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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回到民生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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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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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3.15  羅世宏、劉昌德

日昨,高雄市政府在拒馬和數百名警力戒護下,連夜拆除高雄市文化中心的蔣中正銅像,並將「中正」二字磨平。過程中爆發警方與反對拆除者之間激烈的肢體衝突,但電視媒體報導只呈現衝突場面,而未提供深層意涵的討論。同樣的社會爭議事件,類似的衝突場面,以及同樣膚淺、偏頗和強調衝突場面的媒體報導方式,也在幾天前樂生療養院拆遷爭議的事件上演。

社會爭議可以帶來社會進步或是退步的結果,取決於這個社會是否以民主協商及正當程序解決爭議,新聞媒體的作用之一,應是協助社會爭議的各造之間有機會進行理性平等的對話。台灣社會還有許多類似爭議事件,需要新聞媒體扮演公正的溝通平台,不管是防患於未然,或是協商共識,皆有助於降低爭議、化解糾紛,創造社會共同接受的可喜結局。例如,據聞公共電視近日將針對樂生事件,推出公民對話節目,就是一個值得肯定的適當回應。

然而,公平的深入報導社會爭議,針對重大社區和公共議題提供公民對話的論壇,也應是商業媒體必須履行的責任。但是不管是高雄拆銅像、還是樂生療養院拆遷,商業媒體的報導都只重視衝突場面,而喪失應有的社會公器角色。事實上,這些事件只是媒體報導下的冰山一角,台灣社會還有許多類似的重大社區與公共議題,卻只因為與選舉、統獨或藍綠無關,就被媒體漠視或扭曲。

為了讓社會爭議帶來進步多元而非對立衝突的結果,我們對電視媒體及政府單位有以下呼籲及建議:

首先,媒體主管機關NCC理應責成商業廣電媒體,擔負同樣的社會公器角色,因為公平處理重大的社區與公共議題,本來就應該是電視新聞和政論節目的責任。在部分國家,電視媒體每三個月須向主管機關提列該台處理重大社區議題的報告,才得以在執照到期時獲得換照。反觀台灣,有這麼多二十四小時播出的新聞台,卻極少給予包括樂生療養院拆遷等公共議題足夠的公開討論機會。

我們呼籲,包括無線與衛星等新聞頻道,停止目前過量且瑣碎的兩黨總統候選人的賽馬式報導,回到重大社區和公共議題的報導與討論;同時,NCC也應該展現維護公共利益的施政作為。以樂生爭議為例,作為一個攸關社區的公共議題,在當前拆遷與否的關鍵時刻,政論節目至少應邀集反對拆遷的樂生院民及聲援組織代表、以及中央與地方政府等相關單位主事者,在節目內進行公開討論。

其次,新聞媒體漠視重大社區議題,或是扭曲弱勢團體的偏頗報導,是一個長期而普遍的現象。我們呼籲,NCC應落實廣電三法中有關更正與答覆等近用權的相關規定,協助弱勢團體在廣電媒體中有平等機會和足夠時間發聲。

最後,在三月十一日警方驅離行動中,警方粗暴對待在現場採訪的小眾媒體記者。我們除嚴重抗議之外,也呼籲大眾媒體重視並共同譴責警方此種對新聞與言論自由的傷害。我們更呼籲,此次事件凸顯出集遊法作為一種戕害言論自由的惡法,有必要立即修法或廢除。

(羅世宏為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劉昌德為中正大學傳播系助理教授;分別為媒體改造學社召集人與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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