特許事業,NCC對TVBS處分依法有據,絕非濫權。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邱勝旺攝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明天寄發對TVBS的處分書,NCC說,若TVBS文到後超過七天仍不換總經理李濤,經連續罰款兩次無效後,將勒令停播三天以上、三個月以下,最重得撤銷執照。

不過,NCC官員私下表示,目前只有金融監理相關法規明訂,在什麼情況下,主管機關可解任金融機構經理人,「衛星廣播電法」並沒有類似規定,引用被稱為「帝王條款」的衛廣法第廿九條,是在找不到適當法源情況下採取的做法,若是TVBS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翻盤的機率有一半,NCC未必站得住腳。

另一名官員表示,對於是否撤換TVBS總經理,一開始並不是所有委員都支持,持反對意見的委員多認為,這項裁定有擴張法律解釋的疑慮。

NCC主委蘇永欽昨晚強調,多數的案子確實是先經幕僚單位研議,擬訂建議方案後提送委員會討論,但TVBS這個案子必須兩、三內天做出決策,根本等不及幕僚作業;至於要求TVBS撤換總經理是委員你一句、我一句討論出來的,並沒有意見相左的問題。

NCC官員指出,TVBS的處分書最快明天寄出,至於TVBS何時收到要看郵遞的速度,七天期限將包括休假日,依此推估最遲四月九日前TVBS一定要做出處理,否則依法將罰款一百萬元,並再次限期改善,若T台再度逾期,將再罰一百萬元及限期改善,之後就將會進入勒令停播的程序。

【記者江祥綾/台北報導】對於NCC表示若TVBS七日內不撤換總經理李濤,最重可處停播三天及撤照等罰則,TVBS是否會採取訴願及行政訴訟?其發言人葉毓君昨表示將等到周一收到NCC處分書之後,再與律師研議對策,至於檢方表示可能將部分TVBS高層由證人轉為被告,葉毓君表示「尊重檢方的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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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台案爛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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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台夥同黑道「編導」新聞,本是不可原諒的大錯;可是被政治化之後,一陣口水爭吵,變成政治煙霧,於是原來的意義銷蝕,事件本質空洞化,對媒體原有的重大教訓虛無化,犯錯的反而在虛擬的政治迫害下,理不直氣壯,認為自己是受害者。這就是台灣爛政客、爛媒體人的伎倆,把任何犯錯事件與極化政治一鍋煮,以致血肉模糊,面目不清。

懲處先輕後重
這時,負責監督和裁判的機關,以及客觀的社會力量就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這是我們寄希望於司法界和NCC的原因。他們超越政治的裁決,才會還原事件的本質與意義,使事件死而復活。剛開始,由於NCC委員按政黨比例產生,藍多綠少下必然左袒偏藍的T台,前天就打算輕判,罰款一百萬元走過場。這是政治槍斃意義之後的再補一槍。好在T台員工爆料高層早已知道,還讚不絕口說:「真精采。」引起民憤激烈,社會壓力很大,NCC被迫從善如流,昨天才宣布較重的懲處,算是扮演了較公正的角色。好險!

把台灣拉向下
最糟糕的是兩種聲音:一是所有媒體都亂搞,都做過假新聞、錯新聞,為什麼專打T台?二是綠營乘機打壓泛藍媒體,這是政治迫害。正是這類沒是非、沒良心、沒正義感的胡說八道充斥,把台灣拉扯向下。全民都應該大聲斥責這種陰險惡劣的爛政客和爛名嘴們。

蘋果日報  96 03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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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批判只是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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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好像許多人在批判TVBS,但仔細聽,又不像是在批評T台。在鏡頭前,各界共同演出一場批評秀,他們反而更像是不斷自清:就是他,我們其他人可沒幹過這種事。藉由群毆嫌犯來撇清自己,則是一種最普遍的犯罪心理反射,是在氣憤嫌犯的行為揭穿了自己慣常的犯行。

攻擊對手模糊真相
T台高層也用這樣的撇清態度,說什麼事先不知情,或事後是自己主動報案云云,但恰恰這樣的態度從根本助長了旁人對T台的批判。T台高層與所謂批判者共謀的是,新聞是真假對錯的問題,他們批判假的錯的,企圖維護求真求對的價值,只要維護這樣的價值,閱聽大眾或選民對自己的信任便可維持。

T台與其友台(或敵台),加上政客,在批判與自我批判中一起編織了明辨真假對錯的劇本,掩飾了真假莫辨、對錯不分的社會實踐。他們無非是要鞏固繼續謀取好處的舞台,且除T台外,其他台順便還可掃除一個對手,增加壟斷利益。

舞台本是權勢中人宰制大眾用的,偶爾小人物登台才有戲劇效果,但因搶走大人物鎂光,過火了就會惹來懲罰。照說新聞都是大人物偕媒體在編導,所以從無真假對錯問題,所有新聞在性質上俱為編造,所以從教科書開始就要洗腦,教室中拚命強調求真求對,剛好從反面說明(也遮住)黑暗中的實踐。

直到小人物史鎮康與周政保扯進來,他們的所謂造假,遭到鋪天蓋地的攻擊,實為碩大的遮羞布,攻擊者真正服務的對象,是從無真假對錯的政媒複合體。

史鎮康拍攝周政保拿假槍對大哥嗆聲,與各台SNG機播放陳水扁公然宣告要把大尾的抓起來,性質雖無不同,但卻有大小人物之別,小人物豈容混入最高分贓機制?
關鍵在於人物大小,不在真假。可是絕不能這麼說,否則就承認大人物也造假,導致閱聽大眾或選民信任潰散,於是抓假抓錯的焦點都指向小人物,就好像政媒界乃是真與對的守護神。這與1989年那一支貪腐經商的三十八軍到天安門殺人表演愛國愛社會主義的道理,如出一轍。問題是,揭穿小人物,難免同時揭穿自己,焦慮之餘,難怪懲罰手段總是殘忍無道。

政媒複合體忙自救
若說親綠媒體人批判T台,可避免自己與執政黨造假成性被揭穿,那麼親藍媒體人還有多一種不可告人的動機。他們藉由批判這兩年臨時轉藍的T台,來證明自己不是逢扁必反,故著眼點千篇一律仍然是如何擺放自己並非統媒的姿態。

假如T台轉嫁責任給史鎮康叫做斷尾求生,親藍媒體批T台則是更大的斷尾求生。

蘋果日報  96 03 31
唯一的事實是,沒人在批判。批判淪為表演而已,因此求其逼真,但又明知不真而心虛,故又求其誇張。一誇張就露餡,原來批判只是幫自己遮羞的煙幕,或鞏固並提高壟斷的工具。他們聯合批判的自救法,與T台自我批判的自救法,共同在挽救政媒複合體的公信,是一對陷入極端焦慮、亢奮而又危險的雙胞胎。

作者為中山大學╱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  石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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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嗆聲」新聞讓人瞠目結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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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看到TVBS播出黑道小弟對著鏡頭耍槍作勢的舉槍嗆聲新聞時,我只能以啞口無言形容我當時的心情,而隔天爆出此新聞乃該台記者造假拍攝的真相時,則讓我瞠目結舌。面對台灣新聞媒體淪落至此,台灣民眾還能期待些什麼呢?真的很無言啊!

簡單來說,這則新聞的播出已經足夠讓TVBS媒體專業形象徹底破產了,對於事實的真相,如果TVBS再不誠實面對,此舉將對整體新聞媒體形象造成不可抹滅的傷害,因此TVBS應該體認到事況發展至此,已經不是發表書面道歉聲明,或該台總經理李濤在自家節目多道幾次歉就可以了事的,建議TVBS應該盡速讓所有相關人員公開面對社會質疑,除具體說明查證、處理,與懲處等決策過程外,並應公開檢討其新聞管控流程,以供各界檢驗,不然關起門來利用自家頻道發表書面道歉的做法,永遠無法取信於全民,也只會招致更多的疑慮。

造假非最後一次
其次,其他緊追播出這則造假新聞,甚至事後群起攻之的新聞媒體,在面對TVBS如此重大惡行,其實也不必五十步笑百步,甚至應該哀矜勿喜,因為你們真的沒有比TVBS專業到哪裡去!我建議社團主管機關應撤銷衛星電視自律委員會的立案登記,因為它們一直在從事與成立宗旨不符的行為啊!也要呼籲新聞媒體從此請不要再以自律為藉口,來擋主管機關的處罰之手,或堵閱聽大眾的譴責之口,這些都是自欺欺人,都在睜眼說瞎話!我真的可以「預言」,只要台灣媒體繼續追逐收視率、強調獨家、濫用爆料、漠視查證,這則舉槍嗆聲的新聞絕對不會是唯一,也不會是最後一則引起全民公憤的假新聞!

還有,那些面對台視釋股爭議顯得一派輕鬆,但對TVBS造假新聞卻窮追猛打的行政院官員們,這兩天其實大可不必在鏡頭面前淨說些嚴厲譴責的話語,因為如此做只會更讓人感受到,這些見獵心喜式的義正辭嚴,其目的只是想掩藏主管機關在台視釋股案荒腔走板的錯誤行徑吧!官員還是請多關心治安,特別是早已氾濫的黑槍問題,以及長期糟蹋台灣善良民眾的詐騙集團吧!

恐引發更多激情
最後,顯然處理電腦遊戲機Wii要比處理TVBS事件還要快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也應該趕緊給個說法,作出個決策吧!NCC可以不必隨激情起舞,但也不能以此為藉口而拖延。因為雖然各界應該給NCC處理的空間,但如果事證嚴重至此,NCC還在初犯或累犯的法律條文中打轉而誤判情勢,而不顧各界對立即處理此顯然已引起公憤事務的期待時,恐怕屆時只會引發更多的激情出現。提醒NCC,強調其為獨立機關行使職權時,千萬不要獨立於民意之外!

作者為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  陳炳宏

蘋果日報  96 03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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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到新聞真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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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3.31子曰/台中(國小主任)

從多年前蓋達恐怖組織領導人賓拉登藉由半島電視台放送其恐怖言論,及近年流行香港狗仔文化帶領偷拍及爆料潮流,到近日的電視台記者協助黑道份子拍攝「嗆聲影帶」的新聞,不禁使人懷疑,你我每日接受這麼多媒體資訊,我們看到的都是真實的嗎?

二十世紀是資訊爆炸的時代,包括報紙、雜誌、電視、廣播、網路在內的傳播媒體無所不包、無所不在,資訊讓我們隨手可得,拉近了人與人的距離,但卻拉遠了心與心的距離。當我們每天從這些傳播工具媒體接收訊息時,是否曾意識到你我已身處在媒體的控制中?選用某種傳播媒體傳遞的訊息時,此一選擇其實就已無形中接受了媒體所賦予的社會意義或價值觀而不自知。

例如每天在民主殿堂上演的政治鬧劇,和不斷被放大的充滿腥、羶、色的社會新聞,不停的在各大電視台的整點新聞二十四小時放送、爛炒,政論節目中「名嘴」百家爭鳴、四處開罵……這些訊息,試問,有多少人能隨時做出正確批判、篩選?好像我們身邊盡是充滿這些人性的陰暗面,無怪乎有錢、有閒、有能力的上流社會人士移民潮不曾中斷。

名教育家福祿貝爾曾說:「教育無他,唯愛與榜樣而已。」若媒體能自律,善盡把關責任,多報導人性善良面,相信能改善社會風氣,也將還給下一代一個乾淨的成長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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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兩百萬標準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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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3.31邱奕嵩/北市(媒體工作者)

TVBS播送自拍嗆聲影帶的不當新聞,該怎麼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決定罰款兩百萬元,也就是說一個頻道罰一百萬元。對於這樣處分,是否合理,可以對照其他相關法令對於媒體違反法令時的罰則。

以目前讓媒體動輒得咎的菸酒管理法為例,該法明訂「酒之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違反者,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正。該法細行細則又規定「為酒之廣告或促銷而標示健康警語時,應以版面百分之十連續獨立之面積刊登……」

也就是說,今天任何一份刊物或頻道,若作業「疏忽」(僅是疏忽)漏置上述警語,就得面臨至少十萬元的罰款處分,而且這個處分,無論是雜誌的半頁廣告或者電視台廣告,都是「統一價格」,在法令上看來,不會因媒體的影響力而有罰款上的差異。

如果一個電視頻道播送駭人的恐嚇影帶而被罰一百萬元是合理的,那麼是否應考慮降低菸酒管理法相關的罰則規定,畢竟兩者造成社會的危害,絕非一比十之差而已吧!反之,立委或行政當局若認為目前菸酒管理法的規範合宜,那麼對NCC作出一百萬元罰款的處分,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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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改革媒體文化,不是趁火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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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3.31中時社論

TVBS犯下涉及恐嚇罪的新聞造假嚴重錯誤,完全是當前電視台惡性競爭下的產物。主導新聞走向的T台高層,當然應與第一線記者負起同等責任。經過這次慘痛的教訓後,新聞界除了自我反省外,如何藉由電視文化的提升與改革尋求浴火重生,已是所有媒體從業者必須迫切面對之課題。

因而,現時其他電視台對於T台的落井下石,不但缺乏反省能力,也無助於打破「共犯結構」;各種政治勢力對於T台的趁火打劫,更只會模糊焦點、傷害新聞自由。這些行徑應該立即停止,好讓問題能回歸到媒體文化的公共理性思辯上。

綜觀「TVBS自行拍攝黑道嗆聲影帶」風波,若干根本問題確有必要逐一釐清:

一、T台根本不應播出影帶:基於公共安全與社會責任,不論影帶來源為何,T台都不應該見獵心喜、未加過濾即予播出,其他電視台也不應在第一時間向警方側錄跟進,這是媒體第四權必須接受的公評與檢驗。

換句話說,T台至今只檢討內部新聞控管流程,並未反省變相成為「黑道分子傳聲筒」的專業沈淪,其實是見樹不見林、甚至有意淡化問題本質的作法;其他播出相同畫面的電視台,既不會比T台更專業,也沒有比T台更高尚。

二、此次風波並非單一事件:這是電視台長期深陷SRT收視率惡性競爭,進而不擇手段爭搶獨家新聞、罔顧新聞專業倫理的病態媒體文化產物。在這種病態媒體文化中,所有商業電視台都是恐怖平衡下的共犯結構。

由於各家電視台的標準無限降低,才會在爆發「腳尾飯事件」、「瀝青鴨事件」等造假與錯誤新聞後,再度出現涉及刑責、更加嚴重的風波。各台高層若不願正視此一教訓,類似的狀況會像不定時炸彈般隨時引爆。

三、電視台高層應建立連帶負責文化:電視台高層長期坐視甚至助長、強化這種病態媒體文化,因此,當第一線記者淪為造假新聞的「現行犯」,電視台高層也擺脫不了「教唆犯」的嫌疑,因而必須與第一線記者負起同樣責任。

美國CBS電視台王牌主播丹拉瑟,因為引用造假文件而提前退休;華盛頓郵報、紐約時報兩大質報編採高層,也都曾因造假新聞而負責下台。T台總經理李濤或新聞部高層若在事發後辭職,將可展現連帶負責的重要風範,但NCC昨日要求撤換李濤,勢必引發干預媒體人事爭議,T台也錯失了建立重要媒體文化的契機。

四、電視新聞自律是不為也,非不能也:所有電視台高層都心知肚明,電視台長期獨尊SRT收視率調查,新聞台政策方針及所有新聞取材、呈現、編排等,皆被單一收視率評比所深深制約,但各台皆無法痛下決心進行改革。

太多例證已經顯示,電視新聞以自由市場機制、民眾知的權利為名,放棄應有的自律機制與專業堅持。就此而言,打破單一收視率評比、建立有效自律機制,無疑已是改革媒體文化的重要關鍵,就看各台高層有沒有勇氣破釜沈舟而已。

五、各電視台落井下石於事無補:事實上,所有電視台正共同承受「社會亂源」的「歷史共業」,民眾對於電視台亂象早已形成整體感受,T台新聞造假固然遭受最大譴責,但其他電視台的公信力不會因而增加。

不諱言,各台新聞、談話性節目大力撻伐T台,正是當前媒體病態文化的偽善表徵。所有電視台實應哀矜勿喜,記取T台慘痛教訓,共同追尋媒體終極關懷、建立媒體良性文化,才可能消弭「歷史共業」汙名。

六、政客趁火打劫令人唾棄:T台新聞與「二一○○全民開講」節目應受公評,但部分綠營政客利用此時對T台與李濤極盡打擊之能事,無限上綱大扣不愛台灣、中資媒體等罪名,甚至要求跳過法律直接關台,這些「秋後算帳」的泛政治化行徑實在令人搖頭嘆息。

黑道嗆聲影帶雖是不可原諒的新聞造假,卻與藍綠、統獨沒有關係,台灣社會唯有建立「就事論事」的公共討論文化,才能提升民主品質、健全公共社會、確保新聞自由。就此而言,台灣民主的深化,顯然還有很長遠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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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台事件之後,媒體可有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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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2007-03-3001:00胡智銘

周政保自拍影帶持槍嗆聲事件始末逐漸明朗,犯了錯的TVBS低姿態的道歉再道歉,其他電子媒體則以瘋狂轟炸的方式報導同業捅出的大紕漏,政治人物們有仇報仇、有冤報冤,以各種能夠搏到版面的方式數落TVBS,民眾則是再度降低原本對媒體已經不怎麼高的信賴度。

冷靜下來檢視這件事情的始末,如果去除記者可能與黑道合謀的可能性,TVBS會犯下這種錯誤的原因我想主要還是來自見獵心喜。

在激烈的媒體競爭中,好不容易拿到一條可能引發全民關注的新聞線索,試問有幾家媒體可以抗拒這種誘惑,更何況是處於艱辛保衛新聞收視王者寶座的TVBS。我並不是要為TVBS講話,我是想從源頭分析會發生這種事情始末。

為了搶獨家,踢到大鐵板,TVBS現在灰頭土臉,只能用各種能想到的方法,希望挽回民眾的信心、觀眾的支持。有用嗎?誠意足夠嗎?這要由全民來決定。

倒是我想談談其他媒體這兩天的表現,周政保事件一開始那一天,幾乎所有電視台很快就跟著播出相關影帶,這些媒體現在有立場來指責TVBS嗎?你們不也是消費著這個事件嗎?有一個故事說的好,當你用食指指向人家的時候,別忘了另外四隻手指是朝向自己的。

作假新聞這幾年來越來越氾濫,從模擬畫面、請當事人甚找個臨時演員重演新聞事件的畫面,媒體口味越來越重,只要會有收視率,各電子媒體就是先做再說。一開始可能是部分長官「指導」記者,到後來是記者揣摩上意,想辦法做出能夠攻佔版面的「好看」新聞。

我不知道各媒體內部有沒有針對這次事件作檢討,但是我敢斷言,只要台灣社會環境不變、媒體同樣競爭,未來一定還會發生類似的事件。

但是光要求媒體自律或是主管當局祭出重罰,就能夠扭轉媒體惡質競爭的歪風嗎?如果真的可以,那就太好了。問題是,從過去的經驗來看,學者呼籲、民眾拒看、政府罰款、撤照,哪一種手段沒用過,媒體文化有任何改善嗎?

任何一件事情的形成都不是偶然的,今天台灣的媒體會變成這樣,其實是整個社會的縮影,也經過了多年的演化。去年我在「看不過去?就拿出你的熱情來吧!」一文中就曾經提過,媒體會變成今天這種樣子,台灣每一個人都脫不了關係,喜歡羶色腥的的觀眾固然不對,但是選擇拒看的觀眾在某種程度來說,也做了媒體沈淪的推手。因為優質的節目收視率低、願意改革的媒體沒人支持,面對激烈的競爭、不斷縮小的廣告大餅,媒體只好緊緊抓住它所僅剩的閱聽者。不論這些閱聽人愛看什麼,反正他要,我們(媒體)就給他。年復一年、日復一日,就形成大家口誅筆伐的惡質媒體現象。

今天,如果大家想改變這種現況,每個人都應該擔負起責任。看到不恰當的新聞、節目、報導、文章,請用你的遙控器、打電話、寫電子郵件到媒體陳述你的意見。同時,多以行動支持你認為的優質媒體,即使是少數的單元或某一篇文章。這樣做,在短期間或許沒辦法見到任何成效,但是就像媒體文化變得惡質不是一天造成的,想要扭轉這個趨勢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能不能給下一代一個更好的媒體環境、社會環境,我們這一代人,大家都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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