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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周採訪主任林朝鑫:早收到內容雷同黑函何需再去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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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3.26  張孝義/台北報導

時報周刊採訪主任林朝鑫昨天表示,早在台北地院收到檢舉吳孟良法官的「黑函」之前,時報周刊就已經收到不具名的黑函,內容與地院公布的內容幾乎一模一樣,怎麼可能是他們去寫檢舉函?

媒體有何理由交案情報告

至於聯合報所稱時報周刊送交台北地院政風室一份「案情報告」,林朝鑫感到十分可笑,他反問,時報周刊有什麼理由要交案情報告給台北地院?台北地院也沒有立場要媒體提供案情,那是採訪同仁的問題大綱,要問政風人員的問題,張國立社長沒弄清楚,才造成誤會。

林朝鑫說,整件事時報周刊都積極查證,而且留下紀錄,媒體是觀察者,怎麼可能去寫檢舉函?再說,台北地院收到的檢舉函,信封上有書寫的字跡,清查比對就可查出真相,他不知道是誰寫的,可能不是爆料者寫的,但絕對不會是時報周刊的同事寫的。

不會逼問記者的消息來源

林朝鑫說,胡瓜詐賭案的新聞,是由記者張怡文開發的,但是,在差不多相同時間裡,時報周刊也接獲黑函,所以他不記得到底是張怡文提報的新聞題目,還是收到黑函才進行的查證,總之,這封黑函早就存在。

林朝鑫指出,他是採訪主任,但是不會去過問記者的消息來源,只會交代一定要詳細查證,所以到底是誰告訴張怡文的,他事先並不知情,直到廿一日下午,張怡文把爆料者約到辦公室,在樓下喝咖啡,他下樓察看,才知道爆料者的真實身分。

確向台北地院政風室查證

林朝鑫強調,時報周刊在整個過程都盡力查證,十九日採訪同仁向台北地院政風室查證,新任政風室主任黃建達說他二月一日才接任,並不十分清楚狀況,只知道有這件案子,並且調查過了。由於黃建達說得含糊,所以採訪同仁問清楚前任政風室主任劉一夫調任中央氣象局,於是再訪劉一夫。

林朝鑫說,劉一夫證實有這件案子,同時,被指涉的法官因為主動報告,還被敘了一次嘉獎,採訪同仁決定再向行政庭長劉壽嵩作進一步查證,所以在廿日下午與劉庭長聯繫,劉庭長先是斡旋,能不能不要報導這則新聞,雙方未達成共識下,劉壽嵩約記者三月廿一日下午三點多到辦公室採訪。

據悉爆料者在外頭到處問

林朝鑫表示,沒想到吳孟良法官廿日晚間就主動與記者聯繫說明,卻沒有聯繫時報周刊的記者,隔天日報大篇幅報導,時報周刊決定在爆料者到辦公室的時候,不但要錄音、還要錄影。

林朝鑫強調,時報周刊獲得的消息並不是最新的,據他了解,爆料者本來就在外頭到處詢問「自己沒有收到錢,會不會有事?」,而且幾乎是「到處講」,所以很早之前就已經傳得沸沸揚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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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賣說無關案情檢方不傳喚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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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3.26  趙國明/台北報導

梁家堯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時指稱,他是被時報周刊出賣,才冤枉地捲入案情,也因此,昨天傳出承辦主任檢察官侯名皇將傳喚時報周刊人員。不過,侯名皇表示沒有這回事。

承辦主任檢察官侯名皇昨天表示,梁家堯指稱被時報周刊出賣,與檢方調查的案情實體根本是無關的兩碼事,而且梁家堯是否涉及到行賄或扮演司法黃牛的疑情,仍在偵查釐清中,這才是案件查證的重點之一,檢方怎麼可能會就他指稱被媒體出賣進行偵辦。而且媒體相關人員又未介入案情,外傳檢方將傳喚媒體查證,沒有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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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官員:內部主動報備調查非檢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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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3.26  趙國明/台北報導

胡瓜詐賭案牽扯出的法官涉嫌風紀疑案,台北地院官員指出,政風人員所以會展開調查,完全是法官吳孟良事先主動報備說明,與檢舉黑函無關。較微妙的是,發動內部風紀調查雖是源自吳孟良報備,但檢舉黑函卻在地院政風調查後才出現,內容更「具體勁爆」﹔尤其地院收到黑函那天剛好是批准吳孟良辭呈當天,這些「巧合」加在一起,自然引發後續揣測。

台北地院官員指出,胡瓜詐賭案牽扯出法官風紀疑案後,到底是檢舉黑函引爆?還是法官吳孟良主動向政風室報備?這幾天一直在地院內揣測不斷。據指出,這起疑案的調查源頭,不是梁家堯聲稱是時報周刊自導自演的。

據指出,梁家堯在去年十一月間邀約吳孟良在伯朗咖啡餐敘,梁便暗示與胡瓜家族之間的關係,由於吳正在審理胡瓜詐賭案,這席話引起了吳的警覺,接下來的十二月二十四日與二十七日,梁兩次的邀約,吳都加以拒絕。

吳是擔任胡瓜案的審判長,對案情證據極清楚,認為胡瓜獲判無罪的可能性高,如與胡瓜相關人士見面,再將胡瓜無罪判決,豈非「瓜田李下」啟人疑竇,因此才於十二月廿八日向政風室報備說明,以免日後引起不必要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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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立:歡迎梁來告司法前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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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3.26  張孝義/台北報導

胡瓜詐賭疑涉司法黃牛案的主角梁家堯,到案後反咬被時報周刊三位高層利用。時報周刊社長兼總編輯張國立昨晚指出,基於保護消息來源,他仍然不能說出爆料者的姓名,不過,時報周刊有採訪時的錄音、錄影帶,他歡迎「被利用者」提出告訴,把證據攤在司法前弄個明白。

張國立表示,時報周刊平時的新聞運作,他通常委由同事林朝鑫進行,所以他不會直接接觸爆料者,但是為了避免被利用,他交代同事,對於爆料新聞務必再三查證,同時,訪問爆料者的同時,一定要錄音、錄影,留下證據。

胡瓜司法黃牛案到底是什麼時候成為處理中的新聞,張國立並不太記得,他說,應該是在各大媒體報導前的兩星期左右。

張國立回憶說,當時同事跟他回報,有一件法官風紀的新聞可以報導,他要求查證後再研究。

張國立說,三月十九日同仁向台北地方法院政風室查證後,發現政風人員早就調查過了,被指涉的法官還因為主動提報,被敘了嘉獎,當時他直覺這則新聞沒什麼可以做的,只能讚揚法官清廉。

三月廿日周刊同仁與台北地院行政庭長劉壽嵩聯繫,作進一步查證,劉壽嵩則與周刊同仁約好廿一日下午進行訪問。

張國立說,沒想到隔天的日報大篇幅的報導了吳孟良法官的事,此時他才覺得這是可以報導的新聞,但是仍然要求採訪同仁要盡力查證,並且把查證的結果呈現出來。

至於時報周刊有沒有提交台北地院政風室一份「案情報告」?張國立說,這必須要問林朝鑫,他並不知道。他開玩笑的說,最近同事主張要「罷免」他,因為大家認為他對外講了太多不知情的事,所以還是應該去問執行的同事。

張國立強調,爆料者是誰?叫什麼名字?長什麼樣子?他完全不知道,當時的查證工作是由記者進行,而且握有明確的紀錄資料,基於保護消息來源,這些資料不能公布,即使全世界都說某某人是爆料者,時報周刊就是不能說,這是原則。不過,如果目前在新聞上出現的這位「梁家堯」一再聲稱自己遭陷害、被利用,歡迎他提出告訴,屆時,時報周刊的事證,就可以在司法面前被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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