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強先生以「財政困難仍有亮麗政績」駁斥本人對馬英九、謝長廷及蘇貞昌等人擔任市長、縣長期間,債台高築欠當之爭論。給我一個機會進一步說明。非常感謝。
難取得一致性資料
「標準一致性」是一個基本的觀念。但是,當各縣市財主單位、行政院主計處、財政部國庫署及審計部,都因事涉敏感,不願提供詳實資料時,學術工作者根本拿不到一致性的資料,補救的辦法就是「插補法」,以調查統計數(財政局統計),決算數(主計室決算))來代替最後審計部各審計室的審定數。這三個數字在誠實原則下,一定不會相差太大。但是,往往各縣市政府深怕家醜外揚,在調查統計方面都不接納誠實原則。所以,主計室送議會的決算數與最後審計室審定數才是比較接近「正確」的數字。這是所有財主工作人員非常清楚明白的事實,合該詳予說明。
台北市馬英九市長在87年底上任,彼時陳水扁市長卸任。根據台北市政府統計,陳市長卸任時債務餘額為1,036.0億元,市庫餘額為354.0億元。羅文以87年度決算數(即民國86年7月1日到87年6月30日止)1,156.0億元做為比較基礎,與本人引用馬上任時之財政狀況有差別。馬上任後的91年5月底,台北市政府債務餘額為1,221.0億元,市庫餘款是負78.85億元。與本人於84年4月第三次對各縣市財政狀況做調查,首次得到台北市財政局所陳報之債務餘額1,132.48億元,相差不多。
但是,到了93年6月及94年6月的調查顯示,台北市政府債務突飛猛進,分別有高達1,530.026億元及1,909.05億元之多。就審計部審定數來看,93年12月台北市負債餘額為2,294.96億元,94年12月為2,124.14億元(請詳審計部發布之中央政府及各縣市政府債務餘額審定數表)。因為95年度尚未審定完竣,故本人仍以94年12月底審定數做為計算的基礎。
台北市得天獨厚。改制為院轄市(民國57年)前,每年得自省政府補助款佔省府對所有縣市補助款的25%-40%,歷約20年。改制為院轄市後,自有財源常有超出歲出預算的情事。精省後,中央統籌款的47%由北高兩市分配,台北市約取得其中的65%,也就是說1000億元的中央統籌款,260萬人口的台北市就分配到305.5億元之多,而人口1,850萬人之台灣省轄各縣市分得350億元!(若加上319鄉鎮市分得120億元,也只不過是470億元)。所以,以94年為例,當全國人均支出為34,058.92元時,台北市民人均支出為53,727.86元,台北市民比全國其他縣市之國民多享受57.75%的財政受益額,略呈89年度時之125.14%之半。可見台北市長及台北市民是多麼尊貴!
但是,在支出面那樣尊貴的同時,台北市民的地方稅負擔又是如何呢?由於制度的重大缺陷,地價稅採累進稅制,又有不利鄉村地區的累進起點地價規定,全國平均地價稅平均名目稅率(地價稅收除以公告地價)略為1.04%,而台北市則只有0.64%。台北市民的負擔是全國的61.54%!
財源最多建設最少
台北市的每人歲出,比全國人均多出57.75%。北市每筆土地之地價稅負擔比全國平均少38.46%!但是,北市的建設在哪裡?捷運建設將近5000億元,中央補助!巨蛋,要BOT!衛生下水道,在日治時期已經普及率最高!
馬市長主政8年(87年12月起至95年12月止),我們看到很多花拳繡腿的建設:路邊汽車停車格改為機車停車格,讓更多的機車污染台北市空氣;人行步道每2-3年全部更新一次;道路分隔島的黃金榕由草花取代,每隔數月就必須重新鋪種;飆舞取代音樂祭……。
結果是:基隆河依舊臭氣熏天;淡水河依舊醜陋如昔;市內空氣更加污濁不堪;自來水還是不能隨便喝;路面依然凹凸不平;水溝仍然塞滿垃圾;市內交通仍舊經常打結!
所以,以研究都市財政三十年的作者來看,馬市長的市政建設只有八個字可以形容,那就是:財源最多,建設最少。因此,馬英九先生8年市長的施政表現是不及格的。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中心副研究員 蔡吉源
蘋果日報 96 05 09